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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擦着桌椅的小妹,甚至连清晨扫马路的清洁工都是她,她到底是做什么的?
门铃声响起,在暗静的深夜里显得更加尖锐响亮。
莫瞥一眼墙上的时钟。半夜三点,会是谁在这个时间来拜访?
他一向四处飘泊,世界各地都有可能是他落脚的地方,他这一次回台北的时间不过两个星期,除了与开摄影展的单位和准备出版摄影集的出版社有过联系之外,又有谁知道他回来的事?
他并没有起身去开门的意思,就让来人当成屋里没人在家,或许就会放弃了。
就在他这么想的同时,门铃声停了,但随即而起的是猛烈的敲门声及喊叫声。
“莫!我知道你在家,如果你不来开门,我也不在乎是否会吵醒左右邻居。”
莫一听见门外传来的声音,剑眉马上蹙起,头也开始痛起来。
“莫!你到底开不开门?”
拍打声不绝于耳,看来对方是真的不打算放弃。
莫百般不愿的起身去开门,门一拉开,他面对的是满身酒气、怒气冲天的人。
莫尔,莫的大哥,一见到他,二话不说就挥上一拳。莫一个不注意便挨了一拳,人也倒退几步,直到碰到身后的鞋柜才止住。
莫尔跨大步向前,一把揪起他的衣襟。“你这个混蛋!一个不负责任、自私自利的大混蛋!”
莫沉默着,无言的接受大哥的责骂。一个逃家的人,是没有任何借口为自己脱罪。如果挨上这么几拳,能解除一些莫尔心里的压力,那他愿意承受。
“说话呀!为什么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抹杀一切吗?”莫尔说着又送上一拳,下手之重足以看出他的愤恨。
“如果打我能让你消除一些心中的恨和压力,你就尽量打吧!我不会还手。”莫平静的表情,让人臆测不出他心中所想。
“你”莫尔气得甩开抓着的衣领,不发一语的踏过地上的照片走进去,将整个身体甩进沙发里。
莫将门关上后,走进厨房冲了杯浓茶,让莫尔解解酒。
“你回来多久了?”莫尔接过他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
“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莫尔的嘴角露出了淡漠的笑容,这样的笑容让人看了顿觉心酸和心痛。“看来在你的心里,真的除了摄影之外什么也没有。”
“大哥”对于大哥的指责,莫依然无言以对。
“在你的心里,真的还有我这一个大哥吗?”莫尔的语气中有些自嘲意味。
“如果那个家真让我有所在意、留恋的,只有你和小雨。”
莫共有八个兄弟姐妹,却分属于三个女人所生。而他和莫尔及妹妹莫雨是第二个妻子所生,其实说是第二个妻子也并不尽然。他们的母亲只是父亲的小老婆,后来父亲甚至还将第二个小老婆一起接回家住。而名正言顺的妻子只因未曾替父亲生下半个儿子,于是接受父亲公然养小老婆的行径。
因而八个兄弟姐妹虽然从小辈处于一个屋檐下,却彼此有心结。而造成他们手足之间没什么感情的始作俑者,正是他们那个拥有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父亲大人。
“那妈呢?”
“妈一心只想着如何把爸爸紧紧抓住,以巩固她在莫家的地位,她何时花过心思在我们身上。”这也是他当初坚持选择摄影,宁愿放弃家庭的最大因素。
这几年来,他不曾再踏进家门一步,刚开始时他甚至怨恨那个家。如今时间久了,恨意也渐消,只因他已经完全放弃和死心,今日他所有的成就完全是自己努力得来的。
他从未让人知道他是莫正凯的儿子,只因莫家给他的不过是一个姓氏罢了,其余的一切皆是他想抛弃的包袱。
“其实妈的心里也很苦的。”莫尔每天看着母亲和大妈及梅姨斗得你死我活的,母亲的生活其实也不好过。
“我不想谈她。”莫站起来,蹲下去收拾散落一地的照片。“小雨好吗?”
“她很想你。”一谈起他们的小妹,莫尔就心疼不已。小雨还很小的时候,因为一场意外,造成了她的双眼失明,而当时他们的母亲还为了和大妈争吵晚上要陪父亲去参加狗屁的宴会而无心加以理会小雨,这也是造成莫对母亲始终无法谅解的原因。
“我对不起她。”一想到莫雨,莫的心便充满愧疚。在莫家,女孩子是没什么地位的,不管能力再强,更别说莫雨只是一个处处需要别人帮助的瞎子。莫正凯也很明白的告诉他的子女,莫氏所有的企业只留给儿子,谁有那个能力和担当,就能接掌整个莫氏企业。至于女儿,他会在她们结婚时准备一笔丰厚的嫁妆,其余什么都没有。
而莫家的四个儿子中,莫正凯最欣赏也最属意的就是莫,莫不但够聪明、也够冷酷,做起事来完全不谈感情,这正是他认为在商场上最需要的特质。商场如战场,绝对没有任何情份可言。
然而莫却不顾其他兄弟如何明争暗斗,在其他人争得你死我活之际,他悄然背起相机,靠着自己的能力选择他的兴趣。
莫正凯气得扬言与他脱离父子关系,莫氏的一切也都没他的份,但这也不能阻止他离开的决心。莫正凯所不知道的是,莫最想抛开的正是莫氏这个包袱,如果可以的话,他连姓氏都不要想。
“爸知道你回来了,他要你回家一趟。”今天要不是父亲将他叫到办公室里去,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莫回台湾的事。
“看来我再怎么逃,似乎也逃不开他的掌控。”就算是孙悟空,遇上了如来佛,也只有认栽的份。
“阿,你和爸已经僵持了六年,也该是你回家的时候了。”
“大哥,你别再劝我了。”莫的心底忽然下了一个决定。“这次的摄影展过后,我决定永远离开台湾,不再回来。你回去帮我问问小雨,如果她不想继续待在那个家里,可以跟我走。”
“跟你走?”莫尔忍不住叫了出来。“你叫小雨跟你走,随着你四处去飘泊?!如果小雨和正常人一样,我无话可说,但小雨是个瞎子,让她跟着一个浑身流着飘泊血液的浪子过着如浮萍般的生活,这对她来说太残忍了。”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让小雨跟着我四处流浪,我会给她一个安定的家。”
“莫,你别把一切想像得太过简单。刚开始或许你会觉得小雨不是个负担,久了之后你就会觉得她对你来说是个包袱,会对你绑手绑脚的。”
“难道就这样一直将她丢在一个没有温暖、没有爱的家吗?”一想到他那对眼中只有自己的父母,他就不得不恨。“小雨的眼睛并不是没有机会治好,但是他们肯花一点心思在小雨的身上吗?爸的眼中只有钱,每天不断想着该如何并吞别人的企业。而妈呢?她整颗心只有不停的想着该如何绑住爸、扳倒大妈和梅姨。在他们的心里,小雨算什么?如果他们愿意花些时间帮小雨找更好的医生,小雨也不用生活在黑暗中十几年。”
莫尔心里明白莫说的是事实,但是他的个性不若莫的叛逆和顽强。他不敢反抗父亲,因为他知道就算是他做出的反抗也不会有任何的效果。
莫不同,除了他潜在的顽强因子之外,他还会有行动去争取他想要的一切,而往往他也都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莫”
“大哥,你别再说了。”莫不想再听他说下去。想来他一定是受到父亲的命令,想要劝自己回家去。他摇摇头,那一个家他永远也不想再回去了。“我会尊重小雨,如果她不想跟我走,我不会强迫她。”
“我知道我劝不动你,却还是必须走上这一趟。”莫尔十分无力。
“大哥,等我摄影展开始的时候,你带小雨来看吧!”
“你要一个瞎子去看你的摄影展?!”
“小雨虽然眼睛看不到,但我相信她的心一定看得比谁都清楚。”他回到他的暗房里,再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两张邀请函。“或许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如果她不愿跟我走,这辈子或许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台湾真的没有任何值得你留下来的理由?”亲情无法留住他流浪的脚步,那爱情呢?
“我找不到。”莫一说完之后,脑中不禁想起今晚遇见的那个女孩。是的,他在她的背影看见了和他相同的孤独,她眼睫的泪水是否代表着她的悲切呢?
他的心竟为她的泪而感动心痛!
卢希整个人累趴在桌子上。昨夜赶报告赶了一个通宵,今天早上又连续上了一早上的课,她的眼睛疲倦得都睁不开了,而且严重的对她提出抗议,仿佛如果再不让它好好休息,将不惜代价的罢工。
因而她只有选择放弃了午餐,一个人躲到图书馆睡觉。整个学校只有图书馆是个最安静的地方,如果连这里都无法让她好好睡上一觉,那就没地方可以休息了。
正当她沉沉入梦时,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唤她。陷于昏沉状态下的她,根本没有精神去理会,还是继续和周公下棋比较重要,而那源源不断的叫唤声,就当梦境吧。
洪韶瓴叫了足足有十分钟之久,真不晓得卢希是不是睡死了。如果不是她嘴角流着口水、嘴巴不断梦呓,她还真想打一一九叫救护车。
“希,沈教授要当人了。”她靠在她的耳边,以不大不小却足以让她听得清清楚楚的声音说着。
“当人!”卢希果然上当,惊吓得抬起头来。要是被沈教授给当了那还得了,不但要花时间重修,还要多花一笔学分费,这可是损失不少呀!
她睁着必须用牙签顶住才张得开的眼睛,勉强瞪着在眼前晃动着的影像。“韶瓴,现在几点了?”
洪韶瓴看了看腕表后,才回答她“十二点半。”
“十二点半!”卢希叫了出来,惹来不少的目光。“才十二点半你就来吵我!”若不是怕自己睡过头,真的被当,她才不会告诉她自己在图书馆睡觉。
天呀!她可是牺牲午餐的时间,只为换得短短的午睡。
“别气了。”洪韶瓴将刚刚在肯德基买的炸鸡推到她的面前“我是怕你饿坏了,特地为你送吃的过来,你还不知感恩呀!”
“感恩?!”若在平时,她一定会感动得痛哭流涕,但是今天她宁愿睡觉也比饿上一餐没吃来得重要。不过现在都被吵醒了,又闻到香喷喷的炸鸡味,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噜叫。卢希提起袋子,往外走,来到图书馆外,选择一颗大树下开始享受食物。哇!她多久没吃到炸鸡了,好怀念。
“希”洪韶瓴瞧她眼中只有炸鸡,将捐献者完全给遗忘。真是见鸡忘人!
“说吧!”无缘无故会拿东西来给她,一定有所目的。
“说什么?”洪韶瓴对她突然冒出来的话一时反应不过来。
“说你拿炸鸡来贿赂我的目的。”很快的解决掉两块鸡块,卢希意犹未尽地吮着手指头,一点都不想浪费,接着再拿起可乐大口大口喝着。
“说得好像我每天请你吃东西都是有所目的!”
“当然不是每次,只不过十次有九次。”她可是一点也不会给她留面子的。
就算是,她也不必说得那么直接呀!“这次绝对是好康的。”
很怀疑!“说吧!”可乐已被她解决了半杯,吃饱喝足后,如果能让她再去小睡半个小时,她一定会感谢天、感情地,感谢各路神明的保佑。
“明天周末,有一家艺廊举办莫的摄影展,我们一起去看看。”洪韶瓴的语气中充满着爱慕。
莫是这几年窜起的知名摄影师,他的作品不断在国际间得到大奖。这一次他应邀回国举办第一次的个展,为期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这次展出的摄影作品也将开放订购,所得款项将捐出百分之五十作为慈善基金。大家预估在开幕的头一天,他的作品将全部被订购一空。
“我没兴趣。”卢希毫无兴趣的拒绝。
韶瓴也不想想,周末、周日对她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两天,简直可以说是她的抢钱日,她怎么可以为一个她完全没兴趣的东西浪费掉她美好的一天,况且明天一天的行程她完全排好,也抽不出空跟她去看什么摄影展。
“希,这是十分难得的机会,不去会很可惜的。”
“对我来说有钱不赚才可惜。”
“我们去只不过花一点点时间,况且你明天一直到下午四点才有工作,在这之前你都有时间。”洪韶瓴算是她半个秘密,对她的工作表早已了如指掌。
“明天我是下午四点才有工作没错,但是今天晚上我却要工作到凌晨四点,难道我都不需要时间休息吗?还有我那积了一个星期的衣服、床单的不用洗吗?”
“今天下课后,你把要洗的衣服、床单都交给我,我帮你拿回家用洗衣机洗。”其实她已经跟希讲过好多次,她如果没时间洗衣服,她可以带回她家请哑巴媳妇洗。只是希不想麻烦她,因而从来也没拿过一次。
“不用了,我自己用手洗,很快的。”卢希还是拒绝洪韶瓴的好意。有时她真的很羡慕韶瓴,她家是南部的一个大地主,当她一考上台北的大学时,她父母就马上在学校附近帮她买了有警卫的公寓,然后是所有的家电用品一应俱全,电视、冰箱、冷气机、洗衣机、干衣机,无一缺少。而她不想去的原因是不想让别人在背后说她和韶瓴做朋友是为了利用她,所以只要韶瓴对她提出来的事,她百分之九十九都会拒绝。
“你真的不陪我去?”
“韶瓴,很抱歉,最主要是我对摄影根本没兴趣,就算去看也看不懂,这对摄影师也是一种侮辱。”
“好吧!”江韶瓴放弃了。
其实她也不是一定要她陪自己去,只不过她希望希能放松心情,出去走走。就算是机器用久了也要休息上上润滑油,更何况她只是个拥有五脏六腑、血肉之躯的人,经年累月下来又怎么受得了。
“韶瓴,我知道你的好意。”卢希握住好友的手。如果不是有韶瓴的照顾,她一定早就累倒。“但是相信我,睡眠对我还比出去走走来得重要。”
“算了。”既然她都这么说了。
“你看回来,再告诉我好了。”
“我才不。”
“好啦、好啦!”卢希拉扯着她的衣服,动作就像一个小女孩在对她的父亲撒娇要糖吃的俏模样。
两人之间的友谊在一连串嬉笑追逐中完全表露无遗,不知羡煞多少人。
卢希和洪韶瓴两人都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女,不知有多少男同学希望成为她们嬉戏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