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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英豪道:“人熊是不吃死物的,所以毒饵无法奏效,不枉活的动物身上,先把它毒死了,熊就不会吃了,下在死的动物上,它闻闻就走。”

    “可不是吗?所以拿它一点办法都没有。李诺尔说带枝火锐来对付它的,可是这次又没带。”

    杜英豪眉头一动道:“火铣,那没关系,我身上就有一枝,这可是巴洛夫来换签新约时,带来送给我的,又轻巧、又准。”

    他掏出那枝银管的短枪,两个女的只知道火锐是怎么个样子,封没有真正使用过,她们只知道枪口火花一喷,对方非死即伤。

    连杜英豪都是如此想法,卸不知这种短枪,射程此长枪近多了,威力自也差得很多,两丈之内,直接命中在人身上才能穿入,若是隔层厚棉皮,最多只受轻伤而已,用来对付一头大熊,简直是开玩笑了。胡若花接在手中玩儿了一下,欣然地道:“原来你身边带着好东西,怎么不早说呢?衍了,小琳,这下子可以放心了吧|”马小琳没有胡若花那么凶,那么野,她对李诺尔的信任卸是万分的坚定。李诺尔说过火锐能够对付那头大熊,她就深信不疑。杜英豪有火锐,它的脍气立壮,笑笑道:“石柱爷在,我本来也不怕,李诺尔说杜爷是天下第一位大英雄,一个人打败了巴洛夫几千名抢兵,抢了一幅地图来。.”胡若花更得意了,目中冒着星般的光芒。“走二杜爷,咱们把红魔王去抬回来。”

    杜英豪望着对面的岑头道:“远远得很呢咱们今天走得到吗?”

    “走得到,半天足够来同的.,前面有近路。”

    “那也得跟他们说一声,免得他们搪心,或者叫他们一起去。”

    “不必了,我们留下记号,指示去向就行;人可不能多,红魔王坏得很,它会躲起来偷袭最弱的人,去多了反而危险。”

    杜英豪寅在不想去跟一头野熊逞英雄,可是这两个女孩子都把他视作天神般,一面走,一面说这头红魔王有多可杀。它害死了十几条人命,而且还方大无穷,有次居然闯到村子里,推倒了两栋屋子,弄死了两个婴儿,大.家用火把才将它赶回对岸去,以后只有抽掉圆木?把它隔在对岸。

    走了两三里,转到一块突出的尖忡处。离对岸只有十来丈宽了,那儿也有一角尖石,想来很久以前,这儿必然是相连的,年久地形变动,才断裂下来,下临深谷,百丈下水沫奔溅两边的尖崛上,用人工放了一株十多丈长的巨木,现在正抽回来丈许,脱离了对岸,要通过只须把木桥再推过去就衍了。

    不遇这株圆木粗可逾尺。重量也相当可观,要推动它可不容易。

    胡若花瑚满不在乎地用动一扳一送,就把木桥安放到对岸那一个浅槽中固定好了。

    杜英豪看了暗暗心折,他估量着这枝树干差不多有五名大汉才能免强扛起来,他是码头上搬运捐夫的领班,对估量相当内行,但胡若花似乎一个人就能做到了,这个女郎的力量是驾人的。

    架好了桥,仍是胡若花第一个过去,马小琳第二,她们都走得很平稳。轮到杜英豪,他可实在有点担心,好在以前干捐工时,经常负重在跳板上走路,也练出了一身功夫,此刻才能有鳌无险地走过木桥,但是已比她们差得多了。

    但两个女孩子封没有认为他狼狙,反而对他竖起大拇指。马小琳钦折地道:“杜爷果然是名不虚传,居然一口气过来了,上次李诺尔是手脚并用爬过来的,而我们村里的男人,也有一大半不敢过桥,杜爷朱经练习,第一次就能顺利通过,的确是很了不起。”

    杜英豪先还以为人家是在笑他,后来看她很诚恳,才笑笑道:“不会吧“我觉得不太好走,不过是多加小心而已,李诺尔应该不致于如此差劲。”

    胡若花道:“是真的,我跟小琳是天天练习,才能如此熟练,但开始时,我们也是爬来爬去,到两个月才敢挺直腰。”

    杜英豪想起以前在码头下,有许多功夫很深的名武师,在上下跳板时,战战竞竞,不如一个船夫满酒从容,现在总算明白了,功夫与熟练是两件事,如果自己当年不是吃过码头饭,今天恐怕手脚并用也不见得爬得过。

    但这点心得当然不足以向两个女孩子说,他只作轻松状地耸耸肩问道:“那位红魔王呢?我们怎么去找她。对了,我忘了间,它是公的或母的?”

    “公的,不过这有关系吗?”

    杜英豪一笑道:“有很大的关系,不过天机不可泄露,到时自知。走吧。我们杀魔王去。”

    这次他自动领先走向一处小山径。马小琳道:“杜爷,你怎么知道这是它经常行经的途径呢?”

    杜英豪道:“观察所得,这是一片矮树,理应有路,两边还散着毛片,可见是因为身上痒时故意从此经过,利用树枝抓痒,久之成了习惯,也被它挤出一条路来了。”

    胡若花道:“这儿树丛低,还可以看得见,再往前去,就要小心了,它不知会采到那儿,突然扑出来,这头畜生鬼得很。”

    一面走,一面仔细观察,杜英豪道:“注意,它就在前面几十文处。”

    胡若花道:“我们是在上风,气味传不过来,声音也听不见,杜爷是怎么知道的。”

    杜英豪是看远处一株树梢摇得厉害,那是棵大树,只有巨力才能撼动,但他没说明,只是加快跑过去,终于看见那头红魔王了。

    但杜英豪劫真正地被吓住了,他没有间这头人能有多大多高,现在看见了,封难以相信?他几乎以为自己看见了一座会动的小山。

    杜英豪再也没想到一头熊有如此地壮硕巨大,它比一头水牛还要大?

    四条腿封此水牛的腿粗多了,像是根树干,而它的巴掌封像把大蒲扇,那颗脑袋则如同一口大箩筐。

    胡若花与小琳也悄悄地掩到他的身后,一主一右,傍着他蹲下去静静地察看着。

    杜英豪尽管心已经快从腔子里跳出来,但仍然得按捺住自己的恐惧,指指前面低声问:

    “就是它?”

    小琳答道:“就是它,十几年了,它霸住了雪山,不让我们去狩猎,还伤害了我们十来个人。”

    杜英豪咋咋舌道:“好家伙,怕有两千来斤吧二你们见过比它更大的家伙没有?”

    他是码头上的捐运苦力出身,对估计重量的眼光很准。胡若花道:“刚来的时候,只有现在一半肥,它倒是愈吃愈胖了,半年没见,它又大了点,照这样长下去,再过十年,它若是再大值一倍,那可真拿它没办法了。”

    杜英豪卸神色一动问道:“它来的时候,只有一半大,那时是否已经长成了的成熊呢?

    还是幼熊?

    “这个我怎么知道,有关系吗?”

    杜英豪道:“有关系的,.你们是猎人,对一头熊的壮幼应该能分辨的。”

    胡若花道:“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我看不出有什么关系,我们不全因为它是幼熊市放弃除去它的意思,一头这么大的猛兽、即使在幼年也能杀死人的,何况它来时就已经成长了。”

    “你能确定吗?”

    “当然了,它来的那两三年,每逢发情的时候一定发狂似的,满山找其他的母熊发。

    杜英豪笑笑道:“那么这几年呢?”

    “因为它太壮健了,那一头母熊都受不了它,被它蹈塌死的母熊也不少,不过这几年它好像已经安定多了,至少不再发狂了。”

    杜英豪道:“那证明它已进入了衰老的状态,它的长大是发胖,胖是因为它身上的油脂增多,那会使它的行动迟钝,体力减退,就像人进入中年后发胖而渐入老境一样。”

    小琳钦佩地道:“杜爷,您不是猎人,然而封此我们终身打猎的懂得还多。”

    杜英篆一笑道:“你才多大的岁数,居然就说终身打猎了,在这世界上,你没见过的事务还多得很,你可以学到的东西也多得多,留心记下来,就是学问,否则你这一辈子就会空空地虚渡了。

    小琳伸伸舌头。杜英豪只有叹口气,他觉得做个大侠很不容易,必须要时时都能说出一篇大道理来,才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他苦于自己的书读得太少,最近一段时间,他很用功,总算稍有进步,所以他只要有机会,就不放弃练习他的口才,方才的那番道理是他新想的一番敢言,但看了小琳的态度,他知道努力白费了,这不是能吸引人的谈话。

    杜英豪知道,最不受人欢迎的就是陈腔烂调,但苦于自己听过的那些道理都是古人说过的话,也都是陈腔烂调的老生常谈。

    要想成为一个大侠,懂些老生常谈就够了,但要成为一个人人尊敬的大侠,一定还要有些新的道理,是人人还没说过的:那可实在不容易;但杜英豪不放弃,他知道人要伟大,必须要立功立德而成名的,这雨点,他相信已经做得不错。

    若要进一步成为不朽,则必须要立言,说出几句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名言。以后若是别人引用某一句话时,上面冠一个“杜夫子说”那才是风光。只可惜那头红魔王不让我们的社大侠作伟大的哲学沉思,它在一棵大树干上,利用树皮来擦背上的痒,这是熊的习性,也是品级的表示。

    熊的阶级是以吨位及生长分的,体型愈大,附近居处树枝上的磨损也越高,地位阶级也越高。

    这头红魔王的阶级大概已经是熊中之王的阶级了,它擦完了痒之后,还回头看一下树上的高度,颗然十分满意,摆回头来,瞒珊地走着。

    胡若花道:“我出去先跟它斗一下。”

    杜英豪无法相信这个娇蛮的女郎能跟一头大熊斗上半天。胡若花虽然在女人中算是高大的,但是跟那头熊比起来,则又太悬殊了,因此他连忙道:““不行|你不能去。”

    “为什么,我们就是来斗它的。喔“是杜爷自己要斗它,好极了,我去引它过来。”

    说着就冲了过去,张开双手,口中发出了野性的呼喊,作着挑斗的姿态。

    红魔王被潮怒了,立刻人立而起,挥着一只前掌,口中红舌伸卷,一口利齿森森,慢慢地迎了上来。他们是老相识了;打过很多次架。

    那头红魔王对胡若花似乎没有太多的敌意,而且还十分高兴,似乎有了个活动筋骨的机会。

    胡若花毫不畏怯地迎了上去,对准熊的肚子上就是一拳,跟着就是一脚。

    杜英豪估计这一拳一脚之力足可打死一头牛了,可是那头熊只摇了一摇身体,用它那巨擘拍了过来,胡若花当然不会被它拍中,缩身退了回来,在一丈多处站定,又发出了一蚌吼叫。

    好像第一个回合完了,再开始第二个回合,而那头巨熊也人立面向,舞掌拍胸,口中吼叫着,表示接受她再度的挑战。

    胡若花又冲了过去。这次它的攻势改爱了,还剩半文时,她已跳了起来,身子打横,只脚侧灯,竟惕到大熊的右颊上,居然把熊惕得滚倒在地。

    她自己则利用弹力稳住身形,落地站定,作了个预备扑击的姿态。这一个回合,她似乎又领了先,巨熊滚了两滚,口中发出低吼,再度人立。

    杜英豪道:“怎么,它打斗时一直是这么直立的。”

    小琳道:“只有在对同伴决斗时才如此,它在对其他的野兽时,都是低头猛冲,张口乱咬,勇不可当,谁都经不起它的一冲。”

    杜英豪道:“它一定把若花当作是头母熊了。”

    小琳笑了起来道:“您又开玩笑了,红魔王是一头很君子的熊,在遇见一个可敬的对手时,它才会摆出这种公平决斗的姿势。杜爷,让您去了。”

    杜英豪道:“我可不跟它斗狠斗力,也不跟它讲风度,找吏不会跟它赤手空拳此力气。

    小琳道:“没有用的,任何兵器它都不怕,扎在它身上,像是抓痒。”

    杜英豪道:“那得看扎在什么地方。”

    正说着,胡若花把大熊引了过来道:“杜爷,我把它引过来了,您去对付它吧“这儿东西混帐极了,您快把它给宰了。”

    杜英豪看去,差点没笑起来,原来那头熊果真把她当作了一头母熊,发起了性来。

    小琳也忙把杜英豪推出去道:“杜爷,不能气了,发情的公熊最危险了,它会发狂一般的攻击的。”

    杜英豪被推了出来,正好迎上了那头巨熊,胡若花则气冲冲地站到一退。

    巨熊看见杜英豪,倒是征了一征,后来可能发现杜英豪也是雄性的,竟把他视为情敌,怒吼一声,埋头冲了过来。

    胡若花店叫道:“杜爷,快躲开,这一冲的动太大,你挡不住的。”

    杜英豪看那架势也知道不能挡,他出来前倒是计算好了,也打算跟它君子一番,等它人立而起时,突施杀手的;那知道这家伙对胡若花客气,对杜英豪封不英雄了,这一埋首猛冲,杜英豪只有往旁一跳躲开,不过他手中的长矛琅也就势扎了出去。

    他刺得很准,一扎就扎进了肛门,不管那头熊皮毛多紧厚,拉屎的地方总是软的,长矛直挺而入,竟刺进了一尺多。冲劲将杜英豪拉了个斜斗,连忙撒了手,巨熊屁股后面拖着丈来长的矛,负痛转身6冲来又对杜英豪咬去。

    杜英豪人倒在地下,没想到巨熊行动如此快速,好在他已拔出了那枝短枪。杜英豪知道这种短枪是无法对它造成伤害的,但手头只有这样武器了,还有一枝剑挂在腰下,此时封无法拔出,只有对着它的口中,扣下了枪机。

    巨熊本已张口咬住,杜英豪的手伸进了口中,一声巨响巨震,使它本能地张大了口没能咬下,杜英豪也飞快地缩回了手,滚到一边去。

    旦熊冲前了两步,口中忽而吐出了一堆鲜血兴半截矛,那是胡若花见杜英豪危急,情急之下,握住拖在旦熊尾部的矛尖,拱力往前一送。

    熊皮虽坚,肚子里内脏都是软的。胡若花力大无穷,长矛全部送了进去,恰好在喉头穿出。而杜英豪对着嘴巴开的那一枪,子弹钻进了咽喉,直入内俯,巨熊再猛,遭此两重剧创也活不成了,它虽还想同头再攻击,但是肚中校着一枝长矛,也影响了它的行动,侧了一例已倒了下来,只挣扎了几下,就只会呛血呼气了。

    胡若花难以相信地道:“这家伙居然如此轻易地解决了,早知如此,我们自己也能除掉它了。”

    小琳封道:“你倒说得轻松,要不是杜爷把枪扎上去,又在它嘴巴里射了一枪,你就能那么简单杀死它了吗?”

    杜英豪还不相信巨熊已死,通去看看不动了才笑笑道:.“我找最柔弱的地方政击,实在很容易,一根针也能杀死一头老虎,只要用对地方。”

    要杜英豪跟两个女孩合力把那头巨四口过那座独木桥,所费的气力此杀它还累。

    依着胡若花的意思,就在岸边把它给剖开,把熊皮剥下就衍了;但是杜英豪不肯,他说这么大的熊难得一见,它已经被一些猎户山民渲染为神,由于对神的畏惧,才使得人们视入山为畏途。

    他看见沿途登山,连马匹都可以垃土来,证实了山路很平坦,也很宽敞;他也看到山谷处处有流泉飞瀑,而旁边都是广阔而肥沃的土地,长满了杂树野草,那实在很可怕,应该加以开发出来。

    所以要把熊整只地抬出丢,让大家知道,山中的红魔神已经被除掉了,大家可以放心地入山开垦。除了无琅的沃原之外,还有许多的资源,像木材就是一大宗,山上砍下了树,削去枝楠,可以利用山涧放流出丢。

    何况山里还有另一项被忽略的资源。他在涧中洗手的时候,捡到了一粒砂金,不大,只有黄豆大小。这一小粒金子不值多少钱,但至少已是一个五口之家的一月之粮。这金子不会是人遗露的,是从上游冲下来的,那儿一定有更丰富的蕴藏量。

    杜英豪是个很有心的人,他知道这一个发现已经可以使自己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

    他要开发这一片宝藏,然而,这是需要人手的事,他若是要说服外面的人前来,轨必须要怯除人们的恐惧。

    杜英豪不是一个自私的人,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他经历过贫穷,他更了解到财富的意义。

    他知道一个赚钱的诀窍,若是一片产璞,属于他一个人时,雇人来替他工作,受雇的人工作不会起劲,保护那片产业也不会卖力,甚至于那些雇工会跟外人串通了来对付他。

    如果他把这片产业分给大家,自己只从每个人的那份里抽一小部份,每个人都会很卖力地工作,尽全力来保护那一片产业,而每个人都会感激他,他的收入也远比独占为高。

    在码头上,别的工头都只会剥削工人,只有他,不但不剥削他们,而且还保护他们,然后在每百文工资中,他收正文钱手绩费。这是人人所乐于付出的,别的工头琅狠心到吃掉工资的一半;结果,他的实力越来越大,工人都投到他这里来,使得那些拥有黑势力的恶霸们也不敢动他了。

    他了解到一个道理,就是要人家替你卖命是不行的,必须把形势改变成叫人家为他自己志。

    他看中了这片宝藏,但是它太大了,大得他一个人吃不下,所以他必须要号召更多的人进来。

    那百余名山民是山谷的原始主人,对山中的情形最了解,他不能把他们撇开的,原来他是打算带他们到内地去,现在,这个计划改变了,他要他们留下来,管理开发这一大片的宝藏,因此,轨必须怯除他们对此地的恐惧。

    杜英豪不断地在脑子里构思着计划,不过最现实的是要把这头红魔神运回去。

    独木桥只能容一个人过去,要捐起一千多斤的熊过去,胡若花也没这么多的本事了。

    但是难不住杜英豪,他是在码头边上长大的,看过人们如何把巨大的木材吊上岸去。那是利用滑轮与吊索,好在他的行囊就带着这些玩意儿,那是他准备用来翻山渡河的工具,他是准备来作突击的,这些玩意儿带得很充分。

    当然,一个武功十分高强的高手是用不到这些工具的,轻功卓越的大侠客及飞贼们都能凌空腾跃,一踪几丈高,翻山越脊,如覆平地。杜英豪在别人心目中最佳天下无双的大剑客、大英雄,但杜英豪明白自己的本事,实在不怎度样,他只有勇气、头脑以及应爱的各种急智与知识。

    所以,他并不十分费事的就把那头大熊给运过了悬崖,到了对岸就简单多了,放在木制的栖架上,胡若花一个人就拉得飞跑。

    来到居住的山村中,另外两组狩猎者也回来了,他们的收获很丰,但是与他们带回来的这一头熊相较,就相形失色多了。

    又费了两天工夫,把那头熊拉下了山,乌明已经带了大军以及各地的大员们在县城里恭候了。

    他早已用八百里飞骑急报,把杜英豪在国界重新定的情况报到京里。这是一次绝对的胜利与成功的外交。

    身为王子的宝亲王虽然遣出了杜英豪去从事这项任务,心中也是捏了把沛的,因为他知道皇帝老子虽然对订约受骗的事很生气,刮很怕引起战争。

    杜英豪去了,能否顺利解决,不得而知,引起战争的可能性虽不大,因为杜英豪是私人行动,但也并非绝无可能。

    所以宝亲王随后也出了京,赶在半途上等候消息。接到快报,也接到了那张改造的地图以及新约上的边界,更知道了杜英豪的交涉情形,宝亲王心花怒放,但要赶快入京向老子面奏。

    因为签约的是杜英豪,是特使的身份,这是必须要朝廷认可的,事情能有如此顺利的结果,他有把握能叫皇帝老子点头,而且也有把握能在廷议土争取到绝大多数的支持。

    所以他立即亲笔下了旨意,着令乌明护送钦差大人返京,自己也满心欢喜地上京师去奏功了。

    乌明一直就把杜英豪当作了上宾,那只是因为宝亲王的吩咐,但也只能暗中在私下予以支持,有些地方刮不能过于明目张胆的。

    所以杜英豪要他调集军队在边界接应,他只能派个几百人在那儿捧个场,还得打上操演的名目。

    幸好杜英豪凭着他的急智与超人的勇敢,居然把上千名罗刹骑兵杀得落花流水,慑服了巴洛夫,否则很可能就会功亏一簧。这当然也是因为乌明熟习边境的情况,根本不认为杜英豪能够达成任务的;不然,这是一.次建立奇功的机会,拚了掉脑袋,他还是会逞险一斡的?

    幸好,事情顺利成功了,功劳也没漏掉,乌明刮仍是捏了一把汗,事情必须照实呈报,他是怕宝亲王怪他支持不力。

    现在宝亲王正式下了笔谕而不是私函,没对他提一句申斥的话,他满心欢喜,因而特别巴结。

    杜英豪出了山,没想到会有如此盛大的场面。这使他很局促,因为他不善于应付这些,好在有一个副使赵之方在,很善于应付这些场面,便走了过去。

    杜英豪卸忙于支解那头熊。他倒是颇会装做,在阔市搭了个木台,让大家先参观了一天,然后再学行盛大的仪式,焚香祝告天地,把一对熊掌取下隆重封叹,归献朝廷。

    这倒不是拍马屁,他是另有目的的。他要讨好皇帝一下,为那些山民讲得山谷的权属。

    熊皮小心的剥下蹂制好,熊肉则分成一块块地稿赏军士。这是个皆大欢喜的措施。

    千余斤的熊肉分到营里,每人也不过轮到一小块而已,勉可一饱,也不见得特别好吃。

    何以会让大家感激涕零呢?因为没一个人舍得把熊肉吃掉的,像这种被视为神物的庞大互吻,它的内也被一般人当作是绝佳的寮药补剂,不少人愿意出高价买得一小块来合药;而心肝内脏,没一件不是宝,尤其是熊脏,本来就是名贵的解毒散,这一头巨熊身上的自然更为名贵了。

    山居的猎人不知道,杜英豪卸是知道的。他在江湖上混的是下五门,这类的知识很丰富,知道什么东西是宝,这也是杜英豪不怕麻烦地要将巨熊运下来的原因。

    还有两枚后掌照理应该杜英豪的,他很大方,分给了赵之方与乌明每人一枚。

    这玩意儿不过是山珍之一,说好吃,也不见得高明到那儿去,但难得是人,大得像只大海碗,连骨带皮一起干制之后,就是无上珍品了,也是千金不易得的宝贝。

    两位将军着实欢喜,这是有钱买不到的,尤其是加上一位传奇的人物以及一段传奇的故事,轨更为难得了。

    他们不会用来卖钱,但是带到东中,分开来向几个有力的靠山处送上一份,将是天大的人情。

    杜英豪趁机向他们提出了要求,请他们帮忙,将山谷的权属拨给那些山民。

    这是小事情,深山大泽,本来就不是谁的私产,谁在那儿,谁就是主人,官府从不去干涉,杜英豪提出申请,也不过一角文书就落了实,不过为了慎重起见,乌明诗社英豪以钦差的身份,下了手令谕知地方官,将那片山区赏给那群山民。

    杜英豪这下子可傻了眼,他不怕下条子,但是他对山区的产物另有目的,将来开发出来时,就会有人眼红了,他必须要避这个嫌疑-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晏菊芳,这些地方只有这位当过女差官的人,才知道如何处理。

    晏菊芳果然对官方的情形很了解,她说杜英豪这个钦差尚未经朝廷正式任命,不便出面于是由两位将军联络下了一纸通告,事情就成了定局。

    那些山民们都不懂,他们并不希罕这个人情。

    住在山里是不得已,好容易出来了,他们不想老死荒山;但是杜英豪封不急着告诉他们,一切等同来再说。

    大军还在返京途中,宝亲王的专使便已到,告诉了杜英豪一个讯息||皇帝要亲自召见他,圣旨不日可达,宝亲王是先来透个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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