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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被道上的人称为保镖。
这种保安可不是每日围绕在大亨身边戴着墨镜,身着黑西装的彪型大汉,而是专门为他们处理一些棘手问题的人。
这种与自己没有瓜葛,日后要是别人追查起来是无法查到自己头上的。但是,同理,要雇佣一名保镖也是要花费不少的代价,要么是高昂的金钱,要么是用自己的社会地位为其解决某些问题。
崔泰邦吸完最后一根面条,两手一摊,说道:“我只是失忆了,并不是变白痴了,有些技艺总不会丢掉。”
“这么说,你以前是杀手了?”
“都说了,我失忆了,我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崔泰邦,其余的一概不知。”说到这,崔泰邦似乎想起了什么,从自己裤兜里拿出一张卡片,“这是我的雇主为我办的。”
崔泰邦,男,1985年6月1日,菊花市……
“身份证?你的雇主是警察?”
“不知道,我也不关心,不过他打了个电话就有警察给他送过来。我在网吧办了个上网证,看样子这个身份证应该是真的。”
崔泰邦确实是为某个大人物打了一次短工,这次短工经历与她救紫媚非常相似,也是在一条山间小路上解救了被一群杀手围困的大人物,只不过这次他没有晕过去,并且还短暂地充当了大人物地保镖,将其护送回位于菊花市的住所。
作为回报,大人物不但给了崔泰邦一个正规身份证,而且还留下了一个私人联系方式以及一小箱子钞票。
“但是我查到的任何有关崔泰邦的资料似乎都和我没有关系。”崔泰邦有些无奈的说道,“不过,也不会有任何人会通过这个名字追查到我。”
“看来通过名字追查我的身世是不可能了。”
“那你还要在老娘这里混吃混喝了?”紫媚嘟囔着说道,满脸的无奈,虽然她对于再次见到崔泰邦很高兴,但是那一袋子武器着实吓坏了他,现在紫媚自己也不知道对于和崔泰邦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是高兴还是害怕。
他原来不是不告而别,他原来听了我的话出去找工作,但是他所做的事情又那么危险,我只是一个普通女人,我该怎么办呢?会不会有仇家上门,会不会我也遭受牵连。
但是他出去找工作貌似也是因为听从我的话,如果我当初不那么说,他也不会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是我的错,因为我要他找工作,他才走上不归路;不是我的错,作为一个大男人本来就应该自己养活自己。
紫媚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之中。
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的遭遇与我有关,我应该收留他。反复斗争之后,紫媚终于下定了决心。
可就在这时,崔泰邦的一句话差点气得紫媚七窍流血。
“明天陪我去看看我的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