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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
此句乃老枪市井小说中的机锋,貌似平常,却含禅机。故先搬在这里喜欢一下。话说,日子一天天过,忽一日,成冰出现在我家阳台上。久疏往来的老同学意外造访,就好像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稀奇在我后面呢,成冰说。
是吗?我一把推开他,果然见到了一位稀奇人。当时秋风正起,落叶乱飞,本来就有些萧萧凄凄的景象,忽然冒出来这么一位仁兄,形象瘦瘦精精,气质古古傲傲,心中便更添几分“枯藤老树”、“西风瘦马”的苍凉意味。终于忍不住把这感觉说出来,此人竟十分欢喜,往腰间一拍:俺是老马,枪却不老!我大惊:老兄有枪?瞬间醒悟,于是三人皆抚掌大笑。问其名姓,这位老枪兄笑道:人都说马瘦毛长,以后你就叫俺毛哥罢。如此,在我家破败而空阔的阳台上,我俩开始称兄道弟,胡吹海侃,颇有些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意思。而我那位老同学,却反倒被凉在一旁,冷落成冰,恰如他名字一样。
多年以来,老枪总是抱一把缺了耳朵的古老茶壶,或捧一本纸页泛黄的线装书,躲在他那窄小而安适的卧室兼书房里,享受他的隐居生活。貌似随和而又豪爽的老枪,其实性情孤傲,不喜与人交往,也极少外出。老枪喜爱读书,尤其爱读繁体竖排的老版书。为此,他常在街头巷尾的旧书摊前探头探脑,以淘书为乐。这是我俩的相近处。但我淘到书后往往极少细读,有些书甚至拿回来随手一丢,从此不见踪影。与我之附庸风雅不同,老枪不独坐拥书城,还一头扎进书中,扎得既深且广。“腹有诗书气自华”这是老枪吸引我的魅力所在。
日子一天天过。
已离开家乡多年的我,一直对老枪有着至深的想念。几经周折,某日终于在网上与老枪建立了联系。闲聊中,老枪忿然有感:兄弟面前不说假话,最近上网看了不少“大作”简直视觉疲劳,不是玄而又玄之诗作,便是言之无物之空文。有些文章根本不知所云,居然被众人轰然叫好,却是何故?
老枪素来对诗隔膜,这是我知道的。之所以如此,依老枪所言,一是因兴趣使然,二是缘自某些他所熟识的诗人多行为不端;既已羞与为伍,自然就“殃及池鱼”终于对读诗也失却了兴趣。而对许多网上“大作”的空泛与无聊,老枪虽然频频向我投来硕大的问号,其实他自有见解。果然,对某些作者的浮躁文风及其作品的肤浅与矫情,老枪好似长樱在手,挺枪直击,枪枪命中要害。丰富的人生阅历与多年读书写作的潜心修为,令老枪看人论文常有一种枪手般的敏锐与精准。我曾笑说他有两杆枪,一是爷们身体上本有的,二是他手中所握的。这两杆枪使他笔下的文字自有一种雄性的野趣和天然的老辣。嬉笑怒骂中,老枪提到了他发表在边缘论坛上的从前的故事,抱怨我竟然不去点击和斧正。
事实上,老枪发表在网上的系列作品,我几乎是第一读者。作为版主,有知交老友在本网捧出佳作,当然应积极关注并响应。斧正虽谈不上,但至少也该谈谈感想,何以不发一言呢?我赶紧解释:老枪兄的作品文风独特,功夫老到,其故事亦有趣且耐读,我之所以保持沉默,一是学识有限,笔力实有不逮;二是编辑当久了,越“变”越“忌”——这有点像我驾车的感觉,初时驾车,横冲直撞,无所畏惧;驾龄既长,反而越驾车越胆小。在多年的编辑生涯中,我经常看见不少同仁津津乐道于对原作大动手术,有随手砍掉或添加大段文字的,有甚至出于某种需要,自以为是地给作品添加一个光明尾巴的这完全是一种不尊重作者的错误行为。我一直以为,文学作品一旦完成,它就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企图向人解说一首诗或阐述一部小说的精义,简直就是一种极度的冒险,有时甚或是对作品及其作者的一种冒犯与亵渎。且不说你是否了解作者本人的创作意图,单就作品文本与内容而言,其语言的多义性,模糊性,其氛围的复杂性与戏剧性等等——本身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与原则,这已足够评论者喝一壶的了,然则不少论者却习惯了一提笔就大谈特谈思想意义和时代意义;或动不动就拿社会政治与经济历史分析说事,我个人觉得此种评论十分讨厌,也十分可笑。何不把精力拿出来,多多关注一下作品原生的文本语言与写作技巧?这似乎更有价值。
老枪认可我的想法,自谓:“在边缘网上的众多作品中,似我之题材手法堪称绝无仅有。”
我知道老枪所指的,是他的从前的故事系列作品。目前我读到的,共有三篇,即乔邪子、邬哑巴和余侉子。
初次看完此系列,觉得从体裁上看,把它们称为小说,似觉少一些要素,如叙述或议论有余,情节与冲突不足等等;当然它亦不同于一般的通俗故事,如人物故事虽取材于民间,其文学形象却大有升华,某些线索挖掘颇深,不少细节刻画细致等等。我更愿意把老枪这个系列作品称之为散文。老枪笔下的,这些来自于故老相传的市井人物,这些已显陈旧的人、事、物、景,通过他独特的个性文字与表达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平原小城朴实而丰富的人文景观。在老枪从容的叙述中,我们随时可以感知作者的存在。他就像无所不在的上帝,自始至终都以一种全知全能的笔调,在叙说,在评判,在叹息所有这些,都有着鲜明的散文化特质。
某个月白风清的夜晚,我泡了一杯上好的安吉白茶,不受干扰地再次走进了老枪的市井小城。不知不觉间,我感觉自己正在阅读一个魏晋笔记和志人传奇。我知道老枪的文字已经把我抓住了。当然了,此系列,我的的确确嗅到了一种世说新语般的味道。叙事话语的独特,人物情节的单纯;传神重于写形,人物重于故事等等,所有这些魏晋南北朝志人小说的特点,在老枪笔下都有从容显现。这里我想说的是,老枪的写作风格不自觉地带有一种传统古代小说的文化印记,从中可以隐约窥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和审美追求。老枪听了这些话,似乎不大乐意:你这是抬举呢还是调侃?能不能来点实的?
首先说说笔下的人物吧。据我所知,乔邪子,邬哑巴等人物,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原型的。关于其人其事,我亦多有所闻。而以真人真事为描写对象,以某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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