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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dd.net,最快更新爱我不必太痴心最新章节!

nbsp;竟然没有深想,我因着想见他的渴望而跑进去,直到站在他面前才感到莽撞得狼狈。大白天的,他当然不会闲着没事出来喝咖啡。我看到另外三个不认得的陪客。

    “任颖?”他讶异地起身,很快给我一抹笑,抓住我的手。

    我咬了下唇瓣,垂低头:“看到你,便进来了。”真不知道怎么突生这一股冲动,活似今生不会再与他见面似的,显得特别依恋。我都还没收拾行李呢,竟然就开始怀念他了,

    我小心地觑了下他身后那三人,两名外国男子坐在一边,而楼逢棠的身侧坐着一名美艳到令人口水流满地的女人;显然是继我之后新任的女秘书。而那美人也估量地看我,红艳丰唇诱人地半张着,似随时等人狠狠咬上一口,以往我再如何烟媚,也学不会这种浑然天成的媚态呵!真是山河代有才人出,一代妖姬换艳姬。

    “不好意思,打搅你了。”我点点头,想抽回手,不愿打搅他的公事。

    他却仍握住我,转身以英文向客户交代了些什么,便拉我到一边。“我有几分钟的时间。”他道。

    我低笑,将头抵向他胸膛:“对不起。”

    “像抹游魂。”他看我空空如也的双手,知道我出门必然只为了无目的的游荡。

    在别人眼中看来或许浪费生命,但在我而言,任何过程只要是有愉悦成分,便不算白过一遭。享受寂寞,也是快乐的一种方式,不是每个人都担得起的。

    他习惯性地拨弄我的长发,托起我面孔,吻了我一下:“晚上有空吗?一起晚餐?”

    “出来吃?”我挑眉。

    “难道你有更好的想法?”他也挑眉。

    我们并不常一同吃晚饭,而且我从未替他做过任何一顿饭,所以我们居住的公寓中从未真正开伙过,只除了早餐各自泡牛奶咖啡而已。贪睡晏起的我连早餐也与他错开。也难怪他会这么问,我是不煮饭的。

    存心出乎他意料之外:“回公寓吃吧!我可以煮一些菜,应付不来的可以叫外送。”

    “我需要准备什么?”他懒洋洋地笑了,半揶揄我。

    我推着他。自己退了一小步:“胃葯就可以了。”

    他笑不可抑,一手搁在白色罗马柱上,对我散发男性致命的魅力,我同时也瞄到他身后那美艳秘书不置信的表情几时见过他的上司笑得这么开怀?我的心情突然又更好了些,知道他某些面貌只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消息令我有虚荣的快乐。

    “七点?”我不耽搁他的公事,问着。

    他想了下,点头:“七点。”

    我摆了摆手,往门边走去。还没走到门口,他追上来抓住,在我转身时又吻了我一下。

    “怎么了?”我讶异地问。

    “只是想吻你罢了。”他拨着我长发,潇洒地转身回他的客户那边。

    我抿住唇,笑着离开。也许是因为今天没抹口红的关系吧,当我素净一张面孔时,他会特别欣喜在我面孔上留下吻迹。

    再度汤回街头,心情成为浮啊沉沉,走了之后,我可能会比自己愿意承认的思念多更多。但,何妨,也许思念也是一种值得体验的快乐。

    招来一辆计程车,往超市的方向开去。我闭目休息,不得不去承认我爱他,已由喜欢往上晋升一步转为爱情。不过,爱情与离开是两回事;我真切地那么认为。谁说朝夕相守才是真爱?单方面的感觉,就由单方面去独自领受,与他会不会爱我没关系。

    会对爱情做这种冷血处理的女人实在没资格去爱人,是不?连我都要叹息起来了,真是破坏爱情的规矩呵!

    背着楼逢棠办出国事宜并不太难,只要我神色一如以往,便不会有破绽。

    一来,是因为我没有收拾行李的习惯。即使打算长期在国外旅行,依然只会拎个小包包,有护照、美金就够了,其它一切从简,又不是要去沙漠,还怕买不到衣物用品吗?二来,楼逢棠不是那种会死盯伴侣的神经质男人。我受不了那种死盯住另一半的人。还硬宣称那是珍爱的表示,直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喜欢他,他有诸多优点令人激赏。回想能与他共处那么久,互相给予广大自由空间是重要原因。我很讶异自己居然会与他在一起这么久;即使是我的父母也不曾有那么久的相处时日。

    六点五十五分,我从炉台上端下一道汤,放在餐桌上,看着一桌的饭菜,我有点自嘲地笑了,像鸿门宴。

    有三道大菜请餐厅送来,然后我再做二菜一汤,看起来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再从酒橱中拿出红酒与两只高脚杯,没停止我唇边愈显讥讽的笑。

    洗手做羹汤似乎也正是恋爱中女子为了讨好心上人会做的事,看来蠢蠢的,而我居然也下厨了,能不笑自己吗?

    由于我妈是人家的情妇,因此我从未领受到“家”的感觉;又因为一直认为母亲生活得极好,更自然而然灭了对“家”的美好幻想。

    一个优良的情妇就是不要把居住弄得像个温馨的家。一个男人倘若真心恋家。岂还会在外头养情妇?这情况也许不适用于未婚的楼逢棠,但因为“温馨美满”的气氛向来不为我所营造,也所以,这个公寓内从不曾传出饭菜香。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要先抓住他的胃。可是我不要哇,不要他的心、他的人、他的爱,当然也就不必施展任何以爱情为名的手段。

    今天的破例,只是我心血来潮的饯别宴罢了。老天,看来我潜意识中有些许罪恶感吧!居然会觉得愧对他了些什么。

    随着开门声,我转身笑迎进门的楼逢棠,不多不少,正好七点整。他手上那束“虞美人”令我眼睛一亮,跳过去道:“好朴素的花,怎么可能会是楼大少会买的种类呢?”现在不是流行紫色花系吗?玫瑰、百合、桔梗、海芋的,居然送我一把虞美人,真是奇异地深得我心。

    “在百花争艳中,它不美艳也不是最抢眼,却也不是最朴素,本来想送莲,又觉亵渎,想来虞美人最适合你。”他坦白的言词像里了宠溺的蜜,居然能让这样的话一如爱语。

    我欣喜地找来一只装饰用的水晶花瓶,不管它造价多少,派得上用场时,黄金打造的身价也只不过是花瓶而已。我插好花,立在一边向他道:“是不是相得益彰:”真正花瓶与花瓶女,可不是。

    他将手提包搁在架上,走过来勾住我的腰,低沉地逸出笑语:“你总是这么可爱。”

    “我需要明白它的花语吗?”我抬头向他。

    他摇头:“不,我买它,是因为它的本身吸引我,不为花语或其它。”

    那真是好。我一直不认为硬是给花朵接上一个花语有什么意思,让花儿只是单纯的美丽不更好?

    “可是你以前常订红玫瑰送别人。”我故意找他的碴。

    “那只是一种礼貌,并且她们相信花语。恰巧你完全不信那一套。你不懂什么叫因人而异吗?”他笑得无辜又狡猾。

    我点着他胸膛:“投机分子。”

    领他坐到餐桌前,事先说明:“即使差强人意,也请你多吃饭少批评,因为没有下一次了。”

    他瞥了眼满桌菜色:“看起来还不错。不过我怎么觉得像是一场拌门宴?你真的只是心血来潮吗?”

    这种犀利令我心颤了下,坐在他对面,替他添了碗饭:“放心,我不是朱元璋,不会趁你酒足饭饱时诛杀你,你只需担心胃痛而已。”

    举杯与他干了下,我仰头饮尽。

    “来吧,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少见的豪气与热情让他配合地与我搅和,边吃边喝,并且还放了张音乐,拉他跳起舞。仗着微醺,我几乎没跳起脱衣舞,只一迳狂放地笑着,一杯一杯的酒饮下腹,逼出了几滴泪,淌入他怀中。轻喃着:“楼逢棠,我真是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他的回应令我欣喜,伸手按灭灯光,我拉他一同站在落地窗前,外边华灯正闪烁,映入五彩虹光在我们这方黑暗窗口。

    “怎么了?”他托起我下巴,轻轻问着。

    “没什么,庆祝我们互相喜欢。”我甩着发,缓缓压他一同坐在地毯上,他干脆背靠着墙,拉我靠在他怀中,两人一同面向外边,任由闪烁的霓虹灯在我们的脸上变幻颜色。

    “我们这样的人,能互相喜欢也真是奇迹了。”我叹息,酒精使得我声音更加低沉,我没有醉,只是薄醺。喜欢这飘飘忽忽的感觉,并且在他怀中。

    “不。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样就是“结果”了吗?”

    “当然还有下文。只是你不愿去想更多,对不对?你怕死了会有人绑住你。”

    真是了解啊!不愧我生平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但又因为他太聪明,致使我否决了与他瞎混下去的想法。有些男人只会愈相处愈难割舍,如果不是他放不开我;便可能是我离不开他,多悲惨的情况。

    我没有回应他的话,而他低沉迷人的嗓音又由我头上传来:“你一向不会任自己太去喜欢某些事物,没有特定喜爱的饰物,也没有特别偏爱的穿着,没有所谓的知己好友,我想,连你的父亲也不曾探得你心吧?”

    “我爱我母亲。”我轻喃着。

    “那是必然。由画坛上消息得知,任冰晶女士是一名潇洒如吉普赛的女性。你的性子是她培育出来,也给了你所有自由,令你很安心地去爱她。如果她不是那种母亲,即使是血亲,你也不会深爱吧!一如你对你父亲的看法。大多时候,你都在敷衍他,含着礼貌的笑,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包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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