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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荣一听真死了人,怎敢耽搁?骑着马就往县城里报案去了。
徐之锦和花荞坐在马车上等衙门的人来。这里离县城已经不是太远,若刚才直接回去,他们这会都进城了。想到阿娘早上在烧水杀鸡,只听花荞肚子“咕”的附议了一声。
徐之锦忽然想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他在小王庄买的小吃。他把纸包递给花荞,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小王庄的翡翠烧麦最好吃了,本来想回到县城再给你的,要不,现在你先顶顶饿......”
花荞打开纸包愣了愣,徐之锦慌忙问:“是不是看到沟里的东西......吃不下?”
“你怎么知道我想吃“鬼蓬头”?昨天睡得晚,肚子饿时就想了。”花荞开心的说,拈起一个就往嘴里送:“翡翠烧麦是‘鬼蓬头’,又不是人头,有什么吃不下?......小王庄的烧麦是咸的,好吃......徐三哥,你也吃一个。”
徐之锦松了口气,满心欢喜:认识你那么久,你爱吃什么我还不知道吗?果然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独一无二、清新脱俗不做作的花荞。
两人一包翡翠烧麦还没吃完,就看见县衙的胡虞候带着花仵作、廖书吏和两个小吏,赶着牛车慢慢走了过来。花荞把油纸包往徐之锦怀里一塞,跳下马车,向他们迎上去。
“阿爹!胡叔叔、廖叔叔,尸体就在坡下面的沟里。”花荞指着坡底说道。
几个人正想下去,徐之锦忙对后面的小吏说:“要带麻绳下去拉,坡太滑了,抬着走不上来”。两个小吏感激的点点头,他们有经验,除了麻绳,还带了一块板子下去。
花荞带着他们半滑半走的往坡下去。花有财昨晚崴了脚,云娘给他搓了药油,现在已经好了很多,走平路是没问题了,可下这个陡坡还是够呛。
徐之锦赶紧跟上去,接过他手里的箱子,又一把挽住花仵作的胳膊给他做个支撑,笑道:“花叔,您这箱子可有年头了,里面全是宝贝,可不能摔了。”
箱子:这小伙子不错!
到了尸体旁边,胡虞候将黑布揭开,露出了那具男尸,他上前辨认了一番,不认识。廖书吏如今也是位成熟大叔了,他在县衙里还管县里的人口登记,县里常住人口,他基本都有些印象,不过他也摇了摇头,不认识。
两个人都悄悄松了口气:死者不是本地人,那就好办多了。
花有财把工具箱打开,拿出一双布手套戴上,却并不急着检查尸体,他弯着腰,仔细的把尸体周边检查了一遍。可惜,昨天下过大雨,尸体四周并没有留下太多有用的痕迹。
花有财开始蹲下来检查尸体。尸体被布包裹得很好,只不过包布吸满了雨水,尸体像泡在水里一样有些发白。
“从身下的泥土来看,尸体是昨日大雨之前被丢在此处的。年龄二十三岁左右,死亡时间不超过三日。全身无出血点,身体四肢完好,头部无异物......咦?等等!”花有财突然打住了。
他回头到工具箱里拿出一个细长的镊子,小心的在死者的耳朵里掏了掏,镊子从耳道深处掏出来一点粘稠液体,银亮无味,花有财心里一惊:怎么又是水银!
花荞看见阿爹去拿镊子,人就已经凑了过去。胡虞候和廖书吏早就见怪不怪,也不阻止。
花仵作的这个神奇女儿,从七岁开始,她爹去哪里验尸,她就跟到哪里。不但老往她爹跟前凑,小姑娘还一点不怕尸体。那些衙役老逗她,问她为啥不害怕?
小花荞眼皮一翻说到:“人死了一动不动,跟个物件有何不同?他们又不会害人,而且不会问东问西,相比起来,活人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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