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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便是在这波诡云谲、暗流涌动的微妙时节, 北狄的大王子乌术来到了大齐的心脏——京城。
当他们穿着颜色鲜艳的礼服,从头到脚都装饰满金灿灿、亮闪闪的黄金和宝石,骑着高大矫健的宝马从朱雀大道上经过, 街边和楼市上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想要看看这异国风情。
乌术来到驿站,大齐的皇帝虽然没有亲自迎接他们, 但派遣了官员在离城百里处等候, 一路上招待有佳。
相较其他北狄族人来说, 他们的大王子显得有些瘦弱,眉目甚至可以说清秀,像是不见阳光,近乎夸张的黄金饰品挂在锦袍上, 让人担心会不会把他压垮,一歇脚,他就把身上所有装饰都卸了下来, 只留了一把弯月般的小腰刀。
反而他随行的弟弟看上去比他还要健康高大, 甚至连他十五岁的妹妹都比他更身手敏捷。
入夜,用过晚膳, 使人在门外把守,他们才敢在门内商议秘事,听闻在任的这位皇帝猜忌孤僻,有自己的一支密探,诸多暗事却得小心。
在京城留了半年的使臣与乌术讲了近来关于皇陵的传言,皇帝能制订法规,却不能把所有人的嘴都封上,加之近年大齐多灾多难、民生艰难,且皇帝子嗣艰难, 神明的惩罚一说就显得更加有理有据。
乌术心想:他的那位兄长动作倒是快。
在皇陵中发生的事,原本不应该这么快被传出去,皇帝就算仔细搜查,也不会找到泄露的人,因为本来就没有。
石碑在碎裂的时候就预备好了匹配的谣言。
不过这位大王子在王庭之中也没有太多的拥趸,除了是长子以外,他并不受看重,乌术天生体弱,能活到现在都仰仗天神的庇佑,所以他在智慧上下功夫,收买了一位当初大齐政变逃到国外的汉人文士做幕僚,正是这位幕僚让他和十年前逃出京城的大齐王室的败者四皇子搭上了线。
他半是供养半是圈养那个男人那么多年,从其身上学习大齐的文字和知识,他的父皇身体愈发糟糕,王庭的人开始蠢蠢欲动,他也决定开始行动。
“您想要求娶他们的公主,我们已经打听过了,大齐的皇帝膝下只有一个公主,十分得宠。”
下属又说:“不过,公主才不到七岁。”
四王子阿岩惊讶地说:“他们的皇帝不是已经三十几岁了吗?女儿竟然这么小吗?”
他们远在草原,对大齐京城的事情并不算了解,在他看来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女儿就算到了能生孩子的年纪也不奇怪,毕竟像他不过二十四岁,已经有四个孩子,最大的那个已经十岁了。
说实话,他并不明白为什么大齐的皇帝只有一个孩子,他明明拥有那么多美丽的妻子,不应该拥有很多孩子才对吗?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但凡是个男人都会这样认为,必定是他的生育能力有所问题,或是被诅咒了。
大王子乌术却早就知道了,他了然地点点头:“只要是个得宠的公主就行了。”
四王子阿岩按捺不住地瞥了一眼兄长,心里只觉得不服气,除了比自己早生几年,这个大哥有哪里比他强?仗着是长子就压他一头,明明摔跤不行,骑马不行,射箭也不行。所以父皇还在考虑要传位给哪个儿子,兄长的王储地位并不稳固,他才铤而走险想要来求娶大齐的公主,假如真的被他娶到了,那就是无上的光荣,大齐的皇帝也会支持他坐上皇位。
众人谈完话,乌术又跟他那个汉人幕僚单独回屋子里鬼鬼祟祟地不知说了什么。
第二日一早,天还没亮,他们就被人叫起来穿衣打扮,要去汉人的皇宫,觐见他们的皇帝。
大齐的官员告诉他们不可以带武器进皇宫,乌术甚至没有穿北狄的礼服,而是早就订做了一身汉人的丝绸衣袍,除开深棕色的头发和灰蓝色的眼睛,他苍白和纤弱的外貌和身形,很是有几分汉人书生的味道。
阿岩不免有几分鄙夷这个兄长,为了能讨要到齐国皇帝的公主,大哥是真的不要脸了。他一向不务正业,跟一群汉人混在一起,如今倒好,连汉人的衣袍都穿上了,这模样像极了那个为了在北狄王庭讨生活的齐国皇子,败家之犬才会如此向人摇尾乞怜。
可他这样有什么用?一点都没有男子汉的阳刚之气,哪会有女人喜欢这种病秧子?
乌术似是注意到了他的不满,特意叮嘱他:“阿岩,汉人有一句话叫入乡随俗,既然我们来到了他们的地盘,就要暂且遵守他们的礼仪,切勿怠慢。”
阿岩皱了皱眉,颇为不耐烦地说:“我知道了。”
乌术说:“你要是有什么不会的,学我就可以。”
阿岩一点都不想学这个懦弱无能的大哥。
是以,在皇宫大殿拜见大齐皇帝时,大王子乌术按照齐人的规矩挑不出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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