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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
晶晶就这样来到了大城市。她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去。
在马麟的眼里,晶晶是为了一个从小青梅竹马的男朋友到大城市来打工的,等挣够了钱,她就要回小山村了。
他却不知道,这些幸福的表像都是晶晶一个人坚强做出来的。
没错,她曾经按捺不住思念,给平贵写了一封信,平贵给她回信,她却记起老人的嘱托,平贵要是娶了你,所有的人会看不起平贵,没有人请他做事,你叫他在大山里如何生活下去。她想起这些,再也不敢给他写信了。
马麟后来看到的,晶晶隔一段时间就寄一封信回大山村,实际上那些信全部故意写错地址,这些信不是最后重新回到她手里,就是遗失在路上了。但是平贵是一直在给她写信,一直写,一直写。
而晶晶,拿着这些信,总是平添悲伤。
他是她生命中除了妈妈之外,对她唯一好的人。又怎么可能割舍和忘记。
在这个外表繁华却内里荒漠的城市里,她跌跌撞撞的从大山村里走出来,在城市里生活工作着,跟人类一个进城的村姑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还要更土气,因为她连基本的做人道理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学会。
一直在不同的小饭店打工,直到遇到小三敢死队,认识马麟。
加入小三敢死队,一来是她讨厌小三,她不相信,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小三呢,两个人相爱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自已的爱情被人生生拆散,她知道这种痛苦,所以对于做小三的人很不能理解,听可爱说是对付小三的,自然就加入进来了,另外一个原因,小三敢死队里面大部分都是妖精,她加入进来,让她能感觉到同类的温暖,有了同类相伴,她在这个北方的大城市飘着,不再感觉那么寒冷了。
她想,什么时候,她想起平贵不再那么痛了,她就可以回到大山村去了。
她自已将自已流放在一个爱人找不到的地方了。
在大城市呆了一年,晶晶的皮肤比以前更白了,人也比从前洋气起来,她以前在大山里总是穿着大红褂子,或者绿底白花的褂子,或者素净的碎花连衣裙,都也是样式很老气的那种。而现在,平时多是休闲打扮,不是白色的休闲衬衣配着掐腰的蓝色百折裙,就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或者白色休闲衬衣配着蓝色仔裤。
衣服变了,发型却没有变,依然是从小到大的麻花辫,简单素雅。她的心也一直没有变,不管整个人飘泊到哪里,可是她晶晶还是那个晶晶,也只有平贵给过她最真实的温暖和关爱。
她一直编着麻花辫,对于过去的一种不放手,却因为这个,让她在这个大城市显得特别起来。
界于时尚与古老之间,让人欣赏她的美丽的同时却又怀旧不已。
这也是让马麟第一次看到她,就心动的原因。
马麟是常笑的朋友,一次跟常笑回家来玩,无意中碰到晶晶,才决定成为小三敢死队的一员的。
想着成为队员了,就可以追晶晶了。
他一开始对于小三敢死队,也是抱着一种好玩的心态,想着什么组织呢,还专门打杀小三。后来碰到许多极品的小三和负心汉,他才慢慢喜欢上这个组织,并且为自已是其中的一份子感到高兴。
因为大家都是队员,他又喜欢晶晶,所以组织里,他和晶晶走得最近。
开始不知道晶晶有男朋友,总是笑着跟在她身边,试探着说道,晶晶这么好,肯定有很多人追你吧。
晶晶就总是自嘲的笑道,一个都没有。
马麟就道,为什么。
晶晶就道,因为啊,因为我是老鼠精。
她说这话,想起大山里发生的一切,就带着一种自嘲和悲苦的味道。其实她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她妈妈为了教导她,也一直都是仿效人类的大人教导小女孩的过程,所以她跟一个普通的小孩子没什么差别,很多时候,她都想不起来自已是妖精,除非被惊吓变回了原形,其它任何时候她都极少会主动去变回原形,这一点,她跟可爱有很大的不同。以前的可爱是只想做猫,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变作人的样子,但是晶晶呢,她是除非没办法,被吓得大脑失去控制自已显了形,其它时候她都是人的样子。
她一直以为自已是个人,但是外面真正的人却时时提醒她,她是妖精。平贵多好,知道她是妖精也仍然对她一如既往,可是周围的人呢,却会因为她是妖精而附带着一起看不起平贵。
人类是这样的指责她,骂她是老鼠精,以致到后来,她自已也经常倜侃自已,我是老鼠精,我是老鼠精。
可笑的是,她这样告诉别人的时候,却没有人相信,比如马麟。
马麟怎么相信呢,一个这么心灵手巧,温柔敦厚,传统的女孩,比任何现代女孩还要像一个好女孩,怎么会是妖精。
所以他无论如何是不相信的。
晶晶也拿他没办法。
再后来,马麟就知道晶晶有一个人天天给她从大山里写信的男朋友了,一颗暗恋的心,就只能藏得更深了。
晶晶的妈妈从小就教导她,如果要学会做一个人类,就一定要学会人类许多优秀的地方,比如心灵手巧,比如温柔贤惠,比如勤劳朴实,比如知书达礼。
妈妈从人类那里偷偷学来缝衣,绣花,打毛衣,纳鞋底,做饭,做各式花色点心,然后回家来脸上带着笑一次次反复练习,做到比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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