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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春引起黄鑫龙注意的直接原因是他对黄鑫龙的称呼。在集团公司,所有的人都称黄鑫龙老板,只有吴晓春喊黄鑫龙主席。当面这么喊,背后也这么称,甚至在书面报告上也这么写。刚开始黄鑫龙还有些不习惯,甚至在吴晓春第一次当面这么称呼他的时候黄鑫龙还愣了一下,仿佛怀疑吴晓春不是在称呼他,而是在称呼某个伟人。不过,发愣的时间非常短,仅仅是愣了那么一下,黄鑫龙马上就明白吴晓春是在称呼他,因为毕竟,黄鑫龙确实是主席,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在这个场合,吴晓春这样称主席,不是称呼他还能称呼谁呢?明白过来之后,黄鑫龙就有些兴奋,就感觉自己近似于伟人了,因此,也就记住了吴晓春。
黄鑫龙虽然够不上伟人,但至少可以称得上奇人。一个农民,没有任何背景,没有学历,除了枪法特别准之外,没有任何商业场上实用的一技之长,能在深圳这块土地上立足,并且掌管着一个庞大的上市公司,难道还不可以称为奇人吗?
黄鑫龙来自潮洲。那时候深圳刚刚从惠洲地区划出来,成立特区,黄鑫龙一个远房舅舅就在这里发了财。春节回到乡里的时候,远房舅舅见人就掏三五香烟。黄鑫龙不抽烟,但也舍不得丢掉,就那么在手里捏着,捏住不放,捏来捏去,一直捏回家,把一根还算完整的三五牌香烟交给老父亲。这时候,洁白的三五已成灰色了,说不清是给汗湿了还是给捏脏了。但是,老父亲不介意。接过烟,老父亲先是认真地看清楚商标,然后放在鼻子底下来回地嗅了一嗅,才用打火石把草纸媒子打着,吹旺,点上那根已经变形的三五牌香烟。
黄鑫龙虽然没学历,但是有血性。春节过后,黄鑫龙对家里人宣布,他要去深圳了。不为别的,就为让老父亲抽上没有被人捏过的三五牌香烟。
黄鑫龙的决定立刻遭到全家人的强烈反对。家里人认为他这样做太冒险,不值得。黄鑫龙虽然是农民,但也不是地道的农民,他当过兵,并且由于枪法特别准,在部队上当了五好战士,还当过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所以,退伍之后,并没有下地种田,而是被分配到供销社当售货员。在当时的农村,这是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就凭这,十里八乡的媒婆蜂拥而至,不但介绍的姑娘当中有隔壁大队的书记家千斤,更有媒婆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自愿当黄鑫龙的丈母娘,在这样的背景下,黄鑫龙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做,跑到深圳瞎闯荡,家里人当然不同意。
父亲知道自己没本事,在黄鑫龙面前说话没分量,于是,请来本家叔叔。本家叔叔在公社当干部,虽然只是一名不带任何"长"的"光头干部",但也是他们家族的骄傲和靠山。据说,黄鑫龙退伍之后之所以没有下地种田,而能留在供销社当售货员,与这个本家叔叔还有一定关系,所以,本家叔叔在黄鑫龙面前说话算数。
本家叔叔说:你跟三癞子不一样,三癞子因为当年趴女厕所看女人解手,当流氓被抓起来送劳教,出来之后没脸见人,才不得不远走他乡闯深圳的,你现在有这么好的工作,干吗跟他学?
三癞子就是黄鑫龙那个在深圳发了财的远房舅舅。大名叫赖散之,蛮儒雅的名字,听上去和"林散之"属于一类,可行为与儒雅相差甚远,于是,大家就对他的名字进行适当的改造,成了"三癞子",也算是一种乡土幽默吧。
关于三癞子的事情,不用本家叔叔讲,黄鑫龙早就知道,但是,正因为如此,黄鑫龙才更加坚定地要出去闯一闯。黄鑫龙想,既然一个趴女厕所被送劳教的三癞子在深圳都能混出个人模狗样,我一个堂堂的退伍军人五好战士难道就不能混出个模样来?
黄鑫龙坚持主见,决定去深圳,并且不留后路。
黄鑫龙从小崇拜英雄,特别崇拜项羽。他认为项羽不搞阴谋诡计,项羽的天下是硬打下来的。临走的时候,黄鑫龙学习项羽破釜沉舟的精神,不仅毅然决然地把供销社的工作辞了,而且还对周围亲朋好友同学战友都说了,说他黄鑫龙不混成个人样子就不回来等等,以此掐断自己的退路。
别说,精神的作用确实不可低估。当年他们公社去闯深圳的人后来大部分都陆续回来了,没有回来的,最好的结果是偷度去了香港,最差的结果是在偷度过程中丢了性命,而且死得莫名其妙,不确定是被边防开枪打死的还是被海水淹死的。只有黄鑫龙,既没有偷度去香港,也没有在偷度的途中命归黄泉,而是在深圳站住了脚,并且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
不用说,黄鑫龙并不是一来深圳就当上上市公司董事局主席的。事实上,黄鑫龙刚来深圳的时候,整个中国还没有一家上市公司。黄鑫龙现在掌管的这家集团公司就是中国最早一批的上市公司。因此可以说,中国的上市公司就是黄鑫龙他们这帮人共同创造的。当然,这是后话,我们先不说,先说黄鑫龙刚来深圳时候的情况。
黄鑫龙刚来深圳的时候,深圳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但也不是一些资料上说的是个"边陲小镇",起码,当时的深圳比他们家乡的县城热闹。即便是在改革开放之前,深圳的东门影剧院也安装有空调,桥社那边的商店里面也有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的时髦商品。但是,这些与黄鑫龙无关,黄鑫龙首先要找的是个睡觉的地方,然后就是考虑吃饱肚子。他也想到过投奔自己的远房舅舅三癞子,而且确实已经去了,不过,当他弄清楚三癞子其实是做走私勾当之后,黄鑫龙放弃了。放弃的原因不是他有多么高的思想觉悟,而是自己有一个信条:只要不被饿死,就尽量不做不正当的事情。在黄鑫龙看来,走私就是不正当生意,既然自己还没有被饿死,那么就坚决不做。
黄鑫龙也差点去偷度。那时候对岸欢迎这边偷度。偷度过去之后,立刻就发放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变成香港公民。因此,尽管路途艰险,也不乏有人前仆后继。这情景也影响到黄鑫龙。虽然黄鑫龙明知道偷度也不正当,但他觉得这种不正当与走私不一样,起码不伤天害理,无非就是投奔条件好一点的发展环境嘛。黄鑫龙想,香港也属于中国,所以,从深圳偷度到香港算不上"判国投敌"。在这种思想认识下,当黄鑫龙看到身边很多人蠢蠢欲动的时候,他也动了偷度的念头。不过,到底是退伍军人,黄鑫龙在动了这个念头之后,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按照他当侦察兵的习惯先实地考察了一番。考察的结果触目惊心。在后海,黄鑫龙亲眼看见两具漂浮的尸体。一具面朝下,另一具面朝上,两具尸体手拉着手。据说是一男一女。男的死后尸体面朝下,趴着,女的死后尸体面朝上,仰着,双双保持他们生前最快乐时刻的基本姿态。黄鑫龙看后,震惊,决定不偷度了。不是怕死,而是觉得不值得。不错,黄鑫龙想,如果偷度成功,确实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公民,换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环境,但是,成本太大了,大到自己根本承受不起的程度。万一体力不支,中途淹死,或者没有体力不支,却被边防开枪打死,怎么实现给老父亲买三五香烟的愿望呢?黄鑫龙自己说服自己。说如果没有本事,到了河那边也只能做地盘工,没出息,如果自己有本事,留在河这边也照样当老板,挣大钱,天天给老父亲抽三五。如此这般自我说服了一番之后,黄鑫龙决定不偷度了,决定留在深圳。
那天黄鑫龙从后海回罗湖,一路无精打采,一男一女手拉手漂在海面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眼前晃荡。黄鑫龙当过兵,有见识,相信那一男一女肯定是城里人,不是农村人,否则不会这么浪漫,死了之后还手拉着手。黄鑫龙这么想着走着,走着想着,就感觉回去的路途比来的时候遥远,天气也比来的时候炎热,而且越走越远,越走越热。恍惚之间,他又回到了当兵的年代,负重行军,行进在大西北的茫茫戈壁上。这时候,他最希望见到一棵大树,树阴下面杵着一口古井,古井上还有一副轱辘,他可以摇着轱辘打起一桶水,放在井台上,双手抱着桶,嘴巴贴在桶沿上,咕噜咕噜喝上几大口,然后扇着军帽,好好休息一下。可是,这里不是大西北的茫茫戈壁,而是深圳特区,虽然周围尘土飞扬,但刮起的不是风沙,而是巨大工地上的建筑粉尘,远处也确实有树,但不是巍然挺拔的槐杨,而是低矮茂密并且正在被砍伐的荔枝。突然,黄鑫龙发现一个牌子,上面用红漆歪歪斜斜写着"普宁脚手架"几个字。牌子的后面是一个工棚,不远处就是一片沸腾的工地。尽管歪歪斜斜,但一看见"普宁"二字,黄鑫龙还是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回到现实当中。他虽然不是普宁人,但他知道普宁人也说潮洲话,跟自己属于同一类人。于是,黄鑫龙走进工棚,用潮洲话向里面的人讨水喝。工棚里只有一个做饭的,听见乡音,很热情,但没有给黄鑫龙一个大水桶,却递上一盅工夫茶。工夫茶是潮洲的特产,是招待尊贵客人的,当然比凉水好喝,但工夫茶有一个特点,就是喝的时候要花工夫,因此,水盅非常小,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于是,黄鑫龙喝了一盅不够,必须喝第二盅,喝了第二盅还不够,还要喝第三盅。喝到最后,黄鑫龙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至少不好意思喝完就走了,于是,就没有走,留在那里,和烧饭的老乡说说家乡话,并顺手帮着做点事。按说潮洲男人不做家务活,所以也就不会做饭,但黄鑫龙当新兵的头一年在炊事班干过,会做饭,帮忙得心应手。交谈中,黄鑫龙知道对方姓肖,叫肖仲明。等到他们饭做好了,脚手架上的人也下来了。大家吃饭,黄鑫龙要走,肖仲明挽留,说哪有帮厨不吃饭的?黄鑫龙一听"帮厨"两个字,就猜想对方也是当过兵的。一问,果然如此,立刻又亲近了许多,象是见到了战友。这下,肖仲明更不让黄鑫龙走了,一定要黄鑫龙留下来吃了再走,并说如果老板问,就说是战友。这时候,黄鑫龙也确实饿了,加上对方诚心,也就不再推辞。可是,吃过饭之后,却仍然没有走掉。因为在吃饭的时候,包工头发觉今天的菜比往日味道好,问怎么回事,肖仲明把情况说了,说是他的战友帮忙做的。包工头把脑袋歪向一边,略微思考了一下,转身对黄鑫龙说:"你不要走了。就留下来吧,留下来做饭。"
包工头能这样说,绝对是给面子,既给黄鑫龙面子,也给肖仲明面子,而且,还想在全体同乡面前表明他是个仗义而豪爽的人,同时也显示一种权威,一种他在脚手架施工队说一不二不需要与其他任何人商量的绝对权威。他相信黄鑫龙听了之后当场欣喜若狂,千恩万谢,但是,他没想到黄鑫龙的反映并不热烈。
黄鑫龙愣了一下,看一眼肖仲明,仿佛肖仲明真是他的战友,这时候在这个场合遇到这样的问题,他必须征求一下老战友的意见。
肖仲明没有接他的目光,眼睛盯着锅。
"谢谢!"黄鑫龙说,"但我不能做饭,您安排我上脚手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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