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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了念,永远地摆脱掉“亲情”的狗屁!她还年轻,她应该还可以去寻找另一个梦想!过新的生活!
她会有友情,她可以追寻爱情,甚至于结婚、生子
“嗤!”方仪不屑地嘲弄自己“伤心就是伤心,又何必自己跟自己演戏呢?友情?这个冷漠的世界,有谁会与你真心相待?谁不是以己为先?爱情?抱歉!单方面心动也算吗?我根本就除了自己谁也不爱!”
是的,她就是那种人。她希望的东西得不到,送到眼前的却又不屑接受。她与袁至涵只有偶尔的激情,却不是他人口中不切实际的对象。她无法对他动心。相处六年,她的手废了,她不哭,袁至涵倒是泪如雨下了。思及此,一股排斥感不禁涌上心头。他如此不懂她!全世界没有人了解她方仪!这还谈什么爱?!两个独立的个体,不同的生长环境,不同的思想,真有可能融合吗?真能同室而居吗?她不知道。至少现在,她只知道,只有自己才是一切。没有人会比自己更了解自己,没有人会比自己更爱自己。
失去了弹琴的手,说不难过是不可能的。她喜欢钢琴。但时间一久,心一定会平静的。是的,失去钢琴,失去一切,只要她方仪还活着,就一定会再有追寻的目标!
看着方仪轻松自若地如往常般笑闹,袁至涵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稍稍放下了。
“至涵,林杰都说我可以出院了,你怎么还不放心哪!我不管,我要出院,我要到外面放风筝!”方仪撒娇地拉着他的手臂。
他温柔一笑“乖,再休息两天。”
“两天前你也是这么说的。”她孩子气地嘟嘴。
轻吻了下她的唇,袁至涵拉过她的手“好了,别同我闹了,我有件事想同你说。”
“其实我也有事要告诉你,看你态度不错,你先吧!”她得意地抬高下巴。
“小表!你先闭上眼睛。”
“你这种人就是这样不干脆,神经兮兮的。”
“闭上。”他坚持。
方仪无可奈何地闭上眼。袁至涵的头脑构造与她根本不合拍嘛!不一会,左手无名指上冰凉的触感令她马上睁开了眼。
“嫁给我。”袁至涵情深款款地。
方仪先是震惊地看着他深情的眼睛,尔后注意力又被手上的戒指给吸引了去。“这是什么?好夸张!你哪弄来的?”
血红的玛瑙环上嵌入一粒婴儿指头大小的白玉。玛瑙的光泽已有些黯淡,上面似乎雕了些细致的图案,那粒白玉却异常的晶莹剔透。
“唐代的‘龙纹戒’,是新嫁娘戴的。”
“是吗?你怎么有?”
“这是我家祖传的,每代都传长媳。听爸爸说,好像是我们家上几代祖先盗墓得的。”他有些失笑“好啦!你还没答应呢!”
“嗯至涵,我有些话想对你说。这个我不能收。”她想拔下,却发现那戒指似乎紧了些,怎么也取不下了。
“为什么?”他脸色猛地一沉。
“我决定离开。”
“离开?去哪儿?”
“不知道,但我必须离开这里,这儿已经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没有我留恋的东西了’?这算什么?我又算什么?为什么要走?你一个女孩子能去哪里?方仪,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手?我不在乎,没有人在乎!如果你想散心,无论哪里,我陪你去!只求你不要这么轻易就说离开。这对我们结婚是不会有影响的,是不是?”他有些慌乱地握住她的肩。
“手伤是一部分原因,但主要是我自己的厌倦。一无所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人活着却没有梦想与追求。是的,我可以留在你身边,我知道你会成功的,我也相信你会待我很好。但是,这样的我,和一个布娃娃有什么分别?我不知道要去哪里,但我必须离开。这里已经没有任何的人、任何的事物能够点燃我的激情,我必须要到一个地方,要找到一个能让我狂热、追求,并为之不顾一切的东西。
“二十一年来,我的心从未真正燃烧过,如果我的手没有受伤,我或许还会让自己的心沉寂下去。但是,现在,我连惟一的寄托钢琴也失去了,我无法再保持沉默。我要走,非走不可。你明白吗?”方仪冷静而沉缓地说出自己的心底话。她不是个事事犹豫的人,一旦决定,断然没有回头的道理。她不会去在乎自己的言谈会伤了谁的心,她只要达到目的。
方仪浅笑着看这个不了解她的男人,平静地等待着她必须承受的狂风巨浪。
袁至涵静静地凝望着眼前的女孩,突然觉得自己从未真正认识过她。
一星期后,方仪将自己的私房钱存了定期在银行,携带着仅剩的现金和一只皮箱,没有告知任何人,孑然一身地离开了生长了二十一年的“家”
也许,她还是习惯孤单。一个人的天,一个人的地,一个人的路。她带着满身的不在乎,想在这世上寻找她在乎的东西。
七月中旬的烈日,疯狂地炙烤着人烟罕迹的山间公路。路面泛着白光,偶尔一辆车飞速而下,掀起干燥的热风。
方仪提着沉重的皮箱,头昏脑胀地延着公路缓缓前行。鼻间吸人的是热气,呼出的也是热气,喉咙干干的,咽一口气就黏在了一起。身上的汗,出了又干,全身都黏乎乎的。皮肤被晒得发痛,双腿已经很累了,喉咙又渴,但她却不愿停下来。明知道自己可以随时拦下一辆呼啸而过的车子,塞给司机一些钱,就可以到达最近的宾馆,但她不要。
她好难受。这种自脚底蔓延而上的虚脱感觉令她窒息!自由是一瞬,自由的别名是孤独!她只想这么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直到忘记所有
路的尽头,像微微晃动的水面,被高温烤得软软的。一个恍惚,她撞上了路边的铁栏杆,人便像失了神似的继续走,走了很久,才又停下来。
刚刚,她是不是撞了什么?手撞到了栏杆?手戒指
方仪抬起早已血淋淋的左手,想看看戒指有没有坏。不是她留恋至涵才戴着它,而是因为取不下来。她喜欢它,从第一眼见着就喜欢上了。她自小就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古董。
“啊这个东西也真怪”方仪恍恍惚惚地看到戒指虽浸在血中,却如同荷叶不沾水一样,滴血不沾。而白玉中,似乎又泛起了血丝。她将手抬高,想看得更清楚些,不料刺眼的日光射在白玉表面,发出一圈莹蓝的光。
不知是蓝光刺眼,还是日光太烈,方仪眼前一黑,倒在了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