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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天使不要着急, 你只是遇上了防盗章哦~么么哒~ 借到了马车,管家与叶理默去隔壁买了一套衣服, 将叶理默装扮成贵族公子的模样, 然后三人上了马车。
管家在前面驾着马车,叶理默端坐在车厢内, 而迦瑟王子则要蹲在车厢内,不能露出一点影子。
马车哒哒哒地在街上小跑了一段路,就被拦了下来,管家脱帽致意, 巡逻兵询问车里是谁。
管家彬彬有礼地回答说:“是我们萨罗拉年轻的碧达公爵, 先生们。”
几个巡逻兵交换了几个眼神, 一个巡逻兵走过来望了望车里, 叶理默转过头,问:“请问有什么事吗?”
那巡逻兵立马就说:“没有,公爵先生。”
几个巡逻兵明显都不知道什么碧答公爵, 但是为了避免得罪大人物, 他们还是将这辆马车放行了。
管家不紧不慢地点头致意, 才驾着马车继续朝前走。
等到了迦瑟王子所说的地方, 就停下了马车。
此时路上没有一个行人,看这里装扮得十分华丽的房子,叶理默心里有些疑惑。
迦瑟下了马车,站在车前, 说:“谢谢你们了, 国王陛下, 还有管家先生。”
此时他的态度倒是好多了。
叶理默只是点了点头,管家脱帽回应迦瑟的话,说:“不用客气,王子殿下,请您小心照顾好自己,我们先行离开了。”
管家驾着马车带着叶理默转了几个圈,才回到那个小酒吧,将马车还给育丽。
脱掉了正装的叶理默感觉浑身轻松,果然穿正装太折磨人了,这闷热的天气,穿着太热了。
回船上的路上,管家跟叶理默讲了迦瑟王子的事情,迦瑟王子跟叶理默的境遇相似,但又不尽相同,叶理默觉得,管家的意思是,迦瑟王子比他还不可靠,所以就算是他们兄弟年纪相差更小,可是他的国王父亲也觉得迦瑟并不是即位的好人选。
“可是,陛下,我更看好迦瑟王子殿下,他比他哥哥聪明多了,如果他有心争夺皇位,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
叶理默脑子里转了几圈,问:“布鲁斯,那你觉得他会不会争取皇位呢?”
管家摇头说:“我不知道,陛下,希望迦瑟王子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吧。”
迦瑟王子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他哥哥都已经开始调动雅知林的巡逻兵来对付他,尽管最后不会有很严重的惩罚,可是对于迦瑟王子的声望来说,是很大的打击。如果迦瑟王子能有幸上位成功……
叶理默突然觉得,管家真是老奸巨猾。
回到船上,叶理默二话不说,躺下就呼呼大睡,今晚做的事情还有点小刺激。
第二天,叶理默和管家开始售卖船上的货物。
没想到,这次最受欢迎的是花丽鸟。
而花丽鸟受欢迎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的肉好吃,而是因为华美的羽毛。花丽鸟的羽毛颜色很多,而且充满光泽,这种颜色多而且鲜艳的东西,在雅知林最能够获得大家的青睐了。
叶理默也是服了这些人的审美了。
叶理默的花丽鸟被帽子商贩买走了,问叶理默还有没有更多的鸟,最好是鸟毛,如果有的话,他愿意全部收购。
想起准普雷,也是想要更多的盐,所以留下了地址,于是叶理默说:“此次带出来的花丽鸟已经全部贩卖完了,如果想要更多,请留下您的地址,下次到来时,一定会带上您需要的去找您。”
帽子商人想都没想,就留下了自己的地址。
叶理默说:“如果可以,我希望现在就能够谈好羽毛的价格,免得下次到来的时候,我带来了羽毛,价格却谈不拢。”
这次卖的是花丽鸟的价格,叶理默想好了,这样卖有些亏,帽子商人拿了花丽鸟的肉也没有很大的用处,还不如将肉和羽毛分开卖,这样能最大可能的获利。
帽子商人霍利克觉得也行,便说:“一公斤羽毛五十旁,怎么样?”
雅知林的货币跟墨林不太一样,但是换算类似。
叶理默想了想,指着花丽鸟说,尾羽和翅羽,一百旁一千克,颈羽和冠羽,八十旁一千克,其他的羽毛,五十旁一千克。“
霍利克顿时不满意了:“太贵了,先生,羽毛都能卖这么贵?五十旁一公斤,已经比鹅羽还贵了!”
叶理默也不肯让步:“鹅羽有花丽鸟羽毛好看吗?如果你用鹅羽做一顶帽子,能够卖出一百旁的价格吗?不能!但是花丽鸟可以!如果您不肯接受这个价格,那我只好找别人合作了,先生。”
昨天在服装店买衣服的时候,叶理默被旁边女性服装的价格给惊呆了,关键是女性除了衣服,还有许多配饰,比如说帽子,比如说扇子,比如说小花伞,这些都是可以用羽毛装饰的。
他喊的这个价格,一点都不贵!
霍利克似乎用了很大的勇气,才下定决心,说:“好吧,先生,你让我别无选择,只好答应你,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你的花丽鸟羽毛只能够给我,不能够给别人。”
这个叶理默暂时还没有想好,不过他说:“那下次咱们见面的时候,签订一个合同,这样我不怕你在价格上耍赖,你也不怕我在这个生意上耍赖了。”
霍利克答应说:“好的!希望能够尽快再次见到你!年轻的先生。”
“我也是,霍利克先生。”
“不得不说,虽然您还年轻,但是您做生意的时候很有一套。”
想到羽毛的价格,霍利克还有些心疼。
叶理默也说:“比不上您,先生,您家的帽子,可是雅知林最受欢迎的,雅知林最受欢迎的,那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
一般来说,雅知林可以算得上是女人们的时尚之都了。
霍利克笑起来,这些话他听了觉得十分高兴。
管家看叶理默谈成了这单生意,也很为他高兴,说:“陛下,您这项能力,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叶理默说:“也出乎我自己的意料,布鲁斯,我也就只有这一次会这么出彩了。”
在雅知林,叶理默找到了一种和啤酒相似的酒,尝起来也很像,不过人家不叫啤酒,叫麦芽酒,因为酒是用麦芽发酵来的。
叶理默买了一些回穿上,给水手们尝了,并且教水手们将酒放入海水里,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喝,果然风味更好,水手们觉得很不错,不会像莫尔特加酒那么烈,相对淡的口感,还有麦芽的香气,很能够消减燥热。
于是,叶理默特地买了不少这种酒放在船上,准备带回热岛。
在船出发之前,管家也没忘了买一份报纸。
在船上,叶理默继续看他的游记,而管家则在看报纸。
突然,管家将报纸递到叶理默跟前,说:“陛下,您看看这则新闻。”
放下游记,叶理默将报纸接过来,慢慢读起来,
这则新闻说的是,奥新帝国、威帝玛帝国等几国组成联合海警,准备用以对付海盗,保护海上的商船。
叶理默终于明白为什么管家给他看这则新闻了。苏利文是海盗团,他们就是联合海警的打击对象。
看完新闻,叶理默问管家:“几国联合,是不是会互相借助力量?”
有些国家造船技术更强,有些国家海警更厉害,有些国家资金更雄厚,所以几国联合,也可以说得上是取长补短了。
管家说:“陛下,国之交流,无外乎利益,他们的联合自然不会十分紧密,但是也传递过一个信息,大家都觉得海盗已经形成了威胁了。虽然是借着保护商船的名义,可是咱们应该深想,是不是还有别的目的?比如说保护自己的领土,展开海战,甚至是侵略他国呢?”
叶理默一想,觉得也是,联合海警可能只是一个名义,而私底下往来的,可能是各国对海洋的控制权,在联合海警的名义下,可以互相交流技术和经验,甚至联合发起战争,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咱们不能够有任何侥幸的心理,虽然魔鬼海域能够抵挡他们一段时间,可是随着造船技术的进步,以后热岛的安危就不好说了。”
这已经不仅仅是苏利文的海盗团的事情了,更是关乎到热岛安危的事情。
管家说:“正是如此,陛下。”
叶理默倒是很想派专业考察团将整座热岛好好考察一番,可是岛上没有专业的人才,他的口袋里也没有钱去支持这样的事情,所以现在只能够听听别人的讲述了。
土著们这顿饭吃得很开心,叶理默也很满意。
根据土著们的讲述,叶理默将热岛的大致情况画了出来,再根据上一世的地理知识,思考着热岛可能的发展方向。
于是,叶理默每天除了睡觉,就是面朝大海,进行冥想。
白手起家,真的是不容易啊!
这天,叶理默坐在海边,吹着海风,热岛的地图摊开在桌上,可是他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想到,颇感丧气。
突然,一只白色的鸟朝着叶理默这边飞来,管家眼疾手快,一下子将鸟抓住了,不然它可能会撞到叶理默身上。
“布鲁斯,把它放了吧,这只是一只可怜的鸟而已。”
管家恭敬地弯下腰,把鸟的翅膀下展示给叶理默看:“陛下,这是信天翁,是用来送信的。”
叶理默很意外,信天翁竟然可以用来送信?可是,谁会给他写信?
管家将信天翁腋下的信取了下来,将信天翁放在桌子上,信天翁果然就站在了那里,没有要飞走的意思。
管家将信交给叶理默,叶理默展开后看了落款,才知道是苏利文给自己写的。
叶理默觉得十分新奇,这个时候,也只有苏利文这个朋友会给他写信了。他的行文方式跟那些贵族完全不同,没有华丽的辞藻,用词简单粗暴,意思简单明了,
不过苏利文也没什么大事,就是说说自己在海上的生活,大部分时候很无聊,因为没有肥羊,他们就在海上这么飘着。
看完了信,叶理默才想起来,没想到苏利文这人文化水平还挺高,在这个时代,能够读书写字的人特别少,能够读书写字,肯定不是一般人。
不过转念想想,苏利文能够成为海盗团团长,在这片海域称霸,他如果没有一些过人之处,整个海盗团也不会服他。
管家见叶理默看完了信,便说:“陛下,如果您想要回信,可以写好之后,交给这只信天翁的。”
叶理默倒是没有什么很想跟苏利文说的话,但是既然朋友来信,出于礼貌,他是要回信的,所以他说:“那请你帮我准备纸和笔吧。”
稍微思索了一番之后,叶理默也给苏利文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日常,虽然他学过贵族文法,可惜他这个工科男学的很吃力,用的也很吃力,跟苏利文写信倒是放飞自我了,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写好信,绑在信天翁的身上,信天翁飞走了。
看着信天翁飞走的影子,叶理默有些担忧地问:“布鲁斯,那只信天翁会不会找不到他们的船?”
岛屿是一直在这儿的,不会飘走的,可是船在大海上航行,每次到达的地方都不一样,信天翁又不能原路返回,那他怎么找到苏利文呢?
管家也望着海平面,说:“信天翁是能够穿越风暴的使者,海上的人都用它们来通信,虽然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信天翁肯定能够将信送到的,陛下,您请放心吧!”
叶理默觉得也是,苏利文用信天翁,说明信天翁是很可靠的。
本来,还以为苏利文这一出海,便是音讯全无,要再次见面,也要看苏利文什么时候有兴趣回到这里。有了这次通信,叶理默便觉得信天翁真是太有用了。
哈根老头忙上忙下地,用十分原始的办法进行测绘,希望能够找到最合适的修建地点。
叶理默派人去山上寻找石材,不久之后,派出去的士兵便回来了,并且带回来了石头,哈根老头觉得,这种坚硬的石头很适合作为建筑材料,但是有一个问题是,石头很重,采石的地方距离海边有两天的行程,想要将足够的石头运送过来,很不容易。
而且在叶理默看来,让人工运送石头,那是真正的劳民伤财。
面对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叶理默和士兵们坐在一起想办法。
“国王陛下,咱们现在有好多只驼马了吧?咱们可以用驼马运送石头呀!”
驼马是热岛上的一种动物,脸长得像长长的马脸,但是身材却胖胖的,而且性格有些蠢萌,有点像傻狍子。而且这种动物的耐性很好,浅浅的披毛十分舒服,所以叶理默将它们命名为驼马。
叶理默说:“谢谢你的意见,咱们已经尝试过让驼马做一些马的工作了,但是他们的负重能力不行,让他们去驼石头,太为难他们了。”
名字虽然是驼马,可是跟马完全不一样。
“如果咱们能够造出车就好了,那样子也比人背石头轻松许多。”
他们的车指的是马车那样的,只是车这种东西,也需要懂得手艺的人,才做得好,士兵们尝试着做过,失败了,所以到现在为止,叶理默去哪里都是靠自己的双脚走呢!
就在这时,一个高高大大的士兵说:“国王陛下,我有一个想法。”
叶理默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说:“请说给大家听一听。”
“我记得,在开采石头不远的地方,有一条河。”
热岛当然不缺河流,岛上的水资源太丰富,当然要通过河流流入大海。
那条河让所有去过的士兵都有印象,因为他们在河里面洗过澡,河流上游还有巨大的瀑布,声音震耳欲聋。
“我想,我们可以利用那条河流,用船将石头运送下来。”
“可是,河流的入海口离我们这儿有一些距离呢!”
“那也比要走两天的路近很多了。”
叶理默很快明白了这个士兵的意思,就目前的想法来说,这个方案是最好的了。
“非常好的想法,等到石头到了河流的下游,想要运送到别的地方,就要轻松多了!”叶理默表示赞同。
“是的!”许多人都收起了自己的质疑,很快也表示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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