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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
“哐当……”
瓷器迸裂的声音,与大门被撞开的声音同时传来。
凌姿涵还没从那秘不发丧的震惊中转过神,旧机械的转过头,警惕的看向那扇门。
门前,一抹袅娜的身影正站在门口,映衬着身后长衫男子的高大。显然这人未进门,声先入,带着几分云州口音的声音,就穿了进来。
“你大爷的,凌姿涵你到了云州城,也不支会我,不够义气。害得姑娘我听了消息,还以为你死在盟坛了呢,正带着一帮人,准备给你造个气派点的坑,帮你收尸,在点炮宴请,恭祝你这祸害早死早超生……”
“没听过,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本小姐命长着呢!”
看着走近的人影,凌姿涵回过神,瞥了眼脸色煞白的豆蔻,几乎是下意识的对那女子回嘴。
“哟,多年不见,嘴皮子还没退化啊。”来者揶揄了句,从案上拿了颗水果,凌空抛弃,接住,反复的玩着。就在豆蔻的目光渐渐凝聚道她手上,眼神发狠,像只准备扑上来咬她一口的小母豹般的发起攻击时,她突然收回手,“咔嚓”一声,咬了一大口苹果,还笑眯眯的打量着眼神更凶的豆蔻,舔了舔嘴唇,戏谑的称赞:“真甜。”
无奈的看着眼前这个五官周正,雪肤玉骨,就是性格古怪,嘴巴阴毒了些的美人。没错,她就是那个建墓世家的后人,叶荷苏。这美人年纪不小了,今年也二十了,在古代绝对算是个老姑娘了,可她就是死活不嫁,大概随了叶家历代女家主,都提倡晚婚。凌姿涵认识她纯属巧合加意外,嗯……还很意外。
现在想到那次乌龙事件,凌姿涵的脸色就越发青了。
“哎呦,我说王妃,你这脸色不好看,是不是纵欲过度?”
“嗤。”在叶荷苏后面走过来的易安凉,忍不住笑了,但只笑了半声便捂住了嘴,他可不想今后的午餐里都多些稀奇古怪的“好料”。
一旁的大姑娘豆蔻,脸儿通红的瞪着语出惊人的叶荷苏,又看了眼淡漠的凌姿涵,本想顶叶荷苏一句,但最终没说出口,只低下了头。
再看凌姿涵,倒也不生气,反倒挑着唇角,看上去像是在笑。
她甩开脑子里乱作一团的想法,轻轻地说了句:“有的纵,总比你这靠着挖坟掘地刨土坑发泄体力,以至禁欲的要好。”
就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绝对秒杀。
不过凌姿涵到不会无聊到,因为嘴皮子上的完胜而炫耀。她只看了看眼珠子溜溜转着,不知在想着什么坏主意的叶荷苏一眼,就转移了话题,“你怎么来了?”
“嘿,和着你姑奶奶我刚才说了那么多,都是个屁啊!”
对与叶荷苏粗陋的言语,凌姿涵早就见怪不怪,倒是易安凉不满的皱了下眉头。
凌姿涵刚巧察觉到,挑眉一笑,对易安凉颔首,缓缓站起问好。接着,她直接忽略荷苏的存在,对易安凉道:“师叔,可是瑞逸回来了?”
“不是,那小子还没回来,是钟毓已经退烧了,我看胭脂不再,就来问问你,这接下来的药要怎么配。”看着荷苏鼓着腮帮吃白玉果的模样,易安凉眯了眯眼睛,又将视线投回到凌姿涵身上。
凌姿涵拿过药方,看了一遍道:“既退烧了,就把这几位药去掉,然后加入一些甘草、黄芪、三七等温补养血的药进去。先吃着,等晚上我再去给他检查一遍。”递回药单,凌姿涵又看了看豆蔻,有意将他们支开的说:“豆蔻,师叔抓药没分寸,你看着点。”
这两人心里头比明镜还明呢,琢磨着,这两丫头大概是要把新仇旧恨一起算了,便顺坡下去,哈哈了两句抬腿走人。
“别看了,人都走了。再看眼珠子就掉出来了。”凌姿涵调侃的说了句,顺脚踢开低声的碎瓷片,脑海中却还是不住浮现着豆蔻之前的话,秘不发丧,秘不发丧……
“听你鬼扯!”不屑的哼了声,荷苏掩饰着被看穿的尴尬,定了定神,转向凌姿涵就吼:“姑奶奶在这坐了都有几柱香的功夫了,你难道连碗水都不给我喝吗!”
“你要是来喝水的,盟坛聚义堂院子那四口大缸满满的,你放开肚子喝,喝不掉,我让人给你打包抬回去,千万别客气。”讥诮着说了句,凌姿涵的目光游移到地上的碎瓷片,猜测着这女人来找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叶荷苏瞪圆了眼睛,冷笑:“你还真大方。”
“那是!”凌姿涵一副这不理所当然的吗,看不出来就是你瞎。
“得,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个小气鬼就是在为以前的那件事怨我。”
“哪件事儿?”凌姿涵偏过头,似乎在想着什么,顿了下意味深长的看了眼倒抽气的荷苏,长长的“哦”了声,“你说的是那事啊!嗨,我又不是你,能记恨那么久。再说了,丢脸的是你,又不是我,我有必要怨你吗。”
暗暗咬了下嘴唇,凌姿涵淡淡的说着,心里却因想起了那件乌龙,而暂时扫去了阴霾。
三年前,她在漠北办货,顺路替易安凉去了趟一家挺神秘的古董店,取一件与武林盟坛有这渊源关系的物件。而卖这物件的卖主,就是叶荷苏。当初,凌姿涵为了方便,一直都女扮男装,自称“林之涵”。前去买这物件,谈价格时,恰好是和让这物件重见天日的荷苏商洽的。谁知,这一番商洽下来,也不知她叶大小姐是怎么了,竟然放出话来,说这东西不买了,除非买家娶她。
咱们凌姑娘当时就傻眼了,心说,我一大姑娘,娶你个大姑娘回家干嘛,当摆设?当肉垫?当宠物?当……显然当什么都不合适,还亏钱。但凌姑娘因为是私自离开师门的,又不好表明身份,加上易安凉平日里有特别疼她,这点小事要都做不好,估计会去也被他给嘲笑死。
于是,咱凌姑娘一不做二不休,答应了。
然后,漠北云家盘口,就热热闹闹的办起了婚礼,敲锣打鼓的欢送叶姑娘在嫁期前嫁了,还加了个小相公。但高兴劲还没高起来,新娘的花轿是到了,新郎官却没了。一起没有的还有那个物件,不过在摆放那物件的地方,留了一笔丰厚的足够三五倍的银两。
这等奇耻大辱,叶姑娘哪能这么饶过她?
于是叶姑娘一不做二不休,当场剥了自个儿的嫁衣,拎着个小包袱,抄起那叠银票,到马厩里牵了自己的宝马,翻身上去,马鞭一挥,一骑红尘绝然而去,发誓不把那“林之涵”那兔崽子给追回来,她今世枉为叶家继承人。
从漠北追到草原,从草原翻山越岭,不知跨过多少部落,上山下海,就差没到耗子洞里钻两圈了。最后,叶荷苏居然拼接着叶家百年来盘根错节的基业,在北燕的一个盘口问到了凌姑娘这“逃婚新郎”的下落。
就这样,叶荷苏追到了天山,上演一场千里寻夫。在天山道观的大门前,拍门就嚎了一嗓子。结果令开门之人呆愣当场,从凌姿涵手上拿了东西,刚巧要出门的易安凉则差点笑出内伤。不明所以的荷苏还以为遇见了个长的好看的神经病,根本没顾上,直接一溜烟的跑了进去,一路上都在嚷嚷着同样一句话。
结果,当她见着那“夫”时,是又羞又恼,又恨又愤,上去就扯着凌姿涵叫,“你把你哥藏哪儿去了!”
哦,忘了说,叶荷苏在天山一路嚷嚷的话是……“林之涵,你个挨千刀的,给姑奶奶出来!姑奶奶今儿不是一个人来的,是带着咱两的骨肉来的!”
效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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