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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样子,咛咛道:“老爷,这是我第一首煊赫的词。”
贾政瞠目结舌。对啊,这是宝玉第一首拿出手的词,谁能要?就算哪个有资格要的,也轮不到他这个当父亲的。
为人父者,抢夺孩子的东西,算什么事?
脸红,通红,红得发紫。贾政眨眨眼睛,眼泪快流出来了,哭丧道:“也对,是这个理。如此,你便拿去吧。”说着眼睛一闭,双手往前一送。肝疼!
宝玉笑起来,道:“这第一首煊赫的词,谈什么放几日,就送给老爷了。”
贾政蓦然睁眼,激动莫名。贾代儒的脖子咔嚓一响,痛得他连连闷哼,两手抱着脖子扭过来看宝玉,好像看见个吓人的妖怪。
送人?煊赫的?首版?
贾代儒差点叫了出来,想起在贾政的内书房,送的又是贾政,又是人家当面,好悬没开口阻止。这要是张嘴挡了,贾政要跟他拼命。
只见贾政胡子发抖,惊道:“这怎么可以?这不可以!”双手却缩了回去,放怀里抱着。
宝玉再笑,道:“我只是个生员,还用不了这东西,秀才才能纸上谈兵呢。”弯腰捡起地上的火乌赤毫,想着给贾政递过去,道:“说了送您,那就是送您了,呃……”蓦然一呆,不动声色的退后一步。
“如此,我就告退了。”
贾政连忙道:“去吧,好生读书。”
宝玉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把火乌赤毫偷偷往袖子里掖。这火乌赤毫,刚看到就让他惊了一次,等到入手,更是怎么也放不开了。
这火乌赤毫,触之滚烫如同沸汤,应该是百年以上的叶仙龙血树,取最精华的一芯精制而成,单个笔杆就是个了不得的。
再说笔毛。以长短论,笔毛属于中锋,除行书外皆可适合书写;以材料论,笔毛分为硬毫,隶书、魏碑、大篆、小篆都用硬毫,他钻研的柳体,取匀衡瘦硬,追魏碑斩钉截铁势,最是适合不过。
【好东西,真是个好东西!不愁没笔写文了!】宝玉藏了再藏,步子更快。
“等等!”身后传来呵斥。
宝玉回头笑道:“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拿来。”贾政伸出手,板着脸,他还没见过这样的呢,连他的命根子都敢。
照理说,宝玉送了他《忆秦娥》原版,他该投桃报李,让宝玉把火乌赤毫拿了去。他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宝玉藏笔的时候,当没看到。
可宝玉往外走,那可是带着火乌赤毫的,好像心头肉被人剜了去,要带着走。他的心疼肝颤,就是忍不住,想起自己是当家的老爷,干脆,不要脸了!把心头肉给本老爷送回来!
宝玉嘴一瘪,恋恋不舍的把火乌赤毫抽出来,给贾政递过去。
贾政哼了一声,捏起笔杆就要拿回。
一拿,不动。
他看宝玉抓的很紧,嗤笑一声,又是一扯。
贾政的修为多深,只是略用点力,也有上百斤力气,宝玉是个身子骨孱弱的,他以为这点力气,足够。
可这一扯,毛笔是扯过来了,连着宝玉都被扯了两步,就是不松手。
“老爷……”宝玉瞟了眼桌上的《忆秦娥》首版,又看贾政,一双眼睛满是小可怜儿。“老爷,”他委屈的喊道:“我还没个堪用的家什呢。”
贾政老脸一红,看宝玉一个劲往《忆秦娥》的首版上瞅,脸就更红了。他差点哭出声来这冤家,今个是真他么开窍了!
人家送了他好东西,人家不放手,他能怎么办?还能抢回来不成?
贾政气得咬牙切齿,嘴里咔嚓嚓的,恨不得吃了宝玉。努力平和脸色,磨牙问道:“你的银丝狐毫妙笔呢?”
“撅了,就是‘不成好字’的那一次。”
贾政气急,瞪宝玉。撅了?那么多笔你不撅,偏偏要撅最贵的那个?败家子!混蛋!就等着今个要老爷的命根子是吧?他几乎是哭着道:“如此,好吧……给你,拿去。好生待它,它可是为父的心头宝。”
好不容易让自己松开,贾政看宝玉离开,一张脸扭曲得跟苦瓜一样。心疼,心酸,不舍得,牙花子疼。
“这孽子……”他对贾代儒叹道:“冤家,实在是冤家!老祖宗说他开窍了,我还不信,今个是真信了,信得不能再信。你说,他怎么就不学好呢。”
贾代儒盯着书桌上的《忆秦娥》,“老爷要是舍不得,那也简单。不如您把首版给我,我去找少爷,给您把火乌赤毫要回来?”
“你拿什么跟他换?”
“不劳老爷费心。身家、性命?就不信豁出去这把老骨头,少爷还不动心?”贾代儒的一双老眼一眨不眨,盯着《忆秦娥》,“就这样说定了,老爷您放心,铁定办好事。”
“休想!”
贾政趴桌上把平整的纸张再慰平整了,掌了灯使劲瞅,牙花子直抽抽。
谁赔?谁赚?
谁也不知道。
贾政突然开口:“金钏的事,玉儿做的很好。”
他换了称呼,慈祥满满。 </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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