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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送陈榆淌泪离去,这一搅和八成浪费了二十分钟,丁蔷迅速跃墙过去(后来才知道铁门大锁早被打开,不说也知道,又是大侦探犯下极不可原谅的错误。)她轻盈飞步至大门口,大门虚掩着,可见是凶手正大光明从前厅进去。

    他还在里头?她快速检查四周环境一遍,大宅出口只有两处,她从前门进来,并没发现有不明物体(凶手可能会轻功),后面被牢牢锁上,也无被破坏的痕迹,当然凶手也可能和她一样从围墙翻出,但此乃假设之一,更有可能他躲起来了。

    各具一半机会,如果是小偷,他会立刻脱逃;如果是凶手;有预谋而来,那他必定守候在某一处,在某一处等候猎物归来。

    李芝梅?他已杀了小梅,下-个必是李芝梅

    对了,她忘丁问陈榆小梅在李家地位如何,杀了小梅可是对李芝梅的警告?

    或者除掉小梅可使目的尽快达成

    总之,一大堆问题只待见到李芝梅本人才能分晓。

    目前要紧的事,如何安全等候李芝梅回家。

    丁蔷提气一跃,双手攀住宅外浮出的瓷砖雕刻,吃力的-步步往上爬。她打算从二楼窗户进入屋内。

    既然凶手等在屋内,听到响声后必然以为主人回来了,他会躲在屋内某一角,等候主人到手擒来。而主人的反应,势必不如大侦探之机警,她会慌慌张张直奔屋内打电话求救,或者叫醒重听的园丁一起步人屋内,最后凶手扑上来,一掌劈死两个人(倒霉的园丁)。

    所以丁蔷必须出凶手意料之外,从他万万想不到的进口入屋,来个措手不及她灵活身手拜高中时代勤学女子防身术之功,而且世代警察出身的丁蔷,经父兄顺便调教,和自己颇有兴趣学习之下,早已练成猴子般矫健不凡的功夫,于是她轻松登上二楼阳台,敲开头上小窗,她快速滑进去。

    那是间游戏房,有弹子桌和健身器材,不知道二楼究竟有几间房间,但是这里绝不像丑陋坏人可能躲藏的地方,如果是丁蔷的话,她会选择漂亮的主卧房。

    因为“暴”和“强”总会联成一起,联起来就变成强暴,就如见财就会起色,或者劫财顺便劫色,反正凶手做尽恶事,再多一件不足为奇。

    她扑倒于地上,以爬伏动作往前进。

    爬出游戏房,丁蔷心情开始沉重。她在明处,敌人在暗处,只要弄出一丝声响,她身上可能就被打成蜂窝状,最重要的是她不知道敌人带了什么武器,只要一把小小的灭音手枪,随时可置她于死地。

    她可以想象事后,陈榆又参加了另一家减肥班,然后告诉看起来武孔有力又英俊潇洒的老师说:丁蔷死了

    她摇摇头,尽量除去心中忧虑,幸好她剪了短发,如果长发摇头的话,怕扫在地上就要弄出声响了。她继续匍匐前进,路上沉静得可以,好像进入暴风圈那般宁静又带着血腥气味,终于她停在最大的房门前

    门虚掩着,里面透出微微光线,她肯定凶手就在里面,无可置疑地,因为看到门底下地板有些土层,证明凶手从花园里带进来的泥屑,而隐约透出光线,八成就是他带来的照明器具。

    有这么笨的凶手吗?开着乎电筒告诉别人他就在里面

    当然有,如果她认识曾曼的话就不会怀疑了。

    自从曾曼听到尖叫声,从椅子上摔下来之后,到现在还傻愣愣坐在原地,不能动弹。

    小型手电筒摔到不远处,他保持着瞪大眼睛不知所措的样子,他曾想过立刻脱逃,可是他在二楼地方,如果直接奔下去必会和主人碰个正着,若是学习小偷精神从窗户跳下来,开什么玩笑?四公尺余的高度,不中风也要半身不遂了。

    而且那是侦探才会干的蠢事,很多侦探就是因为这样而英名殒落了。大神探应用脑力解除危机,不过曾曼脑力运转得太慢,他还在想怎么办之时,房门已被丁蔷一脚踢开了

    她想,可能是大侦探与大笨贼遇到最困窘的情景了。

    丁蔷一脚踢开大门往前冲去,谁知道卧室里又铺了一层长毛地毯,她的脚勾到毛边,像重物坠地般往下倒

    大侦探像个倒栽葱似扑倒在大神探的脚前。

    而大神探也非以潇洒态度幽默口吻说:欢迎光临。反而死白一张脸,眼睛瞪着比铜铃还大,惊愕看着这如天外飞来之不明物体。

    时光彷佛停止了

    但不是如爱情小说般形容:两人相遇,电石光火接触,风云变色而是丁蔷瞪着曾曼,曾曼瞪着丁蔷,两人心里同时想: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怎么看都不像想象中的丑恶坏人,看起来胆子比老鼠还小呢!而且膝盖拚命发抖,一副惨遭坏人追杀而躲起来的善良老百姓样子,该不会

    他也是李家成员之一,刚才听到陈榆尖叫吓得躲在这里来。

    怎么会这样?

    一切都在计秒当中,即使刚才发呆了一下,也不过短短的时间(这是他想,从尖叫发生到现在,起码超过二十分钟之久。)她却像变魔术一样到这里来,速度未免太快了吧?(慢人想法里--快,总像变魔术。)

    她不是李芝梅,虽然他没有看过李芝梅,但是经上司形容是个矮胖女人,而面前的人又高又瘦,昏暗光线里也难辨出是男是女。

    曾曼苦思起来,是男是女?从“他”扑在地上半仰起的身高,差不多和坐着的自己一样高了,女人很少长这么高,这是机率问题,或者她是男人,反正新时代流行雌雄共体,她或他都不太重要,重要是他是谁?为什么忽然出现?难道同

    她一样目的,为了搜集证据

    冷肃空气传来,两人清嗓子的轻微咳嗽。

    “对不起。”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不约而同一起向对方道歉。

    再望一眼,丁蔷深信他就是李小弟,她急着解释窘境。

    “我是陈榆的朋友,陈榆你该认识吧?李小姐的好朋友,八成也是你的好朋友,我们一起来到这里,看到两只小狗倒下去,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看他大翻白眼,她愈发着急。

    --把两只吃人狼犬说成小狗,是金刚吗?

    “没事了”她爬起来,友善地按住他的肩膀,没想到那里垮下来。

    他急忙倒退两步。

    “你认识李芝梅?”

    “坦白说不认识,因为事出紧迫,所以没有先打电话再过来拜访,想不到令姊出去了,害你虚惊一场。”

    原来,他懂了。

    金刚把他当成李芝梅的弟弟了,他的胆子一下子全飞回原处。

    凡是认识李芝梅,或想探听李家的人,都会知道她没有弟弟,可见此人对李家一无所知,正似个无头苍蝇闯进来。

    八成是个侦探,侦探办案都像只无头苍蝇,哈哈“刚才出了什么事?那两条狗”

    “突然发野,我给他们吃了镇定剂。”由于惊吓过度回不了气,曾曼说出的声音非常粗哑。

    “喔那我们真是大惊小怪了,还以为哈哈”想着,她张口大笑。

    他瞪着“他”的笑,在如此窘迫之际还笑出来,充分显示他的个性: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但是他总觉得他是个女人,遇到女人时,他皮下脂肪通常会不住地发抖,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不过还有一种人,也会让他皮下脂肪发抖--侦探,哈哈“你还没有介绍你是谁。”

    “丁蔷。”她大方地伸出手。

    他看着那只细手,很不像男人的手,白白净净地,握起来十分舒服。

    “幸会幸会”

    她大力地摇摇他的手,震得他头昏眼花。

    “你来这里”

    “我是陈榆受雇来的女侦探,也是令姊的私人保镖。”

    “女”?“侦探”?他头昏得更厉害了两种他痛极深恶的人聚集在同一场所,皮下脂肪立刻掀起一阵痉挛。

    “你怎么了?”

    “没什么。”他勉强振作精神,总不能一见到大侦探就软了脚吧?

    “其实,我先来调查小梅的死因,小梅是你的妹妹吧?”

    死灰色从他脸色移到脚底,可能勾起旧事惊魂未定吧,或是极度悲伤所引起,若她有个妹妹被谋杀,也会出现同样表情吧?

    而他出现的死灰色:又一个人离奇死亡,使原本复杂案情更加扑朔离奇。而参与内情之人危险性成等比上升

    “陈榆认为有人要谋杀你姊姊,所以要我保护她的安全,当然,大侦探的工作除了除暴安良”她的演讲词未说完,曾曼忽然像只待伏很久的野豹,使出混身吃奶之力扑过去

    而丁蔷,只要在发表大侦探应尽职责的时候,就是她最疏忽、浑身充满破绽的时候,所以只要一只蚊子忽然飞过来,她也会立刻被击倒。

    现在曾曼压住她,两只手使命捂住她的嘴。

    理所当然她不会束手就擒,但是门外一阵声响惊动他们,随着大门“拐拐拐”被打开想当然耳,主人回来了,而且发现屋内有人的小心开门声。

    “刘太太你在上面吗?”

    小心上楼的脚步声,李芝梅必也看到大门前狼犬倒下的情景,也听到楼上细碎的声响,而她居然敢亲自一探究竟,可见智商不超过八十。

    丁蔷甩开曾曼的手,正想回答时,曾曼立刻从口袋里抽出识别证。

    警察?丁蔷张着大口不敢叫出声。

    其实那是出入犯罪数据库的识别证明,不过在昏暗中,又出于危急状态,只要做出那种举动,大家都会认为是警察。

    而曾曼脑袋没转得那那么快,他只想解释他的立场--绝不能让李芝梅知道他偷偷在吊灯处装了摄影机,否则会被视为变态狂。

    “李芝梅涉嫌杀了她三位前夫,而我奉命调查此案件”

    这一棒几乎打昏了丁蔷。

    谋杀案越来越复杂了,因为被谋杀者又多加三个人。

    丁蔷拖着曾曼不顾一切往窗户跳下,不管身后的人如何捧着心脏跳下去。

    身后夹着李芝梅尖锐可怕的叫声,以及五分钟内警报器震耳欲聋响起来,她几乎半飞半跳跃过人高的围墙;飞是她基本速度,半飞则是后面拖了个“拖油瓶”

    若是耳边不充满呼啸而过的风声,她还可听到曾曼喃喃自语,念着八种神明名号。

    当他们跳上丁蔷的老爷车,把李家大宅子远远抛在背后时,丁蔷深深呼了口气,回头看曾曼时,那人像吞了炸弹似张大嘴。

    “速度太快时,为了避免压力过高,张大嘴是最好的方法。”他学着她深深呼了口气。

    她瞪着这名警察,枯瘦憔悴的轮阔有张娃娃脸,眉毛很黑、眼睛颇大、尖尖小小鼻子配上薄薄的嘴唇,一看就知道是经验不足的笨警察,和她几位挂满勋章的警官哥哥比起来,他逊透了。

    不知道为什么像着了火一样奔出来,大概一听到他是警察,且死的不只一个人,使案情急速转变,她完全失去方寸之下,只有先逃再说了。

    想想,那种情况之下,大侦探实在不适合和被害者或凶嫌碰面,因为她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是善是恶,而且这么草率接下陈榆的聘请,实为不智之举。她可能有某种目的要她接近李芝梅,替她脱嫌、或栽脏的话直接塞在他嘴里就好了,因为现在他正大大打了个哈欠。

    “对不起,我已经两夜没睡了,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家?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他带着歉意说。

    有这种警察?

    难怪社会治安越来越坏,刚才经历过那场惊心动魄、差点就要喋血的场面--大侦探碰到了凶极恶煞的冷面女杀手,他吓得差点尿湿裤子,才脱离险境后马上只想到睡觉?若她查出他是哥哥的手下,非调他到外岛指挥交通不可!

    “好,我送你回家,但是我要跟你回家。”丁蔷语气坚定。

    迷迷糊糊的眼睛睁大不少,皮下脂肪跟着上下乱跳,才证实她是女人,她就想跟他回家,也是新潮女性的作风?

    不过直接拒绝会太不给她面子

    “嗯我两天没睡觉了,可能会没有力气”

    她当场给他一拳。

    “我需要了解案情!”

    好像碰到了女煞星,没办法,强权之下曾曼通常只有屈服的份,于是他只好带她回他的住处去。

    打开门,丁蔷立刻捏紧鼻子。

    他住在犯罪研究单位配给的临时宿舍,地方颇为宽敞,不过经由一位单身男人居住后,就自然而然变成窄小、恶臭,且凌乱不堪。

    丁蔷踏进门,就踢翻两碗只吃一半的方便面保丽龙碗,低头一看,下面洒了满地紫绿色的面条,再走一步,两只蟑螂从脚底钻过,好不容易抵达客厅,却看到沙发上两条内裤躺在上面。

    “对不起,我收一下。”

    他的收法,只是把内裤往旁边一丢,起码压死了数十只蚂蚁。

    “请坐。”

    他指着想请她坐的沙发位置,那里破了个大洞,两根弹簧露出来,东摇西摇看着丁蔷这位不速之客。

    曾曼笑笑地坐下来,然后习惯地把屁股下一团梅干菜似的白色东西抽出来,那是他的上班制服。

    丁蔷硬生生坐在跳起的弹簧上面,打算用内力把它们压平。

    除了这位置是空的之外,其余全部被厚厚书籍所霸占。

    看起来是位好学不倦的人,小小客厅被三面书柜占满,开放式的餐厅部分则变成化学实验室,桌上还有一座巨大显微镜,柜子上则充满瓶瓶罐罐的实验用试管,当然摆上一大堆原文书,她看不懂的。

    难道这警察和她一样也有副业--她开了家减肥健身班;他则研究置人于死地的炸弹

    她一定要告诉哥哥,这名不知名的警察私下从事不法工作。

    她稍微浏览一下室内,除了卧室里有张床,厕所里有座马桶之外,他简直就是书蛀虫,到处都是书橱书柜书架,摆不下的还堆到地面上来。

    令她最震惊的,是挂在客厅墙壁正中央的一块大匾额,上面写的不是“优良模范警察”或是“人民保姆”之类的赞颂词句,而是龙飞凤舞画上“超级大神探”五个大字,小字上还有提字:曾曼。

    大神探

    和大侦探仅有一字之差,但大大污蔑了大侦探的威严,难道他祖宗八代中那一个人和侦探结了怨,非得以这种字眼来欺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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