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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风跪地求饶,可是,白慕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如同看着一个失败者。
他掏出一块黑色的玉佩,摆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动作,将玉佩嵌进腰带之中,天空中降下一道乌光,定住柳子衡,一套黑色的铠甲浮现出来,罩住柳子衡。
黑盔黑面,边缘处犬牙交错,仿佛就要张开血盆大口,将人撕得粉碎。体表几处黑色的绒毛,毛尖暗红,隐隐有火纹吞吐,手中两把漆黑短刀,刀尖和刀柄连接处,如黑犬咆哮,火纹密布。
"颤抖吧,绝望吧!在我的强大面前哭泣吧!"柳子衡仰天大笑。
"阴山,有兽焉。其状如狸而白首,名曰天狗,其音如榴榴,可以御凶。"白慕风将真灵玉佩嵌入腰带。
"什么意思?"柳子衡看向白慕风。
"不明白吗?关于你自己。异兽祸斗,火神助手,在火神因为某些原因离职时,祸斗甚至要接手神的职司。而祸斗原是一条黑犬,为流星碎片撞击而生。以炭火为食,粪火。"
"你到底在讲什么东西?"柳子衡举起右手,指着白慕风问道。
"还不明白吗?你所使用的能力,名为祸斗,是天狗一族的一个分支。"
"狗,狗?"柳子衡气结。
"和你挺配的,反正你们柳家也是那位的狗,只不过,你们把自己想得太过高了,竟然,想完全替代火神的职司。"
"你在骂我?"
"不不不,我是在夸你,如果你还是不懂的话,我再给你讲个故事吧。"
"唐人皇甫氏《原化记》中记载了唐初常州府义兴县的一桩著名事件。不过《原化记》的原书已经在漫长的历史书写中湮没了,幸好后世有冯梦龙先生在《情史》一书中为我们保留了这一事件的大致情况。"
"书曰:常州义兴县,有鳏夫吴堪,少孤,无兄弟。为县吏。性恭顺。其家临荆溪,常于门前,以物遮护溪水,不曾秽污。每县归,则临水看玩,敬而爱之。
积数年,忽于水滨得一白螺,遂拾归,以水养。自县归,见家中饮食已备,乃食之。如是十余日。然堪为邻母怜其寡独,故为之执炊,乃卑谢邻母。母曰:'何必辞?君近得佳丽修事,何谢老身?';堪曰:'无。';因问其母。母曰:'子每入县后,便见一女子,可十七、八,容貌端丽,衣服轻艳;具馔讫,即却入房。';堪意疑白螺所为,乃密言于母曰:'堪明日当称入县,请于母家自隙窥之,可乎?';母曰:'可。';明旦诈出,乃见女自堪房出,入厨理炊。堪自门而入,其女遂归房不得。堪拜之。女曰:'天知君敬护泉源,力勤小职,**鳏独,敕余以奉媲。幸君垂悉,无致疑阻。';堪敬而谢之,自此弥将敬洽。
闾里传之,颇增骇异。时县宰豪士,闻堪美妻,因欲图之。堪为吏恭谨,不犯笞责。宰谓堪曰:'君熟于吏能久矣。今要虾蟆毛及鬼臂二物,晚衙-须纳;不应此物,罪责非轻!';堪唯而走出。度人间无此物,求不可得。颜色惨沮,归述于妻,乃曰:'吾今夕殒矣!';妻笑曰:'君忧余物,不敢闻命;二物之求,妾能致矣。';堪闻言,忧色稍解。妻曰:'辞出取之。';少顷而到。堪得以纳令。令视二物,微笑曰:'且出。';然终欲害之。后一日,又召堪曰:'我要蜗斗一枚,君宜速觅此;若不致,祸在君矣!';堪承命奔归,又以告妻。妻曰:'吾家有之,取不难也。';乃为取之。良久,牵一兽至,大如犬,状亦类之。曰:'此蜗斗也。';堪曰:'何能?';妻曰:'能食火,奇兽也。君速送。';堪将此兽上宰。宰见之,怒曰:'吾索蜗斗,此乃犬也!';又曰:'必何所能?';曰:'食火。其粪火。';宰遂索炭烧之,遣食;食讫,粪之于地,皆火也。宰怒曰:'用此物奚为!';令除火扫粪。
方欲害堪,吏以物及粪,应手洞然,火飚暴起,焚爇墙宇,烟焰四合,弥亘城门,宰身及一家,皆为煨烬。乃失吴堪及妻。其县遂迁于西数步,今之城是也。"
"所以,你还是在骂我是那人的走狗,是吗?"柳子衡几近于狂,他何时被人如此羞辱过,被人骂了一遍还不自知,被人拐着弯又骂了好几次才反应过来,真的是耻辱。
"不是走狗,是天狗。虽说还是差不了太多,毕竟一个哮天犬,一个土狗,区别还是不小的。"白慕风笑眯眯的说道。
不远处,围观的众人已经快笑疯了,这个假面骑士怼人的功夫像是打开了一扇大门一般,太有意思了。有人尚且不明白,旁人拿出手机将翻到的资料拿给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