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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唤起那一份柔情
一种朦胧的柔情,一种强烈的渴盼与周围人亲密无间的热望在我心头悄然萌生了。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傍晚。
在宿舍里,玲玲的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收听每日的“歌曲点播”节目。我们六个女孩围在公用桌旁吃晚饭,除了偶尔某两个人之间有几句简单的对话外,就只有轻轻的咀嚼和勺子碰击饭盒的声音了。
上高中两年来,我们一直是这样相处的:虽然,我们也曾为一丁点儿小事互相爆发过嘴巴大战,至于背后的闲言碎语更是在所难免。但在大多数时候,我们互不干扰,相处得还算平静。大家早晚见面时,总是很客气。那种客气劲儿,令人难说上半句知心话,难开口请对方帮助自己做点什么事儿。那是一种近乎冷漠的客气。
这种冷冰冰的气氛,周而复始,真令人打不起精神来。
突然,所有人都停住了正在进行的动作。
“xx一中2号宿舍楼302室的玲玲同学,请你收听你们宿舍全体同学为你点播的乐曲美好岁月,祝你十七岁生日快乐。”
女播音员的声音清晰甜美。我们面面相觑。
“哎呀!”玲玲快乐地跳起来,顺手搂住了身旁的宿舍长:“肯定是你提议的,真好!我最喜欢听这支曲子!谢谢你们我随口说了我的生日,你们真记住了,还给我点播音乐”
她显得太激动了。她又说:
“快,亲爱的朋友们,分享我的生日蛋糕!”
老天做证!宿舍长压根儿没向我们提议过给电台写信为玲玲的生日点播音乐!无疑,是我们当中的一位以全宿舍同学名义做的谁呢?
宿舍长没有否认,但她笑得不自然。
也肯定不是我。那么是小丽?卫华?还是静文?
以我们素日的为人,我看都不像。
当钢琴奏出的优雅纯洁的美好岁月乐曲响起来的时候,当玲玲满含感激的笑意把切好的蛋糕分到我们手中的时候,当飘曳的烛光映出一张张年轻的、沉思的脸的时候
一种朦胧的柔情,一种强烈的渴盼与周围人亲密无间的热望在我心头悄然萌生了。
我们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奇迹般地好起来。首先,我原谅了我认为过去伤害过我的静文,也不再有意对小丽、卫华敬而远之。不久的星期六,玲玲和静文应邀到宿舍长家作客。而有一天晚上静文钻进我的被子里:
“那回是我对不起。”
我们越来越懂得相互关心、相互扶助了。学习时我们常在一起讨论,考完试我们一起到郊外游玩。从内心而言,我也相信每个人都是热情、真诚的,因为我们从严冬走过。
然而我们要毕业了。最后一次,我们宿舍全体共进晚餐。
“有一件事”宿舍长突然说。“玲玲的生日,那时我没有给她点播过音乐,谁”
“不是我。”“不是我。”“是你吗?”“嗯,不是”
玲玲微笑着,她显得美丽、幸福、心满意足。我们都明白了。
这是永恒的生活一课,玲玲给我的教益我会终身不忘。那就是:在人生的道路上,做一个能唤起每个人对同志、对生活柔情与热爱的人。
2。难忘的新年舞会
后来我知道他同时约了好几个女孩为他写稿,这只是他的工作,并不像小说里将会有其他发展的故事。
阿帆帮我把文章变成铅字
大二那年,我一直盼着元旦前的新年舞会。那是为了一个名叫阿帆的人。
阿帆是中文系的风云人物(我一直没弄清阿帆姓什么,只是听别人一直喊他阿帆)。当其他爱写诗写散文的同学在校报和校内各种文学社各显其能的时候,阿帆已经开始在一些晚报和杂志上发表文章了。阿帆不是那种戴着眼镜跟人咬文嚼字的酸文人。第一次记住他是在系里欢迎新生的晚会上,他穿一身白休闲装,和女主持人合唱了一首“请跟我来”两人边唱边优雅地相拥起舞。台下高年级的女孩子们夸张地鼓掌尖叫着,我还以为他是艺术系或音乐系的高材生。
我后来知道阿帆读大三,是系里有名的风流才子,也是无数女孩注目的焦点,可这没能阻止我记着他关注他。我常常一边痛恨自己不争气,一边细细地品味他发表在报纸上的文字,幻想有一天能写出一部惊世之作,让他对我刮目相看。
有阵子我以为我已经接近成功了——有次阿帆找到我,听别人说我爱写小说,而他正为一家报社做特约编辑,问我可不可以把自己的作品给他看。我诚惶诚恐地把几个写满了各种随感和小小说的笔记本交给他。后来就有两篇短文变成了铅字出现在报纸副刊上,我在激动和感激的同时,也隐隐地期待着以后的故事——在一些爱情小说里这是顺理成章的情节。可那些情节始终没有出现。阿帆好像把我忘记了。后来我知道他同时约了好几个女孩为他写稿,这只是他的工作,并不像小说里将会有其他发展的故事。
我在这样的焦虑和期待中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我知道我并不漂亮,更不是才华横溢如张爱玲那样的奇女子,可这样的清醒只能使我的绝望和痛苦加深,却无法强迫自己收回对他的注意。同时因为无望,连最知己的朋友也不知道我的心事。我只能自己承担自己,用近乎自虐式的拼命看书拼命写稿来摆脱烦恼。那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渐渐摆到了眼前:阿帆上大四,很快就要毕业了,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以后没有他的日子。
舞会上学长竟认不出我
对我来说,那一年的新年舞会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我打算鼓足勇气,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在众人的瞩目下主动请阿帆跳一曲舞。我要在跳舞的过程中告诉他,我知道自己现在离他很远,可有一天我一定要为了他而出色,或许他会真的愿意等我,等到我变得出色。
新年舞会前的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就像童话里的灰姑娘,为了一场皇宫舞会心心系念,夜不成寐。我一改平素的俭朴无华,一口气咬牙花掉了两个月的生活费,订做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火红色薄呢裙式长大衣,还特意买了唇膏和眉笔,回来跟时髦的女孩学化妆。又到美容厅把自己的长发修剪得整整齐齐。童话里的灰姑娘有神通广大的仙姑来打点一切,而我只能靠自己。好在那场新年舞会对所有的女孩子来说都是充分展现自己的机会,没有人对我的一反常态产生怀疑。只有本宿舍的女孩纷纷惊呼,说没想到我打扮起来这么漂亮,让我以后再也别穿那些灰不溜秋的衣服了。这样的恭维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我不知道这所有的苦心积虑,是否能换回我梦想中的一切。
在晚会上,我没有请阿帆跳舞,而是他主动请我,这一晚,我几乎成了他的固定舞伴,竟陪他跳了八支曲子。我又酸楚又幸福又凄凉地发现,我是真的变成童话里的灰姑娘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认出我是谁。他在舞曲进行中问我:“你是刚进校的新生吗?”那瞬间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我摇摇头,什么都说不出来,阿帆也不再问什么,我们就在沉默中相拥起舞。他的舞姿娴熟潇洒,行云流水一般,我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渐渐感到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我想,就让他这样记住我也好,就让他永远不知道我是谁也好——虽然这并不是我的初衷。
平凡的女孩从幼稚中长大
舞会过后,我不顾朋友们的惊诧,又换上了自己那些灰灰素素的衣服,恢复了素面朝天的本色,并把那件参加舞会的红大衣压在了箱底。那时我心里有了一个新的愿望——我知道阿帆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或编辑,我要不断地写稿,不断地优秀起来。或许有一天我成功了,他会为了我的文笔和才气而注意到我,然后我们就有机会再见面。等到那一天,我要重新穿上那件在舞会上大出风头的红衣服出现在他面前,让他想起我曾是那一夜陪他跳舞的漂亮女孩。那一定是个很浪漫的结局。
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阿帆。我只是常常看到他发表在各种杂志上的精彩文字。有时我想,尽管那场舞会不过是个误会,可我还是要真心真意地谢谢阿帆。是那一场与爱情无关的舞会,支撑着一个平凡的女孩从幼稚中慢慢地长大,不再自作多情,正视自我,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在我心里,阿帆就像压在我衣箱中的再未穿过的那件漂亮红舞衣一样,铭记着青春时代最灿烂最难忘的一夜。
3。哥们——依儿
其实,人世间,爱情也许使人怦然心动,但惟有友谊,真切而又执著,让你生活有多长,回忆就有多久。
依儿是个柔情似水的女孩,这是班里多数男生一致公认的。
我认识依儿是因为班里一次调整座位,我坐在依儿的前排,她让我给她写毛笔字,就这样认识了她。
依儿最爱听我说话,因为依儿说我是个天真的男孩,说出来的话既逗人发笑又单纯幼稚。依儿每每听我说话时,时而甩瀑布似的长发,时而莞尔一笑,好似一只蝴蝶在随风飞扬。一次,依儿给正听课的我递上张纸条,上面写着:做个朋友,怎样?我轻松一句“ok”于是,我和依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不分彼此,令那些想入非非的男生刮目相看。
日子久了,班上同学以为我和依儿在恋爱,一时间,诽言不断,我和依儿仍旧我行我素。
依儿笑着对我说:“我们不要被‘糖衣炮弹’击败哟!”
我一脸真诚地回答道:“不会的,我们永远是朋友。”
依儿待我非常的好,我家里穷得很,我也饿得面黄肌瘦,依儿却时不时变戏法似的从课桌里拿出零食,给我那些贫穷的日子一点甜蜜与充实。渐渐地,依儿成了每晚我的梦。依儿在梦外温柔地待我,我在梦里温柔地对依儿。
周末与老乡重逢,不免多喝了几杯,一回寝室,已醉得东摇西晃,酒精的麻醉使我不能控制自己,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依儿,依儿”就稀里糊涂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室友们笑道:“你昨晚念着依儿的名字一直到深夜,你是不是”恍然间,我知道再不能骗自己了,必须对依儿说清楚。
找到依儿时,依儿正拿着一件衣服。我刚想开口,依儿用拳头轻轻击了我一下,并嗔怪似地说:“哥们,昨晚听说你喝醉了,酒不是好东西,别多喝。看你的衣服,快破了,正好我弄了件,给你凑合凑合。”刹时,我想说的话已忘得干干净净。依儿始终把我当成她的“哥们”可我却对她有非份之想,我还是人吗?我低下了头,不敢看依儿的眼睛。依儿忙问我:“怎么了,是否这个月粮票不够用,放心,有我在,饿不着。”
依儿说完这话时,我心里坚定了起来:依儿只是我最好的朋友。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
最是伤感别离时,依儿走那天,我去站台送依儿时,依儿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我安慰她说:“人生何处不相逢。依儿,记住我们是朋友。”
听完我的话,依儿更是泣不成声,一字一句地说:“其实,我知道你喜欢我,那一次我知道了你喝酒的真正原因。但我很感激你从未捅破你我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天真地相处着。虽然你不再是个天真的男孩,可我会永远记得我们是铁哥们。”说完,依儿紧紧握住了我颤抖的双手,竟那样温馨。我的眼湿润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点头。
依儿上了车,我拼命地向她挥手。车急驶而去,而站台上的我,竟已泪流满面。
我没想到自己和依儿的友情竟那么深,更没想到自己的放弃换了一个美丽的结局。
其实,人世间,爱情也许使人怦然心动,但惟有友谊,真切而又执著,让你生活有多长,回忆就有多久。
4。四眼胖子的自述
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得好好地保护。可我从初一起就养成了晚上趴在床上看书的习惯。
别人都说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胖”其实我觉得比起电视上那些特号大胖子来我还是够“苗条”的了。比如说我的体重不足150斤,身高却有1米6;虽说上次考试百米跑时成绩为35秒,但是据一些常拍我马屁的人说,我跑起来比一个球在滚动要快得多;并且我也并不像大部分胖子一样整天嘴巴动个不停,每顿八两米饭也就能哄得肚子不咕咕叫了。一切的一切,证明我是受冤枉的。
因为这个,室友们一致推举我出任“寝室长”的要职,找了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是“关心”我,让我减肥。虽然明知不是什么“美差”但“好”意难却,只好仓促爬上“宝座”这下可好,室友们把什么“好”事都让给我了,什么扫地啦倒垃圾啦!更有甚者,让我承包叠被子,打开水之类的事。还说什么“寝室长,交给你一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帮我去!”“给你创造减肥的机会,可别辜负了我的一片好心啊!”之类的活。结果一个月下来,还真的很有效果呢!足足比上个月轻了半斤(误差忽略不计),半斤!可是250克啊!我激动得简直要热泪盈眶了,抱着室友们又亲又咬,同时决定:继续担任寝室长之职,拿起扫把“俯首甘为孺子牛”
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得好好地保护。可我从初一起就养成了晚上趴在床上看书的习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每当听到妈妈责备我,我就经常这样安慰自己。而星期天早上,我是经常通红着双眼吃早餐的,这时候回答妈妈盘问的一句话一定是:“昨夜月明星稀,未眠贪看卷一。”几年下来,架在鼻梁上的酒瓶子底度数飞速增长,已越过了1000度大关。非常“荣幸”地成为一名“js协会”中的佼佼者,在班上众多同行中更是独占鳌头。
多出来的两只“眼睛”给我带来了诸多不便。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便是找眼镜,像个睁眼瞎子似的到处乱摸。因为找到眼镜是找到其他东西,诸如鞋子之类的前提条件;我喝开水得比别人小心,否则,水蒸汽一沾上镜片,我的眼前马上一片模糊,就像坠入了五里雾中。不过,飘飘欲仙的感觉是绝对找不到的;还因为这可恶的“酒瓶子底”拾金不昧的好事我从来没机会做过。
不过,也有让我值得安慰的地方,这不,又碰到一个亲戚说我戴上眼镜真是文质彬彬,实在够“帅”了。嘿嘿!这话实在比那些永远可口的东西还要甜,这时,我不会忘了说上一句:“眼镜,你也是我的挚友。”
5。桶子的故事
于是校园里出现一大新闻景观:在三三两两提水上澡堂的人群中,常常可以找到用衣架子作提把的新型桶子,桶子的“主人”呢?
我们刚刚来时,每个人都有一只桶子,一年级读完了,倒不是桶子质量太差,而是全部被那些大哥大姐们明借暗拿想方设法弄走了,到现在一直杳无音讯下落不明。
桶子没有了,洗脸漱口倒还可以将就一点,但洗衣服总不能就双手捧着洗,洗澡也不能离开桶子,怎么办?对“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自然,我们只得向低年级的小弟弟们伸手。却没有想到,他们总也跟我们当初一样,好大方好爽快!当然,你跨出门槛时,他们总是会嘱一声“用后送来”你口里连声答应,但用了之后,没有谁送来。几天以后,新生寝室的桶子越来越少。他们一个个急得团团转,上那儿去找呢?借桶子的人尊姓大名班级寝室一概不知,要想一一找回,确实很难。那时候,我们寝室总有三五只新桶子,确实风光了一阵子。不过好景不长,他们终于沉不住气了,跑去告“御状”一天晚自习后,我们像往常一样,跑回寝室提桶子洗脸,咦!怎么桶子全部不翼而飞,莫非真的长了翅膀不成?跑去问班长,原来是学校学生会组织了一次“大扫荡”把桶子全部“一扫而光”害得我们“桶”去楼空。大家忿忿不平后悔不迭。唉!要早点得到消息,那一定要安全转移“坚壁清野”
“桶子大战”还在继续,还在蔓延
吃一堑,长一智。桶子失而复得,他们吸取教训。这时候,无论你如何软磨硬泡,就是不买你的帐。没办法,只得使出浑身解数托熟人找老乡。凭些朋友同学关系,他们还是要给你面子。不过,你既然是请“经纪人”从中帮忙借到的,人家费尽口舌助你一臂之力,如果你背信弃义言而无信据为己有,肯定不好意思,人家下次对你敬而远之。再说,为了一只桶子,天天去找熟人走后门,也毕竟不是好办法,尽管你精心研究过厚黑学,脸皮并不薄,但人家也并不一定乐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费尽心机,他变换花招。首先是把桶子藏到床底下,不过这不是万全之策,人家一蹲身,秘密就被发现了。后来他们干脆不惜重金高价购买圈锁,把几只桶子串联起来锁到床架上,这时候,无论哪个去借,他们一口回绝“对不起,锁起来了!”你斗胆也不能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撬锁盗桶。唉,想当初,我们为什么没这么聪明,要不,也不会落个如此可悲的下场,害得我们现在为了一只桶子而成天转悠叫苦不迭。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凭我们三寸不烂之舌和一个相当发达的大脑,总是可以变着法子绞尽脑汁弄几只桶子。来之不易,那么就得倍加珍惜,否则,桶子今天是你的,说不定明天就易主了。我们比他们更聪明,不是去买把锁锁起来,而是把桶子上面的提把取下来;谁拥有提把,谁就享有桶子的暂时使用权——在这里,永久使用权是不存在的。有垄断就有反垄断,有压迫就有反抗。开始,这种方法还可以,后来却渐渐失灵了,你取下提把,我就只要桶子,然后找一个衣架,用力拆开,套到桶子上,还不是一样的好。于是校园里出现一大新闻景观:在三三两两提水上澡堂的人群中,常常可以找到用衣架子作提把的新型桶子,桶子的“主人”呢?自然是三年级的大哥大姐们了。
忽然有一天,学校一声令下:凡是三年级老生的桶子,一律完璧归赵;没有桶子的同学,每人交币15元,统一购买桶子。
6。织女满校园
织线衣同其他诸多爱好一般,一旦上瘾,则难以解脱。
开春以来,在莘莘学子悉心穷文致理的大学校园,忽然冒出许多“织女”
织线衣这活儿颇具传染性。轻轻柔柔的,不声不响,一带一,一帮一,转瞬间便成燎原之势。一些织衣成癖的女生,焚膏继晷,废寝忘食,课前织,饭后织,白日织,夜间织,即使短暂的课间十分钟也按捺不住,要争分夺秒地织上几针。那气势,大有当年“大生产运动”之热闹,之壮观。
周末是“织女”们的“黄金时间”人约黄昏后“织女”们手持针线,三三两两,嘻嘻哈哈,或漫步林阴,或休憩凉亭,或驻足溪边,或偃卧草坪既观赏美景,又编织新衣,悠悠然,飘飘然,多么闲适,多么惬意呀!
织线衣同其他诸多爱好一般,一旦上瘾,则难以解脱。课余的时间不够用了,上课时也有人躲在寝室里偷偷地织,教师追查缺席时,则曰“病矣”更有一些“瘾君子”为抢时间,抓效益,在公众集会时也钻在阴暗角落织上几针,免去呆坐之烦恼,其乐也融融。笔者一同窗m女,晚间熄灯后,仍按捺不住织衣的激情,挑灯夜战。不料,点着的烛火却引燃了蚊帐,幸好发现及时,才免去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校方追查下来,在m的“黑色档案”中记上一笔,并处以十元的罚款。m却并不沮丧,也毫不在乎那微不足道的罚款,我行我素,照织不误。
经过“织女”们纤纤细手的精心编织,校园时装便色彩纷呈,款式斗奇:宽松式、紧束式;平针、上下针;毛线的、马海毛线的;花纹驳杂的、素净淡雅的,样式各异,线料有别,风格不同赤橙黄绿青蓝紫。淑女们两日换新装,三日拆旧样。一有新款式传来,众“织女”“呼啦啦”竟相效仿。或沉静、或泼辣、或大方、或稳重,不同内在气质的“女儿身”配以不同款式,青春的朝气与青春的色彩给人以青春的美感和青春的诱惑,令人心抒怀畅!
“织女”们将自己的辛勤劳动奉献于他人,更显其社会“价值”或为父母而织,或为同学而织,或为好友而织,或为弟妹而织,更有欲说还休为自己的“那一半”而织。为别人织,显得更精心、更虔诚——毕竟有人欣赏自己的杰作!特别是为自己的“那一半”而织,就愈发谨慎,从设计样式、选择线料到配色缀花,就得比平常多花二三倍时间。经过一番劳作,织出一件称心如意的线衣,心中的乐不可支和期冀的完美实现更是妙不可言!
业余爱好,乐此不疲,本无可厚非。但那些完全沉溺于编织之乐的校园“织女”就有些令人忧虑了。每逢考前就惶惶然,考后则顿足捶胸者,在“织女”中为数颇众。某系吴小姐织技在众姐妹中为佼佼者,速度之快、花样之新都压倒群芳,而一学期下来,考试屡次失败,补考接连发生。
历来有玩物丧志的说法“织女”们若长此以往,以“织”为“业”花去较多的精力贻误学业,那就失之偏颇了。
7。曾经以为不会忘记
再也没有人能够打开,连我都打不开了,这个少女时代锁上的保险箱。因为密码是二十岁以前的心、透明的眼神、那时的海棠甜甜的香气
看二十岁以前的日记,发现自己在日记里写下了不少模糊的“断句”
——“今天,我心情不好,因为”
是心情不好到写不下去呢,还是对自己也不愿承认,连写下来的勇气也没有了?
——“他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对我说——”
关键的地方没有了。有什么需要绝对保密,以致如此语焉不详?我模糊地记起“他”指的是谁,可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对我说了些什么。但,一定是很重要的话吧,当时的我才会羞涩又认真地在日记里提上一笔。
还有的,句子是完整的,但又莫名其妙。“今天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日子。”接下来写天气,写校园里的海棠开了,草坪也绿了,却没有了“忘不了”的下文。看得出那个傻傻的女孩子是愉快的,可是为什么?
还有的更绝:只写某月某日,然后贴着一瓣花瓣,半透明的,已经变成褐色,似乎是虞美人的花瓣。这又是什么意思?不仅没有“事情”连“心情”也不明确了。
这些“断句”和空白,就像断桥,将我扔在了此岸,再也回不到当时的彼岸。
我已经和你一样,对谜底完全茫然。
可以猜测,对一个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的少女,她喜怒哀乐不会有太奇特的成因。使她兴奋的,不外乎是男同学的一件生日礼物,老师的一句赞美,或者和一个特别出色的陌生人的邂逅。而使忧伤、挫折的,无非是谁的一句话刺伤了她的心,或者哪个男孩子没有守信把她要借的书带来不会有什么特别惊人的事情的。
到了关键处笔端游移开了,是因为怕被人看去了吗?不像,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平时绝对尊重女儿的隐私权。是出于羞怯?也不全是,既然有心记下它,写一半与全写只是五十步百步之别。
“今天是我永远忘不了的日子。”多么肯定、绝对。写的时候以为永远不会忘、不可能忘的。那么美好、奇特、令人心跳、惊天动地的事,不用写也会一辈子记得它的,当时这样有把握。
那些写天气、写花的句子,如果破译出来,也许是写一个男孩子的,关于他和我在校园里相遇时的一次谈话,他的语气、眼神、翘翘的头发以及吹起他衣角的风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终究是什么呢?没有确切的记录,今天的我苦苦追忆也是徒劳的。就像看一幅照片,拍的是一个湖,湖面上有层层的涟漪。可是为什么有这些涟猗?当时发生了什么?是风吹皱一池春水,还是谁投石冲开水底天?到底是什么呢——那有趣的、重要的、隐秘的、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是什么啊!
很难说清我读这些句子时的感受。就像面对一个绝对牢固的保险箱,虽然是自己的,但忘了密码,束手无策之余不禁对它的牢固产生了不满。再也没有人能够打开,连我都打不开了,这个少女时代锁上的保险箱。因为密码是二十岁以前的心、透明的眼神、那时的海棠甜甜的香气
细看往日的日记,看不出往日的事件与遭遇,看不到几个清晰的面影,只看到那个内向的少女萌动的内心。柔嫩、细微、脆弱、层层叠叠地萌动。
20岁以前,微笑、叹息、热泪、沉默,都是春天里的故事,而喋喋不休是事后多余而徒劳的追寻。曾经的一切即使淡忘也不曾远走,它们已在你的生命年轮里一一记录。
成长的秘密,让我们把它在心中珍重封存。
8。羡慕蝴蝶
这总会让我微微地感动。这对温柔清澈的眸子,在多少年后的那些夜晚,当我独自抱膝看着星空,感叹无常人事的时候,便回想起来,久久地一阵阵温暖。
从前还是中学生的时候,喜欢一大早便骑着自行车上学。清凉的晨风里,我就像驾着我的小马车,任性地追逐途人。绿树纷纷退后。
在左顾右盼间,总会碰见他。那么一个简单明亮的男孩,有着清癯的脸,永远是白衬衣黑西裤和黑框的眼镜,书卷味盈然。常常看见他牵着他的马车走出他简陋的砖屋,掩上木门,一个漂亮利落的纵跃便上了车,然后一阵风似地愉快离去。他的背影骄傲和清新。
这时我就会像兔子一样从他身边溜过,在擦肩的刹那回头看他。他俊秀的脸庞闪耀着早上朝阳的光辉。年轻的人总有赶超路人的风发意气,他一下子又飞到了我的前面。间或会回头看我一眼,温柔的眼神里是天真的挑衅和打量,还有一些微妙的东西。这总会让我微微地感动。这对温柔清澈的眸子,在多少年后的那些夜晚,当我独自抱膝看着星空,感叹无常人事的时候,便回想起来,久久地一阵阵温暖。
碰面多了,也就渐渐地熟悉起来,后来竟熟到我几乎要向他轻轻微笑。可是我还是止住了。有一份舍不得道破的默契,怕呵气即化。小心翼翼地珍藏和细味,少年时的流光才会纯净如水。不需要思念和牵挂,忘情的沉醉只是在偶语之间,擦肩过后又是各自天涯。
于是,日复一日地看着驾马车少年的背影,童话的年纪便悠然飘过。记不清从哪一天开始便没有了他上学的身影,只模糊知道,有一天他家里挑出白幡,他的父亲就死在那个时候。
再见他是近来的事。我在省城里读大学,回家时看见他的小砖屋移成了平地,地基很深,是要建出一栋小洋楼的模样。他是辍学下海了吗?只是几年,在我只是一如既往的几年,没有任何故事发生过,而他,却已经拿着手机一脸富态地在砖地上监工。
他身上穿着葱绿碎花丝衬衣,雨青色薄绸萝卜裤,裤身很宽大,在脚根处徒然收窄,无力地堆在沾满砖色的皮鞋上。——已经不能像当年的黑西裤那样,可以任性地挽起一点裤脚了,仿佛是一个失了血肉的骨架,精心地堆上一团软软的衣物,夜风吹起,衣裤扑扑地鼓了起来,填实了里面无尽的空虚。
他望见了我,漠然地转向一边,陌生得如同初见。听着他老气横秋地呼喝监工,我心里有猝死一样的悲哀,于是快步从他身边逃了过去。从前路上的绿树,晨风,他脸上旭日的光辉,还有童话一样的追逐,深藏了那么多年,忽然被一股浊流淹没,荡污了整片蓝天碧水。他在蓝天碧水之外摇身致富。
他又同路走来,急匆匆地走到我前面。如今的他走成一种爆发户的姿态,冷漠地踩碎了跌落在地上的旭日。我不甘心,可我又不得不绝望:我分明已觉察出彼此步履的不同。夜风又猛了些,我有点冷了;他那鼓得胀胀的衣裤不停地拍打,混乱的灰绿颜色显得急切而慌张。他仿佛生了翅翼,正要吃力地飞起。蝴蝶在蜕变后拍动着雍容的美丽。而斑驳陆离的他,竟只是蜕变成灰绿的粉蛾,龌龊地飞在苍茫的夜色中。
看着他胀鼓的衣裤和要飞的模样,我不由得羡慕那蜕变出美丽翅翼的蝴蝶来。
9。喜欢她就该让她快乐
“喜欢她就该让她快乐”我把这句富有责任感的话丢给儿子,也让他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面对自己。
两年前,儿子恋爱了,那年他18岁,正上高三。
我是开车回家的路上发现他们的。当时他们在吵架。看着平日极无耐心的儿子在那女孩子身后“穷追不舍”的样子和他那急欲辩解的表情,凭着一位母亲的极度敏感,我知道儿子生命中第二个女人也许就这样出现了。
几天后的一天早上,儿子叼着面包出门(比平时早了半小时,也许是去接她吧),我叫住了他,笑了笑说:“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子”儿子不耐烦地说:“妈,你要干吗?”“我是说如果有一个女孩子漂亮、善良,功课又好,她值得你喜欢的话”“妈!你在说什么呢?做梦吧?”“我很清醒,我要说的是,如果你喜欢她就应该让她快乐。”儿子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我很坦然,冲他仰着头,又把话重复了一遍“喜欢她的话,就一定是发现了她有动人之处,就必然会有值得你借鉴的地方,你们在一起不应该是耽误时间,而应该是互相帮助才对,还有喜欢她就该让她快乐!”我说完了,一下子钻进被子,儿子在门前呆立了很久才走。那天晚上,儿子把那个她请到了我们家。我很轻松地接待了她,反而她紧张得很,于是我了解到她是班里英语课代表,学习不错。吃过饭,她帮我儿子复习功课,然后我开车送她回家。我不认为我这样做是纵容,我只是把她当做儿子的同学;也并不是承认了他们的关系,因为我了解他们是有分寸的,这是出于对儿子和她的信任。高三的那年里,儿子对我无话不说,也就知道了他们的感情淡了很多,但儿子让她很快乐。
昨天收到儿子的信,说他和她分手了,原因很简单:“我发现我不能再给她带来快乐时,于是我提出了分手。”后来他写道:“老妈,您的话一直被我牢记:‘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她快乐,她的快乐就是你的快乐!’”我知道,当年我那样做是对的,我给了儿子足够的思考空间,让他去考虑他在做什么,他该做什么,父母只是路标,儿子才是自己的方向盘。
“喜欢她就该让她快乐”我把这句富有责任感的话丢给儿子,也让他学会了如何面对生活,面对自己。
10。宁静是美
微风轻拂如初恋情人温馨的手有来自心底深处的爱意。摇摇曳曳的柳枝,却如古装轻盈的舞女,千娇百媚。
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风和日丽最是温暖怡人,再好不过了。而我,却独爱下雨。
每当细雨绵绵,我便独自漫步雨中。晶亮的雨丝沾湿了头发,打湿了衣服,而心底却是一片宁静的愉悦,一种清新的感觉。雨中的世界是那样的清纯、宁静、安详。在雨中,我觅到了真正的自己——宁静、淡泊的我。
喜欢下雨,是因为喜欢雨中那份难得的宁静。宁静净化了我的心灵,置身于宁静的世界,任思绪自由驰骋于属于自己的天地,心灵又一次得到了升华。夕阳西下,漫步湖边,晨风微荡,独吟林间。一个人静静地独来独往,别无声息,像一朵飘荡的云,静静地绽开成一片宁静的微笑。
喜欢独坐于苍茫的夜空下,遥望闪烁的星星,周围是空旷的宁静,便觉整个身心都超神入化了,领略着大自然的对于不知什么的依恋之情。微风轻拂如初恋情人温馨的手有来自心底深处的爱意。摇摇曳曳的柳枝,却如古装轻盈的舞女,千娇百媚。
就在这时,在黄昏的天幕下,在一张石桌的两旁,坐着一对年老的夫妇,脸上有很平和而满足的笑,就那样简单地,那样沉静而亲切地,出现在你的眼前。平静的湖水,从容的晚风和夕阳,天边有几朵淡淡的红云缓缓地移过,鸟儿从远方送来轻柔的鸣啼,一切是怎样地和谐。
我们的说笑声和打闹声在这样的情景面前归于了沉寂,我们的脚步声在最初的慌乱之后归于了静默,最终轻轻悄悄地停息了。一种感动流过我们的心田,一种想流泪的感觉滑过我们的眼际。
一直不明白,一群快乐浪漫的少女,为什么会被这样的风景所吸慑。正是最天真浪漫的年纪,一切都无所顾忌,会整天游荡于山林湖畔,会对着一片飘渺的云作大惊小怪的感慨,还会拿男孩子肝肠寸断的情书寻开心;也是最多无名哀伤的年龄,为赋新词强说愁,会为一瓣花的凋落而叹息,会因为有个男孩不经意的夸奖而彻夜不寐。为什么,会在夕阳的风景里,无邪的双眸满是惊喜,那样肃穆,那样伤感,仿佛感悟了人生的真谛?
一直也不明白。
11。第一次应聘
其实我也没有多大希望,更不是雄纠纠、气昂昂的阵势,正如他人所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我到底能行吗?”当我从人才交流中心出来几经周折才找到这家公司时,心里还纳闷着问自己。也许我还没完全弄清楚这是一个什么公司,只看到在众多的招聘启事中唯独他们需要中专人才,我便决定试着走一遭。
推开装璜豪华的铝合金门,映入眼帘的是众多的应聘者,气氛显然有些躁动不安。我被一位小姐安排在接待室,看到一批批人趾高气扬、信心十足地走进去,却很少有人扬眉吐气地走出来,且大多都垂头疾步而出,走时还不留情面的狠狠一击那扇铝合金门。直觉告诉我,这家公司条件一定很苛刻。对于这一战我只怕是出师不利,该鸣金收兵打道回府了。正当我坐立不安时,小姐召我上二楼说是要面试,请我准备准备。
此时的我忄昏然不知所措,面对神秘的是丝丝的茫然,面对未知的是阵阵的发怵。要我准备准备,我看是做好准备等着老板漫不经心的一挥手“你可以走了,祝你好运”而结束这场不留情面的角逐。其实我也没有多大希望,更不是雄纠纠、气昂昂的阵势,正如他人所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
精心的修饰了一番,自我感觉良好,便径直走向聘用办公室,我很有礼节的敲了三下门,便在门外静静的等。大概二、三分钟光景门终于开了。一位小姐恬然的笑脸跃入我的视野。顿时,心旷神怡感觉轻松,轻轻的一声“你好!”让我有如回家的惬意。无心领略现代办公条件的先进豪华和室内装修的幽雅别致,只等着考官暴风骤雨的提问。
考官也是两位小姐,神态热情大方。她们告诉我不要太紧张,就当是聊天好了,并说看到我这副窘态想起了她们当初涉尘世的模样。还好,第一印象应该不会太坏。紧接下来便是面试。首先,问到我的姓名时还使她们触目惊心“陈义,如此嘹亮的名字,想不到伟人就在我们中间产生。”面对她善意的玩笑,我不知所措,一刹那,两朵红云便绯然于脸上。接下来是年龄籍贯、家庭住址的提问我都如实回答。
当她们问到学历时,我迟疑了片刻,怕说出来会让人笑话,最终,还是说了出来,不过声音很小。小姐突然用上了一口流利的英语问道:“sorry,ibegyourpardon?”幸亏平时我的口语在老师的强化训练下还能勉强过关,还听得懂。我用标准的普通话答道:“常德农业学校果蔬花卉专业中专学历。”我说完原以为会让她们大失所望。不料却引起了她们的兴趣。“农校,花卉专业挺有前途的。”话毕,随手一指墙边那株花叶万年青,问道为什么花叶万年青原有的斑纹不见了,而成了一株绿色植物。
我仔细一观察,发现在根旁还留着一些未溶解的固态高效氮肥。我问她们不久前是不是给植株追过肥,她们很愕然问我怎么知道。我暗暗庆幸我的判断是正确的,绞尽脑汁终于将我毕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倒了出来:我告诉她们花叶万年青由于长期施用高效氮肥而导致氮素亢进,其它元素缺乏;叶黄素遭到破坏,在日积月累的作用下转变为叶绿素,而呈现出绿色。她们显然有些焦虑,急问我有没有补救方法。此时,我成竹在胸,说只要给万年青适时追加骨粉、蛭石以调整其他营养元素的配比,在专人的护理下,还是有希望的。说完,两位小姐松了一口气,我更是如释重负。
个人特长、个人志向、兴趣爱好的提问我都轻松过关。在职业范畴的问答中,我搜肠刮肚还是硬挺了过来。职业道德:不求第一,但求最好。职业志向:干一行,爱一行。职业信条:世事最怕认真二字,成功最讲究认真。二位小姐见我对答如流没有过分的为难我。最后,问到我是否有志于从事宣传、推销工作,直觉再一次告诉我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全力向她们推荐自己,二位小姐微笑的点了点头。面试就在我的惊喜中划上了句号。小姐们要我明天来公司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底薪400,提成另计。
我简直有些欣喜若狂,不过我仍保持沉静,故作老成,好似我有绝对把握胜任这个工作似的。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在众多的应聘者中会录取我这个涉世未深的学生。后来,与两位小姐混熟了,一问才知,公司录用人才的标准更看重“既会做人,又会做事”这条准则。如有礼节地敲门,礼貌的回答,专业知识的精湛,对专业技术恰到好处的运用等等。这些细节已成为考核的重要环节,而我在面试中,给两位小姐交上了最满意的答卷。
当我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地走进公司大门的那一刻起,我就竭尽全力的展现我的存在价值。那株花叶万年青在我的精心侍弄下,终于展现出它的本色。当同事看到公司其他盆景和这亮丽照人的万年青时,都一个劲说我还有那么一套。我自然是笑在口里甜在心里。直到有一天,公司谢总在周末总结大会上,点名表扬我把公司当成家的良好品德,并号召大家向我学习时,同事都以掌声相待。我这时更加自信了,我有我的存在价值,我有能力适应这个社会了。
经过一年的实习,欣然返校时,感慨万千。体会最深的是出自谢总的那一句:“中专生,照样能行!”是的,在求职的人生路上,谁说没有我们的风景呢?
12。新房里那个微笑的女人
一个人在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却反过来安慰他人,最能显出一种善良人格。
一
我的丈夫温俊,曾经是我姐姐任白露的男友。
我的姐姐大我两岁,我们长相酷似以致被人误认为是双胞胎。小时候,我们都是市少年宫的小演员,姐姐唱歌我跳舞。长大以后,我考上了上海一家剧团,姐姐却考进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系。姐姐大学毕业后进入美国驻上海的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工作,很快又被选派到新加坡学习。不久,她写信告诉我她恋爱了,男友是公司派驻新加坡的总经理温俊,当时他只有26岁,他的父母都在新加坡定居。我为姐姐的幸运由衷地高兴。
一年后,姐姐学习结束后与温俊一同回到上海。姐姐别出心裁地安排在茂名路上一个颇具法国风味的咖啡厅同我见面了。温俊长得高大英俊,目光深邃。姐姐小鸟般地依偎着温俊,而温俊一见到我,眼睛里就闪过一种奇异的光芒,脱口对姐姐说:“白露,白薇与你长得真像一个人呀!”
姐姐和温俊没有立即结婚。他们离开了原来的公司,自己创办了一家民办公司,两年间他们为上海几个有名的建筑进行了设计,得到丰厚的报酬,而且又开了家豪华餐厅,还有了自己两幢漂亮的公寓和一辆福特牌轿车。我亲眼目睹了姐姐没日没夜的奔波操劳,成为温俊不可缺少的帮手,我因此为有这样能干的姐姐自豪;我还看到了温俊对姐姐细致入微的呵护和痴情,我为拥有这样一个姐夫感到欣慰甚至艳羡。
1995年元旦前两天,我要动身前往北京演出。姐姐打电话要我到他们在虹桥新买的公寓里去,说是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我到了那里,姐姐赤脚走在白色的柔软的地毯上,兴奋地告诉我,温俊到欧洲考察去了,回来就正式与她结婚,婚期定在1月8日。她说:“我累极了,只想赶快做新娘,给他生一个男孩!”
谁知,这次相聚竟然成了我与姐姐的永诀,姐姐热切期盼的婚礼竟然成了葬礼!
1995年1月3日,我在北京突然接到爸爸从上海打来的长途电话,说是姐姐因车祸去世了。我惊呆了,不能相信。我发疯一般地在电话里对泣不成声的爸爸大喊:“不!不可能!”
当晚,我就坐飞机赶回上海。我的全家都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恸之中。
次日,温俊从欧洲赶回来了。面对姐姐的遗体,他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哽咽着:“你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你这样一走,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们这两年的苦苦奋斗有什么用呢”
二
姐姐就那样走了。但是,温俊却比以往更勤地来我们家,安慰我父母,哪一天不能来时也要打来电话。温俊的孝敬,让我父母心存感激。母亲常在我面前唠叨:“其实,温俊这孩子才最需要人安慰啊!”一个人在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却反过来安慰他人,最能显出一种善良人格。那时,我认定温俊正是这样的人,于是总用赞赏而爱怜的目光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一天晚上,温俊又来了,说着说着,他就失神地凝望着我,诚恳地提出要我陪他到街上走走。在母亲那善解人意的目光鼓励下,我和他走进灯光柔和的大街上,一路上我们几乎什么也没说,直到快回家时,温俊才说:“薇薇,不要太难过,你是一个活泼的女孩子,你振奋起来,你爸妈他们才能早点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想一想,露露一定在九泉之下盼望我们大家早点像以往一样快乐。”这一席话,我感动得潸然泪下。
那些时,我母亲不思饭食,经常失眠,人一天天瘦下来。医生劝告她最好到外面旅行散散心,在温俊的说服下,母亲终于接受了。我立即向剧团请了假,温俊也坚决要陪我们同行,我们最后商定去西安。
我们飞往西安,当晚下榻在西安大酒店。次日,我们游玩了兵马俑、华清池,一路上他那温情的目光让我怦然心跳。我隐隐地感到,温俊是在有意接近我,而我也不能不承认,温俊对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
晚上,我久久难眠,一种朦朦胧胧的幸福笼罩着我,我开始计划着明天该穿什么衣服,拿什么皮包,穿哪双鞋,我居然不自觉地为取悦温俊而躁动不安起来。
次日醒来时,先是服务员给我送来了两枝红玫瑰。接着温俊敲门喊我们去餐厅吃早餐。母亲说:“我脚有点疼,温俊,今天你就陪薇薇爬华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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