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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点,莫棋睁开双眼。
他每天都在这个时间起床,不必闹钟,这是从当兵就培养起来的生理时钟,省了电池费,更准得要命。
蹑手蹑脚摸下床,这是初结婚时老婆路露规定的,说他每次起床都闹得噼哩啪啦吵死人,他习惯早起,她可没有,要他小声些,别天天做个人形闹钟。
从此以后,每天起床到走出房门这一段路,就变成了莫棋生命中最大的考验。
要很注意、很小心,不能发出任何脚步声,不要碰到东西,开衣柜的动作轻柔得像在碰触一颗上等水蜜桃,不能有丁点儿错误的力道,否则那娇嫩的水蜜桃就完蛋了。
迅速抽出衬衫、长裤、皮带,然后关起衣柜。
到这里都很顺利,丝毫声音也没发出,但接下来的开门动作又是一道难关。
房间门该修理了,推动的时候经常会发出嘎吱声,他给门轴上过几次油,但没用,下回要请工人来看才行。
集中精神,他握住门把,打开一条小缝,身形像游鱼一样迅速钻出。
“呼!”他伸手抹去额上大把冷汗,今天总算也顺利完成老婆大人的交代,好险、好险。
他没看到,他钻出房门瞬间,床上的人儿也睁开了眼睛。
路露拉起棉被蒙住头,整个人闷笑到抽筋,这个老公真是呆透了。
说来他们结婚也六年了,他就没发现,她其实是很浅眠的,只要床上稍有动静,比如他翻个身,她都会知道,更遑论下床这么大的动作。
罢结婚的时候,为了同床共枕这件事,她没少骂过他,每回只要一被吵醒,她就要摇醒他,她不能睡,他也休想睡。
而莫棋呢,他是一沾枕就自动入眠的人,哪怕被摇醒,脑子里也是一片混沌,乖乖地坐在床上等她骂完,再倒头继续睡。
至于她到底在火些什么?他隐约知道,却又不是很清楚。
新婚第一个月,他们两个都熬得像熊猫一样,差点没累死。
幸好他的生物本能够强,虽然不清楚老婆大人为什么喜欢在半夜摇醒他,还是莫名其妙养成好习惯,上床之后一个姿势到天亮,因此保住了他们的婚姻。
然后不知不觉六年过去了,时间过得真快。
耳朵接收到浴室传来的冲水声,他上完厕所了,接下来是用三分钟的时间来刷牙。
“计时开始。”她眼角瞄着手表,当电子表跳过三分钟时,她听到漱口的声音。
看吧!她对他的了解已经到他眨个眼,她就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
生活日复一日,一点改变都没有,不禁令人感到有点烦闷。
“好吧!今天来做点改变。”她跳下床冲到厨房,鲜奶、吐司、火腿、蛋;五分钟内准备完毕。
嘿,她做早餐的速度够快吧?
当莫棋梳洗完毕,走出浴室时,就看到他可爱的小妻子路露捧着早餐,呵呵地对他笑着。
虽然已经二十八岁,但娇小的身材、娃娃脸,配上那头清汤挂面的短发,路露还像个未成年学生,可说是真真正正永远的十八岁。
莫棋抓抓头,相较于老婆的娇小,他身高足有一八五,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曾被笑称像七爷、八爷出巡。
“老婆,你要用洗手间?”他快快让开身子,黝黑的木炭脸上写着困惑。路露一向晚起,她工作的咖啡馆要十点才营业,所以她大概都九点起床,今天怎么提早了?
“木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用洗手间?看清楚点,我手上拿的是什么?”她难得兴起帮老公准备早餐。
结婚以来,她做早餐的次数五根手指数得完。
没必要嘛!现在早餐店这么多,荤的、素的、中式、西式只要有钱,全都吃得到,何必辛辛苦苦自己做。
有人肯赚、有人舍得花,经济才会活络。这是路露的观念,也可以视为她懒得下厨的借口。
莫棋看着她手上的托盘,了解了。“原来你肚子饿了。那你怎么不去饭厅或客厅吃,要站在洗手间前吃?”
木头、真的是木头!路露翻个白眼。
“这不是我要吃的,咖啡厅有供应早餐,我何必要在家里吃?这是做给你的,木头。”没错,木头正是莫棋的绰号,她取的,古时棋子多以木刻,他名为“棋”不是木头是什么?
当然,他像木头一样呆也是原因之一啦!
“我”莫棋为难地抓抓头发。“可是我已经跟同事订了早餐了。”他有同事家里是开早餐店的,本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想法,他们全部门的早餐都外包给那位同事了。
怎么这样,她难得想跟他浪漫温存一下的,这老公,什么都好,忠厚老实、勤勉顾家,就是没有情调,每每想要激起夫妻间的热情,总要她采取主动。
“我不管,我辛辛苦苦做了早餐,你一定要吃。”等他吃完东西,才有力气干些费力气的活儿。
“那我订的早餐怎么办?”浪费是不好的行为。
她想了一会儿。“嗯留着当午餐好了。”
“我中午也订了饭盒。”他也有同事家里是开快餐店的。
“饭盒留着晚上吃。”木头,气死她了。
“晚上要吃你做的饭。”虽然她烹饪的手艺不怎么样,但因为是她做的,所以他每晚都很期待。
“大木头。”她终于受不了了,拎住他的耳朵。“总之我命令你,马上把东西吃完,然后”她小手摸进他的衣襟里,按抚着那结实有力的胸肌,恶狠狠的语调突然变成糖蜜一般的呢哝软语。“我会让你将吃下去的食物全都消耗完毕,再到公司吃另一份的。”
“呃!老婆”莫棋扭动着身子,他终于知道路露做早餐的意思了。“可是”
“还可是什么?”将托盘交到他手里,她像只无尾熊一样攀在他身上,甜腻的吐息喷上他耳朵。“木头,你不喜欢我吗?来啦,跟人家来嘛”一边撒娇,一只小手在他胸膛画着圈圈。
“老婆,我刚冲好澡。”他苦笑,这种事不是都在晚上做吗?大白天的不太好吧,而且他还要赶公车上班呢!
“有什么关系,等会儿再冲一次。”说着,她曲起膝,轻轻摩擦着他。
他的气息变得沉重,黑炭脸颊浮上一层红晕,脑袋热得发昏,不自觉地往卧室方向转去。
突然,手表叮铃铃地响了起来。这是他早设定好的闹铃,提醒他赶公车用的。
“啊,五点半了,再不出门我会赶不上六点的公车。”
当年小俩口买房子时,考虑到房价和生活环境,选择在市郊购屋。优点是,这里空气清新,上了顶楼,一眼望去,山水如画;但缺点是,每天上班搭公车、转捷运,要奔波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公司。
家里唯一一辆小march是路露上班用的代步工具,莫棋心疼老婆每天上班日晒雨淋的,就用新婚第一年的年终奖金买了台小车给她。
不过路露并不常开,嫌油价贵到没天理,她不爽被当成冤大头,反正上班的咖啡厅骑脚踏车二十分钟就到了,就当作运动喽!
夫妻两人都是崇尚生活简单、简单生活的人。
人少欲则知足,不过今天例外。
“今天特准你搭计程车上班。”不赶车,他六点半再出门也来得及,现在才五点半,他们足足有一个小时可以风流快活。
她又是挑逗又是勾引的,一手拉下自己的睡衣,一手轻巧拨开他衬衫的扣子,小脑袋埋进他怀里。
“不行,计程车太贵了,我还是搭公车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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