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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还还是给他这几分面子:“是了,没什么意思。不过围场里也有些狼虎,却是野性的,只是太危险,大王子要是遇上了,还得多小心,不然朕不好向您父亲担待。”
乌术坦白地道:“我骑射没有我弟弟好,单我绝猎不到那等猎物。陛下,等我把这兔子养好以后,生下小兔子,能送进宫去给我妹妹玩吗?她一个人皇宫之中,想来很寂寞吧。”
萧叡应允下来,他倒不讨厌雪妃,那就是个被当成宠物养大的小公主,天真烂漫,那小姑娘连大字儿都不识一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居然过得还挺快活。
有时他过去说两句话,却也想,要是真能遇上一个一辈子就这样任她做傻子的男人,是不是也能过得快活。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她能一直乐呵呵的。
世上有许多女子都是如此吧。
怀袖要是知道他所想的评判,一定要生气,萧叡念及此,嘴角不由自主地浮出一丝笑来。
他还是觉得女子聪慧更好,他要的是妻子,又不是宠物,像袖袖那样的才能与他一道教导孩子,亦能明白他所思所愁。
大王子乌术与他告退,先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时晚宴再过来。
萧叡看他抱着母兔子走了,也想,要么带两只温驯的小动物回去给孩子。
以往每年他都会带宁宁一起来打猎,那孩子更爱吃小动物,但复哥儿看上去斯斯文文,说不定会喜欢小兔小猫之类的东西的吧。
乌术回自己的屋子,不多时,便有他的下属回来。
乌术将母兔子关进竹笼子里,问:“阿岩呢?”
下属答道:“小王子还在打猎,正在树林子里和汉人较劲。”
乌术嗤笑一声,他那弟弟惯是个经不起激将的,脑子一热,就被人牵着鼻子走了。没个脑子,偏又好强,一个小儿子,什么都不占,竟然也敢肖想可汗的位置,也不看他那点脑子配不配。
他觉得时候也差不多了。
他们在大齐的国都待了快一年,到了明年开春,他们就该启辰返回故乡。
时间越来越近。
他最近天天在暗示他的傻弟弟,自己在做足准备要去向皇帝求娶公主,眼看着阿岩是越来越按捺不住。
也就阿岩这个弟弟最好哄骗,阿岩自诩是族中的美男子,生性风流,在王庭有好些姑娘做他的相好,又在京城的眠花卧柳之地被姑娘们哄,说他多么有男子气概,与小白脸汉人男子不同,让他真以为自己多不凡。
便是这次秋狝之前,他还让阿岩派去打听的人回去禀告,说的那些事儿倒也不是骗他的,确实有发生。不过是先帝时期,曾有一次狩猎,有位士族公子,狩猎得了头筹,先帝问他要什么,他说想要求娶一位公主,皇帝便当真把公主许配给他。
他读了半卷书,看看外面天色,感觉天快黑了,换了身衣裳,前往晚宴。
坐了一会儿,骑士们陆陆续续地回来,却听外头一阵喧嚣。
萧叡也听到了,问:“外面出了何事?”
不多时,小太监回来禀告:“是北狄的小王子猎了一只黑熊,还亲手拖回来了呢。”
萧叡“哦?”了一声,起身出去看,人全都围在这。
还真猎了一只大黑熊。
萧叡心想,和他哥哥不同,这个弟弟还是很像个北狄人的。他知道山里有熊,不过为着他的安全,他过来以前,管理围场的人会将太过凶猛的野兽赶到深山里去,等闲不会遇着。
不过男人都爱狩猎,他见到如此难得的猎物,亦升起佩服之心。
秉持着大公无私的精神,萧叡将此次狩猎比赛的魁首之名赠予北狄王子阿岩,毕竟人家过来做客,兼之也没有其他人的猎物能赢过,他没那么心胸狭隘。
这些猎物都被人拿下去,毛皮剥下来鞣制,血肉当场烹食,今天的晚宴便是大家的猎物。
阿岩得意地问兄长:“哥哥你回来的真早,你可猎到了什么。”
乌术答:“猎到一只兔子。”
阿岩还没来得及嘲笑,乌术又说:“我打算把它送给公主,皇上也答应了。”
阿岩脸色一下子变得很不好看。
萧叡笑道:“阿岩王子如此英勇,往年得了第一的,朕会送一匹好马。但你生在北狄,却是不缺好马,你想要什么呢?”
却见阿岩起身,走到中间,向他端端正正做了个北狄的半跪礼仪:“陛下,我想要求娶您的女儿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