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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现的那一天为止。记住哦,‘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笑总是很甜,日子过得太快。
写完这段故事的时候,我说,紫红,对不起,由于种种原因,我却要做一个不得不违背誓言的人。虽然我爱你那么执著,但我无法再让你的生活因为我而烦恼。我不等你了,也许还真的有来生,我期待着
最后附言说:“我的红,当你看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就连同我过去所有的信件一起焚毁,我不会再打扰你未来的生活,愿你保重。”
我决定在最后一次见她后,就开始我浪迹天涯的理想计划。到社会上随便找一个女人,这一辈子,其实很简单,不过几十年而已。无所谓。
紫红当时不许我走,她说一来就走绝对不行。而我呢却是有意把时间安排地满满的,并故意选在一个黄昏去看她。我不能给自己一点闲暇,和她久久地呆在一起。那样我的心就会痛,痛得无以复加。我告诉紫红在第二天打开我给她的礼物,我想那时的我一定在呼啸而去的列车上了。临走时,我把朋友家的电话给了紫红。
坐两趟公共汽车,到朋友家没有多久,电话响了。当朋友说是我的的时候,我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紫红看了我给她的信。她在电话上欲言又止,然后问我为什么要她烧掉那些信,我无言。我们躲躲闪闪地说了将近两个小时,似乎都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而自己又都不愿提及。最后她又一次问我为什么要让她烧掉那些信,是意味着一切结束还是重新开始?话说到这个地步,再明白不过,而我却在那个时候决定彻彻底底地忘记她。那一刻,心里有一股莫名的感动,眼泪情不自禁喷涌而出。
这个世上,也只有紫红,只有她,最能令我感动。但我,我当时居然没有答应她。也许是当你日思夜梦魂牵梦萦都想得到的,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来到你的身边,就会感到无所适从,使你不感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我只说我不认识自己,便再也无法继续说下去,我们都哭了,在那个下着细雨的夜晚。
那一夜,我没有睡觉,就站在窗前,听淅淅沥沥的雨声;看朦胧的灯一路模糊。我回忆着那一切一切,从紫红的话语中,我知道,天上是有太阳的,只不过被黑夜暂时挡住罢了。
然后,然后我就昏昏沉沉地跟着朋友排队,上车,到杭州。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的美景对我以无吸引力。我所关心的,是如何去面对。难道我真的要逃避吗?需知逃到天涯逃到海角,紫红的影子也无法从心灵深处抹去啊!我还是那么深那么深地爱着她。
一个月左右的盘桓,到是原先在黄冈联系的那所学校最先录用了我。在车站买到回程的票后,还有半天时间。我和朋友随便逛着,作与这个城市最后的告别。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小摊上,一个瓷瓶里插着三朵火红的胶质小花,煞是好看。我一下就想到了紫红,对了,就买给她。
我竟不知道那就是玫瑰。24岁了,连玫瑰都没见过,真是笑话。我问朋友,他说可能是丁香百合之类的吧。
朋友回武汉,我托他把礼物带给紫红。我在半路下车。
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就会那样平平淡淡地维持下去。在信中,我说我很庆幸我们能回复到那种纯真的友谊时代。并戏言,她的婚礼我一定参加,我的婚礼她也不能缺席。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在2004年3月19晚上,紫红打电话过来,欲言又止。我不知道她究竟会对我说些什么,便约它第二天上网。
做我男朋友,好吗?
几个威力无穷的字!我们的关系就这样再次被确立了。海枯石烂,我也不会忘记我是在黄师图书馆电子阅览室119号机子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看到这几个神圣的字的。时间是2004年3月20日。这一天,下着小雨。
没有玫瑰,甚至没有用语言说出。一根虚无的网络线再一次将两颗心融合在一起。
我们没有视频,但我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紫红那红扑扑的脸,我能够感觉到紫红那怦怦跳的心。
所有的乌云都因那几个字而四处溃散。那一天的小雨,是甘露,飘在嘴里,甜丝丝的。
我一直把我和紫红的这场爱情归结为天意。比如玫瑰,如果我当时知道那是玫瑰,我是绝对不会买给紫红的;比如3月20日,这一天是2004年的春分,一场细雨,滋润大地,春天来了,我们爱情的春天,也从这天诞生;同时,320是530和520的合称,530代表我想你,520代表我爱你;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后来我再去看她的时候,我们携手到呢喃餐厅,刚进屋,就听到喜鹊叫了。
如果说当初分手后那种单相思使我在瞬间变得憔悴不堪的话,那么,自从我们关系确立后那种甜蜜的相思则使我迅速返老还童。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几个月浓烈的相思之苦后,便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对白。
啊!明天,明天我将在新的城市拨下那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电话号码。
在见紫红的头一个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了前面的文章,并以一个问号一个感叹号一个省略号作为这篇日记的篇名。
而那天我是如此的激动,心里怦怦跳个不停。
紫红像仙女一样飘过来,一身粉红色的衣服,脸蛋红扑扑的,嫩如春天的桃花,我一时竟看得呆了,忘记了什么,心里突突的。
紫红看了我一会之后,只说了一句,你还是那么老实啊!我不知道她说的是褒义还是贬义。
我们在江边、在和平公园静静地坐着。此时,以再不需要任何言语。所有的语言都以失去效力。我们一任轻柔的微风轻拂着面颊,看江上忙碌的各种船只,看树下斑驳陆离的树影。
时间就这么划过,吃晚饭时,我们携手到了一家餐厅。无巧不巧,刚一坐下,我们就分明听到喜鹊的叫声。喜鹊报喜喜连喜,对于我们,这的确是喜事了。然后我们到了江滩公园,我们坐在草坪上,沐浴着柔柔的清风,很久很久的对视。
我看着紫红的眼睛,紫红看着我的眼睛。我已经不能自持,轻轻搂过她的肩,吻着她的嘴。紫红只是肩头微微颤抖了一下,立即就闭上了眼睛。一股从未有过的感觉瞬间铺遍我的全身。甜甜的、嫩嫩的、香香的,也许幸福的味道就是这样的。那是我的初吻,却没有太多的惊慌,相反的,却蕴藏着无限的渴望。我始终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看到她时心里就总是慌慌的,而现在,更多的是一份从容。是长成熟了吗?我问着自己。也许爱情本来就这么神圣,无须指点,无师自通。
爱因斯坦在论及他的相对论时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当你在高温的蒸笼里呆一分钟,你会觉得早已有一个小时了,而当你和一个美人而她又是你最钟情的女子在一起时,即使是一天,你也只不过觉得只有一瞬。我和紫红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真正领悟到了他的这一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们松开手,又相互默默地看着。
你怎么会?你怎么会?紫红突然低语着,像是自言自语。从她的口气,似乎对我的行为很感到意外。
我猜测着她没说完的话。我想,紫红要问的,肯定是你怎么会这样呢?你怎么会这样呢?以前你都是那样老实啊!我想告诉她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告诉她说有些事情是不需要学的,无师自通。但我什么也没说。
一个小男孩似乎注视了我们很久。他揪准机会,跑到我们跟前。“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玫瑰吧,代表你对她的一心一意。”紫红很慌张地阻止我买,她说这些人就是这样。她甚至说如果我买了,她马上就走。我知道女人就是这样,我买了她绝对会要的。那个小男孩很是高兴,说不打扰你们了,就很欢快地走了。
我学着书上写的一种我认为很神圣的方式,在紫红面前,敬献我的心灵,敬献我最真诚的爱情。单膝跪着,双手献上玫瑰,嘴上虔诚地诵出马克思给燕妮的诗歌:
请让我叫你相信:
我只盼一件事情——
给你献上我的心灵
和这心灵中蕴藏的全部感情。
紫红吃吃地笑着,欲接还羞。这时,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先生,你只有一多玫瑰怎么够呢?再买一朵吧?比翼双飞。”而那时我的心里却真正领略到了这些小男孩小女孩的手段。他们专门曾这样的机会推销他们的玫瑰生意。我没有理会那个小女孩,她悻悻地走了。“真是的,这么小气,也怪不得别人不愿要你的。”我为她这句话感到好笑。玫瑰只不过是代表爱情的一种方式而已。一朵就足以表达我的一心一意,难道真要送上999朵,才代表我爱她久久久吗?
我盯着紫红的脸。月光在她那羞怯的脸上驻足。她低着头,看着我诚挚的眼睛。双手终于抢过玫瑰,迅速抬头看天,眼睛定定地看着那一弯幸福的新月。我站起来,轻轻地吻着紫红的额头。
“紫红,我爱你!不要天做证,不要地做证。只要你做证,只要我做证,只要我的行动做证,我的心与灵魂做证。紫红,我爱你!”
此时,语言已经不仅仅是语言了。而是一颗火热的红心,它只不过通过我的口说出而已。
我把我和紫红的一点一滴都告诉我姐的时候,她非常尖利地叫了一声,然后猛拍了一下我的头。“小子,痴情种啊!但不要高兴太早,到时候你才知道其中的苦楚。我摇摇头,我能猜到她会给我说些什么。
我姐也是经历了一场复辟的爱情,在最后一次和男朋友分手后,她绝望得近乎麻木,悲观得近乎痴呆。时间的流水已冲走了她那如花似玉的年龄。面对这一切,她无奈地长叹了一声,再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到30岁的时候,随便找了一个老实的男人,胡乱地嫁了出去。
我姐说:“补起是个疤,怎么看都不好看。破镜重圆,毕竟有裂痕。”
我姐说:“复辟的爱情就像复辟的封建王朝一样,虽然有短暂疯狂的甜蜜,但更多的不得不面对外部和内部那些分裂分子的疯狂进攻。那是一种无极的痛苦。最后,悲哀的封建统治者不得不被押上断头台,在弥留之际滴下几滴绝望的眼泪。”
我姐说:“玩世不恭一点,别让自己受伤。紫红只不过是另一场恋爱中的失落,临时找的一个寄托,一种心灵安慰罢了。你只不过是她手中的一颗棋子,一种工具而已。”
我最后一次摇头之后,无限憧憬,一切美好都出现在眼前。因为我不相信我也会走我姐的那条路。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千篇一律的话,那还成一个什么世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