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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打手赶紧爬起来,提着剑就冲过来,往年轻人头上招呼,吴纠赶忙拍了一下马鞍,那匹白马当真通灵性,快速冲过去,横在打手面前,一蹶子就将一个打手踢出去。
其他打手过来拽着马辔头,还要去拽吴纠,吴纠赶紧扶着年轻人后退,地上的纨绔也爬起来,刚要嚣张,突然“啊呀”一声,又趴在了地上。
年轻人被吴纠扶着后退,就感觉自己手心里的青铜锏,猛地受力,被人“嘭!”的踢了一下,青铜锏瞬间飞出去,“咚!”一声巨响,正好砸在纨绔的胸口上,这回是伤上加伤,又不知道断了多少根肋骨,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旁边的打手大喝一声冲过去,还要故技重施撒粉末,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青年人大踏步走过来,他身量很高,肩膀很宽,一张没有任何表情的脸,长得是刚毅英俊,古铜色的皮肤,看起来让人有些惧怕。
吴纠一看,竟然是石速。
石速大踏步走过来,一把就抓住那打手的手,猛地一转,紧跟着向后一背,提膝“咚!”的一下,那打手根本没来得及把粉末撒出去,已然“啊啊啊啊”的一声犀利大喊,直接倒在了地上,疼的冷汗直流。
石速的动作刚毅凌厉,仿佛一道迅雷,快不及掩耳,看的人眼花缭乱的,那股狠劲儿让打手们吓得都怕了,大喊了一声,赶紧架着纨绔逃命去了。
石速也不追那些人,只是说:“二伯,可有受伤?”
吴纠每次被这个大侄子叫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直打颤,不过此时不是打颤的时候,赶紧说:“我没事,这位小兄弟受伤了。”
吴纠不认识这个年轻人,所以只能称呼他为小兄弟。
石速赶紧低下头来查看年轻人的眼睛,那灰白色的粉末是石灰,遇到水会变得灼热起来,年轻人的眼睛里进了石灰,眼球会自动分泌液体冲洗石灰,当然大量成分就是水分,年轻人的眼睛顿时就红了,灼烧的十分难受,看起来痛苦难当。
那年轻人武艺出众,只是一看便知道太年轻了,而且是贵家子弟,根本没什么心眼儿,如今便中了招。
石速一看,说:“不要用手揉,赶紧找些菜油来,先用菜油洗一洗。”
吴纠一听,立刻也知道那是石灰了,连忙扶着年轻人说:“快走,饭馆里有菜油。”
因为痛苦难当,那年轻人有些费劲,石速便把青铜双锏插在自己腰间,然后一把抱起那年轻人,仿佛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大步往前跑去,吴纠拽着马跟在后面,众人被快速从小门迎进了饭馆。
管事儿的赶紧找来一大碗菜油,旁的地方肯定没有这东西,但是小饭馆儿里常备着,非常容易弄来。
石速让年轻人坐好,然后用菜油给他冲洗眼睛,虽然石速看起来人高马大,而且不苟言笑,但是动作相当仔细小心,也很温柔,生怕把年轻人的眼睛弄坏了。
那年轻人起初觉得很疼,但是后来菜油进了眼睛,隔开了水分,便不是那么疼了,又来了精神,石速还没给他冲洗干净,年轻人已经笑着说:“这位大哥,你身手好生厉害!大哥你竟还知道怎么解这毒,更厉害了!”
吴纠发现,这年轻人,似乎还是个话痨
年轻人对石速崇拜有嘉,虽然方才他眼睛疼,没有看的太清楚石速是怎么制服那些打手和纨绔的,但是似乎只用了两下,那动作快的犹如鬼魅一般,看的年轻人眼花缭乱的。
年轻人不知自己种的是石灰,还以为是什么下作的毒,反正眼睛是苦不堪言,石速只是用了一碗菜油,眼睛便不疼了,年轻人当真崇拜极了,一口一个大哥的叫着。
石速不喜欢怎么说话,听了只是说:“我早年的时候,在王宫中做苦工,用牡蛎燔烧过石灰,所以有些应对的经验。”
年轻人一听,又崇拜的说:“大哥,你还去过洛师?你进过王宫?”
吴纠一听,有些头疼,这年轻人脑回路有点清奇,石速说的明明是在王宫中做苦力,但是年轻人自动规划到了崇拜的行列,惊喜的问来问去,问石速王宫是什么样子,壮观不壮观等等。
石速似乎被这年轻人缠的有些头疼,不过年轻人样貌生的精致讨人喜欢,一双桃花眼,直挺挺的高鼻梁,嘴唇有点薄,笑得时候明明很爽朗,却又抿起来些,好像有些赧然的错觉,性子倒是不坏,而且把旁人都当成好人,显然是初生的小牛犊。
年轻人说:“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石速帮他处理完眼睛,确保没有石灰了,这才用清水给他洗干净眼睛,又弄了些药撒上,一边替他处理这伤口,一边说:“石速。”
年轻人笑着说:“那我便叫你石大哥了!我叫周甫。”
吴纠听年轻人报出自己的名字,还真是头一次听到一个人的大名,没有感觉熟悉的,吴纠仔细想了想,周甫这个人,好像自己还真不认识,在史书上,也没什么名头,不过周甫看起来穿着很贵气,就他那两只青铜锏,也绝对不是一般之物,若不是贵族肯定打造不起。
石速清理完周甫的眼睛,又把青铜锏归还周甫,周甫笑着说:“石大哥与甫有救命之恩,这只青铜锏便送给大哥做谢礼,如何?”
石速低头看着周甫递过来的青铜锏,青铜锏本是两只一对,而且这青铜锏设计的非常巧妙,能拆开做短锏,也能并在一起,接上做使用,若是分开了便不能如此巧妙。
石速本要推辞,毕竟他可不是特意来救周甫的,今日一早,齐侯听说吴纠一个人单独出了宫门,所以有些担心,不过齐侯今日正忙,无暇分身,就遣公子速过来看看吴纠。
石速是领命出宫的,哪知道刚一过来,便看到有人在找茬,周甫出手打抱不平,石速自然也连带周甫一并救了。
石速想要推辞,周甫特别慷慨的把青铜锏塞在他手中,笑着说:“快拿着,送给石大哥了。”
石速还是有些犹豫,就不说这青铜锏本为两只一对的,拆开没了原本的威力,只是说这青铜锏,打造的工艺十分精巧,虽然无韧,但是寒光凛凛,上面刻画着各种野兽图案,绝对值不少钱,石速不敢受此大礼。
吴纠看着周甫热情的将一只青铜锏送给石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突然开拓了一下自己的三观,认知到了召师傅和东郭师傅之间的事情,所以吴纠怎么看怎么觉得,很奇怪,毕竟那双锏可是一对儿,这么拆开来,好像定情信物啊
吴纠赶紧撇开目光,心想是自己猥琐了,那周甫一脸天真烂漫的模样,根本不是这么想的。
因为周甫也算是救了吴纠一次,还因此受了伤,吴纠特意请他留下来用午膳,当做答谢。
周甫惊喜的说:“真是多谢伯伯!没想到这个馆子是伯伯开的,我正要到这边来尝尝鲜,今日倒是捡了大漏子,都不需要等号子了。”
吴纠听得额角青筋乱蹦,周甫对着自己竟然喊“伯伯”!?
其实周甫觉得自己还是很聪明的,因为之前石速管吴纠喊二伯,周甫又和石速称兄道弟,虽然看着吴纠年纪轻轻的样子,不过应该是辈分大,于是特别机智的管吴纠喊了伯伯。
吴纠当真受不了又有一个大侄子管自己叫伯伯,赶忙说:“不用如此客气。”
吴纠赶紧让人来上菜,上了好几个大煎饼,好几碗面,还有豆浆,立时就把周甫的嘴巴给堵住了。
周甫从未吃过如此美味惊艳的膳食,吃的那叫一个狼吞虎咽,油光满面,一边吃一边说:“这这当真才是珍馐,美味异常,伯伯真是好手艺!”
吴纠咳嗽了一声,没想到吃饭还堵不住他的嘴巴,石速是打算跟着吴纠再回宫去的,所以也留下来用了午膳,三个人坐在一起。
吴纠岔开话题说:“我看你也是个贵气之子,怎么一个人在街上走?”
周甫“嗨”了一声,说:“什么贵气,不过是家里多了几个子儿罢了,我爹一天到晚忙着他的国家大事儿,从不着家,一年到头,我总也见不到他,你说该当腊祭了,家家户户谁不团圆?偏偏我爹要陪君上冬狩,今天又不回来了,我一个人在家中也没什么意思,就天天自己出来走。”
吴纠一听,这周甫果然是贵族之子,他父亲可以陪齐侯冬狩,说明还是个有头有脸的大夫,绝不是什么小官儿。
周甫一聊起来,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根本关不住了,笑着说:“我爹也不管我,我自小自己习武艺,一来想要长大建功立业,二来也是想要打抱不平,不过今日险些出丑,还好石大哥来得及时。”
吴纠心想,这周甫果然是有些中二体质的,不过幸好爽朗,而且不坏,着实天真烂漫了些。
就听周甫继续打开他的话匣子,又谈到他的喜好,笑眯眯的说:“我有三样喜好,第一样是美食,今日吃了伯伯的珍馐,仿佛以往吃的都不是膳食一般,当真是惭愧。”
又叫伯伯
吴纠干笑了一声。
周甫又说:“第二样喜好便是兵刃武器,我家中有许多神兵宝器,若是石大哥有兴趣,大可到我家中做客!”
石速只是点了点头,都没有多说话,周甫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又继续说话,他的表情神采奕奕,那精致的脸孔神采都要飞扬起来了,笑着说:“第三点我便是喜欢颜色美艳的姑娘。”
吴纠:“”真的彻底无语了,虽然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是这周甫也说的太直接了,而且周甫长得就够漂亮了,还偏偏喜欢美艳的姑娘,让姑娘看着他的脸情何以堪。
吴纠尴尬的笑了笑,石速则是面无表情,仿佛听到了很一般的话题一样,继续低头吃着自己的面。
别看周甫又瘦又高,但是胃口颇大,一连吃了四大碗面,也是因为饭馆的面比吴纠做的量要小一些,不然怎么卖钱呢,所以周甫那大胃口,其实和齐侯不相上下。
吴纠在心里默默的对比了一下,周甫这身材,没有齐侯高,没有齐侯壮,但是胃口竟然和齐侯一般,果然是年轻人正在长身体的缘故,不然也是个甲亢。
三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吃东西,很快便吃饱了,吴纠因为担心周甫的眼睛,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家,便让石速送送他。
石速答应了,说:“速快速快回,回来与二伯一同回去。”
吴纠点了点头,那周甫还颇有礼貌,和吴纠告别,说:“伯伯,那甫便走了。”
吴纠从没这么大的辈分儿过,心中真是又酸又爽,又是辛酸,让石速赶紧送周甫走了。
送走周甫之后,吴纠便起身进了内堂,管事儿赶紧把一个大盒子拿过来,呈给吴纠,吴纠几乎抱不起那个大盒子,沉得要死。
打开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齐刀,怪不得死沉死沉的。
管事儿笑着说:“前些日子,小人将分给伙计们的粮食分配了一下,但是伙计们不敢要这么多,都说平日里受公子照顾,有吃有喝,还能赚粮食,实在过意不去,所以只分了粮食的一分,其余的两分,小人便自作主张,一同换成了齐刀,与公子放这里了。”
吴纠一看,果然是多的,怪不得如此多,吴纠从里面拿出了一小把齐刀,放在案上,笑着说:“管事尽心尽力,这是送与管事的。”
那管事儿吓了一跳,赶紧跪下来,说:“公子这”
吴纠笑了笑,说:“在这饭馆儿里,我可不是公子,只是个老板,管事儿不必跪我,你尽心做事,这是应得的,理所应当,受之无愧,拿去罢。”
那管事儿当真是感激涕零,他本就是个圆滑的人,只是有利可图,所以才做了个管事儿,但是如今一看,一方面也是被这一把齐刀吸引了,另外一方面也是被吴纠的气度给吸引了,当真佩服的五体投地,连连磕了两个头,说:“小人定当尽心尽力!”
吴纠说:“行了,你先忙,我不打扰你了。”
吴纠说着,将盒子费力的抱起来,抱在怀里真有些踉跄,赶紧想出去把盒子放在马背上,也不知道这些齐刀到底有多重,总觉得是扛了好几袋子大米一样!
吴纠踉跄的从小门走出来,结果没注意,脚下一绊想,险些就摔倒了,猛地往前一蹿。
拴在门口的白马打了个响鼻,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猛地大踏步走过来,一把将吴纠捞在怀中,另外一手赶紧捞住吴纠掉下来的大盒子。
“嗬!”
那人捞住吴纠的大盒子,似乎有些惊讶,竟然这般的压手,轻轻抽了一口气,吴纠抬头一看,竟然是齐侯。
齐侯一看便是便装,他穿着一身紫色的行头,说来也当真奇怪,齐侯并非是那种肤白纤细的类型,他是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虽然健康高大,穿着紫色,按理来说应当并不好看才是。
就像那纨绔,可能嚼着一嘴的沙子味儿,忒也磕碜。
然而偏偏齐侯这么一穿,当真是要身材,身材高大性感,要相貌,相貌英俊迷人,要气度,气度沉稳持重,还有一股成熟男子的魅力。
齐侯笑眯眯的搂着吴纠,伸手颠了颠那沉甸甸的盒子,听到里面“哗啦哗啦”的声音,说:“二哥这搬得是何物?如此沉重。”
吴纠赶紧将盒子接在怀中,齐侯打趣说:“还这般宝贝?”
吴纠心想,保命的钱,自然宝贝了,嘴上却说:“君上公事繁忙,怎么出宫来了?”
齐侯笑了笑,说:“冬狩和腊祭的事情已经敲定,孤也是出来透口气,不然已然憋闷死了。”
他说着,轻轻顺了顺那白马的鬃毛,白马似乎特别亲昵齐侯,撒娇一样冲着齐侯摇头,把自己的鬃毛往齐侯手中蹭。
齐侯笑眯眯的,用温柔的嗓音说:“纠儿有没有乖乖的,淘气了么?”
吴纠一听,头皮一麻,眼皮一跳,鸡皮疙瘩爬了一身,说:“什么?”
齐侯回过头来看他,一脸惊讶的说:“原来二哥不知这匹马唤做什么?”
吴纠更是眼皮狂跳,心里隐约觉得齐侯肯定在戏耍自己,就听齐侯笑着说:“这白马名唤纠墨。”
纠和墨是两样东西,在古代,纠的本意是两股撵在一起的绳子,而墨同纆,是三股撵在一起的绳子,所谓“祸福相与为表里,如纠纆索相附会”,便是这种意思。
虽然吴纠知道纠墨是什么意思,但是好端端的一匹白马,齐侯给它起名叫纠墨,还亲昵的唤作是纠儿,这不是诚心找茬么?
那匹白马听到齐侯叫它的名字,又亲昵的拱了拱齐侯的手心,打了个响鼻,似乎能听懂齐侯的话似的。
齐侯笑眯眯的顺着白马的鬃毛,对吴纠说:“二哥与纠儿相处的怎么样?”
吴纠眼皮又是一跳,说:“君上开顽笑了。”
齐侯幽幽一笑,笑的那叫一个“回眸一笑百媚生”,虽然齐侯是身材高大的类型,偏偏长相俊美,笑着说:“那便是相处很好了,孤就放心了。”
吴纠眼皮狂跳,赶紧伸手按了按自己的眼皮,感觉齐侯就是没事儿闲的涮自己顽儿呢。
齐侯牵着马缰绳,说:“走罢,与孤一同回宫去。”
吴纠说:“纠在等公子速一同回去,方才已然说好了的。”
齐侯摆摆手,说:“不必等了,方才孤在来的路上,遇到了速儿,叫他先回去了。”
吴纠听齐侯叫的还挺顺口,真把石速当儿子似的,这年龄差莫名也太小了些,不过齐侯当爹的派头儿是十足的。
吴纠这么想着,突然就见齐侯竟然一个翻身,就跃上了马背,然后端坐好,伸手牵住马缰绳,笑着说:“来。”
吴纠一看,有些傻眼,左右又看了一眼,说:“君上没有骑马来么?”
齐侯很自然的说:“没有,方才是坐轺车来的。”
吴纠诧异的说:“那轺车”
齐侯更自然的说:“已经让骑奴驾车先回去了。”
怪不得就齐侯一个人,身边连个寺人都没有,也没有马匹,也没有轺车,齐侯肯定是不能走回去的,但是让吴纠和齐侯两个人大庭广众之下,同骑一匹马穿行闹市,吴纠当真有些做不到,看起来也太奇怪了些。
齐侯却很顺当的伸出手来,又说:“二哥,愣着什么?来,上马。”
吴纠干笑了一声,说:“君上,纠走回去便是,不敢与君上同骑。”
齐侯笑了笑,说:“孤与二哥共患难何止一次,若孤没记错,上次在郑国边境,二哥还踹了孤一脚呢,怎么如今却突然生疏了?”
齐侯的笑容温柔又低沉,听起来有一种暖男的错觉,自然是错觉,因为吴纠听他小心眼儿的竟然把上次被踹了一脚的事情又抬出来了,当即只能硬着头皮说:“谢君上,那纠就斗胆了。”
齐侯幽幽一笑,抓住吴纠的手,手臂用力,能看到那紫色的袍子下,手臂上的肌肉猛地一张弛,立刻就将吴纠拽上了马背,让吴纠坐在自己身前,笑着说:“二哥斗胆又不是第一次了。”
吴纠当即有些无力吐槽的感觉,只能硬着头皮当没听见,两个人坐一匹马,虽然吴纠身才并不高大魁梧,但是齐侯比普通男人的身材要高大,坐在一起还真是不轻松,尤其这马鞍是单人的马鞍,吴纠想往前坐,但是前后是翘起一些的,就算往前搓了搓,最后还是会滑回来,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闹得吴纠浑身麻嗖嗖的,觉得异常不舒服。
齐侯的手穿过吴纠腰侧,伸手牵着马缰,让马匹慢慢往前走,两个人一起穿越闹事,往齐宫而去。
齐侯突然轻笑了一声,侧头在吴纠耳边低声说:“二哥,你再晃,孤可不客气了?”
吴纠没听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也不敢晃了,他只是觉得不舒服,想要往前搓搓而已,哪知道齐侯看到了他的小动作。
其实齐侯并不是看到他的小动作,而是感觉到的,吴纠蹭来蹭去的,马鞍就那么大的地盘儿,两个人撞在一起,难免有摩擦,再加上吴纠动来动去,感觉自然很明显。
白马走的很慢,慢悠悠的闲庭信步,一会儿的路程,竟然变成了小半个时辰,吴纠一头都是冷汗,这才到了王宫门口,齐侯翻身下来,将马缰递给吴纠,说:“二哥好好歇息,过两天便是冬狩,二哥也要同行的。”
吴纠点了点头,说:“谢君上关心。”
齐侯笑眯眯的说:“孤还想领教领教,二哥的骑射之技呢。”
吴纠一听,顿时感觉压力很大,骑马算是勉勉强强通过,但是并不能快速奔跑,怕被颠下来,不知是不是这匹叫做纠墨的白马和吴纠一个名字,都叫纠,所以特别乖,骑着很顺当,换做其他马匹估计骑起来还是比较艰辛。
但是这射箭,吴纠是万万不能的,临时抱佛脚也没有用,吴纠只能干笑了一声,说:“纠恭送君上。”
齐国的冬狩是一年四季中,最为隆重的一次狩猎活动,虎贲军同行,百官随行,再加上彰显国威的军事演习,自然壮观又隆重。
冬狩出发这日,吴纠早早便起来了,子清和晏娥伺候着吴纠穿好衣裳,今日的衣裳与众不同,并非是那种宽袍宽袖的衣裳,反而束着袖口和裤口,一身简洁的白色,腰上再束一条宽大玉带,将头发全都隆起别在玉冠之中,最后加上一件毛绒的白色披风。
吴纠这平日里斯斯文文的人,一下看起来英挺了不少,出门前还跨上了一把轻便的竹弓,背上背着箭筒子,腰上别着一把青铜宝剑,整个人看起来仿佛是个年轻俊逸的游侠似的。
晏娥给吴纠穿戴好了,直夸今日公子看起来不同了,吴纠自己也看了看,虽然看的不太真切,但是感觉还挺有欺骗性的。
穿戴整齐之后,便出了门,冬狩的车马队伍早就准备好了,因为是去狩猎的,所以这次的车都是物资的缁车,并非是乘坐的缁车,所有随行人员多是骑马随行,还有步兵随行,并没有乘坐缁车随行的。
吴纠翻身骑上自己的白马,经过几天磨合,吴纠和这纠墨之间似乎也有点默契了,再加上纠墨本身就是匹宝马,十分有灵性,从不乱发脾气,温顺的厉害,吴纠也是好吃好喝的喂他,反正骑了多日也没有出岔子。
吴纠拍了拍纠墨的鬃毛,这个时候就看到一匹枣色的高头大马从旁边插过来,正好插在吴纠身边,吴纠转头一看,是齐侯。
今日齐侯穿了一身轻便的黑甲,肩上披着猩红色的绒披风,这装束吴纠以前见过,便是在时水之畔,第一次见到齐侯,献上豆羹的那一次。
齐侯头束黑玉冠,猩红披风在寒风之中发出咧咧之声,整个人看起来硬朗又英俊,带着一种刚毅的色彩,仿佛要融入这寒冬之中,看的吴纠莫名有几分热血沸腾的感觉。
这一对比,吴纠这点儿英挺好像又给比下去了
吴纠暗搓搓的打量了一下齐侯的装束,心想着失策,若是早知道,也该让人做一件轻便点儿的铠甲穿上,那看起来就更加硬朗了。
齐侯也笑眯眯的打量了一下吴纠的装束,一身劲袍加身,衬托着吴纠的身段儿更是风流,看的齐侯眼眸有些深沉,笑着说:“二哥这身打扮,当真养眼的紧。”
吴纠只好拱手说:“君上谬赞了。”
齐侯又看了几眼,这才把目光收回来,很快将军曹刿和大司马王子成父并肩驱马而来,向齐侯请示是否可以出发。
这次冬狩,齐侯有意栽培曹刿,所以让身为大司马的王子成父带一带曹刿,两个人一起做好这次冬狩的准备事宜。
说起王子成父,其实他并非是复姓,也并非叫做成父,王子成父的真名在历史上是失去考证的,没有任何记载。
因为王子成父乃是当今天子的二叔,胡齐的王父排行老大,王子成父排行老二,也是周氏血脉,所以叫做王子。
而成父其实是“城父”,他本是周国洛师的城父,相当于今日的首都市长警备区司令员,但是后来因为“子克之乱”,王子之间争王篡位之事,王子成父便离开了洛师,入了齐国,后来被齐侯看重,封为大司马,掌管齐国兵权。
王子成父大约四十岁的年纪,续着长长的胡须,有一种严肃锐利的感觉,王子成父为人睿智威严,而且擅于兵法,史记中曾把王子成父与姜太公、孙武和吴起相比,可见他在兵法战役上的杰出之处。
齐侯点了点头,说:“出发罢。”
曹刿便勒转马头,朗声说:“君上之命,启程!”
他的话音一落,虎贲军一声一声将命令传下去,很快前面的先导部队便接到命令,立刻开拔。
后面的部队也层层跟上,看起来非常壮观,一片黑甲虎贲军,缓缓开始移动了起来。
吴纠赶紧催动马匹前进,与齐侯落后半匹马的距离,并不抢上前去。
吴纠驱马走着,后面是一干公子们,公子无亏公子元和公子昭三个人这次都是需要随行,虽然公子昭最小,不过也穿着一身黑甲,看起来有点迷你,但是竟然有一股大将之风,威风凛凛的感觉。
公子昭后面还跟着齐侯新收的义子石速,对于公子速的到来,公子无亏是以礼相待,公子昭有些怕生,而公子元则表现的非常不屑,毕竟石速不知是哪里来的野种,根本不是他齐国的贵族血脉,只是一个杂碎罢了,竟然能得齐侯垂青,收为义子。
公子元不给石速好脸子看,石速倒是不在乎这个,因为他本就是个面瘫脸,而且是个我行我素的人,根本不看他人脸色,若是石速会看他人脸色,也不会被王子颓打得几乎落了残废。
公子元想要给石速一点儿脸子看看,但是多次挑衅都未果,眼看石速骑着一匹黑马,也不是什么宝马的模样,便故意放慢了一些马速,来到石速身边,一咬牙发狠,想要从后面直接将石速给踹下马去。
石速腰上别着那日周甫送给他的青铜锏,因为这青铜锏是少有的惊艳兵器,石速也是喜欢武器的人,自然就佩戴在身上。
那公子元一脚踹过来的时候,石速仿佛长了后眼一般,猛地抬起手掌,向腰上一拍,那青铜锏“嗡!”的一声直接向后一顶,正好砸在公子元的腿上。
公子元“啊呀!”大叫了一声,没有踢到人,反而一下被砸在腿上的麻筋儿,整个人一歪,“咕咚!”一声竟然掉下马去。
吴纠是围观了公子元暗搓搓偷袭的全程,看的有些憋笑,就在这个时候,突听“踏踏踏”的马蹄声从后背响起来,一匹皂色的高头大马快速的冲过来,险些踩踏了掉在地上的公子元。
那马上的人好像没看见公子元,正一脸专注兴奋的说:“哎!石大哥!石大哥是我啊!哎,伯伯也在!”
吴纠仔细一看,好家伙,竟然是周甫,周甫光兴奋的喊着“石大哥”和“伯伯”,根本没注意有人倒在地上,若不是皂色的马匹比较有灵性,早就把公子元给踩烂了。
公子元吓得“啊”大喊一声,还抱住了自己的头,哪里还有一点儿公子风范,缩在地上一脸惧怕的样子。
众人听到惨叫声,赶紧回头,齐侯也缓辔下来,调转马头,说:“二哥,怎么了?”
齐侯还以为是吴纠出了什么事情,结果过来一看,是公子元倒在地上,周甫赶忙勒住自己的马,说:“对不住对不住!我不知你躺在地上。”
周甫道歉很诚恳的样子,但是他说出来的话,对于公子元来说,好似羞辱一般,毕竟谁没事儿会躺在地上。
公子元从地上爬起来,被这么多人围观,当即怒不可遏的指着周甫的鼻子,说:“你纵马踩人,还假惺惺作态!我看你跟他就是一伙儿的,想要把我踩死!”
公子元的声音很大,毕竟找到了一个不认识的软柿子,捏着周甫就不放手了,齐侯冷冷的看着这一幕,随即喝道:“够了,还嫌不够丢脸么?”
公子元本以为抓到了软柿子,哪知道这柿子比栗子还要扎手,被齐侯低声一喝,吓了一跳。
这个时候王子成父连忙驱马而来,抱拳说:“君上息怒,是小儿冲撞了公子,甫儿,还不快给公子赔礼?”
周甫有些不情不愿,毕竟他之前真的已经赔礼了,而且很认真的赔礼,是那个公子没头没脑又骂他,还说是惺惺作态。
吴纠一听,简直诧异到了极点,原来周甫他并非姓周,怪不得听着周甫的名字不认识呢。
周甫他并非姓周,周是氏不是姓,周甫的姓乃是王室贵族的姬姓,因为同是贵族,所以周甫才会自称周,名甫,而不提自己的姬姓。周甫是王子成父的独子,也是第二代赫赫有名的王子成父,在他父亲去世之后,周甫便继承了成父这个官位。
吴纠没想到周甫是王子成父的儿子,也是虎将之子,怪不得年纪轻轻一身功夫就如此了得了。
公子元也不知道这人是王子成父的儿子,还以为捏到了软柿子,哪知道捏到了一个掌管齐国兵权的硬官儿的儿子,那可是万万惹不起的人。
公子元一听,当即不敢让周甫道歉了,似乎换脸一样,说:“误会,是误会,大司马言重了。”
周甫没什么城府心机,当真觉得很奇怪,但是公子元不叫他道歉,周甫便又一脸兴奋的对石速说:“石大哥,原来你也去狩猎,那感情真好,咱们今儿晚上能睡一个帐子吗?我有好多话想和石大哥说呢。”
周甫说着,看向旁边的吴纠,连忙又叫了一声“伯伯”,叫的吴纠脸色都变了,这才看到了一身黑甲的齐侯,赶忙收敛了脸色,恭恭敬敬的拱手说:“周甫拜见君上。”
齐侯哈哈一笑,也不知道是周甫这性格有意思,还是因为周甫叫了吴纠一声“伯伯”,只是说:“你这小子,当真有趣的紧。”
一行人因为公子元的事儿耽搁了一下,很快又出发了,冬狩是有固定地方的,在离临淄城不远的一座小邑的近郊山中,那地方依山傍水,虽然是冬日,风景也不错,还有大片的丛林,除了作为冬狩的场地之外,山头上还有一圈温泉,历来的齐国国母都喜欢到这里来泡热汤。
齐侯见吴纠总是落后自己半匹马的距离,也就缓住马辔,让自己的马匹放慢脚步,很快便与吴纠并排而行,笑着侧头说:“山上有温汤,今日夜里便能到猎场,一路上劳顿,不如二哥与孤晚上去泡一泡温汤?”
吴纠一听,当真是有些吸引力的,因为现在依然是寒冷的冬季,他们要骑马颠簸一天,肯定冻得是手脚冰凉,晚上若是能泡个温泉,饮杯热酒,再弄两个温泉蛋配着吃吃,当真也是一件美事儿。
吴纠这么一想,便笑了起来,还觉得挺美好的,说:“纠乐意之至。”
齐侯也是一笑,不过那笑容有点高很莫测,吴纠总觉得有一种让他后背发麻的错觉。
齐侯沙哑的声音“呵呵”低笑了一声,说:“那便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