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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茫茫的雪原上,凛冽的寒风没有丝毫的障碍,带着恐怖的魔音,无情地肆虐着。(小说手打小说)这里地处光明大陆的最北部,虽然正值盛夏,但满目间,依旧是白雪皑皑,一片荒凉,这块被人称作遗弃冰原的地域,的确是名副其实。
不过,若是细看,还是能在白茫茫中找到几处顽强的绿色,而在那些深绿色苔原的边上,则是一个个或大或小的,用冰雪和岩石堆砌起来的村落。这些村落的居民,正是快要被人类遗忘的种族—野蛮人。
相较于大陆上的其它种族,野蛮人先天的优势极其明显,力大无比、天生就有一定的抗魔能力、更是勇猛好战,这些使野蛮人天生就是出色的战士,并在第一次大陆战争中大放光彩,成为战场上的主力。
然而,也正是这些先天优势,限制了野蛮人的进一步发展,当人类、精灵、矮人等种族创造出强大的武技、魔法,制造出强大的武器时,只靠身体吃饭的野蛮人顿时处在了弱势地位,并在第二次大陆战争后,彻底战败,被迫迁徙到这块苦寒之地,艰辛地为生存而奋斗。
大人们的生存压力,显然还没有完全落到小孩子的头上。在一个中等规模的野蛮人村落里,一群小孩子正在热火朝天的玩着摔角游戏。
“加油!蛮牛!”
“摔倒他!”一群少年围着两个正在摔角的同伴,大喊着为他们加油鼓劲。平时这些男孩子就喜欢用摔角这种看似游戏的方式,来确定谁才是众人中的老大。
而这次还有几个少女,在不远处注视着众人。这些孩子都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眼见有异性注意自己,更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希望能给这几个少女,留下自己身体十分强壮的印象。
对这些生活在遗弃冰原的野蛮人来说,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力量,正是他们在这块土地上的生存之本。所以在异性面前,这些少年也本能地想表现出他们强壮的一面。
就在这片喧闹声中,一个野蛮人少年却静静地坐在一块大石头旁边,对身边玩闹的小伙伴视而不见。这个少年有一副标准的野蛮人脸孔,线条硬朗的面孔,加上略显粗犷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充满了阳光和开朗的味道。再加上野蛮人天生强健的体魄,要不是表情看上去还略显稚嫩,这个野蛮人少年还真有点地球上动作明星的味道。
不过此时少年两道浓密的眉毛微微皱在一起,似乎正在为什么事情烦恼。与此同时,他一面用手指在面前的雪地上划着什么,一面喃喃自语道:“到了这里应该怎么算呢?这质量和速度变化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
那少年苦苦思索着,浑没注意到其他同伴射来的怪异眼光,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在面前的积雪上,划下了一连串的符号。
要是有地球人在少年身边的话,一定会为感到非常的惊讶。因为少年在雪地上,清楚地写出了加速度的变形公式:a=f/m。虽然这条公式在地球上算不得什么,但在一个野蛮人少年的手下出现,实在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不过其他人显然不明白,这个少年画出的奇怪符号有什么意义。是以根本没人朝这少年多看一眼,而是继续他们的摔角游戏。
没过多久,众人口中的蛮牛就战胜了他的对手。在伙伴们崇拜的目光中,他得意洋洋地走到这少年面前,气喘嘘嘘地对他说道:“雷蒙,你怎么又一个人在这里发呆啊?快点和我们一起去玩摔角吧!”
在这条件恶劣的遗弃冰原,强壮的身体是野蛮人们活下去最大的依靠,所以对雷蒙这样静静坐着发呆的行为,无论是村子里的大人小孩,都很不以为然。
好在孩子中力量最大的蛮牛和雷蒙的关系不错,所以他才没有被彻底排除在孩子们的圈子之外。不过就算这样,雷蒙在小伙伴中间的人缘,也不十分好。时间一长,雷蒙在村子里甚至得到了一个“呆头鹅”的绰号。
“不了,你们去玩吧。”果然,正在喃喃自语的雷蒙抬头看了蛮牛一眼,淡淡地对他说道:“我要把这个问题弄明白。”
“走吧,蛮牛!别理这个呆头鹅了。”跟着蛮牛过来的其他孩子,听了雷蒙的话后纷纷说道:“他的呆病一定又犯了,这样下去啊,迟早变成白痴呢!”
“就是,雷蒙呆头鹅!”那帮孩子一面起哄,一面拥着他们的英雄—蛮牛,到别处玩去了。而雷蒙则还是一个人,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公式,琢磨着自己最近学的知识。
时间过得很快,太阳不知不觉中已经开始西沉。雷蒙忽然抬头看了看天色,从地上站了起来,向村外走去。
“雷蒙,你去哪儿呀?”蛮牛在他身后高声问道。
“我去外边散散心,不用担心。”雷蒙回头答了一句,依旧不急不缓的走着。
当雷蒙离村子已经有一段距离时,他回头看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箭一般的向前蹿去。
若是有村里的大人在此,一定会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此时雷蒙的速度,哪里是一个小孩子该有的?就算是村里速度最快的猎人黑豹,也明显不是雷蒙的对手,甚至,连遗弃冰原上以速度著称的风狼,都未必能有雷蒙现在的速度快。
而且,更为怪异的是,雷蒙以这么快的速度奔跑,按理该在雪地上留下更深的脚印才对,可看他身后,却只有两行浅浅的足迹,虽然还算不上是踏雪无痕,但只要大雪再下一会儿,恐怕真的无迹可寻了。
一口气跑出三十多里,雷蒙在一座雪山前停了下来,略微观察了一下后,向山壁的一侧跑了几步,然后轻轻跃入山前的一条深沟里。
“王爷爷,我来啦!”
尽管深沟里什么都没有,雷蒙却还是大声叫道。
“呵呵,小雷子,作业都完成了吗?”
一个苍老而飘忽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与此同时,深沟中出现了一团柔和的亮光,那光芒迅速地凝实变形,很快,一个须发皆白,穿着一身白大褂的老人站在了雷蒙面前。
“王爷爷,你好!”雷蒙恭敬地向老人鞠了一躬。
眼前的这个王爷爷,雷蒙认识他已经有四年了。早在四年前,也就是雷蒙九岁的时候,他父亲带他去感受打猎的气氛,没想到狩猎队遇到了大群风狼的袭击,小雷蒙在一片混乱中走散,不小心摔进了这个深沟,第一次“见”到了这位王姓老人。
通过四年来的了解,雷蒙渐渐了解到,这位老人名字叫做王守义,他并不是光明大陆上的任何一个种族,而是来自于天上的某一颗星星,不,确切的说,是老人的本体居住在某颗星星上。因为事实上,王守义并没有离开他的家乡,出现在这条深沟中的,仅仅是他的一个投影而已。
据老人说,他的家乡被称为地球,而他自己,则是地球上的一位顶级科学家,他研究的课题是宇宙超远程通讯,在四年前,因为一个巧合,他无意中打通了这条通讯通道,发现了这个未知的世界,而更巧的是,雷蒙正好无意中掉进了深沟里,给了老人一个了解异世界的可能,因为据老人说,他这条通道是固定的,只能接收到来自这条深沟附近的信息,而无法接触到其它地点,更无法完成任何的物质交流。
当雷蒙掉进深沟时,他被突然出现的王守义吓得半死,而王守义却是大喜若狂,他通过超级量子计算机的全功率运算,不到三个小时就分析出了雷蒙的语言结构,建立了一套临时翻译软件,从而开始了和雷蒙的交流,或者换句话说,开始了两个文明世界的首次交流。
这种交流,对双方来说都是受益非浅。对王守义来说,发现一个新的文明星球,尤其是这个星球上竟然有着多种智慧生物,竟然有着传说中的魔法,这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王守义,只可惜他现在还只能与这条深沟进行定点联系,只能让这个唯一知情的野蛮人小孩定期过来与他交流,在这里,他看不到这个异世界的全貌,也无法见识到雷蒙口中的魔法是怎么一回事。
而对雷蒙来说,王守义通过全息影像显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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