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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授说,这是一个道德问题,道德虽不象法律那样具有明确的必须严格遵守的国家保障力,却也是必须要遵守的,因为道德不单纯是一个人的事儿,而是某个集体的成员共同认定的违反了必要受到谴责的一个标准。

    前面的讲述曾经提过,在我老家那个闭塞的小地方,标准的形成往往要通过一个令人震惊的事件,而非开始就有这样的标准。

    碎话却是人人都会说的,而且由于大家过多地关注其滑稽性和娱乐性,所以没人会认为说碎话有什么不好,千百年来一贯如此。

    某一年,用村里人的话说,“该当有事儿”——支书娶了邻村最漂亮的一个女人为妻,这确是个人见人爱的女人,尤其是结婚那天经过了一番浓妆艳抹的她更是“了不得”,一句“了不得”就足以道出她当日无法形容的艳丽。

    或许出于嫉妒,张半仙却突然说了句“有什好,这女人一脸克夫相”。

    尽管这只是一句碎话,还是被村里人悄悄传了开来。

    日子渐久了,为此暗暗操着心的人们却发现,事实并非如张半仙所言,这个女人除了漂亮之外,与其他女人相比并无任何异样,而且结婚不到一年就为支书生下了一个又白又胖的小子。

    于是,村里人就开始讥讽张半仙,张半仙因此声誉日下,家里几乎要断了香火。

    张半仙破例没作太多辩驳,只轻轻地说了句“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就是这么一句被村里多数人认为是诅咒的“走着瞧”,居然在二十几年后也就是我考取民办教师的当年得到了验证:不仅支书那个又白又胖的小子居然越长越象一个矮冬瓜一样的小老头,而且支书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地就下台了。

    支书下台,在我们村可是头等大事。这怎么可能呢?几乎每个人都在这样说,眼睛里分明尽是怀疑,可现实却是支书实实在在地落选了,据说只得了可怜的一票,尽管投票结束后所有的党员都在竭力地表明有的甚至对天盟誓说投了支书的票,毕竟这些党员多数是在他任期内发展起来的,尽管近十几年他已不再有发展党员的兴趣而没有再发展一个。

    人是必须要有支柱的,丧失了权力支柱的支书仿佛一下子就苍老了,只有到这个时候,人们才发现他脸上的皱纹竟已是如是深,连走路居然也有些蹒跚。忆及他领导全村三十年的风光,无疑最容易博得无限的同情。

    这同情或许就是人们感觉到必须应有的交待,因为支书在位的三十年间,我们村始终居于全乡的领先地位,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的。

    出于这样的善意,人们自是不愿再把过多的错误推给支书,即使那些曾因为他的严厉而愤愤不平的人,也极愿意把问题归结于张半仙的那句预言。

    那个女人确是个不善的女人,据说支书不少的主意都来自于她,有如此事实为证:

    只要家里来了客人,她总要斜倚着房门框斜视着客人,客人了解她的秉性总要邀她坐,她却从来不坐。支书陪客人喝酒,喝多了话就多,她总会在关键的时候插上两句一丝一毫也不会让支书失态。

    你瞧她,半老徐娘,据有心人说身上居然还透着浓浓的狐媚气,这很容易就会让人联想到有了难事只经过支书点头肯定是办不成的,必须首先要有她的允可。

    如此看来,支书的下台必不完全因为支书,而是因为这个克夫相的女人!

    女人的嘴无疑是伶俐的,少有人能辩得过他,只要你有求于她,她总能搬出一大堆难办的理由,而若是见了礼物却又能够立马就眉开眼笑,更可恶的是事后必要拿到街上去说,且总一脸的不屑。人们恨极了她,自要以为是她祸害了支书,就暗暗地叫她“长舌妇”。

    “长舌妇”在村里是最不受欢迎的,若要按照自由从业者的界定,“长舌妇”所说的就是一些碎话,只不过碎话过了头就沦为“长舌”。

    从此,不说碎话就成为村里人一个公认的标准,必然地要以此加强对子孙后代的教育。

    如此的教育让我固执地把所有与工作无关的话全部认作了碎话,不仅从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而且只要别人提及我也会找理由躲开。

    人都有从众的心理,而且必须从众,否则就与人有了隔阂。

    前面的讲述中曾有提及,其时,人们显然还没有如此多的碎话,但这并不妨碍因为我的表现而让我成为与众不同的人。

    与众不同并不一定就是好事,至少在形式上不会有过命的朋友,往往要显得孤单了些。

    但或许也正因为这个与众不同,大家就无需担心碎话外泄,所以总喜欢在我面前说一些碎话,甚至偶尔也会发发牢骚。

    或许已经意识到这些碎话或牢骚的未来的不良反应,人们在说这些话或牢骚时必要再三地叮嘱“千万别外传”,事实是,越这样说话的人越容易外传。

    我自不会去外传,因为我压根儿就不关心因而也无法弄清这些碎话或牢骚的内容,但问题还是发生了:某一次极小范围的谈话显然因为外传而惹得校长大发雷霆,大家自是要尽力地追查泄密源。

    人是不该了解太多事情的。我坚定地想,因为大家都在认真地表白自己而独我不屑这样做仿佛我就成了泄密源,尽管事实上表白最急的往往最可能就是泄密源。

    其中的一位老兄最是嘴碎,经常地嘴里念念有词“抬头老婆低头汉闷闷地更厉害”,令我甚为反感,所以我就经常躲着他,难道“靠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我常这样想,可偏就有这样的人:你越是躲着他,他却非要往你身上靠,即使我终于向他动了怒,他仍是不改样子,我就恶毒地把他的脸皮想象得跟地皮一样厚。

    他确有几分门道,而且甚为热心,同事们只要难事有说出来,即使并非求他,他也会不遗余力地帮,只不过帮过之后必要炫耀一番,常常让人尴尬不已。

    这已不是嘴碎的问题,而是典型的口臭,其实目的也简单,即尽力地贬低别人从而抬高自己。

    ——毕竟人家帮了你,即使尴尬也不便在面子上表现出来,哪怕恨的牙痒痒也只能在心里痛骂不已。这人就是咱们前面讲述中曾提及的王维。

    ——人往往越是重视某事越容易受到干扰,倘若做到置之不理,往往反而能够多一片安宁。

    迫于他显赫的家境,又鉴于他自动地助阿秀联系面粉厂的功劳,我只好对此采取了置之不理的策略,居然有明显的收效。

    这说明我所受的教育虽让我有点儿与众不同,却也没有让我因此而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除了自我调剂之外,当然还有另一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碎话还是谨慎的小心翼翼的,而远没有现在这样放肆。

    我猜想,大概就是当时民办教师居多的原因。

    并非因为我曾是民办教师而在为民办教师说好话,任谁也不应该否认当年的民办教师只拿着微薄的关注却干着丝毫不少于公办教师的活儿,单从学生的学业成绩看前几名的班级往往都是民办教师任班主任的班级,而且前面的讲述中已经提及,由于对人身份的认同,大家的心态还算平衡,所以碎话仍是少数。

    这就是当时的背景。

    严格地讲,碎话虽然是人情绪的一种宣泄,但这种宣泄必是有因由的,也就是说碎话的目的性。

    细究起来,当时碎话的唯一指向就是关于人身份的转变。

    前面的讲述中已有提及,其时虽没有大面积的转正却已有转正意向的流露。

    按照当时的规则,转正还是按资排辈的,即必需要一定的工龄和职称,而职称则必需要一定的工作业绩做基础。

    前两者相对来说还是客观的,而后者则有太多的主观性。所以,后者才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常常是碎话的根源。

    且不说我之所以没能转正很大程度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只说即使我没能如愿转正也没有太多的碎话,尽管当时为我鸣不平的声音甚为高涨。

    并非因为我有过高的风格,除了我所受的教育之外,还有我有所追求的原因。

    我们不该否认碎话因无聊而生的事实,追求通常能够转移人的注意力而让人真正忙起来,人只有当真忙起来,才能最有效地抵制无聊,碎话必少,因为人做事必有目标而且必围绕着这个目标去思去想去做。

    我的表现,除了阿秀之外,不仅没能赢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反而让我与同事之间愈加生分起来。

    说起这个生分,当然不是象小孩子那样只要意见相左就要对骂甚至动起手来之后便是见了面视若不见不说话更有甚者相互吐一口痰似乎才能解气的那种,细品起来颇耐人寻味:他们先是极力地撺掇我去找去闹,仿佛我的事儿就是他们的深仇大恨似的。

    我虽觉得比窦娥还冤,但我抱定了主意不找不闹,他们就讥笑我傻。

    事实上,不要他们撺掇,我也想去闹去找,而且希望会因此而闹出个结果来。

    现实是,我虽然没有做出过分之举,但他们的撺掇无疑已搞乱了我的心神。

    在这里,有必要再提一下我的阿秀,也算是对她的纪念吧:

    千万不要被门当户对的美梦所迷惑而以为只有志同道合的人之间才能成为真正的知己,阿秀没有多少文化,当我免不了要拿这个问题唠叨时,她总是柔柔地说,俺不懂,但俺支持你,不管你怎么决定。说着,就会把头轻轻地靠向我,幸福地依偎着我。

    每当此时,仿佛就会有一股力量从微抖着的她传向我而让我充满了信心。

    应该说,我的平静里便有她的功劳,或者可以说,若是没有她,我当真不知自己将会如何度过那一段——人在踌躇未决的时候免不了要唠叨,这些唠叨无疑有化解情绪的功效,但唠叨必要有对象,阿秀就是最好的对象。正是阿秀,让我总能在最难纠缠的时候安静下来。

    还是废话少说,且回到咱们的正题,只说任何话没完没了都会惹人反感,我居然会因为反感而与他们生分起来,虽然或许他们是真诚的善意的。这或许便是碎话的又一特点,而且这生分或许只是我个人的一种感觉。

    其实,也算不得感觉,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这样的事实:人们不再在我面前坦诚布公地说话,凡有我在场的时候,人们或缄口不言或神秘地压低声音。偶尔地由我提起的话题,人们也多是哼哈连声即使我能够意识到是他们最感兴趣的话题通常也无人接茬,除非谈及工作他们才会重又认真且热情起来。

    只有进入到这样的境界我才意识到,除了工作就是工作的环境居然是最压抑人的,我很快就无法承受这样的气氛,却又不知如何跟他们交流。

    听人说,喝酒是打破这种僵局的最有效方法,所以我决定请他们喝酒。

    对我来说,请人喝酒也是不易的,总算来了三二位,也是抱着探究的目的,原来他们早已把我认作了十足的怪物。因此,来的这三二位也都不说话,只顾着吃,而且总在敏感地观察着什么。

    虽说我给人以怪的印象,其实我同样不缺少热情。既请人喝酒,就必得劝酒才不失了礼数。这是我们那个地方的规矩。

    但任我怎么劝,大家都不肯端杯,直至从不沾酒的我自斟了一杯并一饮而尽之后,大家才放了开来。

    凡人沾了酒必话多,而且许多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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