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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你好啰唆!”她捏捏他的脸颊,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时候他对她像父亲宠女儿,但有时候她又像母亲一样管教他这个儿子,爱一个人是否就会把对方当小孩,达自己也会变成小孩呢?
两人走到停车处,他为她戴上安全帽,却一点也没碰到她的脸,真佩服他的技术,这可不容易。
她坐上机车后座,抱住他的腰,感觉他身体一僵,怪了,他是怕她还是怎样?
为什么他从来不碰她?他就像个老派绅士,对淑女保持绝对的礼仪和尊敬,她以为是自己太多心了,却无法不介意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脸贴在他背上,迎著凉爽的夜风,却觉身体越来越热,难道只有她有这种感觉?难道他从来没想要更进一步?
想到以前学姐说过的话,传言他是同性恋,她原本不愿相信,但这又该做何解释?
“到了。”他压下煞车,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样,想乘机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缓缓下车,感觉他又僵硬了些。
因为不敢直视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门口,像对著路灯说话。
“那么你早点睡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嗯”她低著头,不像平常那样对他微笑说再见。
“怎么了吗?”他发现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头,决定勇敢面对,不管答案多么让人难以承受,她仍要揭开事实真相,与其拖拖拉拉,不如干干脆脆,这才是她雷若璇的个性。
“有件事我非说不可,虽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点也不像女生,或许你也这么觉得吧!”
“啊?什么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怎么会不像女生呢?
“因为我们交往三个月了,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也从来不想亲我,你真的有把我当女人看吗?或者你是同性恋,只是拿我当幌子?”
她可不是那种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头的女人,要爱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没得打折没得妥协。
乍然听到女友如此“抱怨”陆崇平整张脸都胀红了,他怎么可能不想?他是个正常的年轻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说出来会把她吓著。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她凛然不可侵犯,连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错了什么。
或许是他自认配不上她,她爸妈是银行经理、是大学教授,她两个哥哥则是律师、医师;比较起来,他家只是种田的,他还在租房子、骑机车,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这么完美的女孩,怎会属于他呢?
他迟疑的态度被她所误解,以为他当真是男同志,当真一点都不想碰她,才会窘迫得脸都红了。
“你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要跟你分手!”她不玩游戏,她要的是真爱,倘若他不能给她,那么现在就该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分手?!这两字威力太大,陆崇平被震得头晕眼花,脑袋里闹哄哄地响著小璇要跟我分手!小璇要跟我分手!
然而沉静片刻,他用尽所有力气,只能回答:“好。”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怎能答应?他怎能说好?或许他已经崩溃了、疯狂了,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回答,或许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只想躲起来独自舔伤口,无法承受更多打击。
“你说什么?!”她一听大怒,小手捶打在他胸膛上,恨不能敲醒他已石化的脑袋。“你这根木头,你竟敢说好?你早就在等我开口是不是?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你可恶!”
他怕她手疼,握住她的手,诚挚而痛心地说:“我当然不愿如此,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快乐?快乐个头啦!你干脆去撞墙、去跳海、去结扎算了!”她恨死他这温柔体贴,她才不要尊重,她要他的爱!
陆崇平怔怔望着她,不懂为何,即使她口不择言,仍教他心动不已。
面对这个小自己五岁的女孩,他脆弱得像玻璃不堪一击,他忽然领悟到,她对他的影响力之巨大,已经远超乎他的想像。
只是木讷迟钝如他,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一心只想着往后的日子里,若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他还能有快乐的理由吗?
所幸,老天还不想给他判死刑,还让他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听得雷若璇以天籁般的声音对他下令
“陆崇平,不准你跟我分手,你听到了没有?快说好!”“好”他呆了几秒钟才回答,这么说来她要跟他复合了?才分手几分钟而已,她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他的女王仍不满意,继续发飙。“现在你不就握著我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友去见爸妈。
他因为每天接送女友,与雷家人早已熟识,也获得他们的支持和欣赏,只差没感谢他肯做她的男友,拜托他千万别甩了她就好。
雷若璇第一次见到男友的爸妈,仿佛媳妇见公婆,害她紧张万分,决定表现得淑女些,毕竟南部人比较保守,应该会喜欢乖乖牌的女孩吧!
一看到儿子进门,还牵著一个女孩的手,陆弘基和施盈霞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儿子事先没通报,想给他们惊喜之外,更因为这呆头鹅终于开窍,学会谈恋爱啦!
饼去三、四十年来,雷家都是种田维生,富不起来但也不算穷,只盼下一代能走出另一条路。
种田人勤奋有余、热情不足,平常也不知怎么教儿子修恋爱学分,希望他到适当时机就娶妻生子,反正别人家的孩子不都做到了吗?
雷若璇受到空前的热烈欢迎,附近的亲友都跑来看她,带了许多农特产品,又赞又夸,直称雷家的未来媳妇,真是漂亮伶俐又讨人喜欢。
来到雷家的第一天晚上,雷若璇因为舟车劳顿,加上亲友们的热情轰炸,一上床就沉沉睡著了。
这时,陆崇平和父母坐在门前院子里,亲子间难得有机会深谈,听虫声蛙鸣、夜风徐徐,令他感觉格外亲切。
“爸、妈,你们对若璇的印象怎么样?”
陆弘基端起茶杯,皱起眉头。“这还用问?你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么可爱爽朗的女孩,太难得了。”
案母的反应让陆崇平松了口气,他已决定此生要爱的人就是若璇,自然希望父母也能赞同。
“对了,”施盈霞拿出存折和印鉴。“我们存了一点钱,想说在台北给你买个小房子,不过只有头期款,剩下的你还得自己加油。”
陆崇平一惊,忙道:“爸、妈,你们不用这么做的。”
他明白双亲的辛苦,每分钱都是流汗赚来的,从小他们就要他好好念书,长大后做个在办公室吹冷气的人,不要像他们一样只会种田。
因此,他早下定决心,等硕士一念完就要好好工作,赚很多钱来孝养父母,让他们过惬意的晚年。
陆弘基拍拍儿子的肩膀。“我们知道,以后你赚了大钱,就能买大房子,但是先有自己的窝也不错。”
施盈霞跟著说:“顺利的话,等若璇毕业了你们就结婚,这房子就是你们的新房,不要等来等去的,等得人都老了,没钱也是可以结婚的,别考虑太多。”
“可是”陆崇平不知该怎么开口,他只怕是自己一厢情愿,他没半点信心她会答应。更何况,在他尚未开创一番事业之前,他该怎么承诺她幸福?
若璇虽不是豪门千金小姐,从小却也被呵护得像个宝,精神和物质上都不曾缺过什么,他希望自己能给她最好的环境、最棒的生活,连一点苦都舍不得她尝。
看儿子犹豫不决,陆弘基和施盈霞又劝了几句,陆崇平只能点头回应,却难以说明自己的心情。
“时间不早了,去睡吧!你明天带若璇到处去走走,希望她会喜欢我们这里。”
“嗯爸妈晚安。”
看父母都进房了,他才悄悄走进客房,静静坐在床边,就著窗外洒入的月光,让他看清那张柔美的睡脸,有种难以言喻的感受。
爸妈都赞成他们尽快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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