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龙之逆鳞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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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容和那小子可不是一个安生的主,逼急了他,谁知道他会做什么。俞永镇可是知道郑容和的实力,写歌在那小子眼里简直和吃饭一样简单,和自己见过两面,就拿出了4首不错的歌曲,尤其是在SJ录制专辑的那次,完全就是现场完成创作的,整首歌虽然表面连贯,但还有一些地方略显生涩,要是把他逼到别的公司,以那小子不肯吃亏的性格肯定会用尽一切办法打压公司的。
“好了,明天我们就先用这份合同和他来商谈,到时候有什么事再说吧,你也忙了一天了,就先回去吧。”看着天色不早,李秀满打断了正要继续说什么的俞永镇,下了逐客令。
俞永镇对于李秀满的专断也是毫无办法,也就退出了社长办公室。“看来只好自己明天从中周旋了。”俞永镇如是想到。
“呵呵,我手中可是握有一张王牌啊,到时候看那小子怎么翻出我的手心。”在俞永镇出去之后,李秀满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第二天,郑容和应俞永镇之邀就来到李秀满的办公室商谈合同的细节。
走进李秀满的办公室,看着除了俞永镇外端坐在办公桌前的这个中年男人,他就是“暴君”李秀满,自己和他的交锋就要正式开始了。
“社长,老师你们好。”郑容和先不失礼仪的问候道。
“你就是容和啊,看看这份合同吧,你可要好好感谢你的老师啊,要不是他,公司也不会给你这么好的合约,要知道这可是比东方神起的合约还要好啊!”李秀满递过一纸合同给郑容和,笑眯眯的说道。
郑容和很难将现在的这个笑眯眯的邻家大叔和S.M的“暴君”联系起来,虽然惊讶他所说的合同居然比东方神起的还要好,郑容和还是拿起合同细细地看了起来。不过郑容和的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确实,三七分成的合约比现在的东方神起要好点,可合同上居然要求自己所创作的歌曲版权归S.M娱乐公司所有,并非自己,这让郑容和有些不满,所谓的三七分成和自己的歌曲版权所得的利益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看来这个李秀满没安好心啊。
“社长,合同其他的方面我还都能接受,可是关于歌曲版权的这一部分,小子觉得有些不妥,为什么我创作的歌曲版权要归公司所有而非我本人呢?”郑容和提出来自己对合同的疑问。
“这个嘛,你要是成为公司的艺人,你所创作的歌曲当然是公司的了,当然公司是不会少给你创作费的。”李秀满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淡淡的说道。
“如果是这样的话,小子斗胆想向社长问一句,我老师俞永镇创作的歌曲版权归谁?”对于李秀满糊弄的答案郑容和十分不满。
“小子,不要太过自大了,你能和俞总监相比吗?俞总监的歌曲版权当然归他,等你什么能达到俞总监的高度再来和我谈你的版权吧。”李秀满颇为不耐烦的说道。
李秀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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