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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泡在爱河里的人,总是容光焕发。游走在爱情边缘的人,总是可怜巴巴。
如此,容光焕发的人是陈洛,可怜巴巴的人是周也玛。
每次看到周也玛,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他鼻子上的大红痘,不会觉得恶心反胃,倒是怀疑他会不会得了绝症,一直好不了。
而且,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蒙着头睡觉,头发总是像个鸡窝。双眼无神,脸皮松弛耷拉,有纵欲过度的嫌疑。
一个老男人了,还是钟爱一身牛仔风,衣袖都磨得略微光亮了。
综上种种,陈洛就比较照顾他,在李晴天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在外就餐时,都会叫上周也玛。
而每次周也玛过来吃饭,都会恳切地表示,杜城是一座有人情味的城市,当初他决定留下来,就是因为陈洛的热情。
自从上次春熙路烤肉一别后,李晴天和周也玛、鲁纯他们算是混了一个眼熟。
在一个周天里,李晴天因为是早班,回家早,就喊陈洛邀请周也玛和鲁纯过来家里吃晚饭。
对于这个决定,陈洛是支持的。
搬到414,算是“乔迁”了,是得简单的庆贺一下。
邀请周也玛和鲁纯一起,大约是有出口转内销的意图。周也玛自然是喜欢鲁纯的,因为,没有女孩子是他不喜欢的,这就相当于给他们二人在一起制造机会。
君子,当成人之美。
李晴天早班回家后,简单的歇了会儿,就拽着陈洛去菜市场了。
可能有人会问了,李晴天上班这么辛苦,回家还要去买菜,陈洛就不能提起把菜买回来吗?
陈洛自然是主动了的,被李晴天拒了,她说买菜是门技术活,陈洛这种只会买青菜的人,容易被坑。
陈洛就跟在李晴天屁股后面,提着大包小包,有花甲、排骨、五花肉、洋葱、鸡心菜,最后算是满载而归了。
搬到414以来,有了私人厨房,陈洛彻底加入到了做饭的行列中。他和李晴天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他负责前期工作,李晴天负责中期工作,他再负责后期工作。
简单的说,备菜和刷碗是陈洛的工作,李晴天只负责炒,连起锅、端盘子上菜都是陈洛的工作。
乍一看,分工还是极不公平的,但是陈洛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他反而很享受这种美好。
在如此明确的分工之下,熟能生巧,陈洛的刀工是越来越好,学会了切土豆丝、胡萝卜丝和葱丝。
当然,他刷碗的技术已经妙到巅峰,刷出来的碗会唱歌,什么戏腔、美声、流行和原生态都会,已经没有再进步的空间了。
晚餐的菜有香辣花甲、糖醋排骨、洋葱回锅肉和手撕鸡心菜。
刚买回来的花甲,放盆里,盛水,倒入些盐和菜籽油,泡一会儿,让花甲喝水吐沙,然后再来回搓洗个十来遍。卖家已经剁了的排骨,倒出来,改刀洗净后,烧火汆水。五花肉如开水煮至八分熟,捞出细切薄片。洋葱边哭边切成块,鸡心菜手撕。最后是辅料系,葱姜蒜。
陈洛在厨房喊:“口水猪,糖醋排骨可以不要加香叶八角之类的吗?”
李晴天躺在沙发上快活地刷着抖音:“为什么不要香叶八角啊?”
陈洛说:“上次它们暗算了我,你不会忘了吧?”
李晴天说:“我没有忘,但这就是我的味道,以后我的糖醋排骨都是这个味儿。你永远也忘不掉。”
陈洛说:“我懂了,你主要做的是一种情怀。”
李晴天说:“对咯。”
陈洛三下五除二把香叶和八角备好,坐到沙发上。
李晴天爬起来,就往陈洛怀里钻,把手机给陈洛看:“这个狗狗太乖了,聪明得很,主人可以和它无障碍交流。好羡慕它主人。”
陈洛说:“小时候,家里有土狗,起名‘哈狗’,但是很聪明,只是最后下落不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了,选择去了坡上的荒地里独自死亡。”
李晴天说:“听说狗老了都是这样,知道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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