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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到海岛上旅行,因为海浪的声音。
搜集灵感啊?自以为知情的人总是这样问我。还是寻找写作题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这样回应着。其实不是的,只是,有时说不,就要解释很多。解释之后,你可能会看见“勉强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强作解人”的诠释,或者一连串的问题:你喜欢哪个国家,为什么?
国家及国界对我的旅行并无太大意义。岛屿和旅馆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义的疆界。而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为什么要问为什么?
至于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记,不是为了寻找。忘记“曾经”的我,也许,并不能忘记。
我喜欢坐在沙滩上看浪花袭来,退去的潮水在我身边织出鱼鳞状的波纹与光影,我如同沙滩上那些静静的贝壳,什么也不想,尽量不让脑袋转动,只是无声的笑着,等待下一次浪花来袭。
有时太开心,我就像个疯子一样咯咯笑了起来。十公尺方圆内,通常没有人,一千公尺范围内,大概也没有跟我说同一国话的人,谁也听不到我的笑声。沙滩温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声音,如同它们几亿年来做的一样。
如果你愿意把眼睛从“有价范围”移开一下,你就会发现,珍贵珠宝的定义不只是世上稀何的矿石,沙滩上的水花晶莹璀璨,不只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见沙中隐藏着无可数计的贝壳珠子——它们可能来自几千万个不同的贝壳。死去的贝壳把身体贡献给沙滩,千万年来琢唇出直径比一厘米还小的贝壳珠。
在有价的眼光看来,数大并不是美,不能贩售就不值钱。还好不值钱,所以它们留在海边,继续倾听海的声音。
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该留下;除了记忆,什么也不该带走。我信仰这么素朴的旅行观。我花了许多天,坐在海边,住在海边,尽量享受无事可干的感觉。我不搜集也不寻找,太阳太大时则回房写稿——我并不想这么努力,只是习惯,在旅行时,写稿变成一种坏习惯。一个从“曾经”的世界带去的包袱。
这次在峇里岛,我忍痛租了一间有史以来我住过最贵的地方饭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间(在台北大概会被隔成四房二厅),只因有十五公愤长的大阳台,坐在可以看见海的书桌前写稿,时时可以听见海浪的声音,入夜时还有另一边的田野迢递过来的虫叫蛙鸣。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声音,有时我昏昏然睡着了,醒来,喝几口冰凉的啤酒,我觉得自己身处于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这几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纪念的事情,比如:
在沙滩上来回行走时发现一“驮”东西被冲上岸,走进一看,是只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长,大概是寿终正寝吧。我蹲下来看它,几个当地人不久也凑过来看,说了些我不懂的话,探头走开了——可能是看我太有兴趣的样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诫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渔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向东方游泳,有只“人来疯”的还兴奋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只受伤的伪虎鲸(它长得太像鲨鱼)游上岸来,企图搁浅等死,好心的当地人拼命把它送进海里,几番奋战,它终于游进海中。下午那人告诉我,伪虎鲸没有活下来,伤得太重。看他们知其不可而为了,我的眼泪感激得掉下来,唉,在台湾,大家早已拿刀来割肉了,不是吗?地方新闻曾这么说。
浮潜,看小丑鱼和鹦鹉鱼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进几口海水,咸得可以把我腌成鱼干。
游泳,皮肤已经晒成小麦色。
在沙滩上看两只很会享受的狗在弄潮并舔来舔去。
向滩贩买了一只烤玉米,在落日时边走在沙滩上边吃。
在吧台边喝很呛的爱尔兰威土忌,一边看着潜水摄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图片,对海中的怪东西们啧啧称奇,发誓将来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后帛琉群岛、新几内亚和埃及的海边。
对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志来看,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独自玩得开心。
我想到日子正当少女时曾经做的“傻”事:喜欢一个人,于是骑了两个钟头的脚踏车到海边,把他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保守的小镇不许在读书时谈恋爱。多嘴的手帕交会泄漏我的秘密,于是我只好把名字写在沙滩上,让海浪冲去,不留一点痕迹。“重大”的秘密说了,死无对证。
写了哪一个名字?当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并不记得,是a是b还是c,还是abc都有?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是谁,并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贝壳珠属于哪一种贝壳,名字,都不代表什么。那一刻和大海的声音心灵相通的感动,仍然非常美妙。
我们的名字,再怎么特殊,再怎么辉煌光灿,都只是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最后会被潮水磨平,没有一点痕迹。对于蓝天碧海,我们不如一个贝壳。
当我每次听到久违的海浪声音时,它也这般提醒我。
当我每次坐在沙滩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当下的开心与欢喜,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上天自有打算
这些日子,我在种花。
提起种花嘛,很多古人喜欢用“莳花植卉”这种文绉绉的话,接下来那一句就是以“冶情养性”说明其功能。
我种花,不是为了怡情养性,那么说,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经固定,自己若不愿洗心革面,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过是一些皮相。刚开始是误打误撞,抱着学习的精神,主持一个有线电台的花卉节目,我告诉自己:虽然我算是半个花痴(花的白痴),但学些常识也好,况且,不必交补习费,还有主持费。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你补习,还有人给你钱,啊,太棒了!
我的脑袋说简单很简单。就是:事情还没开始时一定乐观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过去每次谈恋爱时也一样,刚开始时,对方都是我认为打着灯笼没处找的天作之合,我总是感觉自己无比的幸运。有一次我不小心发现多年前的一本随身札记,愕然发现我曾写过如下的句子:
感谢上帝!像我这样一个溺水的人,其实是会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现在我只祈求有个舢船漂过来,而他竟送给我一艘豪华邮轮
对照日期,现在我已看清,当时我所谓的豪华邮轮,其实唉,是艘处处漏水的破船噢,我或许不该如此坦白的陈述人生中曾经发生之事实。不过,一段不适合的感情确会让人感觉,回首当时一片灰暗,额手称庆劫难已过。唯有好情人使人回顾时仙乐飘飘,一片光明。
不,不谈感情。
话说当时自以为补习又不必缴学费的我,从此风尘仆仆在台湾各地奔波,常常在清晨五点给闹钟吓醒,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外景,烈日艳阳当头没话说,万一花农住在高海拔地区,冰霜雪雨也不是没淋过。
太辛苦了,太辛苦了!过程之中我不断自言自语。不过我是个很“扭”(四声)的人,不告一段落,绝不打退堂鼓。“太辛苦了所以我不做”“太难了所以我不玩”这种话我是说不出来的。看我能在法律系念完四年才决定“毕业后绝对不再翻六法全书”就不难想到我的“韧性”何等坚强。我的朋友曾说:因为顽固和死爱面子,做什么事我很难不成功,恋爱俘外。
两季节目做完大功告成,心想总算可以挥一挥衣袖了吧。我却在阳台上种起花来,同时,如有朋友想绿化环境,我又毛遂自荐当起免费的园艺顾问。
只因回首当时仙乐飘飘,一片光明。
阳台上的合果芋和白玉万年青已经蔚然成为三代同堂的家族,当初小小的一株幼苗,已迅速变成七、八盆健康可爱的植株。(专家们也许会说,这两种植物有什么好夸口,不难种嘛,但我还是很顽固的坚持,我种的更加青翠欲滴。如今我明白,老王种瓜,是一定会自种自夸的,因为有了感情的成分。)
樟树、枫树、夜来香、树兰、仙人掌各得其所。
影响植物生长最大的因素,是阳光与土壤。有些喜阳,有些喜阴。喜欢阳光的草花,你偏把它端入室内,它当然会死于非命,别怪花市的人给花打特效药,埋怨它到你家就死翘翘。
“土”字也没那么好写,有的要保水,有的需透气,有的很容易被淹死,有的不能太干,砂土、培养土、发泡炼石、蛭石、珍珠石、蛇木各司其职。
慢慢觉得千树万花静观皆自得,多长出一片叶子也值得我开心。
我体认到植物有它们的季节,你人力不能回天运。彩叶芋入冬必得冬眠,土上光秃无叶,春夏之交,自然钻出土来竞艳;枫树也得挨过飘零的冬天。季节不到,你有心栽花,花必不发。
人是不是也有他的季节?如果有,那必是算命的人所说的运势了。
看着植物时,不论再怎么仔细,看不到它们的成长过程,但日复一日,不知不觉之间,绿叶像把小伞,新芽已冒出土地。在这处处求效率的时代,一草一木在面对它们的生命时,依然有十足耐心。
我猜所谓“格物致知”大概就是我在看草木时所做的、差不多的事。望着叶子发呆时,常有熟悉的音律流进我心中的耳朵:
静静的,什么都不做
当春天来时,草木就开始生长
静静的,什么都不做,指的是心,不是手。否则草木再怎么耐命一定会完蛋。
可是,我们的人为可以“做”到什么地步呢?
春未,我播了茑萝的种子。天气相当懊热,我播种已有些迟了,但茑萝不负我望,一株、两株、三株接连挺起娇弱的嫩茎,羽状的叶于冉冉向上增生,一叶、两叶、三叶
正当我在编织一幅“娇美纤弱的红花随风摇摆”的图画时,某天早上醒来,哇,显然有可恶的入侵者,把葛萝当成美味大餐,吃掉三分之一的茑萝。
此后就是我与不知名敌人的大战。
我不断迁徙茑萝的幼苗,甚至把它们藏到一堆仙人掌之中,奈何那个敌人可能是“有翅膀”的,而且有耐心与我捉迷藏。没过几天,它总会很机灵地发现茑萝种子的藏身之处,咔咔咔(我想像中的声音),把“我的”茑萝当“它的”大餐吃掉。(加引号的原因,是因我后来发现,我和那只虫的占有心态没啥不同。)
一个月下来,所有的茑萝都阵亡了。播种季节已过,这场战争我是输了。
不过战事并未罢休,这只(批)隐形虫大概抱着“没鱼虾也好”的心态把“我的”枫树树叶咬成不规则状,夜来香也遭到毒手,最可怕的是,对昆虫们向来一向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黄金葛也被咬了好几口。
哼,我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非给你瞧瞧厉害不可!
某个星期六,我带着报复性的笑容,到花市买了一瓶“巴拉刈”不把元凶扯出来,誓不为人!在阅读说明书时,我几乎可以看到那只贪吃无餍的虫“横死街头”的模样,真是大快人心。哈!
我原本打算第二天下手,为茑萝们报仇。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可是,那瓶巴拉刈到现在还没开封。
为什么?
那天晚上,望着枫树难看的叶子发呆的我,忽然把自己想成一只虫。
是的,如果我是虫,千辛万苦发现一株“美味的”茑萝,我一定非常非常的兴奋。咔滋咔滋,多美味啊,仿佛我看到肥美多汁的烤鸡大餐然后,那只虫在我的脑海里活动了起来——我想像到——那只虫,吃了洒上巴拉刈的枫叶,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掉着眼泪委屈的说:
呜我只是吃了几片叶子而已嘛。
只是吃了几片叶子,罪不至死吧。它它它毕竟也要活命
于是至今我尚未有足够勇气打开巴拉刈的盖子。
最近我看了生态学家瑞秋卡森出版的一本反农药的书籍寂静的春天(silentspring)。她说人类用农药防治病虫害的结果,只会使生命力更坚强的昆虫留下来,产生抗药性的昆虫,会制造更大的植物病虫害,也会制造生物链上无可估计的损失,一经巴拉松处理过的地区,对人类、家畜己构成潜在的危险,滥用农药将使未来的春天永远归于寂静
端秋卡森在出版此书时受到化工界的打击,被抹黑成“只想把地球拱手让给昆虫的女人”但她至少让一些人明白:我们都是大自然“生命网”的一部分。虫也是,自然界是牵一发而动全局。
我已经决定不打开巴拉刈了。
梅雨过后,我发现,竟然有些“聪明”的茑萝种子,此时才探出头来,没赶上昔日的“昆虫大餐”原来,生命自有出处安排。我不知道“聪明”的虫于是否又会发现它的烤鸡大餐。至少,新的茑萝们在一片“落地生根”的“婴儿泪”的包围下,目前已安然活了十天。
啊,上天自有打算。
偶尔的机缘使我得以亲近泥土一些,体会一个“乡下孩子”的乐趣。虽然,当我是个乡下孩子的时候,我积极向往的是文明的,无尘无土,坐卧书城,出入皆雅彦的生活。府花植卉使我听到心中一直被压抑的一种声音。
亨利梭罗在壮年时搬到华尔腾湖湖畔,因为“观察任何一草一本的生长,都令人格外愉悦”在播下种子的时候,我也拥有了观察者沾沾自喜的心情,看着苗圃中细小如砂的种子慢慢的挺出柔弱的根茎、长出子叶和叶片,有时一场阵雨就会摧毁种子们多日的努力,可是生命的呼唤使某些坚韧的芽坚持存活下来。
在空气污浊的都市,我开始留心周遭的环境,对于人家门口“买而不养”的植物,总带着看流浪猫流浪狗的悲悯。令人惊叹的是,在恶劣的环境下,很多植物仍然以死而复生、萌生新芽的耐力来迎接旱日中偶尔的天降甘霖。
我们人生中微薄的努力,在大自然面前不值得夸耀什么。梭罗在种子的信仰一书中说:“有人为文报导那些‘自当成功’的人的一生,歌颂在困境中追求知识的伟大。我建议这些新手应该到树林里,去挖起一打橡树或山核桃的幼苗,研究一下它们的生命史,方知天外有天!”
知道天外有天,是成长的喜悦。
上天自有打算,所有已发生(包括谈得很烂的恋爱)和未发生的,没有不可能的未来。
这样就对了
如果要我描绘出一个我理想中的“家”它的气氛必然很像“蝙蝠侠”电影里的蝙蝠洞。
它必须在杂乱的大都会中。是的,我非常喜欢隐于市的感觉。一打开门,走进街头,就可以看见红男绿女的浮世绘。关起门来,就剩下我自得其乐。
就剩下我,一个安于寂静的我。藏在一个可以嗅到所有讯息的地方,却有权接受及拒绝所有讯息的我。高兴出现时才出现,像蝙蝠侠。
因为这种很自私的癖好,所以我在家不接任何电话。
电话是备急用的,非到sos不使用。
我还需要安静而广大的空间,各种科技化用品。最好还有一个不跟我住在一起的管家。因为我满孤僻,但我也很懒,不太愿意洗衣擦地板,有时心血来潮做家事,副作用也使我感觉得不偿失,比如:为了烫衣服却在左腕烫出三公分长的疤,煎牛排时差点把自己的指头炸熟,擦窗户时险些把自己丢出窗外,因为专心写稿而忘了正在放洗澡水,第二天醒来才发现客厅灯火一夜通明
最近我才搬进一个离我的理想并不远的家。
从来我就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型”的作家,在我的书中,我一直强调现实很重要、钱很重要。因为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现实的阶梯上达成,而有足够的钱才可以不让现实限制你的自由。不可否认,充分的金饯才足以让人拥有一个理想的壳,一个“家”的硬体条件。
我离所谓的家很遥远,但是我已有一个满理想的“蝙蝠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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