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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花莲回来后,两人的感情更上一层楼,每到周五晚上,郑明洁就被石靖蓝带回他的住处,一起钻研美食做法,尽情吃喝玩乐,最终目标则是床上。
石靖蓝是个精力充沛的男人,白天上班、晚上加班,夜里还能办事,有时清晨也会心血来潮,可怜了他的助理兼女友郑明洁,陪在他身边都快没时间睡觉了。
不过这样也好,除了繁重工作之外,他全部的心力都放在她身上,让她觉得自己是被重视的、被需要的,才不会整天提心吊胆,不晓得自己何时会被厌倦。
这晚,两人一起洗过澡,她替他擦干头发,忽然想到一件事。“跟你说喔!我的报告快写完了。”
“什么报告?”他抓来另一条大毛巾,也替她擦干头发,瞧她的头发比他长多了,却只想到要替他服务,真是个顾人不顾己的笨丫头。
“你交代我写的报告,关于擎宇集团的内部意见和外部看法呀!”
“你真的有在做?”他几乎忘了有这回事,没想到她一直挂在心上。
这男人什么意思?他说过的话,她牢记在心,他自己却抛到九霄云外!
她气呼呼地双手插腰。“我访问了两百个人,一百个是公司员工,一百个是社会大众,我很认真耶!”
“好,你最乖了,不愧是我的宝贝。”他果然没看错,她不是个只求打混领薪的米虫。话说回来,他每次发掘的玩具都会变成上进的人,害他又得寻找下一个玩具,这也是件麻烦事。
“哼!”她觉得他只是在敷衍,根本没正经看待,本来就当她是玩具的人,怎么可能发现她有智商?
他抛开毛巾,将她抱进怀中,贼笑道:“嘴巴翘这么高?要我吻你是不是?”
“不要闹了!”她躲开他的索吻。“反正在你心目中,我只是个傻瓜。”
“天才配傻瓜,不是刚刚好?”红唇吻不到,他索性含住她的耳垂,像荔枝一样凉凉软软的,他一天不吃就觉欠缺了什么。
酥麻的快感从耳朵直达全身,她却不想就此臣服。“我一直不懂,你怎么会看上我的?”
“为什么这样问?对自己没信心?”他发觉她眼眸水润润的,莫非有快掉泪的可能?那怎么行?她想杀了他不成?这女人一哭起来,他就要死掉几万细胞。
“那当然,你是双博士耶!我吊车尾才上大学,好不容易熬到毕业,我跟你的脑袋差很多的。”
他立刻否决她的疑虑。“这跟学历有什么关系?你就算拿十个博士,我也不一定想抱你。”
这丫头的脑子都装了些什么啊?除了爱他之外,她实在不该胡思乱想的,他石靖蓝的选择不会有错,他们就是天上一对、地下一双。
“可是你家那么有钱,你又是擎宇集团的继承人,一定有很多富家千金、大家闺秀想靠近你,我家只是普通人家,我又不是什么美女”
“人各有所好,我对那些大小姐毫无胃口,像洋娃娃似的闷死了,我偏偏喜欢吃清粥小菜不行啊?拜托你有点自信好不好?”
从小身为天之骄子的他,难以理解平民百姓的心理,反正他石靖蓝看上眼了,她就是他的宝贝,用不着别人来肯定什么。
可惜,丑小鸭的心情无法说变就变,仍在自己的小圈圈里打转。“因为你不是普通人,我才这一点点自信,根本就不够用你说嘛~~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
禁不起她再三恳求,他总算愿意回想。“一开始我是想找个玩具,因为你的应征成绩倒数第一,我相信你的娱乐价值很高。”
“就为了这原因?”难怪人事主任看她不太顺眼,想必他内心非常纳闷,为何石靖蓝会录用她这种笨蛋,万一让人事主任得知内情,恐怕要吐血三升。
“娱乐对我很重要,你身担重任。”他非常严肃地说。
她深深叹息,自尊心被打击得快扁了。“我还以为你看出我有潜力呢!”
“一点都看不出来。”偏偏这时他就坦承得不象话。
“讨厌!”她搥他几下,对他虽不痛不痒,她还是要发泄怒气。
“不过,你长得很像我十年前的家教老师。”他伸手抚过她的金色长发,以怀念的语气说:“她叫丽莎,是法国人,有一头金发。”
“所以你才叫我去染发,烫发?”当初她还以为他喜欢小甜甜布兰妮,一般男人都会欣赏性感偶像,所以她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没错,你改变发型以后更像她了。”
某段回忆不请自来,她想起那次在美发沙龙,他看到她的新发型,曾说过:“不错,和她的相似度有百分之八十。”
那个“她”应该是指丽莎,而非小甜甜布兰妮,现在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你很喜欢丽莎?”她小心翼翼地问,唯恐泄漏自己的心情,好酸好骏。
“挺喜欢的,她是我少数的好友之一。”
“喔”她可以听见心碎的声音,一片一片,剥落开来。
他岂会看不出她的反应?伸手捏捏她的脸颊,笑得非常阴险。“怎么了?嫉妒?吃醋?酸葡萄?”
“没啊”她低下头,回避他的视线,不愿他看到她这模样,既没风度又小家子气,连他十年前的往事都要计较,连他有个女性知己都会不安。
“想骗我?没那么容易。”他抬起她的脸蛋,大方恩准。“说吧!”
“说什么?”
“说你爱死我了,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恨不得我整个人、整颗心都是你的。”他允许她对他深情告白,换作别的女人,他连听都不想听。
丢脸死了,谁要说那种蠢话?他就会要求她,为何不要求他自己?“那你怎么不说你爱我?”
可知她多想听他的情话,不须写情诗或唱情歌,只要那魔法的三个字,让灰姑娘变成真正的公主,让小麻雀也能展开自信羽翼
“我才不说,又不是笨蛋。”他理所当然地回答。身为天才上司兼玩具主人,他绝不说那种恶心的话,等下辈子或许还有可能。
“那你叫我说,难道我就是笨蛋啊?”
“这不是很清楚的事实吗?”他点一下她的小鼻子,瞧她傻得多可爱,这还用问?
“欺负人家!”
“当然,欺负你是我的特权!”他发出大野狼的低嚎,咬上她的颈子,开始一口一口吃掉她。
她再次感叹自己的命运,为何抗拒不了他的坏心,他的调戏,每每在他施展魅力的时候,就忘了要捍卫自己那单薄的自尊,只能沈浸在他铺天盖地的情网中。
或许爱他就是最大理由,她无法否认,真正爱上了一个人,什么都是不由自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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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下午,三位秘书各司其职,气氛还算平和,张冬梅和徐秋月已经认命了,既然总经理有眼无珠、自跳火窟,她们也只好转移目标,看公司里还有哪些好男人,把握青春快快占位。
郑明洁虽得到石靖蓝的垂青,却不敢大肆招摇、狐假虎威,因此她们三人尚能相安无事,偶尔暗潮汹涌就用干笑带过。
下班前十分钟,一个美丽的倩影走出电梯,吸引了她们全部的注意力--
老天爷果然是不公平的,将所有优点都集中在这位美女身上,瞧她那金发如阳光、蓝眸如海洋,而且皮肤白嫩、身材惹火,连走路都像模特儿似的,摇曳生姿,赏心悦目。
张冬梅和徐秋月一看到丽莎,立即涌现崇拜的表情,世上怎会有这么完美的女人?如此高压电流、超强电力,不管男人女人都会被电到。不像某个丑小鸭,站在王子身旁根本不配,还蠢兮兮的不肯闪边去。
“小姐,请问要找谁?”张冬梅一开口就说英文,她猜对方应该是欧美人士。
金发美女眨眨眼,冒出一句奇妙的语言,声音好听极了。
“你说法文吗?”张冬梅也学过一阵子法文,立刻改口用法文。“请问你要找哪位?”
美女很高兴的以法文回答,可惜徐秋月和郑明洁啥也听不懂。
张冬梅对两位同事打个手势。“她说要找总经理,我进去请示一下。”
张冬梅敲过门走进办公室,留下徐秋月和郑明洁,对着美女吃吃微笑,虽然都是女人,看到如此完美的同性仍教人怦然心动。
明洁还倒了杯花茶送上去,她对这位美女颇有好感,即使语言不通都觉如沐春风。
没两分钟,办公室门开了,石靖蓝亲自出来迎接贵客,展开双臂呼唤。“丽莎!”
“oh~~”丽莎娇喊一声,抱住石靖蓝的颈子,叽哩呱啦说了一大串。
眼看这两人拥抱亲颊,三位秘书都睁大了眼,尤其是明洁,她只有目瞪口呆的分,如果这位美女只是外国客户,她可以接受如此洋派作风,但这位美女居然名叫丽莎,不正是石靖蓝的“好朋友”?
石靖蓝根本不觉旁人眼光,邀请丽莎进入办公室,响亮笑声被关在大门后,接着什么也听不到了。
好奇心人人皆有,三姑六婆尤其旺盛,徐秋月第一个回过神。“快!快偷听他们在说什么?”
被拍肩的张冬梅面露难色,不是因为偷听不道德,而是
“技术上有问题,他们法文说得那么快,我就算听到也不一定准确。”
“听到多少算多少,来,我帮你!”徐秋月稍微打开门缝,若隐若现,就是最佳管道。
原来她们早习惯做这种事,从门缝偷听办公室里的对谈,郑明洁站在一边像隐形人,接二连三的打击让她无法反应,甚至忘了该阻止这荒唐的行为。
她是该阻止的,如果她能预知后果,她一定拚了命也要阻止,因为她不晓得,偷听的结果会让她心碎
有了徐秋月的把风相助,张冬梅竖起耳朵仔细聆听,还做出即时翻译--
“总经理说你跟十年前一样漂亮,这次来台湾我要带你到处去玩”
“丽莎说我好想你,你比以前更帅、更像个男人”
“他们聊得这么开心?看起来关系匪浅,有问题喔!”徐秋月虽然听不懂,却看得很清楚,里面那对男女互动亲密,谁都会认为他们是情人重逢。
饼没多久,丽莎走出办公室,满面笑容,对三位秘书挥了挥手,踩着愉快的步伐离去。
至于办公室里呢?什么动静也没有,张冬梅和徐秋月对看一眼,颇有默契的认为,这下丑小鸭要出局了,真正的公主出现后,王子会选谁,那是想都不用想的。
明洁看看时钟,五点伞了,刚好是下班时间,她迫不及待要问个明白,丽莎来找石靖蓝究竟有什么目的?莫非是旧情重燃、冷饭热炒?
打开门,她像往常一样开口:“总经理,今天想玩什么游戏?”
石靖蓝正好在收拾公事包,没空抬头。“今天不用了,下礼拜再玩吧!”
“下礼拜?”今天是周五,他们不是要共度周末?难道他已不需要她,这么快就要离开她?
他总算抬起视线,略带歉意地说:“没办法,我事先也不知道丽莎会来台湾,我得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一下。”
“她就是你提过的那个好朋友?”究竟“好朋友”的定义是什么?她只怕他想的和她想的不一样。
“嗯!”他伸手摸摸她的发,含笑道:“十年前,丽莎是我的法文家教老师,你们两人长得很像。”
“骗人!她跟我一点都不像!”她忍不住提高音量,这分明是谎言!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丽莎高姚性感、丰胸翘臀,浑身散发女性荷尔蒙,跟她郑明洁毫无交集点呀!
他却自有见解。“很像呀!你们的眼睛都大大圆圆的,好像快要掉下来一样,我每次看都很担心。”
“你的第一个女人是她吧?”不知怎么的,她开口就吐出这问题,彷佛内心有个小魔鬼,法力高强,不断作乱。
“你怎么知道?”他以惊愕的表情看着她,彷佛她头上突然出现光圈,闪亮得刺眼。
废话!恋爱中的女人很敏感的,就算笨蛋也会变聪明,尤其是在情敌出现的时候,怎么可能侦测不到危险地雷?听说女人对第一个男人总是记得最深,男人对第一个女人是否也同样难忘?她不敢去想答案,她怕一想就要心慌、心痛,甚至心碎
“我有第六感,行不行?”
“也许你真有动物的本能。”他倒不是不相信,她确实有股不容忽视的力量,否则又怎能把他收服?天才拜倒在笨蛋裙底下,算是一物克一物。
“动物本能?你是把我当成猫还是狗啊?!”她故意搞笑,不让他看出她的心在颤抖。
“你比较像麻雀,吱吱喳喳个没完。”说来奇妙,他居然会习惯她的碎碎念,一天没听到就觉得少了点什么,初见面时他可从来没想到。
“没错,我是麻雀,她是凤凰,麻雀跟凤凰永远不会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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