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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小姐带着三十几人的团队行进到理丝池景点。
当年,七仙女与董永在老槐树下结亲后,前往豪门大户傅财主家打工。傅财主生性贪婪,想欺负这一对善良的璧人。他将几团乱得没有头绪的生丝交给七仙女,令她一夜之间织出十匹绢。
要知道,即使是十个人共同织,也要一个月才能织完十匹绢。七仙女只好求助于远在九霄的六位姐姐。
待六位姐姐降临人间时,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将零乱的生丝抽头理顺,而这个工作就是在理丝池里完成的
这个段子叶小蛮早已烂熟于心,每每想到此处,她就为七仙女的不幸遭遇连连感动。
能为心爱的人历尽磨难,也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浪漫!
想着想着,一层薄雾从眼底渗出,向她眼帘涌去。
"导游小姐,我听说董永是山东博兴县人,与七仙女的邂逅也是在山东,而不是孝感。"
说话的是一名男性中年游客。
此言一出,团队里的人都发出颇为惊讶的感叹。他们也是和叶小蛮一样,怀揣着七仙女与董永的动人故事,到这里体会真情。乍一听到有人将最基本的概念颠覆,大家的最初反应都是难以接受。
"不,不是这样!"
一个否定的声音大声冒出来。
紧接着,叶小蛮出现在导游的身边。
"董永就是孝感人。连孝感的名字都是因他而改。孝感以前叫做丹阳,由于董永以孝驰名,所以先改为孝昌,随后改为孝感。董永不是在山东,而在这里,在孝感!"
"你读过孝感县志吗,小姐?连他们孝感县志上都有记载——'董永,山东博兴人'。是不是,导游小姐?"
那游客继续说,他的观点居然还有理有据。
导游小姐的脸色有点儿尴尬。
在学术界,董永的故乡一直备受争议。
她说:"嗯是有这种记载,但是,据说董永成年以后就到了孝感。"
叶小蛮说:"孝感县志要是后来的山东人续写的呢?谁说县志里记载的一定正确?董永就是孝感的,你再旁征博引也没用,反正他与山东毫不沾边!"
她急迫地站到那游客面前,眼光中闪烁出火一样的炽热。
她的内心深处,董永早就像种子一样扎根于孝感。现在听到有人要将这粒种子移出孝感,那感觉就像是从她身体里将跳动的心剜出去一样。
正午的阳光穿过几片树叶斜斜地打在她的额上,将几粒晶莹的汗珠照得更加剔透。一个矿泉水瓶子已被她攥得咯吱作响,就快要变形了。
中年游客轻蔑地摇摇头。那神情每个人都能看出,叶小蛮在他眼里是多么幼稚。
幼稚的人有时容易遭到嘲弄。
团队里开始有人用眼睛和肩膀嘲笑她了。
叶小蛮孤苦无助地不停大声解释着。可惜她的声音犹如海中的一簇浪花,虽然竭力反涌着,却还是被海淹没。
就在这时,一个男人突然说:"我支持她,董永是孝感人!"
声音虽然很低很低,但足可以让叶小蛮和那中年游客清楚地听到。
叶小蛮寻声望去,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用成熟而又深沉的眼神望着她。
他的眼睛格外清澈,写出来的全是坚毅。
叶小蛮欣喜地问:"你说我的话是对的?你真的这么认为?"
"嗯!"
那男人笑了。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至少,叶小蛮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人脸上出现过他这样坦荡而又真诚得一塌糊涂的笑容。
他说:"孝感县志上是有所记载——'董永,山东青州千乘人'。经考证,千乘就是现在的博兴,所以,山东博兴一直以董永的故乡自居。不过,这里面有一个疑点——道光以前的博兴县志中记载董永墓在城北崇德社,但同时期的魏锡鼎在吊董永墓词里却说董永墓在城东二十垄。所以,不得不令人怀疑,董永是否出生在博兴,我想这还需要更有力的证据。而孝感是董永故乡的这一说法,无论是从史志还是神话来讲,都不是空穴来风。"
说到最后,男人的声调已有所提高。
从大家的脸色来看,他说的话已让众人心服口服。
叶小蛮说:"你读过很多资料吧?其实我也应该先读点儿资料再来这里!你是北京的吧"
接下来叶小蛮想说"我也是",但是很快她又住嘴。因为她感到这种话像在跟人套近乎。
叶小蛮神速地变了个腔调,用她向唐雳学的孝感口音说:"我可是地道的北京人——怎么样,我的北京话说得还原汁原味吧?"
那男人被她瞬间变幻的两种方言逗笑了。他捏捏手中的sonyericsson手机,犹如畅快地捏了捏她的脸颊,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灵怦动。
这样一个可人儿,她是一个活生生的、可以感触的女孩还是一位从九天之上翩然而落的仙女?
书生偶遇仙女看来并不完全是作家的杜撰。
男人的眼睛充满阳光地凝视着她。
而此时,叶小蛮眼里闪着异样的光芒。
面前的男人淡雅得像极了一副澳大利亚的田园风光。由于他的出现,他身后的亭台与楼榭一下都褪变成蓝天与白云,而远处游走的人群则像牦牛一样,妩顺柔媚。她不知浪谘劾锏降壮晌耸裁淳咛宓姆缇埃词故种新砩仙诔鲆恢Щ剩参薹m窃叵滤那謇鲇腩?u庖豢趟醯盟脖淞耍涑闪艘桓龌犊斓哪裂蚺油返轿捕己廖扪竦厝谌胨姆缇啊>拖竦蹦昶呦膳憬慵蕉栏绺缡币谎欢盅附莸乇荒晟偈钡某湛窕孟胨哺恰?br/>
当叶小蛮淡出的时候,是团队旅游人群即将向下一个景点开拔的时刻。
为了掩饰尴尬,叶小蛮将手中的矿泉水瓶子向男人友好地摇摇。
男人也再次捏捏手机,向她露出一个因为淡雅而更深入骨髓的微笑。
导游小姐再次提高声调:"后面的人跟上了,我们去下一个景点。下一个景点也与七仙女及董永有很大关系"
叶小蛮夹在队伍中向前走去。
几步之后,她想转回头看看那男人是否也跟着行进,但是,头转到一半时她又停下。
不能有失女孩家的身份!
即便他是北京人,又怎样呢?和他之间只是异地的萍水相逢,最多也就弄个"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还能有什么?所以她及时制止住回头的眩惑之念,硬生生将脑袋拧在半空中。
叶小蛮步步离远的男人就是贺天骄。
此刻,他像楔进木板的钉子一样,原地没动。他刚刚接过明勋的电话,说即刻过来与他会合。
贺天骄没有追女孩的经验,况且,他认为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根本不用去追求任何女孩。女孩应该反过来追他才对。所以,方才那一刹那他虽然被叶小蛮电击了一下,但是,他还是觉得他不能去追她。
他也不可能去追她!
看到叶小蛮长发飘逸地甩向一边,难以遏止的兴奋一下攫获住他。他期期然地等待着盼望着希冀着能与她梦幻般的眼睛擦出闪着耀眼光亮的火花,可没想到,她并没有回过头来。
那一头秀美而柔顺的长发,在她香肩优美的曲线旁,只一来一回地画出两个漂亮的弧度,就又恢复成原状。
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让贺天骄久久不能从中挣拔。
这是怎么了?
贺天骄默默地问自己。
一向不爱说话的他,居然会为个陌生女孩超常发挥地讲了那么多话,而且,因她的离去好像还产生了一种怅惋的感觉。
这,还是你——贺天骄吗?
接下来的景致叶小蛮忽然没来由地没心思看了。
她直挺挺地夹在人群中机械地迈着步子,想着刚才那个成熟的古董男人带给她的震撼。渐渐的,她落在人群的最外面。随着速度的减缓,她更是落在队伍的最后。
"小姐,往那边走是理丝池吗?"
一个说北京话的男人忽然暴徒似的抓住她,吓得她呆然木立。
"暴徒男人"的另一只手举着个时尚的手机,嘴里正呱啦呱啦地讲着什么。
从没有见过比他还像男人的男人。
他有两道浓浓的眉毛,纷乱地疯长在脸的上部。刺眉底下是一对能替代舌头说话的眼睛。那眼睛此刻并不是直直地盯着她看,而是若有若无、心不在焉、边说着电话边随意地瞟她一眼,像和她是很熟络的朋友。
由于不熟悉,叶小蛮不知道他流露出的神色乃是惊鸿一瞥。她只觉得,他的眼光像极了某种吸光材料,任是再强的光芒投射过去,他也可以将之消化干净。
第一次吧,这是第一次!
叶小蛮搜肠刮肚地回想,也没找出哪个时候见到过这种眼光。
平素,如果有哪个男人胆敢用眼神向她挑战,她一般都会以平视的眼神愤怒地回敬他们。别以为男人不怕看,你要真的认真而又仔细地看他时,他眼神闪躲得比你还快。
叶小蛮宿舍的女生都会这招儿,这是她们时常总结的理论结晶。
可是今天,碰到对手了!
半天之后叶小蛮才醒悟过来,他的眼睛应该是宇宙间的黑洞。不仅是叶小蛮的眼光,估计任何光亮遇到他,都只有进没有出的份。
对,宇宙间的黑洞就如此神奇!
什么光线啊、人啊、物体啊,等等等等,都会被他吞噬得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经过一阵惊心动魄的视线厮杀后,叶小蛮像逃兵似的将眼神快快地移向他颈以下的部位。
"暴徒男人"穿着一身月白色衣裤,是画报上新近刊登的布莱德?皮特参加慈善晚会的那种式样,质地不像棉也不像麻,更不像化纤的,很有可能是蚕丝的。就此推断,他应该是个很讲究的人。
再看他脚下的皮鞋,发着特意掩饰锋芒的暗哑光泽,纯手工缝制的宽大边沿服帖而又精致,一看就知价格不菲。
这是叶小蛮眨巴眨巴眼睛,仅用数秒就"观测"出的所有结果。学设计的人都有这个非凡本领。
停顿了几秒之后,那男人终于放下举着电话的手。然而,他的另一只手并没有松开,依旧攥着叶小蛮的胳膊。
叶小蛮连连挣了几下,手里的矿泉水瓶都嘎嘎乱响,不过,暴徒男人的手却像是唐僧发给孙悟空的金箍一样,越来越紧。
叶小蛮猛地抬起另一支胳膊,推向他。
或许是她太情急,或许是她出于本能,她原本只想推开他,但谁知她的手推过去时竟将动作变成了抓,几道白色的印记"刷"地在暴徒男人臂上显现,像是他胳膊上的皮被抓掉一样,叶小蛮霎时惊怖到嘴唇发木、脸色煞白。
那男人说:"哦,天!以为你自己是大力士吗?连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不是还挣不开我的手吗?我在问你理丝池向哪边走,你干嘛抓我?"
男人的语气充满了严厉。
叶小蛮为自己的贸然出手后悔得惊惊颤颤。她不再敢直直地去盯他的眼,而是换作偷偷的方式,想迅速捕捉到他的真实心态。
可是,当她偷看他成功的时候,却差一点惊厥过去。
暴徒男人正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目光胜过伽马射线,穿筋越骨,令她窒息。
他要干什么?
他是在向她问路吗?
问路有这个样子的吗?
他为什么紧紧抓住自己的胳膊?
即使抓伤了他,他也眉头不皱、一声不吭?
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他是谁?
叶小蛮鼓足勇气大声地对他说:"喂,放开我好不好?"
想必是她的声音太大,已经离她有一段距离的旅游团队将脚步停下来,不约而同地回头看。
面对所有惊愕的眼光,那男人毫不畏惧,他还若无其事地将头靠近她。
"弄痛了你吗?我可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向你打听去理丝池的路"
说着,他松开手,转而将胳膊举到眼睛的近前,看模样是在仔细端详叶小蛮送给他的几缕抓痕。
那些抓痕早已由白色转为红色。部分毛细血管已被抓爆,正悠悠地向表皮层窜着血丝。
暴徒男人不禁吸了口气。
从小到大他都没经历过受伤。
他抬起另一只手,轻轻地抚向伤痕,抚过的地方竟真的有一丝痛感。不过,即使是这样,他对叶小蛮也没有丝毫的责怪。
这怎么能怪她呢?
谁让他先抓住她的?
如果不及时抓住她,真不知该怎样走到她的面前,让她看到自己、注意自己、进而认识自己。即使被抓一下,即使付出伤痛的代价,也是值得。
谁让她太具诱惑了呢?
他想。
叶小蛮眼中的暴徒男人,就是黄明勋。
黄明勋是在找贺天骄的路上发现叶小蛮的。
他当时正在接电话。电话是一个女友打来,他很随意地抬眼辨别理丝池的方向时,陡然发现了叶小蛮。
叶小蛮本就天生丽质。
她穿着一身银色长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下来,飘飘逸逸,走起路来忽闪忽闪地掠过柔弱的窄肩,分外夺目。
黄明勋的神经末梢一下被调动起来,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冲向她。
他当时的意念只想抓住她。所以,他一边焦躁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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