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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一九章一身甲胄肆横行离去的船上,余风一直都在想着这郑芝龙的送别宴,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宴席上的主菜居然是螃蟹.虽然说这一年四季皆有蟹吃,但是在秋天,才是吃蟹的最好季节。有说“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每年入秋之时,正是螃蟹黄多油满之时,所以有食家言“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郑芝龙未必有什么寓意,不过余风却是想到一个典故。
说是典故,其实也不合适,在三百年后,这或许是一个典故,不过现在绝对算不上了,充其量,就是一个传奇小故事罢了,或许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也不说一定。这个典故发生的时代,却是和他如今所处的年代并不遥远。这个典故是关于如今在中原正把大明搅的天翻地覆的闯王李自成的。
据说,李自成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其授业的私塾老师待自己的学生极好,这些学生们,大都家境不是很富有,这老师家每每弄了些好吃的吃食,都会叫自己的弟子们一起过来享用一番,不过吃东西可以,按照老师的规矩,这吃东西之前,得先做一首诗来。
这天老师家做了不少螃蟹,众小儿自然是一招即来,吃之前,按照惯例,都做了一首诗,小儿们饕餮大吃,老师自然是拿着这些诗,边看边评。看到李自成写的诗,老师半响没有说话。
诗的全文是这样的:一身甲胄肆横行,满腹玄黄未易评。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月暗偷营。双鳌恰是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只怕钓鳌人设铒,捉将沸釜送残生。
李自成的这老师到底是在野的大贤,还是一位混饭吃的落魄秀才,已经无从考据了,但是,之所有这个典故被流传下来,是因为这位老师,在呆立了半响之后,说出的一句现在看起来极为精准的话:“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李自成最后会如何,余风可以说,只要历史没有太大的变动的话,这个最后的下场,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了,甚至连李自成本人也不会比他清楚。他之所以能够记住这个典故,还是因为这典故里那句:一身甲胄肆横行!太过于威武霸气,这和黄巢的那首“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何其的相似,简直就是咏志诗的典范。
那么这郑芝龙此举,就有些意思了,这是讽刺自己呢还是借这个典故,和自己共勉呢?郑芝龙也许不知道这个典故,但是,他手下能人辈出,未必就不是这下面的人出的这个主意,这个家伙,送自己回去,还来这么一手,倒是真是一个不服输的家伙。
余风这一路上带着笑意,回到了新城。当他从这船上下来,第一脚站在坚实的土地上的那感觉,让他顿时感到一阵舒心惬意,什么地方,都比不上自己的地方好啊,他由衷的在心里感叹道。
容七是最后一批下船的,看着前面牵着自己女儿的手的吴嫣然,他心里是什么滋味,那就他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从被带到泉州,他就绝了早先想带着女儿逃走的念头了,以他的阅历自然是看的出,能被福建水师提督待若上宾,而自身又带着数十人的护卫下人起居的,这人的权势,决计不是自己的那点本事可以抗衡的。当然,吴嫣然对囡囡的另眼相看,也是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算这个大人物对自己不屑一顾,若是女儿能够借此攀靠上一颗大事,为了女儿的幸福,他也不会做出这样不智的事情来。
“孙大哥,咱这是到哪里了?”一路上行程,船上的人虽然没有限制他的自由,但是,他很是乖巧的没有多问多看,他可不像因为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或者是说了不该说的话,被人丢进这茫茫大海中去,这人什么时候该硬气,什么时候该服软,他可是清清楚楚,大丈夫能屈能伸,这话不就是书说的这样的情形吗?
“到哪里?当然是到家了啊!”那个被他称为孙大哥的汉子,是这几天一直照顾他起居的护卫,当然,他的身份自然是余风的亲兵。容七在这船上,唯一熟悉,能够说上句的,也就是只有他了。
“我问的是哪个州府?”容七看着港口的熟悉的格局,微微皱了些眉头,虽然福建、泉州,也能看到番人的建筑和那些奇形怪状的番人,但是,这里人也太多了吧,这出海后一直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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