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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你很漂亮。
哦?
推掉约会?
不会是为了听故事吧?
那晚餐一定泡汤了。呵呵。
真的?
要不要试试我做的皮蛋瘦肉粥?
没关系,怎么这么客气?
我手艺不错的哦,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尝到的。
怎么样?
谢谢夸奖。
不,平时很少下厨的。我只有煎蛋和这粥做得最棒。
我这人对吃不怎么讲究,不讲究气氛,也不怎么讲究味道。
是啊,许多人说味道平平的东西,我吃过后都觉得还不错。
好养是吧?呵呵,我听过别人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先抓住他的胃。
先不论真假了,其实这句话对女人也何尝不可以套用?如此想来,要取我的心岂非如同探囊取物?
别笑了!呵呵,很好笑吗?
我朋友?哦。是车祸。
有点严重,小腿骨折,左胸肋骨骨折。
得休养好长一段时间了。
今天想听什么?
它?你确定?
不是不行,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对一夜情怎么看?
我?呵呵,听完故事再讨论如何?
是的,一夜美丽的故事——昙花的诱惑!
? ? ?
头很痛。
昨天真不该喝那么多酒。
迷迷糊糊的,犹未完全清醒,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被子滑到了腰部。
还以为红酒喝起来甜甜的,不醉人呢!看来真是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仍未睁开眼,我伸手抓被子,想不到那被子竟像重若千金,扯了好几下都没扯动分毫,怎么回事儿?我的手又探了过去。咦?怎么薯条跑到床上来了?这只大笨狗,老是喜欢爬床?阿仁什么时候才把它领回去啊?
强迫自己睁开眼睛,天花板上悬着的镜子映照出的自己仍是一副慵懒的姿态,阿仁曾说我只有刚睡醒的时候还像个女人,有那么一点点女人味儿,像只懒洋洋的猫,可白天却精神抖擞的像只母老虎。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这个死阿仁,为了损我,什么词儿都想得出来。
我又扯了扯被子,仍是扯不动。阿仁养的这只大笨狗也太离谱了,教训它好多次,叫它不要爬床,它反倒越来越来劲儿。我吸了一口气,准备骂它了。
“薯条,坏狗,笨狗,叫你不要爬妈妈的床。快起来,再不起来,我把你剁成二十八块做狗肉包子。”好困!打了个呵欠,闭上眼,我懒洋洋地威胁它。
立即感到有只温热的舌头在舔我的脸。这笨狗今天怎么这么听话?睁开眼,那只巨大的金色牧羊大就在我眼前,两只前爪搭在床沿,伸着舌头,对我媚骨地笑。
我好笑地数落:“崽崽,今天怎么这么乖?一叫你就下来。”伸手奖励地拍拍它,继续拉被子,怪事,还是扯不动,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身后却有一只胳膊伸过来,搭到我的胸口。
人胳膊?
我头皮一麻,抬眼往天花板望去,镜子中的我,果然是给一个人的手拥住,那只手从被子里滑出来,好像还是——男人的手?我大惊,头一下昏了,搞什么?等等——镜子?我屋子的天花板好像没有镜子天花板上装镜子只有阿仁那个暴露狂才做得出这种事,还给这
个屋子取个怪名叫“坦荡荡斋”
阿仁?
我再抬眼看了看天花板,好熟悉,眼睛里往房子四周扫了一圈儿,全是我熟悉的摆设,错不了,正是阿仁的狗窝,正是阿仁的“坦荡荡斋”
惨了。
我想,我知道身边的人是谁了!
轻轻抬起那只胳膊,我转过身。老天保佑,老天保佑!千万千万别是他!阿弥陀佛!掀开被角一瞥——
我像被整个儿丢到了冰 里。
幻想破灭。
没错,那颗完全罩在被子里的脑袋,是阿仁的!
放下被子,我在心里哀叹,老天爷啊!老天爷,你跟我开了什么样的玩笑啊?昨晚的点点滴
滴瞬间涌上心头
? ? ?
又要细节?
呵呵,这个细节可不能跟你讲!
不行,小贫心鬼!
还是跟你讲我与阿仁之间的关系吧!
阿仁是我在考美院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我正面临高考。四川美术学院是许多人趋之若鹜的学校,也包括从小一直喜欢画画的我。还未到考专业课的时候,我却提前到了学校,因为有个旧同学说她在川美找了个老师带她,专业成绩进步得很快,并在电话中极力怂恿我,诱惑我。
我心动了,背着包包,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了,去了才知道,她根本不是找什么“老师”那带她的男孩子,原来是川美大二的学生,出来带学生给自己赚学费的。长得高高大大的,一头乱七八糟的卷发,很年轻,还牵着一条巨大的牧羊犬。
没错,就是薯条。
开始我是很失望的,那男孩子身上太干净了,与我想象中满身油彩污渍的艺术家大不相同,不过很快地,我就被他折服了,他真的真的很有才华。我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川美,做了他的学妹。
他就是阿仁。
后来才知道,他在学校竟是大大有名的人物。
不错,因为他的才华。
爱他?是的,爱他。
因为带过我一个多月的课,因为非常佩服他、感激他,最初的时候,在私底下我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师,一个才华洋溢的艺术家对他的“学生”有多大的吸引力,看看罗丹和他的情人就知道了。
后来和他熟了,很熟了,非常熟了,熟到称兄道弟的时候,仍然爱他,只是,一直都是暗恋而已,因为他已经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朋友。
这可不好形容。呵呵。
是的,阿仁爱她,爱到简直快要发疯。
那女孩儿娇娇的,柔柔的,水灵灵的,站在他身边像一只依人小鸟儿,她的一个甜笑,一个薄嗔,都足以使阿仁魂不守舍。若是泪珠儿一来,高高大大的阿仁顿时手足无措,又疼、又哄、又慌、又乱,全无一丝平常的粗硬线条儿,那女孩儿,是阿仁的绕指柔。
她叫叶培。
不,不熟。怎么说呢?我和她是那种非常熟的生人,因为阿仁的关系。
没了阿仁,我们之间的熟识会顷刻间不算数。
羡慕她。怎么可能不羡慕呢?那女孩儿得到了阿仁全部的感情,她是阿仁心中的女神。也许,在羡慕之外,还是有丝丝妒嫉的吧!
阿仁很喜欢狗,薯条是他养了很多年的狗,跟他一直形影不离。但叶培不喜欢,因为薯条很喜欢咬她的鞋,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叶培的鞋有什么让它觉得很特别的东西,它只咬叶培的鞋。
阿仁舍不得把薯条送人,于是薯条只好在它的主人拍拖后,开始过着流浪的日子,每次叶培过来,阿仁便把薯条牵到朋友处寄宿,免得叶培看到它生气。但叶培仍是固执地要求他把薯条送给别人养。
正当阿仁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木头呆脑的钻了出来,阿仁大喜过望,后来常常说我是他的救星。我整个大学生涯都是在校外租房住,于是,从我跟阿仁学画的第一天开始,我也正式多了一条叫薯条的狗。
不,不是送给我,只是放在我这里寄养,他常常过来牵薯条出去玩的。只是,这一养,就养了四年,养到现在。
后来?后来叶培对薯条当然没意见了,因为阿仁骗她说把薯条送给我了嘛!
不过,薯条平常倒也很乖、很听话,除了一点不好,特别喜欢爬床,怎么教它也不肯改,最是让我生气。但也只是气气而已,那狗简直贼聪明,就像它的主人一样,看到你生气时,老是摆出一副可爱得不得了的模样,叫你怎么也不忍心打它、买它了。
? ? ?
便这样过了四年,看他与叶培之间的故事像看一出喜剧表演,我总是感觉他们像是童话里的人物,不像是在真实的生活。
羡慕?不,不羡慕这样的感情。
说实话,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这个人很平凡,很务实,对感情的要求是那种细水长流的体贴,嘘寒问暖的关怀,是那种只需要一个小动作就对对方的心意了然于胸的知心感觉。
对,不着痕迹又处处不在。
那般的轰轰烈烈,太强烈的方式,我负担不来,亦承受不起。
但是还是有羡慕的,羡慕她得到了阿仁全部的爱恋。也许人对于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永远割舍不干的。就像蜗牛羡慕马有四条跑得飞快的腿,马羡慕小鸟有一对可以自由飞翔的翅膀,小鸟羡慕狮子有一张能撕碎任何东西的血盆大口,狮子却又羡慕蜗牛不吃不喝,还长得挺肥
不准笑。呵呵。
是的,四年间,他们经常分分合合的,为什么呢?我也不是特别清楚。阿仁不是个多嘴的男人,也不舍得说他深爱的叶培半句不是。
但我仍能从周围的朋友圈中隐隐知道一些,叶培是个很迷人的女孩子,身边当然不乏有其他的人愿意充当护花使者的,而叶培的态度却暧昧不明,这便是阿仁痛苦之所在。
对,那晚也是,不过,那晚与平日不同,那晚不是平日的小吵闹,小争执。那晚,他和叶培分手了。
我接到他的电话,牵着薯条赶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喝了很多酒了。
他不诉苦,从不。他只是喝酒。
我的酒量并不好,但是,我仍一杯接一杯的陪他,我们喝了多少,我不记得了,我们怎么开始,我也不记得了,惟一的记忆是他的怀抱安全又温暖,他的身体仿佛是从我身上遗落已久的拱图,我们身体与身体之间的契合是那样完美无瑕,我甚至贪心地幻想着,其实我们的心也像是融为一体的吧
别流口水了,擦擦。
呵呵,不能讲了。
现在画面回到第二天清晨。呵呵。
是的,其实我并非就醉得不省人事,我相信阿仁也一样,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可以阻止自己犯错却没有阻止,也许,我们私底下都有一点自私,试试吧!放纵自己一次,又会如何呢?
但现在真是有点后悔,我看了一眼熟睡中的阿仁,他睡着了,真是谁都唤不醒。
以后该怎么面对他呢?
他的手臂仍搭在我身上,他的手指纤长干净白皙,我曾取笑他,不屑地喻为艺术家的奶油手,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概,曾恼得他半天不理我。
轻轻托起他的手,一瞬间,我仿佛抓住了生命的全部健康与真实。举过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我磨蹭着,贪心地,只这一次就好,只这一次
贪婪地盯着他脸,从未如此近处端详过他的模样儿,他真是长得很好看,他懒懒的,带笑的眼睛,他希腊式高耸的鼻子,他菱角分明的唇,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栗子色的卷发,他孩子气的微笑,这一切都远远的远远的在四年前,那个秋天金黄的落叶与人群之中蛊惑着我,我毫无理由就为他魂飞魄散。
但是,他要采撷的是烈焰中的玫瑰。而我,顶多是一朵自生自灭的雏菊。
以后该怎么面对你呢?
一时心乱如麻,我轻手轻脚地滑出被子,轻手轻脚地穿上衣服,轻手轻脚地趿着鞋,轻手轻脚地拉开门,回过头,我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阿仁,这男人,仍是叫我心动。让我静一诤,我要好好想想。薯条蹭到了我的脚边,我低头看它,它歪着脑袋盯我,蹲下身,我拍拍它的头:“崽崽乖乖,待在爸爸这里,别吵爸爸睡觉哦!”它“呜呜”两声,仍在我腿边蹭来蹭去,我轻声安抚它:“崽崽乖,妈妈过两天就接你回去,听话。”
它不再闹了,趴到地上,仍用它那两只乌黑的眼珠儿默默地瞅着我,我再次拍了拍它的脑袋,转过头站起身来,如果继续被它用这样“楚楚可怜”的眼神多看我一会儿,我绝对是走不出去了。
轻轻关上门。清晨的微风徐徐,有些凉。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迈开步伐大踏步地向前走去“坦荡荡斋”在我身后,薯条在我身后,阿仁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
当然没完,就这样完了,你又会恼我了。
现在不抗议了?呵呵。
你觉得这故事会怎么发展下去?
为什么呢?
可是,你凭什么以为阿仁就一定会爱上我呢?你别忘了,他经历过一次那么刻骨铭心又轰轰烈烈的爱情。
有点儿强词夺理,不能说服我。呵呵。
后来?
后来我回家啦!
哇,脾气来了。呵呵。
不逗你了,接着听吧。
我把自己埋在床上,脑子里闪过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念头——我该不该爱情大逃亡?是不是应该躲开阿仁?躲到他永远也找不到我的地方?去哪儿呢?西双版纳?敦煌?西藏?丝绸之 路?管它呢,先走了再说,反正是不能待在这里了,一直都因为舍不得阿仁而下不了离开他身边的决心,这次是一定非走不可了,收拾东西去。
我爬起来,从床下拖出一个大旅行袋,开始收拾衣服,似乎也没有多少可供我收拾的东西,搞定后,我拍拍手,坐到镜子面前抓起梳子,不经意抬眼看镜中的自己,竟愣住了——
镜中的女人酡红着脸,眼神朦朦胧胧的,像是罩上了一层雾,唇有些微微的红肿,透着薄薄的光泽,这样的女人,这样的我,这样的妩媚,娇艳的像一朵盛开的玫瑰。
好像人们通常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对吧?
性感的女人最美?怎么说?
舒琪?喜欢。
但我更喜欢张曼玉,呵呵。你的论据又不能成立。美应该没有固定的模式的。
还是回到故事中来吧!
? ? ?
有人说,一朵花的美丽在于它的绽放。
却不知道,花的绽放同时也意味着花蕊的凋谢。
何况,这朵花绽放在不属于它的季节。
这便是我面对镜子那刻的想法。
花儿在怒放时是最美、最夺人心魂的,但是盛放过后,凋零便会接踵而至。阿仁降生在寒风猎猎的十二月。那个时节,是花草的祭日,冰雪的生日。那个时节,只允许盛放一种叫做梅的花儿,似叶培般娇嫩,朵白,水灵的花儿。
我出生在四月,怕冰雪的寒霜,我甚至觉得自己不能算是一朵花儿,我没有玫瑰的高贵艳丽,没有水仙的清雅脱俗,没有郁金香的落落大方,倒觉得自己像是一茎草了,绿草岂能扶雪花?
昨晚,就当作一场梦吧!昙花一现而已。
昙花?
回过神来,对了,我种得那盆昙花本应该是昨晚开花的,可是急急行至窗前,推开紧闭了一夜的窗,窗上悬着的风铃立即叮叮咚咚地跳跃起来。
触目所及,台然发现,昨日还是傲然向上的那朵昙花花蕾,在今晨的微风中已是一朵黯自神伤的残壳,我的手抚上已经凋残的洁白花瓣,心里有丝淡淡的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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