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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陷入恐慌前,凌日猛然想到他还有一样法宝──pda!
既然这家伙耍神秘,不肯告诉自己他的身份,那么他不会想办法自己查吗?假使真的在亲朋好友的名单中找不到这个人,那时候再考虑要不要跳车也为时不晚。
从随身行李中翻出银色掌上型计算机,凌日逐笔逐笔地翻阅,很快地他就在亲友栏中,发现了身旁男人的迷你照片和简介。
〔迪肯?莫迅,一九八年生〕和他同龄嘛!什么?还比他小两个月?年龄比自己小,可是态度却这么傲慢?根本一点儿都不把人放在眼中嘛!凌日皱起眉头,继续研究着其它说明。
迪肯之所以能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主要的原因是曾跟随当外交官的父亲在香港住过三年,北京也住过三年。十二岁时回到爱丁堡,目前和凌夜就读同一所皇家威尔森中学。
和凌夜的关系除了是同学,两人之间还因为父母亲的“友谊”
看完最后一段说明,凌日抬起头说:“原来你是我妈妈现任男友的孩子。可是我还是不懂,你怎么会知道我被绑架的?”
现在知道他名字叫迪肯的男“孩”茵绿的眼瞳锁定在路况上,懒懒地开口说:“凌那笨蛋忘记告诉你,我会去接你。所以当我抵达机场,看到你跟着克劳顿就是把你绑走的那家伙上车时,我猜到大事不妙,因此打电话去问阿夜。是他告诉我,你们会在那儿的。”
“这些我全都不知道真抱歉,让你这么费心”你鹊兀?枞詹缓靡馑嫉厮档馈?
扬高一边眉头。“知道我是谁之后,忽然变得这么老实啊!你就不怕我是随口说说,骗你的?说不定我是故意和克劳顿连手,表演这出大烂戏,希望能赢得你的感激,卖个人情给你,这样以后才省得麻烦?”
“咦?”是这样吗?凌日瞪圆了眼。“你想省什么麻烦?”
噗!迪肯忍俊不禁地哈哈大笑出来。“弟弟狡猾得像条毒蛇,哥哥居然天真得像只小白兔,这么容易就上当!实在太好笑了!瑷玲阿姨真会生,竟生出你们这对南辕北辙的宝贝双胞胎,哈哈~~”
窘怒的红晕在双颊上蔓延开来,凌日发誓这名叫迪肯的家伙,绝对是他短短十七年的岁月中,至今所认识的人里面,性格最差劲、最恶劣的一个!连刚刚那个唤作克劳顿的变态,表现在外的性格都好过迪肯!
“要是你笑够了,我还想知道几件事。”悻悻地一瞪,凌日等他笑声渐歇后,才开口说。
“你问吧,老子我心情好就回答你。”
谁教这个人中文的?应该捉去枪毙!凌日翻翻白眼。“刚刚那个绑架我的家伙,好像是凌夜的债主。凌夜欠了他什么东西?”
迪肯没有回答,净是贼笑着。
“该不会是严重到你说不出口的那你又用了什么手段,让那家伙肯放我离开?你们当时说话的内容太快,我实在听不清楚。”
等了半晌,凌日以为他又不打算回答时,迪肯竟开口了。
“你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傻傻地就和凌交换身份,大老远地从台湾跑到这里来吗?”
“阿夜说他在这边被人欺负,再也待不下去,所以拜托我做他的替身。难道,还有什么事,是他没有告诉我的吗?”
“被欺负?这种骗三岁小孩的话,你不会信以为真吧?”嚣张地哈哈笑着,迪肯加快车速,在空荡的公路上飞驰,并说:“想不到十年的时间,就可以让人忘记自己弟弟的个性。凌是那种会被人欺负的料吗?”
凌日不想告诉他,小时候的阿夜是个多么爱哭、爱黏人的小孩子,被欺负可说是家常便饭的事。每一次,都是自己出面替他教训那些坏孩子,并且警告他们不许再对阿夜动手的。
“所以他果然是骗我的?”凌日自言自语道。
迪肯抛给他一个“颇感意外”的眼神。“你也知道他在骗你?这么说,你也不是全然没长脑袋的嘛!”
没好气地,凌日削他说:“哪天你看到有个人没长脑袋,还能活着在路上散步的话,请务必通知我去开开眼界!”
一耸肩,迪肯回道:“你都已经知道自己被骗了,干么还上飞机?你若死都不肯点头做替身,凌也拿你没辙吧?还是说,你另外得了什么好处?或者像凌在英国待不下去一样,你也在台湾待不下去了,所以正好跑来英国逃避一切?”
是啊,为什么要答应阿夜呢?这问题沿途上凌日就问过自己数百次了。
“我也不知道,也许”
想过过新鲜刺激的生活?想追求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想试着成为“不是自己”的另外一个人?答案是哪一个,凌日自己都说不准。会让一个人下定决心的动机,从来都不会只有一个,但他知道有个最强而有力的答案,就在自己心底。
“我只是想来看一下。”
嘲讽地笑说:“拜托,想来这儿观光,只要买张机票就行啦!”
凌日不理会他的语刺,淡淡地说:“想看看这十年来的岁月中,自己的母亲与弟弟在什么样的地方,过着什么样的日子,是怎样生活的。普通人都会有这点好奇心的,对不对?前来观光的话,所看到的真实未必是最真实的。”
迪肯没再说话了。
车厢内陷入一片沉默,而凌日则无心再追问其它的事。反正,关于克劳顿的事,等回到了家中,他可以打电话亲自向阿夜盘问,看看该如何解决就是。
你
折腾半天,当他们抵达位于爱丁堡北方的小镇(亦是母亲的住处所在地)时,天色已经彻底地转为黑暗。
镇上的街道颇为冷清,看起来像个纯朴的乡下地方。道路两侧闪烁着稀稀落落的几盏灯光,每户人家都分隔好一段距离,唯一到现在还营业的店铺,只有一间便利商店。
早已习惯生活在吵杂拥挤的不夜城──台北,凌日真难以想象,世上竟然还有地方不到九点就呈现这般“寂寥”的景象。想必在这个地方,不可或缺的生活必备工具,就是车子了。
“很吃惊吗?但温格不是特别偏僻的小镇,离开爱丁堡之后,大部分的苏格兰乡镇都是这副模样的。这儿也不是什么有名的观光胜地,所以东方人在镇上可是很少见的,凌和你母亲刚搬到这边时,简直像动物园里的珍稀熊猫一样,被人拿来观赏。”蓦地,迪肯主动打破寂静的空气,说道。
喔凌日含笑地望他一眼。
“干么?”迪肯瞥他一眼。“那诡异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凌日摇摇头,笑而不语。倘若坦白地告诉他,自己刚刚在想什么,他一定又会生气。总之,他发现了!这言语粗暴、态度高傲、不可一世的暴君迪肯,其实是个个性极度别扭的臭小鬼罢了!
从他主动为自己解说这边的环境,以及分享当年母亲与阿夜的陈年轶事来看,便可知道他不像外表那样的粗鲁野蛮,至少是能体贴人心的家伙,这种人应该不会坏到哪里去才对。
一旦了解这点,凌日看待他的态度也产生了变化。那些夹枪带棍的话语,把它视为总爱咆哮,却不会采取主动攻击的大型犬,不是挺可爱的吗?好吧,要说迪肯可爱太勉强,但也不是个会令人敬而远之的坏蛋嘛!
“啧!神经病,没事诡笑什么?”老大不爽的黑发暴君撇唇道。
仔细观察一下,还可看到迪肯的耳根微红了呢!凌日的嘴咧得更大。从踏上这块土地之后,始终忐忑的心也缓缓地平复下来。不管会在英国停留多久,他已经不再担心自己无法适应了。
顺其自然,事情总会有法子解决的!
车子驶离了房舍聚集的地带,开进一条两旁都是森林环绕的黑暗石子路。月光由林叶间隙洒落,夜鹰啼鸣,微风徐徐,他们就像是在沉睡的大地中唯二的流浪旅人般,被世界所遗忘了。
母亲怎么会挑这么不方便的地方居住呢?
纳闷着,转眼间,一把把挥霍不尽的璀璨星子闯入凌日的视野,他们已经钻出森林中的道路,豁然开展的大片草地旁,是一座迷你湖泊(说迷你,也有一个小巨蛋那么大了)。银月的光芒跃动在湖面上,那粼粼波光真会让人误以为银河坠落到人间,在小小的湖水中摆荡着。
然后,他注意到了,那矗立在湖边彼岸的宏伟“城堡”
它不折不扣是从童话故事里活生生搬到现实世界中的城堡。每座塔楼的顶端,都有着三角锥状的屋顶,远远望过去,彷佛回到了古老的年代,可以听见骑着战马、穿戴盔甲的战士,在城堡中穿梭的阵阵马蹄声。
“那个不是海市蜃楼吧?”凌日瞪大好奇的眼,转头问着迪肯。这里又不是沙漠,对不对?
迪肯一副“你疯啦”的表情。“那是我家。”
“你家?!”真酷!凌日心想,世界上应该没有多少人能说出“一座城堡”是“我家”的这种话吧?
“哼,要不是死老头坚持放寒暑假一定得回家住,我才不想住在这儿呢!夏天热得要死,像烤炉;冬天冷到你骨髓都结冰,有没有暖炉也差不多。等到我继承了这座城堡,我一定要把里面全部翻修,第一个要安装的就是全自动冷暖空调设备。”
“你们家族的祖先,莫非有皇室的血统?”
迪肯满不在乎地耸肩。“那就要看你问的是哪个王室了。目前的皇室和我家族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渊源,但我们和很古早以前的苏格兰王室就有点小关系,是这一带的大领主,祖先也曾经和英格兰打过仗呢!”
凌日听得目瞪口呆。他是没有调查过自家族谱啦,但不用想也知道,大概不是耕田的农夫就是普通的贩夫走卒之类的,是那种和什么王家血统、领主、战争之类的一点儿缘分都没有的平凡人。
“你也有个什么贵族称号吗?”“我才懒得去记那一长串的鬼东西。你对这个有兴趣?改天我叫我老头跟你上一堂课好了,他最喜欢捉着人讲些死人骨头的故事。”
被迪肯这样一形容,什么悠久历史都要变成不值钱的废物了。凌日还想要再问问这座城堡有多少年,但他们已经绕过湖岸,抵达城堡入口的一道铁门前了。迪肯按了下遥控器,将铁门开启。
“等等,这边是你家,我知道。但是我要回去的是“我家”啊!”“什么你家我家他家的?告诉你,早在五年前,你的母亲和凌就一直住在我家了。”一路开入城堡中庭,他说:“换句话说,我们早就像是一家人了。”
阿夜那笨蛋!p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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