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变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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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半黑不黑,半亮不亮,月亮半遮不遮,要死不活挂在天,太阳刚刚冒出点儿光线,还没露头,伸出五指,刚好能看清楚轮廓,但是看不清手指的痣。远处不知道哪家的公鸡,半死不活的扯着嗓子嚎,嚎得有气无力,不知道是不是没喂饱,偶尔还有几声狗叫给鸡鸣做伴。
残月、衰鸡、傻狗,坟山七零八落的墓和远处凌乱稀松的山林。在这样一个景色破败的早晨,因光线缘故而显得特别阴暗的坟山的某处墓碑那儿,站着一个穿着甲胄的魁梧身影,手里执剑,铠甲幽森,身姿挺拔,无头。
“多么诡异而又和谐的画面。”齐伍感叹着,全情投入的给叶槐等描述着他早见到的情景:“当时我在想,这哪里来的鬼,太有派头了,如果能拉来我们社团,大家有空一起讨论下历史,聊一聊历史的美女,共创现代和谐鬼社会,那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我默默的靠着不知道谁的墓碑,站了一根烟的时间,组织好语言,准备出去忽悠人,突然”
“怎么了?”众鬼齐声问道,听得十分投入。齐伍脸色惊恐,眼带恐惧:“突然,有个脑袋冒了出来,飘在空中,绿幽幽的眼睛盯着我在的方向,那颗头,黑漆漆的,眼睛像两个窟窿,冒着绿光,鼻孔喷着黑气,嘴角挂着一抹鲜红。眼瞅着鲜红就要滴落的时候,突然出现一条猩红的舌头,那么一卷一转,一点都不浪费的舔干净了!然后我就用比兔子还快的速度蹿回来,速度报。”
“很有画面感!如果能拍成恐怖电影就好了,看着肯定很有感觉,都是鬼,有共同语言啊!”这是孙明骏的感叹。叶槐几个一脸无语的看着他,不做任何评价,对于一个脸皮比万里长城拐角还有厚度的老男人、老骗子,任何语言在他面前都是苍白的。
叶槐沉吟一阵,道:“等下我去查查,看有没有人遇害。”
“你的意思是那只厉鬼吃人?”孙明骏眼睛闪闪发光,众鬼也是一脸好奇的看着叶槐。叶槐抹了把脸:“作为新时代的鬼,你们不用管那些古时候遗留下来的问题,该干嘛干嘛去。”
“别,别。好兄弟,就因为咱们是新时代的鬼,一点常识都没有,你给咱们讲讲,就当给我们扫盲。”孙明骏眼睛泛着精光,拉着叶槐就不放。
叶槐瞪他一眼,想了想,道:“算了,说给你们听也没事,反正以你们现在的修为,想去吃人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什么?”
“人的血液是一身精气的集合,大补之物。自古以来,邪魔歪道、厉鬼恶煞都爱用人血来练法,那些臭名昭著的魔道法宝,多数都是血池里面出来的。不过,人血中蕴含的阳气也不少,没一点修为是受不住这个补的,比如你们这种小鬼,基本只有被烧成灰的份。”
叶槐简单的说了一下。这是他某次看鬼片产生疑惑后,钟叔给他的解释。就像人体虚吃人参,也要看自己的承受能力,不是谁都有福气享受大补之物的。
众鬼“哦”了一声,一直没说话,只静静抱着薇薇听的林建新突然开口道:“那就是说,那只厉鬼很厉害。”
叶槐点点头,苦笑道:“很厉害!次我被他追的时候,什么法子都用了,除了武艺能和他斗一斗外,其他的基本没有还手之力。那时候他的怨气还没到内敛的程度,现在听齐伍的说法,盔甲的样子都变了,想来是修为有进展了。你们小心,最好别遇,我敢用脑袋担保,你们去了,和肉包子打狗差不多。”
众鬼齐齐点头,唯有林建新板着个脸没反应,倒是小薇薇含着手指头举手发问:“哥哥,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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