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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有,一个叫迈可的家伙。可是他还是没为爱的人留下。可能知道迈可会永远爱他,等他的缘故吧。事实上也是,迈可会陪他一辈子,爱一辈子,即使他们彼此都有了爱人。其实那爱情过了还久的事情升华成友情和亲情了吧。”
“会有想让他留下的人吗?”
“有啊,一个叫贾斯丁的男孩。”然后又为了爱人的前程,亲自把爱人送走了。
“不错啊。”那谁是可以把你留下的人。“你爱月明吗?”
“爱啊。不然我那么努力照顾他做什么。”布凡的笑容异常灿烂。只是在清冷的月光下照的没往日的温暖了。“我爱大家啊。艾青啊,倾郡啊,宝宝啊,倾妈啊”“好了,不用说了。”揉了揉发疼的额“我说的是爱情,不是友情!”搞不清状况的人。
“我没说是友情。”
“你不会和我说那是爱情吧。”倾郡觉得自己的嘴角不受控制的抽搐了几下。那么博爱?
“不,是亲情。我们大家和亲人一样。”亲人才是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吧,不会分开。
咳倾郡无奈的叹了一口气。他有种预感,布凡的感情归属问题会是个大麻烦。先不要说月明,夏魔女,以及梦幻学院的人,只是“王子永恒支持团”闹起来就够让人头疼的了。“你对月明真的没有爱情?要知道以前他对你”的感情可是谁都看的出的。只是那个人太别扭,用他自己的方式爱他的白痴主人。
摇了摇头,布凡保持着沉默。“其实我讨厌他,非常讨厌。”安静的环境里突然仓促冒出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为什么?”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听到的东西。
月明觉得今天真的很无聊,只是睡不着想出来走走,却听到那么有趣的事情。看来自己真的很有去做间谍的天赋,总是在偷听别人的对话。
原来讨厌对方的不是自己,而是布凡讨厌自己。多么有趣的事情啊。今天的月亮真好,他应该把房间里的那些枯萎的白玫瑰都扔了。md,他讨厌白玫瑰。看上去那么纯洁,枯萎后和其他花一样恶心,腐败的味道味了就想吐。为什么他前几天没把他们扔出自己的房间,让他们荼毒了他可怜的鼻子那么多天。他现在就要去清理他们。
“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真正关心我的人。虽然开始有点假。他包容我的任性,孩子气,照顾我的生活。无论我做什么,他都支持我,即使经常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我,或者叫我白痴主人。可是他却真的关心我。让我撒娇,给我任性的权利。就在以为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时候,他却自私的做了那样的事情。就这么离开了我,没有丝毫的预兆。你说我能不讨厌他吗?”
月光下,白色的衣服散发着一点朦胧的光。倾郡觉得这样不笑的布凡带着点仙气。就象布凡以前说的一个名叫中国的地方里的神仙一样。随时会化羽飞升,离开他们。
抓住那白色的衣角,布凡回头的看着倾郡,挑了挑眉。
“你总是穿白色的衣服。”
“恩。”都是你家的倾城给的。
“那么喜欢白色吗?”他和白色真的很配。
“不喜欢,比起白色,我喜欢黑色还要多些。”起码比较耐脏。
“?”
“呵呵。”看着倾郡惊讶的目光,布凡笑了。只是不再是招牌的阳光笑容,而是单边嘴角上扬,那笑里透着一股子邪气,却更加迷人。“白色是彩虹七色融合的颜色。”淡淡的目光看向远方“我最喜欢的颜色是彩虹,他包含了七色,红橙黄绿青蓝紫。多么绚烂。”当布莱恩和贾斯丁在彩虹旗下拥吻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了彩虹旗,当然还有彩虹。
看电视的时候曾经想过,即使电视剧最后把布莱恩变成一个糟老头,或者染上了adis,见到他的第一瞬间,自己也会毫不犹豫的用最虔诚的心去吻他,即使是他的脚趾。
不是说自己的卑微,只是用这种方式去表达对他的爱。
只是后来才明白,原来对他爱最好的表达方式不是去亲吻他的脚趾,而是微笑的看着他和他的爱人。即使他亲自送走了爱人。只要他开心就可以了,不是吗?只要能默默的在远方看着的,知道他过的还不错就可以了。
这是那个男人爱人的方式。
“我累了。”爬上屋顶,布凡展开双手,象一只即将飞翔的鸟,身体慢慢向后仰。布莱恩,你把你的爱人变成了像你一样的人充满魅力,也许这就是你爱的方式。可能不是好的方式。但是你的决定我都支持你,因为那是你的独特方法。总是想不通,为什么布莱恩过了30岁会想自杀,现在,他终于有点明白了。
倾郡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停止了,他说不出一个字,只能飞快的冲上屋顶抱住那个即将飞走的人。紧紧的抱着,这样他至少知道,眼前的人至少还在自己的怀里。只是布凡,你的眼神为什么那么缥缈,为什么要那样看着远方的天空?难道这里就没有一个值得你留下的人了?即使没有了宠你的月明,不是还有我老妈,夏魔女,宝宝,精灵妹妹甚至是我吗?
想到这的倾郡突然楞住了,难道自己也被这该死的假白痴给迷住了?也许还迷了很长时间,只是自己没注意到?真是一个可笑的事!可是他现在笑不出了,他想哭。
“布凡,我爱你?”倾郡这样问自己。
“我也爱你。”布凡条件反射似的回来。
噔!噔!噔!他的心跳为什么那么快?那么响亮?至少说明很健康吧。
“只要你不再喜欢便便。你知道,那个很臭。”布凡一脸的厌恶,看着倾郡呆住的脸,愉快的笑了起来。
倾郡憋红了脸,停顿了半分钟,终于吼了出来“混蛋,布凡,你这个混蛋!”用力一脚就把刚刚自己拦住的人踢了下去。
“啊”可怜的哀嚎声响起。没人同情。
倾郡笑着拿出怀里的手帕擦了擦自己的鞋子,他听不到。那是一个混蛋,倾郡这样告诉自己,以后不能叫他白痴了。混蛋的命一般都很长,所以那哀嚎可以忽略。这样小小的“伤痛”他死不了。
只是为什么即使这样,自己还喜欢那个混蛋?而且好象那感情似乎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深?
只是布凡,以前的你都是伪装吧,刚才那个站在屋顶,展着双手的人想要飞的才是你吧?为什么你会那么孤独?其实大家都知道阳光的你只是伪装,可还是一样喜欢你。
你知道吗?你和你喜欢的那个布莱恩是一样的人呢,充满魅力,迷惑着身边的每个人,你也不属于任何人,你会和那人一样为谁停留吗?
也许我不是那个停留在你身边的人,但请你让我做陪伴在你身边的人吧。
能看着你,就是一种幸福。
如果可以,真的不愿意知道这些。你那是那个白痴的你,至少不用担心哪天你这么飞走了。这样完美的人,我们恐怕是留不住的。
月明可能会是将来最幸福的吧。忘记了他对你的爱,忘记了你的好,忘记了你是一个多么容易让人爱上的人。虽然现在他的心受了点小伤,可是那总会愈合的不是吗?
原来,最大的幸福就是无知。
但即使是这样,布凡你知道吗?我还是不喜欢拥有那无知的幸福。因为记得你,认识你,和你在一起,是最美好的事,即使最后要付出巨大的伤痛做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