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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刘心武揭秘红楼梦最新章节!

;他又跟秦可卿乱来,他有责任嘛!怎么会这里不去说他,反倒去说贾敬呢?

    曹雪芹在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里,他就是要透露这样的信息,就是要告诉我们,对宁国府藏匿秦可卿这桩关系到家族命运的大事,贾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居然就不负责任;如果他负责的话,他留在府里,对贾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许事情就不至于闹得那么乱乎,焦大也就不至于骂出那样一些丑事来;但是他逃避了,任凭箕裘颓堕,不闻不问,他连府里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来,他对宁国府后来的倾覆,负有头等的罪责。这个贾敬应该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个秦可卿原型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书里贾代化的原型还活着,跟贾代善、贾母的原型他们共同决策,决定由宁国府的原型来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这一决策的根本原因“宿孽总因情”就是他们跟现实生活中的废太子,关系实在太铁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顾不得是否最后会导致“作孽”的后果,是否会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当然,他们也是投机,这件事做稳妥了,一旦废太子,或者废太子死后,当着理亲王的弘皙,能够翻过身来,登上皇位,他们家族所能得到的好处,那就怎么往高了估计也不过分。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敬的原型,那时候他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长辈做了主,他也无法阻拦。后来贾代化、贾代善的原型相继死去后,他就公开撂挑子了,他就逃避了,他把爵位让给贾珍的原型袭了,把族长也让给贾珍的原型当了,他的态度就是,今后府里的事跟我都没关系了。从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间、原型事件,到小说里的人物、府第、故事,应该就是这样的一种对应关系。

    关于秦可卿的这支曲,曲名叫好事终,现在那含义很清楚了:本来藏匿秦可卿,是一桩好事——对于秦可卿本人来说,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过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权力斗争中获胜,她就可以亮出真实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贾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也就是月亮“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终于成事了,那么就相当于立了大功,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升级,这当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终却是“月”派的失败,而且还没等到最后失败,就先要让秦可卿牺牲,好事没成,好事终结了,所以关于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终。

    高鹗续书,在前面他也保留了关于秦可卿的判词和好事终曲,那里明白地写着“首罪宁”他往下续书,到最后当然也只好把宁国府的罪写得好像是比较大。根据他的写法,皇帝整治宁国府比较彻底,贾家延世泽,只宽恕了荣国府,但是高鹗最后给宁国府归纳的罪状是什么呢?你现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体上一个就是逼娶良家妇女,就是说尤二姐的事。但这个尤二姐是谁娶了她啊?是贾珍吗?就算贾珍在当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也应该是贾琏啊。贾琏他国丧、家丧都不顾,违反封建礼法娶了尤二姐,而且还造成尤二姐跟她原来订婚的丈夫的分开,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后果。这是荣国府的事呀,高鹗他却为了把宁国府写得罪大恶极,就列出这么一条罪状。还有一条更可笑,有关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体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宁国府没有报官,私自掩埋了。可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会也不是什么不得了的罪。然后他就把贾珍写得最后被治得很惨。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因为什么?也许是他没有搞清楚前面关于秦可卿的描写是怎么回事?其实也许是他太清楚了,他要回避,他要掩盖,所以他这么写。实际上在八十回以后,根据曹雪芹本人的构思,贾府的陨灭“造衅开端实在宁”“家事消亡首罪宁”应该主要是宁国府惹出大祸,那“造衅、首罪”是什么?应该就是后来“当今”重提宁国府居然收养了皇族罪家女儿的事情。本来这件事已经通过秦可卿自尽,体面地解决了,但“三春去后”“当今”改变了态度,新账旧账一起算,那么藏匿秦可卿这件事,当然就是弥天大罪,贾家就没有活头了。这时不但宁国府罪不可赦,荣国府也脱不了干系,于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家亡人散各奔腾。

    那么我说到这儿,先做一个结论,再针对可能对我提出的质问,做出一点解答。我的结论就是: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而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当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如果废太子能摆脱厄运,当上皇帝,她就是一个公主;如果弘皙登上皇位,弘皙就会把已故的父亲尊为先皇,那样算来,秦可卿原型的身份依然可以说是一个公主。

    秦可卿原型的公主级身份,是许多红楼梦的读者没有想到的。我这个结论出来以后,一定会有人提出质疑,头一个问题就是,在康熙时期,太子胤被废圈禁后,受到严格的看管,在那样的情况下,把一个婴儿偷运出宫,难道是可能的吗?历史上难道存在过类似的事实吗?

    有的人不清楚清朝那时候的情况,以为太子被废被圈禁,只是把他一个人带到一处地方关起来,不是那样的;废太子被圈禁,是整窝地被圈禁。他当太子的时候,住在毓庆宫,被废被圈禁后,有个移宫的过程,移往紫禁城一角的咸安宫去,而且也不是光转移他一个人。他除了正妻以外,还有许多小老婆,有大大小小一群儿女,还有伺候他和他妻妾儿女的一大堆男女仆人,因此,那转移是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就算康熙动了气,下了很严厉的命令,要求转移的过程中不许有疏漏,那也难免出现一些混乱,一些漏洞。何况太子一废以后,没多久康熙又后悔了,太子又复位了,那么一废的时候对太子不好的人,在太子复位后肯定会被打击报复,因此,二废的诏令下来时,执行移宫的人员里,就一定会有人觉得不能太生硬,谁知道康熙他过些时候会不会又平了气,再让太子复位呢?在那样的过程里,发生一些逃逸的事情,看守者执法不严的事情,都是可能的。更何况,贪图钱财,贿赂到手,管你什么王法不王法,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自古有之。人性的黑暗面,加上还可能有的人性中的同情心、怜悯心、不忍之心,在那种复杂的世态中,有人以复杂的心态,做出越轨的事,实在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就是把废太子一家都转移完了,太子一家全都被安顿到咸安宫里软禁起来了,看守的制度也完善了,那也依然难保没有空子可钻。因为康熙有指示,对废太子,以及他那一大家子,生活待遇上还要保持原来的水平,叫做“丰其衣食”那么天天往里头送生活用品,往外运废物垃圾,应该还是川流不息的状态。清朝史料里还有夏天往咸安宫里运送冰块,给太子他们消暑的记载。废太子和他的家人,刚迁到咸安宫里,气焰不会太高,却也难免还会习惯性地颐指气使,还有一些余威;看守他们的人员,有的一开始也肯定让他们三分。因为那时候谁也说不清楚,以后究竟会怎么样,既然一废不久康熙就后悔过,焉知二废后会不会三立呢?当时的情况,可以说是很怪异、很微妙的。

    根据史料,太子被二废后,他是一直不死心的。他曾利用太医院太医去给他的福晋——就是大老婆——看病的机会,买通那个太医,让他带出一封密信去。密信是用矾水写的,表面上,是张白纸,但是拿到火上去一烘焙,字就现出来了。太医把密信递到了废太子指定的人手里,那人也没拒绝接收。这封密信的内容,是废太子指示那个接收密信的大官,设法在见到康熙皇帝的时候,为他说好话。当时西北又有部族叛乱,废太子让帮他说话的人向康熙保举他担任征西大将军,以戴罪立功,实际上也就是图谋重新回到太子的位置上去。没想到矾水写密信、私递出咸安宫的事,很快被人告发了,康熙严厉地处置了相关的人,对废太子倒没再怎么样,只不过不去理他就是了。这个例子也充分说明,废太子他不甘心,他也还是有余威的,有的人就帮他传递密信,有的人就帮他说话。

    根据查出的这些史料,我形成了一个思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废太子身边的一个女人,如果恰恰在他被二废的关键时刻,产下了一个婴儿,他们不愿意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一落生就陷于被圈禁的处境,于是趁着混乱,买通看守,将其偷运出宫,送往曹家藏匿。这种事情是有可能的。

    但是抽象推论,是不能说服人的。那么我不跟你进行抽象的推论了,我要告诉你,从清朝所留下的档案里面,可以找到根据,证明在那样的情况下,是有人曾经逃逸出来的。这些材料,甚至在雍正朝和乾隆朝他们反复清理遗留档案的时候,都没有被删去。例如,根据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六十八卷的记载,在太子第二次被废的前后,从太子被圈禁的咸安宫里面就逃出过一个人,不过不是一个幼儿,是一个成人。这个人有名有姓,当然是满族人,叫得麟。这个人他没想到自己的主子又被废了,又要从毓庆宫移到咸安宫,而且移到咸安宫以后,就要跟主子一起被圈禁,这一圈禁,就不知道哪一天才能获得自由了,他就决定逃走。他采取了一个什么办法呢?诈死。他装死,想办法通知外面看守的人,说死人了,要运死尸,所以就把他当做死尸抬出去了。这可不是假设,不是推理,这是生活中真实存在过的事情。这个得麟诈死逃出以后,还有人收留他。你不要总是问,逃出皇帝下命令的圈禁,已经是死罪,难道会有人敢于收留他吗?那不也是死罪吗?依我看,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总会有人冒死做一些违法的事。那个收留得麟的是一个大学士,叫嵩祝,他就收留了得麟。后来康熙亲自处理这个案子,得麟被处死,嵩祝也被整治;康熙就指出,虽然太子被废了,但是像嵩祝这种人,还是要做讨好废太子的事,就是总怕废太子再成为太子,最后还要登基成为皇帝。现在我们虽然还没找到任何关于太子的女儿偷运出来,被曹家藏匿的史料,但我们可以不必再问:那是可能的吗?因为其可能性,应该大于得麟的逃逸和被收留藏匿。得麟是一个成人,诈死以后装作死尸也很大,尚且都可以偷运出来,何况刚刚诞生的婴儿。得麟不过是废太子身边的仆役,尚且有大学士嵩祝觉得“奇货可居”可以作为将来向“正位”的胤邀功的本钱,愿意将其收留藏匿,那么,收留藏匿胤的一个女儿,对于曹家来说,难道不是能获取更大利益的政治投资吗?何况“宿孽总因情”他们之间不光有共同的政治利益,交往久了,也确实有了感情。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说,我还是有点不服气,我知道清朝当时有宗人府啊。什么叫宗人府?就是皇室的每一个成员,每一个皇族血脉的孩子,从婴儿就要开始登记的。宗人府是管这个的,这些是要严格登记的,不能说你生一个孩子就让人家抱养了,隐瞒起来,这查出来以后可是死罪。但还是上面那句话,在任何时代,都会有个别人,冒死去做一些违禁的事。我现在就举实例告诉你,也在康熙朝,康熙自己就曾经处理过相关的一个案子。就是宗室原来的内大臣觉罗他达,因为孩子太多,他小老婆又生了一个孩子,他就不想要了。尽管宗人府定例森严,他就是不报,不报这个孩子又不能把他弄死,怎么办呢?就有包衣佐领——这个人还有名字,康熙还点了名,名字叫郑特,他就把觉罗他达不要的这个孩子,领到自己家养起来了。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就是满族的包衣,就是统治集团的一个奴才班子里面的成员,跟这个郑特的身份,是一样的。作为包衣,郑特居然就敢于背着宗人府,收养皇族血统的后代,这可不是什么小说里面的情节,这是历史上的真事,因此你就不要再那么问了:皇家有规定,皇族血统的孩子必须一落生就到宗人府登记的,难道会有人敢于不登记吗?私自收养皇家血统的孩子,是违法的,尤其是奴才身份的人,更不允许把皇族的后裔私自抱去养起来,难道会有包衣,把皇族没在宗人府登记的孩子,私自抱去养起来吗?可能吗?不存在可能不可能的问题,康熙亲自处理过这样的事,有史料可查;而且康熙处理时还提出这样一条,说这一家血脉因此就不清楚了,所以今后在选秀女的时候,这一家的女孩子就不可以混入选秀女的名单里面了。康熙很严厉地指示,有类似情况要严格查明。虽然皇帝很严厉,但是,你看有例子是不是?有人就从被圈禁的宫里面逃逸;有人就收留逃逸的人;有的皇族生了孩子就瞒着宗人府,违禁地送给别人;而包衣奴才身份的人,他就敢私自把皇族血统的孩子抱到自己家养起来包衣郑特的身份跟曹家差不多。曹家就是包衣世家,按说不可以随便把皇族的血脉拿到自己家里养,何况是被废掉的,坏了事的。但是康熙朝就发生过类似事件。因此,我们所面对的就不是一个可能不可能的问题,依我说,这是完全可能的,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

    那么在这一讲的最后,我重申我研究得出的结论,就是红楼梦里面所写的秦可卿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原型人物就是现实生活当中废太子家的一个小女儿,她应该是在废太子第二次被废掉的关键时刻被偷偷地送到曹家养起来的。曹雪芹在写作一部带有自叙性的作品的时候,就把这个生活原型化为了小说当中的秦可卿。

    但是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因为秦可卿在临死前给凤姐托梦的时候她有明确暗示,就是她的死亡和另外一个人的升腾是互为表里的,她是被人出卖的,她是被人告密的。那么在现实生活当中和在小说当中,向皇帝告密造成秦可卿死亡的那个人是谁呢?我将在下面几讲里,逐步地揭示这个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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