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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考虑到原始人生活习惯,对衣服磨损比较大的因素,所以任建文采购的衣服,几乎都是牛仔衣裤。于是,在这个异空间的丛林里,就这样出现了一群,绿皮肤的外星牛仔!只有给金弦采购的衣服中,包括了几条颜色鲜艳的裙子。这些裙子引起了所有丛林女人的羡慕和惊叹。在她们简单的思维看来,这些裙子简直就是神的作品!
的确,穿上裙子的金弦,除了皮肤头发是绿色,略感异样外,简直就是一位极有教养,充满高贵贤淑气质,美丽无比的大家闺秀!这样美丽的女人,让任建文看得血脉喷张,当夜欢爱,也分外下足了力气,直将个金弦做得欲仙欲死,死去活来。
这一次,任建文在异空间呆的时间颇长。因为他已经知道,无论自己在这个空间呆多久时间,回到地球也只是睡了一觉,过了一夜而已。天宝似乎不仅能够掌握空间,而且能够掌握时间!神仙的手段,端得是匪夷所思至极。
他决定进行一次狩猎活动。狩猎的对象就是森林内的雷暴龙。无论如何,如意百变甲和寻宝铃这两件法器都是必须找回来的。第二个理由是,借助狩猎活动,使得部落食物结构由果实和植物块茎为主,改为以肉食为主。慢慢让男人扮演的角色发生转变。
当然,任建文宣传的理由则是:“我的子民们,无所不能的汶神给了我启示,雷暴龙是邪恶的,它破坏我们的生活,时刻想着将我们的孩子吞到肚子里。汶神要求我们拿起自己的武器,去将雷暴龙统统消灭!”
丛林人们“哇呜哇呜”地怪叫着,拍打胸脯表示自己对雷暴龙的愤怒和对汶神的忠诚。
“我们要取出所有雷暴龙的心脏作为战利品!”任建文的这句话让所有丛林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微笑。这些猛兽的心脏,味道是最为鲜美的。特别是那些会异能的猛兽心脏,里面还有一颗被他们称之为“神珠”的东西。就是这玩意儿,吃下去能够让人获得异能,或者增强异能。上次那颗雷暴龙心脏内的神珠,就是由金弦吃下去的。让她的火系异能威力强了一些。
在初升的朝阳下,大约四十来人左右的狩猎队伍出发了。多数壮年男人都参与了这次狩猎活动。另一部分则留守在部落里做守卫。
可以说,这些力大无穷的软蛋男人们,其实都是狩猎的好手,在丛林里的智慧是无与伦比的。他们可以通过气味和脚印、野兽粪便等等,辨别出在附近都有那些野兽。尤其是,上次任建文遇到的那几个狩猎雷暴龙的丛林人,更是好手中的好手。想当初,他们只是七个人而已,就差点干掉了一头雷暴龙!
其中尤其是,以一个身体看上去极为剽悍的家伙,狩猎技术最好,身手最为敏捷。此人被部落人称为“蛮子”这家伙虽然名为蛮子,其实脑子也特别好使。所以任建文一直有心,将他培养成为部落的首领。他不可能在这个空间呆一世。总有一天会离开的。
以雷暴龙那样庞大的个头,搜寻起来其实非常容易。
不到中午时候,众人就发现了一群雷暴龙,有九头之多。它们大约是已经享受过充足的食物,正躺在一片开阔的草地上休息。雷暴龙是丛林中的王者,哪怕就是丛林内个体实力最强大的霸杀兽,也不敢招惹它们。因为雷暴龙是群居动物。一头霸杀兽最多能够对付两头雷暴龙,若是三头的话,它们就只得落荒而逃。更何况雷暴龙常常都是整群出动!
上次能够击杀一头雷暴龙,只能怪那家伙倒霉,偶尔落了单,恰好又碰到这群丛林人。
很显然,这群雷暴龙根本没想到居然还有哪种生物居然敢于侵犯它们的领地。它们惬意地躺着,就像九座小山,发出像打雷一样的鼾声,此起彼伏。连放哨的都没安排一个。
任建文带领丛林人们躲藏在树林里偷偷地观察着这群雷暴龙。有几名丛林人看到如此多的雷暴龙,吓呆了,小声提议着是否离开。
“你们这些胆小鬼!”蛮子火大地道“雷暴龙,虽然厉害,但我们的王,更厉害。我们的王,是无所不能的汶神的使者,一举手就能消灭一头雷暴龙,我亲眼看见的。所以,只要有王在,无所不能的汶神会保佑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