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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居然还是见到了简晨烨,在这个我以为不可能会见到他的夜晚,在这个我狼狈得像个贼的夜晚。
不是在那个衣香鬓影的别墅里,不是在那个觥筹交错的Party上,而是在我们最熟悉的地方,我们住的这个小区,我们住的这栋公寓的楼下。
齐唐的车还没停稳,我就已经屏住了呼吸,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真是有这么回事的。
简晨烨拎着一个鼓囊囊的白色旅行包,穿着深灰色的呢子大衣,站在单元楼楼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我。隔着车窗玻璃,隔着物是人非,看着这个盛装之后哭花了睫毛膏的我。
我不敢置信,为什么偏偏是现在,为什么偏偏是这里?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齐唐,他也看了我一眼,接着把目光投向了简晨烨。
傻子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好几分钟的时间,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没有动,我连拉开车门下去向简晨烨解释的勇气都欠奉。
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哪一刻我们如同现在这样,我们像身处在两条不同的河流,怀揣着各自的心事,冷漠而隔绝。
黑夜这样黑,可我却如此清楚地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诀别。
时间仿佛凝成了一块坚冰。
我不知道这沉默的对峙进行了多久,简晨烨终于转身了,就在这一刻,我意识到我必须做点什么,如果不做点什么恐怕我这辈子都会活在懊悔中。
于是我打开了车门追了上去,完全顾不得还有齐唐坐在车里看着,我知道自己此刻就像一条丧家之犬,而所谓的自尊心,早就一点儿都不剩了。
“你什么意思?”我追上去,一把拉住简晨烨,声音里的颤抖不知道是因为慌张还是因为冷。
“你放开。”简晨烨丝毫退让的意思都没有。
他越坚决,我心里就越乱:“你说清楚,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么明显了还用得着说吗?”简晨烨十分不耐烦,“趁你去参加Party,我来拿走我的东西,省得撞见了尴尬。”
“你到底想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我们已经分手了,你装什么傻?”
我相信简晨烨说这句话的时候并没有想清楚,我也相信他只是看到我坐在齐唐的车里一时气愤才口不择言,但无论如何,他深深地伤害了我。
我不认识他了,真的完全不认识了,一夜之间,我的世界土崩瓦解。
我慢慢地放开了手,忽然,我开始狂笑,这笑声连我自己听来都觉得毛骨悚然。
区区一夜的时间,我就领略到了什么是翻天覆地,沧海桑田。
我生命中最熟悉最亲近的两个人,先后用他们最恶毒、最残酷的那一面对待我,我到底是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错才招致这样的惩罚?
过去二十多年来,我矢志不移地相信着的东西,我和他的爱情,我和她的友情,在顷刻之间就这样灰飞烟灭。
我蹲了下来,像小区里常见的流浪猫和流浪狗那样,卑微地蹲在地上,嘴里发出骇人的呜咽声。
我的一生,到现在为止,美好的事物并不多,而我最最珍视的这一部分,就这样被他们毁掉了。
我哭起来很丑,这我知道,可是我真的管不了这么多了,我应该哭啊,哭自己的愚蠢和自以为是,哭那些经历波折却从不泯灭,但而今终于幻灭的憧憬。
我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蠢的,最蠢的人。
我终于哭累了,再哭下去倒不如干脆死了算了。
在简晨烨和齐唐两双眼睛的注视下,我慢慢地站起来,双腿麻得无法动弹,简晨烨终究还是动了点儿恻隐之心想来扶我,却被我一把推开了他的手:“你滚吧。”
在我们分开的这些日子里,尽管我一直逞强,但内心深处我并没有彻底放弃希望。
可是今晚发生的一切,他脱口而出的那句话,都让我想起那个著名的故事——第二只靴子,终于掉下来了。
我没有回头看他。
熬得过这一夜,我就熬得过这一生。
在这个夜晚,崩溃的不止我一个人。
出租车停在白灰里的口子上,乔楚付完车费之后慢慢地下了车,在巷子口站了足足十分钟。
这条路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多少次锦衣夜行,怀抱着人生中最浪漫的幻想和诚挚的期待,一步一步走进去,去见她喜欢的人。
可是今天,她站在巷子口,连多走一步的勇气都没有。
这十分钟里不停地有路人拿眼睛瞟她,男的女的都有,纵然心力交瘁,纵然眼神里全是焦灼,但她依然是无法被忽略的美女。
这十分钟的时间里她在脑海里无数次地演练待会儿见到闵朗时的情形,这么长时间没见面,该说点什么好呢,该从哪儿说起呢?
这么冷的夜里,乔楚却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手掌心里氤氲着一片潮热。
终于,她开始慢慢地朝79号走去,路过那家馄饨店的时候她没有注意到,闵朗正坐在靠里边的位子玩手机,他们擦肩而过却不自知,只有上天看到了这一切。
到了79号门口,情况大大出乎乔楚的意料。
酒馆的门紧闭着,寂然无声,门可罗雀,一个客人都没有。
这不太对劲,一般这种节日都是酒馆生意最好的时候,没理由这么冷冷清清的啊。乔楚一边纳闷一边左右打量了一下,这才看到门口的小牌子上写着“近期不营业”几个字。
很明显,这是闵朗自己的意思。
酒馆的门虽然是关着的,但并没有落锁,从窗口看进去还能看到吧台里亮着灯。
乔楚迟疑了几秒钟,轻轻地推开了门。
命运就在门后静静地等待着她。
有种难以言明的情绪在她的心里慢慢地洇开,她轻声地叫了一句闵朗的名字,没有人应她。
一楼确实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墙上老式挂钟里的指针发出声音。
她抬起头来看着小阁楼,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的小阁楼,直觉告诉她上面有人,直觉同时还告诉她,不要上去。
可是有一种凌驾于她意志之上的力量在把她往阁楼上推,她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迈出的脚步一步比一步更坚决,脚步声在寂静的酒馆里显得格外诡异。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出现在二楼楼梯口,一个女孩子。
那是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但乔楚的目光落在她脸上的第一秒,就已经知道她是谁。
这个陌生的女孩子,有一双冷漠的眼睛和一张冷漠的脸,确实会令人联想到猫。
她穿一件白色的衬衣,裹着一件大红色的针织披肩,很简单率性的打扮,大街上很多女生也这么穿,但说不清楚为什么,她这么弄就显得特别好看。
“是找闵朗吗?”她的语气里有一种很傲慢的东西,连一句“你好”都懒得说。
乔楚没有说话,她的目光落在这个女孩的手腕上。
这个女孩子的手腕上,戴着一个玉镯。
“晚来,我回来啦!”酒馆的门突然被撞开,闵朗人还没进门,声音已经传了进来,光是听到他的声音也能感觉得到他的喜悦和快乐,“帮你买了馄饨,多放辣椒不要香菜,没错吧!”
这一声“晚来”彻底击溃了乔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看到了闵朗极度震惊的脸。
手机响起的时候我像是被针刺了一下。在此之前我一直趴在沙发上,不想开灯也不想说话,这么贵的裙子被弄得皱巴巴的我也懒得管。
我以为自己会哭,可是趴了半天,一滴眼泪也没有,心灰如死无非也就是这样了。
电话是乔楚打来的,声音特别特别低沉,像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你在哪里?”
“在家。”我知道我的声音也没有动听到哪里去。
“开门。”
“好。”
打开门之后,我看着乔楚,她手里拎着一瓶白葡萄酒,还有两只玻璃杯。她也看着我。很默契地是,我们的眼妆都花了,一人一双熊猫眼,看起来特别滑稽。
过了好半天,我们都笑了。
昭觉:
我见到了那个女孩,徐晚来,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了。
她的样子跟你所形容的差不多,并不是特别漂亮,但是很有特点,让人能够看一眼就记得住。对了,那个玉镯子她还戴着。
闵朗进来的时候提着两碗馄饨,用一次性纸碗装着,就是在那次他带我去的那家店买的。
我回过头去看着他的时候,笑容还没有从他的脸上消退,虽然很快就转变为了诧异,但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刻他的眼神。
他是真的快乐,真真正正,发自肺腑的快乐。
他和我在一起,和其他任何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唱歌的时候,喝酒的时候,甚至是收钱的时候,都没有那么快乐过。
我觉得我的心都碎掉了,昭觉,我的心都碎了。
随后他马上向我们介绍对方,他说:“乔楚,这是徐晚来,她前几天刚从米兰回来。晚来,这是乔楚,我一个朋友。”
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伤人的了,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那一刻我只差那么一点儿就要问出口了:闵朗,对你来说,我就是一个朋友?
徐晚来从楼梯上走下来,淡淡地对我说了一句你好,我也很勉强地回了她一句你好。闵朗看看她又看看我,气氛真是尴尬到了极点。
徐晚来一定心知肚明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三个人就那么僵硬地站在一块儿,心照不宣,可是谁也没法把话继续说下去。
我看着那两碗馄饨,是的,两碗,没有我的份。
谁是多余的那个人,谁是这里不受欢迎的那个人,一眼即明。我像是被人摘掉了眼罩,世界的真相在我面前显露无遗。
我走出来的时候,闵朗还是追出来叫住了我,我没有搭理他还是继续走我的路。
他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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