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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情殇,陌路无花开最新章节!

    “嫁给我吧,”张小华还是那么嬉皮笑脸,“没新意,”我不屑的说,“那好,你还我瑜珈钱,还我山地车钱,还我海鲜钱,还我咖啡钱,还我从小学就放出去的心。”“小学?”我有些吃惊,“是啊,你难道不知道你手上是我十岁那年铬下的印记吗?”张小华抚摸着我右手拳头上已深入骨髓的墨水印,“死鱼儿这是我们上辈子就留下的定情记号!”

    还没告诉你,对不起,我爱你

    是谁曾站在你面前

    灿烂得恍若隔世

    是谁与你十指相扣

    温柔地拈花微笑

    我的男朋友蓝汨总是工作到很晚,经常加班,很少回我们的小窝吃晚饭,所以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一个人去蓝与白吃。

    那是一个简陋的快餐店,有着蓝色的桌椅和白脸的服务员。我对这个快餐店并没有特别的好感,我去那里完全是为了正常的生理需要,因为在公司与我的小窝之间我再也找不到比这更能入口的饭店了。

    在广州这个遍地是机会的城市,想要做一个好吃的快餐店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喜欢喝那里的大米粥,黏黏的,熬得很到火候,十分符合我的口味。而蓝汨是陕西人,从来就不愿意在快餐店吃饭,无论回来多晚,他都要把我叫起来,给他煮碗面。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竖起耳朵等着午夜他回来开门的声音,然后自动去给他煮面,总是要到凌晨一两点才能入睡。而我早上六点就要起来给蓝汨做早饭,挤公交车,因为蓝汨一天吃两顿,如果我不做,他就不会吃早饭,饿到下午的工作餐,胃经常有毛病。而蓝汨可以10点才去上班,我走的时候他还在床上与周公相聊甚欢呐。

    我不是蓝汨的初恋。但是我知道他对初恋耿耿于怀。蓝汨追我的时候,其实没有花多少功夫。我很喜欢孩子。我想也许我喜欢蓝汨,多半是因为他的孩子气令我欲罢不能。当他不孩子气的时候,就会象一个严肃的老头子。我尤其喜欢看他吸烟的样子,好看的眼睛眯起来,表情严肃,俨然一个成熟的男人一样从嘴里呼出烟圈,他的眼神涣散,流露着痴情和****,我为他吸烟的样子着迷。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当然,我虽然体态臃肿,容貌可耻,但也不是那种倒追的女子,如果这个男子不对我表白,我恐怕终其一生,也不会对他说出半句我喜欢你。可是偏偏蓝汨做到了。他一向喜欢漂亮高挑,********的女子,可是当我们在广州的站台相遇的时候,我们一见钟情。他后来对我说,他在看见我的那一瞬间,就知道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能理解他的人。但是一直以来蓝汨为白坔痛不欲生。

    白坔是蓝汨的初恋。我没有见过白坔,我只从蓝汨口中得知她是一个善解人意、高挑漂亮的女子,有着柔顺的长发,温柔的嗓音,苗条的身材,如雪的肌肤,和帅气的蓝汨天生一对。她是有名的交际花,满天下的打拼。他为她疯狂。那时候他足足围着她转了一年,终于有机会表白,而他的一次表白,就把美丽如公主的她轻而易举的拿下了。多年以后当他和我谈起他的初恋的时候,语气里都充满了幸福和期待。

    我以前不相信命运,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渐觉得,缘分是命定的。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抢来也白求。就像他爱上她,为她走火入魔,我们的话题也总是她,经常说的我昏昏入睡。而我爱上他,就算在他对我不理不睬的日子,就算他离开我,同样对他念念不忘。

    我们那么理解对方,蓝汨说他非常看好我对男人的这份理解。因为爱是那么无可奈何的事情。我和他实在太相似,就算在感情上,也一直挣扎着保护一份绝望的爱情。他从来不曾怨恨过她,他保留着她送给他的每一份小礼物,珍藏着他们照的大头贴、合影,她给他发的短信。他小心翼翼的等待她的回头,我依依不舍的痴恋他的醒悟。

    冰冷的,不仅是体内跳动的节奏

    温暖的,不仅是眼中下着的雨

    请再回头,看我一眼

    凝视一次,我今朝的容颜

    得知蓝汨离开广州的消息,那是在他走了三天之后。打电话到他的公司,才知道他辞职了。我在三天里不吃不喝,给他打了无数次电话,发了无数条信息,仍然杳无音讯。三天后他发了一条信息过来,说我到K城了,我要在这边工作一段时间,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辈子。你要好好保重身体哦。

    没有叫我去,也没有叫我忘记他。

    三年,以这样一条需要深刻理解的短信画上句号。

    我拿着手机,反反复复的看了很多遍,最后摁了delete键。

    蓝汨去的那个城市,灯红酒绿,也遍地是金,但是没有蓝与白,也就不会有我。而他去那里的原因,一定是因为他珍爱的白坔召唤他了,所以他屁都没放一个就迫不及待的飞了过去。而他所有的东西,包括他的衣服,鞋子,除了电脑外,全都留在了我这里。

    我想马上启程去深圳,那边已经有一个公司同意让我过去。我想隐姓埋名,迅速的开始新生活,找一个爱自己的男友,开始新的恋情。可是我想了想,还是留在了广州。

    我搬离了我们的房子,虽然我知道,蓝汨已经预付了一年的房租。

    在我搬到海珠区另一个角落的时候,我发现离我的住所不远处,竟然也有一家蓝与白。晚上我还是一个人去那吃。吃完饭天就剌剌的黑了,我才惊觉已经入秋,秋风有些凉,我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走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我开始幻想如果蓝汨在这里,吃完饭他走在我左边,会不会伸出他修长的手指,缠住我的手指,或者伸出他的长臂环抱着我,我们亲密的走在大街上。这样想着的时候,大街上就变得异常安静和宽敞,而我的眼泪总是不由自主的就落下来。我打开双臂,任眼泪留下,直到它们实在太多了,我再也看不到路,我才会擦一把。而擦过这一把,不会再流的话,我就进去一家商店,照照镜子,微笑一下,然后坐车去火车站。

    独自站在站台上,站台上灯火通明,白天延伸的喧嚣仍然无休止的回荡在闷热的夜空。时间跳到21:00点,北方K城开来的火车叫嚣着进站了,两束刺眼的白光直射过来,望着平行的铁轨,我恍然想,如果这一刻,我跳下去,第一个哭泣的人会是谁?

    当然不会是蓝汨。他对我实在无法动情。他那么爱她,他哪怕是把我压在床上,激情的舌头纠缠着我,眼睛凶狠的瞪着我的时候,也会喃喃叫出她的名字。

    没有风。闷热急降而下。我全身都湿了起来。衣服软软的黏在身上,厚重而疲惫。广州的暴风雨总是来得那么快,天边有闪电划过,雷声也瞬间传来,暴风雨迫不及待的就来了。

    暴风雨的夜,蓝汨喜欢把我拉出去,两个人穿着拖鞋在雨中漫步,互相把对方弄得很狼狈,然后奔跑回家。大雨冲洗着我们的头发,我们的脸,这时蓝汨会激动的大声说话,放声的唱歌,十分开心。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只是疯了一样陪着他玩,我喜欢看他开心的样子,因为这样我才不会觉得他陌生。可是在那样的暴风雨里奔跑,我经常会滑倒在水里,而蓝汨跑在前面,永远不会回头,直到他辗转的跑回家里,脱光了衣服钻进被子里,很快的睡去。他永远都不会关心跟在后面的我摔倒过多少次,摔破了多少个伤口。多少次我就这样泪水汪汪的拖着水淋淋的身子走进房子,自顾的洗澡,抱个破旧的毯子,在地上蜷成一团。

    我个人不喜欢下雨,可能因为在北方呆的时间长了,习惯了干燥的天气,也因为蓝汨在雨中疯狂的日子太多了,我对下雨产生了很大的抵触情绪。可是下一次下雨的时候,;蓝汨还是会拉上我,在雨中漫步,让大雨刷新我们的记忆,然后奔跑。连我来月事的那几天,他也不会放过。他好像从来就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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