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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和倾尽所有的爱。而且,他永远不会离开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们分开。
朱迪之说:“如果陈祺正比我先死,我希望他来生做我的儿子。那么,他可以继续吃我的奶。我喜欢看着他吃奶时那个很满足的样子。”
“我应该尝试跟他一起吗?”沈光蕙说。
“谁?”我和朱迪之异口同声的问。
“那个小童军!”沈光蕙没好气的说。
我和朱迪之忙着编写那个轮回再世的故事,早已经忘记了她。
朱迪之把唱盘上的唱片拿走,换了葛米儿的新唱片。她那把低沉的声音好像也是在唱着一个轮回的故事。
若有永恒,为何人有限而天地独无穷?
若有不朽,为何心中烈火,敌不过强暴的风?
若有存在,为何屈辱于死亡的无可选择?
若有尊严,为何却有永恒,存在,和不朽?
这首天问是林方文写的。
“她唱得真好!”朱迪之说。
当然了,她是林方文发掘的。
12
“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在书店里,我问林方文。
他一边低下头看书,一边问我:
“你想吗?”
“不是真的要你娶我,只是好奇你会怎样向我求婚。”
“嫁给我吧!是不是这样求婚?”他的样子不知道多么轻佻。
“这么平凡,不像是你说的。”
“你真的想结婚?”
“当然不是!”我把手上的书合上。
为什么我说不呢?我并不敢承认,我知道他会拒绝。
“你手上拿着的是什么书?”我把他的书拿来看。
那是一本佛经。
他近来买了很多佛学的书。上个月,他买了许多关于基督教的书。再上个月,他买了很多本食谱。虽然买了那么多的食谱,他可没有弄过一道菜给我吃。
他正在痛苦地找灵感。葛米儿的新唱片,他也只肯写两首歌。他不想重复自己。这几年,他写得太多了,有点累了。我可以怎样呢?我却帮不上忙。
“佛经里会有灵感吗?”我微笑着问他。
“不知道。”他说。
后来有一天,他很严肃的告诉我:
“我要去当和尚。”
“和尚?”我几乎哭了出来。
“是七日和尚。”他气定神闲的说。
“只是七日?”我松了一口气。
“是的,七日。”他一脸期待。
那是一家佛寺为善信举办的活动。参加者要在寺院里跟出家人一起生活七天,除了要穿和尚袍和斋戒之外,也要诵经念佛,跟和尚没有两样,只是不需要剃度。七天之后,便可以重返凡尘俗世。这种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一次也有好几百人参加。
“你不会真的去当和尚吧?”我问他。
“很难说的呀!”他故意戏弄我。
“我要你知道,你是尘缘未断的。”我抓着他的头发说。
“这样一去,不就可以了却尘缘吗?”
“如果你真的跑去当和尚,我就要变成荡女,人尽可夫!”我警告他。
“我跑去当和尚,你不是应该去当尼姑才对吗?怎么去做荡女?”
“尼姑太便宜你了。变成每天找男人的荡女,才是对你最大的报复。起码,你会每天内疚,每天为我诵经来减轻你自己和我的罪孽。那样的话,你虽然在寺院里,我却没有一天不在你心里。对吗?”
“你这么毒,出家的应该是你!好吧,为了你的贞洁,我是不会跑去当和尚的。”
虽然他是这样说,可是,我真的害怕他会撇下我去当和尚。他这个人,什么怪事也可以做出来。如果林方文真的跑去做和尚,了却尘缘的,不是他,而是我。
13
虽然七日和尚不用剃度,林方文还是把头发刮得很短。他说,这样可以更投入出家人的生活。
他离开了我的那几天,我的生活也平淡如水。像青菜豆腐一样的日子里,我每一刻也在思念着他。他习惯吗?他会爱上那种生活吗?他会不会被一个大师点化了,从此离我而去?要是他走了,我怎么可能变成荡女呢?我骗他罢了。可是,我也不可能变成尼姑。怎么可以从此跟他碰面而好像不相识呢?我做不到。
苞朱迪之见面的时候,她问我:
“有七日尼姑吗?”
“好像也有的。”我说。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你也想短暂出家吗?”
“可以乘机减肥嘛!”她说。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人放下了一段尘缘,从台湾老远跑到印度一所寺院出家,却在那里碰到一位僧人。这两个人,原来是前世的情人,孽缘未了,双双还俗,做了夫妻。最可怜的,是那个当为了成全她而让她出家的男人。
“两个人一起,到底是尘缘还是孽缘呢?”我问。
“有些是尘缘,有些是孽缘,这就是人生吧!”朱迪之说。
过了一会,陈祺正来接我们去吃饭。
“喜欢吃什么?”陈祺正问我。
“吃素好吗?”我说。
他们两个人,同时怔怔的望着我,流露出一副可怜的模样。
“算了吧!我们去吃肉,我吃林方文的那一份。”我说。
林方文真的只去七天才好。
14
短暂出家结束的那一天,林方文从寺院回来。他瘦了一点,也苍白了。我跳到他身上,问他:
“是不是七情六欲也没有了?”
“谁说的?”他紧紧地搂着我,用舌头俏皮地舐我的鼻子和嘴巴。
我望着他。这七天来,我多么思念他。他知道吗?
“为什么不干脆去七七四十九天?”我问他。
“你以为我不想吗?”
他开朗了,是已经找到了灵感吧?
他说,在寺院时,师父讲了一个佛经上的故事:一个女人,因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所以想要离弃丈夫,于是设计假死。她串通了别人,买了一具女子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然而,他太爱她了,因此成天把她的骨灰带在身边,这样的深情感动了他的妻子。她离开了情夫,想要回到他身边。
那天,她悄悄地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他的名字,期待看到他既惊且喜的神情。然而,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看到她,只是淡漠的问她:“你是谁?”
“我是你的妻子呀!”她说。
“不,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她的丈夫坚定的说。
“那不是我,我根本没有死呀!”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会忘记我的容貌呢?
然而,无论她怎样解释,她的丈夫终究不相信跟前人便是他的妻子。
爱,是不能被试探和考验的。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可是,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消逝。
爱会随谎言消逝吗?后来,我知道是会的。
15
从寺院回来之后,林方文写了好几首歌,唱片公司认为那些歌曲有点曲高和寡,想他修改一下。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们说:“为什么不继续写以前那些歌呢?最好不要改变。”
林方文努力去突破自己,他们却嫌他太突破了。
那天晚上,他在录音室里跟叶和田吵得很厉害,我站在外面,隔着玻璃,听不到他们吵什么。林方文从里面冲出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连忙追上去。
他一个人走在路上,我看得见那个背影是多么的颓唐。他曾经写过的、那些感动过无数人的歌,就在那一刻,一首一首的在我心中流转。我默默的、远远的走在他后面,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他做些什么。我是多么的没用。
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之后,他忽然转过身来,微笑着问我:
“你为什么走得这么慢,老师在我后头?”
“我不知道怎样帮忙。”我说。
我多么希望我是个温柔的女人,在这个时刻,能够对他说一大串安慰的说话。可惜,我从来不是。
“没事吧?”他反过来安慰我。
“你是最好的。”我告诉他。
他笑了:“每个女人都认为她所爱的男人是最好的。”
“我不是盲目的。”我说。
“盲目又有什么不好呢?只要是自己所爱的人,他的一切都是好的。这种盲目,是多么的幸福?人若能够盲目一辈子,也就是矢志不渝了。”
“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逃阢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彩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像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饼。”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梆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但你懂得爱人。”
“我也爱得不好。”他的眼泪簌簌的流下来。
“你什么时候要走?”
“今天就走。”
“这么急?”
“米儿今天要工作,我们说好了,她不要来送机。我会哭的,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要我送你去机场吗?”
“不,千万不要。我害怕别离的。”
他又说:“我听人说,离开了自己的家乡,会有乡愁。然而,回去家乡之后,又会怀念那个自己住饼的的城市。这样的话,总共就有两次乡愁了。”
我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威威说。
“什么事?”
“我”他红着眼睛说。
“到底是什么事?”
“我把莫札特吃了!”
“你吃了莫札特!”我不敢相信。
“你一定觉得我很残忍吧?”
“你怎舍得吃它?”
“米儿舍不得让它走,我也舍不得让它留下。我走了,米儿又没有时间照顾它。把它吃进肚子里,那么,它便可以永远留在我身上。”威威一边抹眼泪一边说。
我不也是曾经想过要把自己心爱的人藏在子宫里,长留在身上的吗?爱情,原来是凄美的吞噬。但愿我的身体容得下你,永不分离。
我同情莫札特,只是,它的主人也许没有更好的选择。它是不应该叫莫札特的,天才横溢的莫札特,是短命的。
告别的时刻,威威久久地握着我的手。他是舍不得的。我曾经以为,相爱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分开的,也许我错了。当生活改变了,爱也流逝了。如果他还能够感受到爱,他是不会走的吧?故乡是近,已然流逝的爱,却太遥远了。
19
“程韵,我刚巧在附近,你有没有时间出来喝杯咖啡?”我在家里接到葛米儿打来的电话。
我们在咖啡室见面。架着太阳眼镜的她,看来有点累。
“威威走了。”她说。
“我知道。临走的那天,他来找过我。”
“是吗?”她很关心。
“只是来道别。”
“你知道他吃了莫札特吗?”
“他说了。”
“他是个野人!”伤心的语调。
“这是他可爱的地方。”我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哭了。
“他觉得不快乐。”我说。
“我以为他会和我分享我的一切。”
“他分享不到。不是想分享便可以分享的。”
谁不渴望分享自己心爱的人的成就和快乐呢?可是,对方的成就和快乐,有时候,却偏偏变成大家的距离。愈是努力想去分享,愈觉得孤单。
“他走了,我很孤独。”葛米儿说。
“你会慢慢习惯的,每个人也是这样。”我忽然想起了她从前说过的话,我问她:“你不是说斐济有一种魔法可以把心爱的男人留在身边的吗?”
“骗你的!如果有的话,便不会有人失恋了。”
没有失恋者的世界,是不是会比现在美丽一点呢?也许是不会的吧?如果没有失恋,我们怎会了解爱情,我们又怎会长大?
“你想家吗?”我问葛米儿。
她点了点头:“可是,我更喜欢这里。在这里,我可以做许多事情。威威本来说过要和我一起追寻梦想的。”
“他会永远怀念你的。”我说。
梆米儿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呜咽。
一个梦想把这两个人从那个遥远的地方送来,营养着他们的爱情;然而,同一个梦想,也把他们分隔了。
威威真的如我所说的,会永远思念葛米儿吗?还是,回去斐济之后,他会娶一个女人,生一窝孩子,或者再养一窝鹅,过着另一种生活?我们总是宁愿相信,两个曾经深爱过的人,分开之后,是仍然有一条绳子连系着的。寂寞或失意的时候,我们会拉紧那条绳子,想念绳子另一端的人,他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他爱着谁呢?离别之后,他会不会为了使我刮目相看而更加努力?他会思念着我吗?还是,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女人一厢情愿?我们总是希望旧情人没法忘记我们,一辈子受尽思念的折磨。多么善良的女人,在这个关节眼上,还是残忍和贪婪的。
“威威真的会永远怀念我吗?”葛米儿含着泪问我。
“是的。”我说“直到你不再怀念他,他仍然不会忘记你。”
我同时也是说给自己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