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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香港飞往东江的客机很快就要降落了,请各位乘客系好安全带,感谢一路陪伴……”扩音器里响起了空中小姐动听的声音。
两个早已按捺不住寂寞的小青年早就打听到那个空姐的电话,正商量着怎么攻下这道关口,起初的时候邀请那空姐吃饭还推三阻四,连在江大读研究生的男朋友都搬了出来,号称是什么同甘共苦走过四年感情的情侣,结果其中一个小青年将手腕上戴着的卡地亚露出来的时候,拒绝就变成了看时间是否允许的活套话,这两牲口大概也是老手,趁热打铁,便要到了电话号码。
“萧哥,你看我说什么来着,兄弟魅力还行吧?”
被称作萧哥的人,年纪略长,听到在香港游玩时认识的小兄弟在炫耀,收回了望着前边窗子的眼神,无所谓道:“四年的感情原来这么不值钱,一碰就碎了。你俩也够无耻的,小心这种事干多了,以后结婚了老婆给你们戴绿帽子!”
“嘿嘿,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她要不愿意,我还能吃了她么!倒是萧哥你,一路上都盯着黑妞看,口味也蛮重的!”
“小麦肤色的女孩不好吗?”萧姓男子问了句。
两青年相视一笑:“床上估计带劲!”
萧姓男子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将视线投在手上那本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上,登机到降落时只翻了十几页。而且以他这种过目不忘的本事,居然不知道看了些什么,整个脑海里。一直在勾勒着那个女孩的长相。这二十多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香港和新加坡度过,见过的女孩子也不少,但是连正脸也没有见到,只凭一张侧脸便能抓住他眼球的女子印象中似乎只有三个,第一个是十几年前的周慧敏,去香港的第一天便在私人会所遇到了她,也许是年少的缘故。也许是她表现出来的优雅娴静是十七八岁女孩没有的,所以吸引了他。十几年之后再看,便也只是一般,没有当初的感觉了。第二个是内地某位元老级高官的外孙女,若不是位面上差距有些悬殊。那个女子倒是和他有可能能成为知己。第三个只是在《time》上见过,没见过真人,近两年已经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传说中天使的化身,叶月依织。
穿破被夕阳染得五彩斑斓的云层,飞机终于降落在东江国际机场。
坐在第三排的女孩子站了起来,摘下耳机,去行李架拿行李,一只手臂率先帮她将行李拿了下来。女孩接过小皮箱,放在脚边,轻声道了声:“谢谢!”
有修养的女孩。总是能把客气的话说的让人很受用。
“举手之劳!”他伸出手,自信而谦和的味道从语气中渲泄出来,“萧兢!”
女孩抬起脸,望着比他高半头的青年,“我叫苏夏!”
她没有伸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终于看到了这张期待了两个小时的脸。萧兢心里却没有想出合适的形容词。赞赏一个女孩最通用的词便是美女,在高级点称为天生丽质。假如这个女孩确实是几年十几年才见到的美貌,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就不为过,假如这个女孩的美貌为很多人所仰慕,便可称为倾国倾城,而最高级的赞美,大概非女神莫属。
他看女人一般先看五官的黄金比例,如果达不到至少精致的要求,以他的挑剔根本是不会看的,眼前的女孩从脸型到五官没有挑剔之处,只是中国流传着一句古话——一白遮千丑,白皮肤在人们意识中被认为高贵,而黑色皮肤代表着卑贱,不过面前这穗美丽的小黑麦还是非常可爱的。
女人的眼睛是萧兢最喜欢看的部位,就跟有些人喜欢看女人的腿一样,这算是他的特殊癖好。当他以一个见多识广在上流社会以及学术圈子有不错地位的后起之秀的角度高高在上审视她的眼睛的时候,有什么东西把他拽进了过去的时光中。那是十五岁的时候,他趁着秋季休假到温哥华,一场寒流刚过的早晨,在女皇公园里他整个人都怔住了,那满目枫叶红像是突然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带着一些意外和新奇,但站在那个露水凝重鸟雀清鸣的公园里,他感觉到一种被抽离的孤寂,那个世界美丽的无以伦比,却少了一种存在感。
扬声器里再次响起空乘小姐的声音,萧兢这才摇了摇头,望着她的侧脸,以及被划入的夕阳余辉染上了一抹彤色光弧的剪水瞳,有些感叹,苏夏,恩,美妙的名字,让人心生涟漪。
只可惜萧家的家教严格,这样的女孩大概是不会被接受的,最多也只能当个情人,想了想,萧兢还是果断道:“不知道能不能把你的cd借我一下,在国外这几年,都没有时间去选几张,一直是在电脑上听,叶月依织发行第一支单曲的日子我还在上大学,真是怀念!”
“你也喜欢叶月?”她抬起头,阳光照在脸上,很开心。
萧兢确实欣赏那个集美貌与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哪个男人心里没有一个女性偶像呢?这女孩不知道是单纯还是在自作聪明玩钓鱼,明显是一个搭讪的技巧,却像是十几岁上初中前那么认真,仿佛找到知音一样。不管是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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