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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爱情金光党
说爱的时候百般真心,但面对未来可得千般小心。
女性主义不会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上,但会败在借钱给男人这件事上。
时代进步了,女人也在进化,但是有些东西是不该太进化的,借钱给男友就是其中一项。
无论如何,在婚前,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该当“火山孝女”
刚出社会的年轻女子最容易犯这个错。在“爱情比面包重要”的推理下,爱上一个男人,直觉上会以为:凡我的都是你的才能水乳交融。她们很容易像莎剧威尼斯商人的包西雅那样,对爱人说:“我自己和我所有的一切,现在都成为你的了。”基于正义感与同情心,当男人向她开口借一笔令她瞠目结舌的大数目时,她有时也会焦头烂额地奔走,拿自己的名誉当保证,只为了换一句“我爱你”
每一年都会有同样的社会新闻,出现在不为人知的报纸角落,女会计某某为了替男友周转,最后人财两失,不是身系囹圄,就是走上绝路。老掉牙的故事一再播放,但不少女人在情路上仍此伏彼起地遇上“爱情金光党”在把钱送出门前,好像被施了虫一样,一点也没察觉对方看你的眼神充满¥号,是含金脉脉,而不是含情脉脉。
有个女人为帮男友周转,欠下了千万债款。男人说得好听:“你帮我度过难关,将来我一定会让你锦衣玉食一辈子。”女人只好拿出所有积蓄,又标下巨额的欠款,把钱全部投资给未来的幸福保障。奈何男友的生意还是垮了,男友也跑了,独留她面对天文数字的欠款发呆。
古语说“亲兄弟,明算账”我认为“亲爱的,明算帐。”也刻列为现代爱情辞典,奉不至理名言。凡是“超出生活费用之所需”的款项,情人间并没有通财之义。
其实女人借钱给男人,不会完全不要求回馈的。作家毛姆就曾说过:“女人要的问题总是比她们付的多。”她们要的可能是无形的关爱——呵护、体贴,如果男人拿了钱又没相对地付出这些无形的资产,女人因爱生恨的可能性太大了,之后两人的相处也会蒙上相当的压力,女人难免会想:“我对你付出这么多,你怎么那么没良心!”
另一位朋友拿自己出社会后的半年薪水借男友付车款,付完之后,两人困难以相处而分手,女人勇敢地拉下脸来要钱,男人竟然对她说:“当初不是你给我的吗?车子你也有坐啊!”后来还算崭新的车子栽的是不同的美女,气得这位前任女友一看到同牌车子,就想拿石头上去划几道“
说爱的时候百般真心,但面对未来可得千般小心。女性主义不会败在爱情和买衣服上,但会败在借钱给男人这件事上。我的一位法官同学说:“借钱给朋友只有以下下场:一是丢了钱,一是丢了朋友。不过,常常是两个都丢。”借钱给男友,亦然。
别借钱给男友,给,如果你心甘情愿且经济条件过得去,那没问题。
我曾看过对一位成功企业家的母亲做的报导,俗话说“皇帝也有几门穷亲戚”有人问她借钱,她如何能两全其美呢?
这位阿妈肯定地说:“我会送他一笔款项,一笔他不还我也不会觉得难过的钱。”
多年来,她和亲友们都能维持“不卑不亢”的亲戚关系。
爱人之间的关系也一样,日常生活中未必要处处计较、处处明算账,但超乎负担(他不还你一定会吐血)的大笔金额,最好不要轻易承诺。
除非你预先完全理解到:“如果钱跑了,人也没了,我也九死而不悔。”
夫妻据说有“通财之义”但那财应是小财。有个做妻子的在丈夫急调现金周转时,宁愿让丈夫向银行抵押借款,也不肯领出放在银行的私房定存。她的闺中密友们马上怀疑:“你们到底是不是夫妻?”
她其实想的很周到。丈夫一定以为“你的就是我的”不付利息不打紧,可能一辈子都不会认为该还她这笔钱。如果他们真能在一起一辈子的话。
万一,万一丈夫生意失败,那身为家属的她与孩子们要靠谁吃饭?
这不是计较,这是计划。
结婚时,争吵常是为了爱;分手时,上法庭多半为了钱。
金钱不只是现实,它会影响到爱情的现实。
当爱已成往事
当爱已成往事,报复无浏于事。
保护自己比以牙还牙来得重要。
爱情与婚姻不是遵守“不能对不起”就一定对得起的。
刚从法国回来,在飞机上看到一则“三姑六婆”式的新闻:某体育选手的“现役”妻子“捉奸成双”坚决告发其夫之前妻妨害家庭。
这个小故事当然不是第一桩,我知道,只是当事人不够有名,就没法上报和大家打招呼。妻子告第三者妨害家庭很常见,第二任让丈夫前妻套上通奸罪也容易得很。从前我的一位老师,大学毕业,就糊里糊涂被冠上这个罪:她的丈夫有外遇,在得到她的宽大“宥恕”后离婚,从此过着“二屋二妻”的生活。为顾及“面子”前妻与他仍藕断丝连,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带孩子,一个老婆一、三、五,一个二,四、六。有一天,这位“前妻”好不容易盼到“前夫”来了,入夜之后,忽地“另一个女人”带着警察冲进房里,人赃俱获,硬要告她通奸。原来“前夫”已经秘密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反过来有恃无恐地告她,这位为了顾全大局而忍辱负重的前妻,因此身系囹圄,感叹天理何在也没用。
法律是用来保护懂得法律的人,这句法律书籍的广告话说得挺有道理。以上这些故事,绝对在警惕现代女性,婚姻关系消失之后,千万不可有妇人之仁。
除此之外,我觉得更值得讨论的是“通奸罪”这条法律,世界文明国家中,还有这项名目的,大概只剩台湾了,数年前有人提倡废止,据说遭到某些妇女团体反对,理由是:元配如果再失去这个权柄,那就太没有保障了。问题是,有它就有保障吗?
她痘过是一个“损人而不利己”的报复式控告。控告者心里固然满“爽”的,但它也意味着爱已成往事,婚姻关系一定撕得尸骨难全。当婚姻关系出现愉情行为,告与不告间,妾身千万难,有人恨你恨得牙痒痒,不告,你恨得牙痒痒。
到法国正是该国“举国大度假”的季节,一位法国友人笑说,他带着公司女秘书到坎城海滩度假,竟巧遇谎报出差而与年轻男友在上空海滩享受日光浴的妻子,嘿嘿嘿你猜结果如何?
“大家假装没看到。”法国佬耸耸肩说。
我绝非鼓励大家乱搞男女关系,但老实说,我觉得台湾人看待男女情事,有时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如多分析利弊得失,要散,就好聚好散,要聚,大家总得有些技巧。当爱已成往事,处理善后比发泄情绪重要,那种闹得“家破人亡”的,就更不足取了。
孟加拉湾的某些岛屿规定,有外遇的人与第三者,必须各罚三只猪,给全岛居民打牙祭,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全岛人民的生活规范——这个原始的罚法,似乎还比把人送进牢里,有建设性的多啊!
当爱已成往事,报复无济于事。
保护自己比以牙还牙来得重要。
从小,台湾女孩受的教育多半是“一生只爱一个人”长大后也以清白刚烈自诩。她们理所当然会觉得“我榜样对得起你,你为什么可以对不起我?”
爱情与婚姻不是遵守“不能对不起”就一定对得起的。
你不能把爱人放在爱的监狱,除了你,他还要别的空气,还要工作,还要其他的成就,还有你无法干涉的生活空间,也许他会有感情的走火。
很多贞烈的人在走入爱情与婚姻时对自己说:“倒霉的一定不准发生在我身上。”事到临头,慌了手脚,自虐虐人。
不如,在刚开始就有这样的心理建设:擦枪可能会走火,真爱可能会生风波。
不要像我所遇过的一位中年小学教师:她因怀疑先生有外遇,以喝农药表示抗议,后来终其一生,因嘴唇与喉咙严重烧伤,戴着口罩到学校,喑哑的声音无法教学,学校校长又因怕断绝她的生路,不敢叫她不要来。
每天,戴口罩的老师默默上下课,眼睛低垂,永远看着自己的鞋,如果爱情得留下印记才值得——这样的印记并不值得。
老男人值得爱吗?
爱情是盲目的,众人皆说。
是的,爱人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常常什么他看不见,直到把对方看成一生一世的唯一。
于是再苯的事他做得出来。
别轻易爱上老男人——我这么说的原因,绝非请你让出机会给老女人。
骊歌轻唱,又一批生力军进入社会当新鲜人。时代虽已遽变,但校园恋情在走出校园保护区后,所须面临的变数依然没什么不同,其中一个最让军中菜鸟们心惊肉跳的问题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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