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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你和丹尼才是最重要的。”
林禹寻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嫉妒自己的弟弟了。
林禹寻看向程豪,朝着程豪露出一个笑容:“嗯。”
程豪看到他笑了,就放心了,他用围巾把林禹寻的脸整个裹起来:“我们走吧!我背着你走。”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寻的声音穿过围巾,轻了一些。
“我背着你走快一点,我还能锻炼。”程豪道,说着蹲下了身体:“上来!”
林禹寻爬了上去,程豪背着他就跑了起来。
程豪如今的身体素质特别好,虽然背着一个人,但还是跑得很快。
林禹寻可以看到街边的建筑,都在往后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却很暖和……林禹寻抱紧了程豪的脖子,希望这条路永远走不完才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钟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钟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寻,然后一边脱衣服一边上楼:“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没有……”
丹尼还没睡,还在等着他们,看到他们,他就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冲了过来。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劳德这个“熊孩子”相处过之后,就会觉得丹尼特别美好。
程豪亲了亲丹尼的脸:“我们早点睡吧。”
林禹寻又有点嫉妒丹尼了。
他怎么就这么大了?程豪都不会亲他了。
这么想着,林禹寻抱起丹尼,在程豪亲过的地方亲了两口。
他很少这么做,丹尼惊喜极了,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现在天冷了,林禹寻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还是每天洗的,他运动的时候总会出汗,不洗澡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旧去老乔治那里训练。
但他跟老乔治提议,让老乔治不要花钱雇佣威尔了……他让克劳德给他陪练。
程豪之前一直觉得,培养克劳德可以慢慢来,可是……他真要慢慢来了,克劳德对老乔治来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作用的,老乔治凭什么一直养着他?
而且,克劳德要是没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干脆就天天拉着克劳德一起训练。
至于林禹寻……他和施文筝的通信变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筝给他的《三国演义》,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书,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认真,也用这本书来学中文。
一开始,他很多字都不认识,要程豪读了,他才能看,后来他认识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后在看的过程中,要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把那个字连带着句子抄下来,然后等晚上回来的时候,让程豪读给他听。
就是……程豪同样很多字不认识。
常用字程豪都是会读的,还保证读得标准,但《三国演义》这么一本书里,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开始给林禹寻读的时候,就有很多字拿不准读音,后来这样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从不乱读,甚至自己有点把握但不确定的字,他也不会乱读,而是让林禹寻全都抄下来,然后写信给施文筝的时候,问施文筝。
也是这个时候,程豪和林禹寻才发现,施文筝的学识是那么渊博。
他一个理科生,《三国演义》里那些少见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认识!真的太厉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筝,觉得这个时候的留学生就是厉害,还对施文筝挺崇拜的,却不知道施文筝这些日子,也被他们难住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有同学,他的同学住的地方,还都有电话。
施文筝有些字,是打电话问了同学,才认出来的。
同时,施文筝对林禹寻,也越来越重视。
他发现,林禹寻是个天才。
这个出生在美国贫民窟,没有接受过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还不偏科!
施文筝都想把他拐回国,让他回国做研究去了。
可惜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后,施文筝能做的,也就只是多给林禹寻一些书,并且想办法帮林禹寻申请大学。
只是这样的话,林禹寻要住在贫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筝非常诚恳地写了一封信,让林禹寻去他的城市。
他的学校里有个巨大的图书馆,那对林禹寻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宝藏。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