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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无间的表姐妹之情。说实话,最近我在葱郁跟前越来越自卑,初到这城市时盲目的骄傲与快乐已经荡然无存,我一点一点地看到了自己的微渺。尽管她是我的表姐,尽管她常常用救世主的方式教诲和拯救我,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自然,就像项链里贫穷的玛蒂尔德太太,交了个阔绰的朋友,而每一次的会面留给她的只有无穷尽的伤感。

    我携着琴盒,步行四十分钟去葱郁的公寓。我没有搭乘公交车,这是下班的高峰时期,我怕挤坏我手里的宝贝。在大厦门前我遇见葱郁匆匆走出来,她的造型让我大吃一惊,完全是儿童look,齐耳顺眉的童花头,一顶粉嫩嫩的翻毛帽子,帽檐站着蜡笔小新家的小白,一条缀满荷叶边、绣满粉嫩小花蕾的洋娃娃式的连身长裙,棒针粗毛衣,圆圆头带搭绊的妹妹鞋,走起路来差点没有一蹦一跳。

    “你来了正好,”她一把拽住我“跟我去派对吧?”她对我挤挤眼,她这表情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把平时不太醒目的细微的皱纹都调动起来。我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好不容易才忍住笑。你不知道,28岁的女人装起嫩来是很吓人的。

    我被葱郁不容分说拉进taxi,整个车程中她都在打手机,嗲声嗲气地报告车子行驶到哪个路口了,又问客人到了多少。我很奇怪她会自己老老实实坐计程车赴约,通常都是男人驾着车在楼下苦等至少半个钟头。间中她不住照镜子,检查妆容,抽空草草对我解释:

    “我朋友替我组织的生日party,是最近流行的草地party。”

    江湖上刀光剑影了这么多年,葱郁好歹也学会了喜忧不形于色,看她那兴奋的样子,再笨我也猜得到这派对与派对的主人必定有些来历。搞不好葱郁就此归隐山林,出嫁做少奶奶去了。可我说过,嫁人真是误入歧途,如若有了孩子,更加不得了。那小人牌轰炸机需索无穷,旋风式的走到哪里便破坏到哪里。我亲眼看见葱郁朋友家的三岁小儿,站在椅子上,用力扯住百叶窗帘,身子一坠,把整幅帘子拉下来。恐怖恐怖。

    但不结婚呢,也是恐怖的。有个女艺术家,在美国做一场行为艺术展览,其中一张引人注目的大床,床沿刻满男人的名字,全是与她睡过觉的男人,足足两百多个。我怕葱郁这种善于异想天开的女人,有一天也够资本搞一次这样的展览。

    车子停在本市最有名气的五星级饭店门口,穿白色制服的侍者一路引领我们来到饭店的后苑,那儿有一片很但的草坪,草坪边缘是茂密的林木。长长的餐桌上摆满花卉与香槟,篝火已经点燃,凉棚下散布着沙滩椅,三三两两坐着聊天的人群。

    葱郁的出现并没有引起我预想中的轰动,没有人朝她糊蛋糕、扔彩带什么的,每个人似乎都有自己的伴,没人注意到party的女主人已经悄然来临,就像一朵开在暗夜的花,很有点锦衣夜行的味道。

    我不知所措地跟着葱郁在人丛里穿来穿去,有人认得她,冲她微笑示意,含蓄有礼,看得出来这里的客人都是有些身份的。葱郁终于在靠近树林的地方找到了她的猎物,我只能用猎物这个词语,因为葱郁一见到他,眼睛里绝对是老谋深算的、富有经验的猎人表情,带着小心翼翼的、步步为营的招引,以及蓬勃欲出、难以掩饰的渴望,既充满惴惴不安的温情,又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残忍,仿佛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让那家伙断了气,乖乖温顺地躺进自己的皮囊。

    那男人背对着我们,正与人轻声交谈。葱郁甜腻腻地叫了声“庄哥”他回过头来,手里正端着一杯红酒,琥珀色的液体荡漾着,直映进他炯炯有神的眼睛里去。

    “来了?”他淡淡地回应。

    这位庄先生非常英俊非常高贵,年纪大约在六十岁上下,中等身材,皮肤颜色比较深,靠近棕色系,想必是晒太阳多的缘故,保养得倒很好,并没有发福的痕迹,穿着名贵而不露痕迹的西装,眉宇间略有些矜持。但他身上天然有种气质,让人想到加勒比海那样的地方,与高尚成熟的男士一起游泳一起躺在沙滩上度过漫长的下午,吃龙虾喝香槟,夜晚在白色细沙中赤足拥舞。跟葱郁过去的艺术家、小老板男友们真是两码子事,相形之下,那些男人几乎成了鲁迅写的戴旧毡帽的朋友,潦倒而窘困。我突然明白葱郁怎么会兴兴头头打扮得小雏鸟似的,也许这是庄先生喜欢的款型。

    “一直塞车一直塞车,讨厌死了。”葱郁在大庭广众之下吊住他的脖子,嘟着嘴撒娇。

    “你还没有介绍这位小姐给我认识。”庄先生不动声色地把葱郁的手拿开,葱郁倒是没有觉得,依旧一脸装腔作势的快乐。我不由得清一清喉咙,她恍然未觉。我从未见她如此失态过。

    “我表妹,简微红,”葱郁笑着说“人家是大学里最优秀的孩子哪。”她挽住庄先生的胳膊摇晃。庄先生只微微给我一个眼色,算是招呼过了。

    我自觉情势不妙,看样子葱郁是迫不及待地要钓住庄先生,甚至忽略了人家有没有把鱼杆伸进水里,搞不好别人只是路过呢。女人一着急就笨得不可理喻,葱郁在男人世界的两张通行证,妩媚与骄傲,缺一不可。譬如冰淇淋,总是甜蜜而冰凉的,谁会喜欢热乎乎的冰淇淋呢,躲都来不及,更别提买单的事了。葱郁此刻简直就是温度不对。

    她成就斐然的那一回,我倒是见过。对方是本市小有名气的地产商,刚与第二任老婆离婚。做东的是葱郁的朋友,那餐饭很热闹,葱郁带着我,还有另外两三个女朋友,一桌的女人都迫不及待地抛媚眼,而葱郁始终像个局外人,仿佛那桌饭是与她无关的,她整个人根本不属于那里。她一直在吸烟,左手夹着长长的过滤嘴香烟,右手把一只金色的卡蒂埃打火机翻来覆去,像要背熟它上面的花纹。

    结果第二天那小子就送了一大篮被称作蓝色妖姬的极品蓝玫瑰,幽深的蓝色花瓣,通体透蓝的长长花茎,是从荷兰空运过来的,一枝就值一百多块。花蕾里藏着一枚重量级的钻石戒指,用红色的丝线拴起来,悬挂在花心中。葱郁跟他很是玩了一阵太级,一度几乎没真的嫁了给他,每天傍晚用耀眼的红丝巾松松包住长发,也不化妆,只用颜色极浅的唇彩,挽着他的手在河边散步,像个幸福的良家妇女。但终于还是分崩离析了。

    葱郁嫌弃他的地方实在太多,不足以说服自己就此停留,比如“他自己不过是一部奥地,不见得肯买一辆宝马给我”再比如“他跟前面两个老婆都有孩子,家产统共那么些,料想我儿子也拣不了现成的李嘉城来做,何必白牺牲了他的娘”最无稽的是“他是没什么长性的,我也不是从一而终的人,明明没好结果,干嘛去弄一大堆麻烦的手续为难自己”

    “我是天生的职业狐狸精,”葱郁当时打着呵欠对我说“一个男人的精气哪够我成仙得道的。”她对着镜子尝试那一季流行的猫眼妆,发出金属光芒的李子蓝眼影,焦搪色的眼线。眼线是液体的,画到眼睑最弯曲的部分时,握着画笔的手一定要稳稳的。因此葱郁反复练习,每次换一种颜色,复古的黑、摩卡咖啡色,全都妖气十足。那一次她在地产商的手里倒是很弄了些钱,他们商量着结婚时,他在她的信用卡里打了十来万买房子的首期款,过了也就过了,不会再追讨回去,挥霍不起的男人也不敢跟葱郁这样的女人混。

    葱郁一味地黏着庄先生,人家很不买帐,不断地与别的客人周旋。葱郁跟在他身边,好像错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套路全盘不对。暮色里火焰猎猎,一整只羊串在铁钎上烤,渐渐散发出香味。我心里惴惴的,抱着琴盒子,不晓得这生日派对要如何收梢。

    侍者总算推了餐车过来,上面是一只巨大的蛋糕,有四五层,巧克力颜色,做了无数的花朵,有点繁花似锦的气象。庄先生拍拍手,叫大家过来吃蛋糕,居然连点蜡烛唱生日歌那些程序也免了,直接叫侍者切开来,分在小碟子里,有些客人远远地站着,并没有走近。庄先生从侍者手里接过碟子,亲手递给葱郁,再递了一碟给我,他用英文对葱郁说了句“生日快乐”然后就走开了。他的声音太轻,若有若无的,一转眼就使人疑心他是不是真的说过了。我听见有人打听是谁的生日,知道的人回答说是一位姓裴的小姐,别人就问裴小姐是谁啊,人家说是庄先生的朋友吧。

    要到此时我才明白,葱郁原来并不是这场派对的主角,庄先生送的那只昂贵的蛋糕已经是极致的充眷。我为葱郁感到隐约的悲凉。她一小勺一小勺地吃着蛋糕,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突然葱郁从我的手里取过琴盒,越过三三两两的人丛,越过春天苍凉的薄暮,走向庄先生,在他耳边说了句悄悄话,庄先生点点头,葱郁立刻像得了圣旨似的,跳起来,张罗着叫侍者搬琴桌琴凳,煞有介事地坐下来,拨弄琴弦,她是学过小提琴的,懂得节律,而桑乍又是那样宽容的一种乐器,铮铮淙淙的音乐从她的指间缓缓流淌出来,美得惊心动魄,我几乎听得呆住。

    看得出来庄先生也被深深吸引,客人循声而来,渐渐围聚成群。葱郁的神情有一点决绝和肆意的味道,仿佛一尾挣扎的鱼。如果她没有打扮得那样夸张,像装嫩的欧巴桑,她一定会很美很美,而不是这样的落落寡欢的老少女形象。新的客人源源到来,庄先生走过去寒暄,再转身时他没有靠近葱郁,就站在我的身旁,抱起双膊,望着葱郁。

    “念大学是人生最随心所欲的一段时期。”庄先生蓦然开口,隔了一刹那,我才意识到他在对我说话。我略微吃惊,无法回答,只好僵硬地对他笑。

    “我女儿从前很喜欢写诗,上大学的时候房间的墙壁上尽是她贴的诗句。”他继续说。葱郁在一首曲子与另外一首曲子中间稍作停留,庄先生带头轻轻礼貌地鼓掌。

    “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庄先生一句一句轻声而清楚地念出来。这一段是博尔赫斯所作,我知道。

    “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的误解比你更深”他接着念,很美丽的句子,充满青春期的沧桑。他不再说话,我只觉紧张,盯着葱郁,像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矜持一些,坐在劳斯莱斯里,谁会怀疑她与庄先生的女儿出生有异?

    “无论是当初,还是现在,我拒绝问自己是否幸福”他又念了,并且侧身注视我,微笑着。我的天,他的笑容是多么好看,足以让人忘记掉他是个老男人。

    “女儿很喜欢这些诗,”他笑着说“连我都记熟了。”

    “她有多大?”我傻头傻脑地问。

    “十一月就满三十岁了,”他说,顿了顿,又说“这孩子,已经在南非定居了。”

    “南非?”我惊异。在我的常识里,小姐们总是寸步不离地黏住阔爹地,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真正放弃水晶宫殿,赤手空拳打一片天下,又不是做戏。尤其南非,地理虽然不是我的强项,我不大分得清楚非洲的南北,但印象里统共都是食人鱼、高温、蚊蝇、手持长矛的土著那些,庄小姐浪漫过头,有女唐吉珂德的嫌疑。

    “她是诗人吗?”我不能不问。

    “诗人?”庄先生又笑了“呵不,她的专业是计算机。”

    我沉默下来,我不是三八,不会追问人家的家事,但看得出来,庄先生很爱他的女儿,他的眼神是那样惆怅。他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葱郁,然而我知道他的心思没有在她身上。他也并不是什么纯洁的富人,可葱郁,颠倒众生的葱郁,确实不是他要的那杯茶。

    有人叫了一声“羊肉熟了”客人逐渐散去,侍者一小片一小片地切下羊肉,分到盘中,肉香透空而来。庄先生也被人簇拥离去,周遭静寂下来,微黑的夜里闪着明明灭灭的灯光与篝火。隐约中似乎庄先生叫了一声“裴裴”但葱郁置若罔闻,手指慢慢在琴弦间跃动,她的侧影让我想起白居易抒写的那个幽怨落魄的歌女。我不忍离开,伫立在她身边,倾听着缭乱的旋律。

    侍者送了几碟烤羊肉过来,串着细细的铁钎,撒着孜然碎葱辣椒末,我早饿坏了,大口大口地吃进去,辣得眼泪都出来了。葱郁却不食人间烟火地弹她的琴,我知道她在等待庄先生,可是庄先生在遥远的人群里谈笑风生,早忘记了葱郁那一番天涯歌女似的伤怀。

    我一个人吃光了那几碟羊肉,又到长桌边去将各种美味装了满满一大盘子,水果送上来的时候,我已经撑坏了,对着那些新鲜欲滴的菠萝红提,感到无能为力的怅憾。

    “庄裕生!庄裕生!”一个清脆玲珑的声音突然响起来。我循声望过去,灯火通明的入口处站着一位女孩子,东张西望,头发剪得短短,有无数的小卷卷,穿着绿色带波浪的连身裙,泡泡袖,菏叶领,裙摆很宽,只及到大腿,像玛丽莲?梦露在某个时期的经典造型。

    庄先生脱离众人,朝她走过去,牵着她的手,引到篝火边。客人们仿佛对那女孩子很熟悉,纷纷与她打招呼。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这女孩并不造作,有一种稚气的性感,皮肤雪白,一张苹果脸,年纪不会超过20岁。庄先生亲手将烤熟的羊肉递到她手中,她不假思索地吃起来,立即被烫了嘴,嘘嘘地吹气,仿佛饿坏了的谗嘴孩子。庄先生不断地替她拿纸巾,拿饮料,情不自禁地微笑,隔了点距离我都看得出他眼睛里的宠爱。

    有客人告辞,庄先生送到门口去,稍微停留,与旁边的人寒暄了几句,那女孩子马上大声叫他,庄裕生!庄裕生!连名带姓,理直气壮,像是幼稚园同班同学的那种叫法,满是青梅竹马的甜腻。庄先生竟毫不介意,握着酒杯踱回她身旁,她恶作剧地把一片涂满辣椒的肉片喂给他,辣得他直吐舌头,她反倒仰脸大笑,笑容是那样孩子气,连我都发起怔来。

    葱郁停下了她的弹奏,点起一支烟,深深吸一口,按熄。她站起身,收好琴,叫上我,去向庄先生道别,感谢他的生日蛋糕。葱郁毕竟是见过些场面的,终究不会小家碧玉似的失态,她恢复了镇定,优雅地与庄先生周旋。不知庄先生是否有些歉意,竟叫了司机送我们。车子开了过来,是一部黑色的大奔,司机穿深色西装,戴白手套,略一鞠躬,为我们打开车门,是标准的英国礼节,只在电视上看见过的那种。benz在黑夜里飞驰,城市的夜光在车窗外闪烁,车内有低至不可闻的音乐声,以及隐隐的香水味道。

    “这是铃兰的香。”葱郁轻声告诉我,隔一会她又说“铃兰这种花,俗称山谷百合,细小的白色花,每一朵都像一只小小的铃铛,也像小小的古钟。”她停下来,望着窗外斑斓的街。

    “这一款叫做迪奥丽丝幕,是纯粹用铃兰制成,”她继续说下去“非常迷惘的香,太高贵,不太容易接近”

    “看那边,那是庄氏的大厦。”她指指远处一僮巍峨的高楼,外墙的广告牌绚烂缤纷。

    司机从倒后镜里含蓄地看了她一眼,她意识到了,立即噤声。我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而我,我不是不惆怅的。有那么一瞬间,当他微笑着轻轻对我念出那些句子:无论是当初,还是现在,我拒绝问自己是否幸福。当他用那样安静的眼神凝视我的时候,我以为会有奇迹发生。但并不,他只是有那个本事,当他一开口,全世界的穷女人都会为他魂飞魄散。

    是夜我留宿葱郁的公寓,她一直很沉默,洗澡、更衣,坐在梳妆台前慢慢除去脸上的脂粉。我躺在她旁边,她伸手捻熄了灯,我们在黑暗中各怀心事。许久许久以后,葱郁清晰地说: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有多少资产,连福布斯都没法调查。”我知道她说的是谁,庄先生,那个神秘富有的男人,对男人而言,阔气已经是一把足以杀害女人的刀了,再添上神秘这道利刃,简直可以如激光般精确地刺穿女人的心脏。

    “她是一间私立舞蹈学院的学生,他们认识不过两星期。”葱郁说完便不再言语。我想起那绿衣少女,一头长发,干净的面孔并没有化妆,只涂了樱桃红的唇彩,一脸笑容,站在风里,额前碎发飘拂,放肆地大声喊,庄裕生!庄裕生!

    那才是庄先生想要的女人,美丽而肆意,全然不知人生尚有凌乱的阴影。我模模糊糊地想,那也许是道行达到了深不可测的境界,譬如武侠小说里的女魔头,百炼成妖,七八十岁了看起来依旧是豆蔻年华。我解嘲地对自己笑了笑,活到20岁,我才明白简微红并没有三头六臂,与旁的女人一样,她也怀着不切实际的远大志向与吹弹得破的虚荣心。

    半夜葱郁起来吃安眠药,吵醒了我,我帮她拿了一杯冰水,然后蒙头继续睡。我没有跟葱郁说,不要紧,不是你的问题,是他眼光太差。我没有说那些,我知道她不需要这种漫无边际的安慰。很惭愧,我睡得跟猪似的,连梦都没有做,既没有梦见豪宴里的庄先生,也没有梦见我的教授佟槿栖,甚至殷,甚至了解我、忍耐我、爱我的殷,都没有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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