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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他知道董是喜欢那戒指,第一次路过卡地亚专柜时,董是就被橱窗里那枚戒指吸引了。它和其他大同小异的婚戒不一样,整个戒圈的一半都镶嵌着钻石,钻石不大,却很细致,整个戒指精细而秀气,非常适合董是。
“喜欢就买了吧?我有钱。”他当时扬着张信用卡轻飘的对她说。而她却给了他一个白眼“用父母的钱讨好女友的,可耻。”
董是说得对,他用父母的钱为董是买婚戒是可耻的,他没有能力给她买婚戒,就没有能力娶她。所以他用自己的钱买了那枚戒指。这个戒指很贵,接近五万元,他用了一个多月才赚了五万元。
他什么都做,小工,当临时模特,酒吧唱歌,他能做的他都做,只要有钱,只要能赚到一万元,他就有本事把一万变成十万。后来他用一个月时间苦赚了五千,所有的钱又都投进了股市,俩个星期,五千就变成了五万。
也许也因为他的这份努力,看到了他这样努力,所以董是才会那样感动,才会在那夜把最美的自己展现给他。
那是她的第一次,也是他的第一次。闻忆说的都是假的,他有人追却从来没有女朋友,他不喜欢那些花痴似的女人。
他就喜欢董是,第一次看到她时就喜欢。他一直没有和董是说,其实早在很久以前他就认识她,知道她叫董是。
那是他刚回国那会,陪妈妈去买碟,妈妈是邓丽君的超级粉丝,每到一个影像店都要买一盘,即便那盘碟子已经有过也会忍不住买。
妈妈有个习惯,买碟子一定要先听一遍,那时候试的那张唱片就是“我只在乎你”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当优美的歌声响起时,当邓丽君甜丝丝的嗓音飘至空中的时候,门外就走进那样一个甜甜的人来。
人家叫她“董是。”
其实只是惊鸿一瞥的一眼,就那一眼,只那一眼,董是这两个字就深深的刻在他的心里,到了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她是他们学校的老师。
而现在她真成了他的女友,成了他的人。
后来,他们约定,等他高中毕业了,他就去董是家提亲,在那之前,戒指就挂在脖间。
董是一直宝贝似地带着那枚戒指,一直挂在脖间。
分手的时候,她没有还给他那戒指,他以为她扔了,或者卖了,但他不会想到她还留着,还挂在原来的地方。
他是真傻了,傻得脑袋也秀逗起来,傻的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董是踉跄的拾起戒指,仓惶得逃离他。
给读者的话:
同学聚会才回来,晚了,不好意思。
亲们,我知道大家都急,门比你们还急,可我越是急就越卡,卡得五个小时只能码字两百,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