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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平凡的午后, 孟成终于登门了,他穿的不再是高端定制的西服, 拖着的也不是高端行李箱, 他毕竟有这么大的年纪了, 孟氏的倒台完全打垮了他, 他的身体在精神的萎靡下也变得脆弱起来,经历了众叛亲离后, 他才终于想起了这个儿子。
到了这个地步,孟成一无所有, 只能来找儿子,希望儿子手里还能有点钱。
虽然还完了欠款, 可他真是一点钱也没有了。
昔日老友一个个变了脸。
有钱的时候都是朋友, 没钱的时候谁知道你是张三李四王麻子。
尤其是商场上。
大老板们每天有忙不完的事。
谁有空和你一个穷光蛋打交道?
孟成不怪他们, 易地而处, 如果是他的哪个朋友破产, 他也只是唏嘘一下, 转头不再去管,他们是企业家, 不是慈善家,就是做慈善,也要做到人们能看到的地方。
孟成几番周折打听到儿子的住所,但是他没想到,儿子竟然还能住在这样的高档小区,买得起上千万的复式楼
这和他预想的不一样。
毕竟孟成从没找他要过钱, 他只是让秘书按时把生活费打给他。
一个月也就十万,十万对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多了,但像全部存下来买一套这样的房子,简直是痴人说梦。
柏易给孟成开了门。
孟成紧皱眉头,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
柏易看出了孟成的疑惑,笑着说:“是孟先生吧?我是杨小姐以前请的保姆。”
孟成:“……男保姆?”
柏易点了点头。
孟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骜呢?”孟成坐到了沙发上,他觉得自己紧绷的肌肉终于松懈了下来。
虽然他也清楚孟骜恨他,但他坚信父子没有隔夜仇,他曾经是对不起孟骜,但后来不是补偿儿子了吗?
柏易给孟成倒了杯茶:“小骜出去散步了。”
孟骜最近喜欢慢跑,他说跑起来的时候,他会有种自己的腿还长在身上的错觉。
孟成:“散步?”
柏易也不隐瞒:“去年小骜定制的假肢好了,效果很好,现在小骜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孟成点头:“这样我就放心了,他一直对腿的事耿耿于怀,我以前工作太忙,也没有时间关心他,幸好有你照顾他,谢谢。”
柏易微笑:“我也是拿钱工作,没什么可谢的,您坐着等等吧。”
孟成态度很好,他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对了,我的行李你帮我拉进房间,顺便整理一下,东西不多。”
柏易:“孟先生,这套房子是小骜的,我只是个保姆,您虽然是他的父亲,但我不拿您的工资,也不能擅作主张,等小骜回来了,您问他吧。”
孟成一愣,他没想到柏易会说这样的话,他眉头皱的死紧,似乎下一秒就会爆发,但他很快压制住了自己的情绪,冷淡地点头说:“行,等他回来了,我让他亲自跟你说。”
柏易没有再继续回话,他走向厨房,准备给孟骜烤点小饼干。
孟骜最近很喜欢吃这种烤的稍微有些焦的小饼干,不苦,很香脆,还有股焦香味,柏易自己也觉得不错,甚至认为很可以继续改良下去,说不定以后他不想开公司了还能当个甜点师。
技多不压身,现代人就该多学几门手艺。
像公司的前台小妹妹,因为结婚辞职,闪婚闪离,想回来工作岗位却没了,去找工作因为不是技术性岗位,要么工资低,要么要求高,最后是他推荐她去学了美容推拿,后来去美容院上班,又自己回老家开了间美容院,也混成老板了。
比方说柏易自己聘请新员工,要么学历高,研究生是基础,要么就要有经验,手里过过几个大单子,有出色的成绩,这样的人哪怕高中毕业他都要,要么就是技术方面的人才,有作品就行,其它方面可以压低要求。
还有一种人才,属于三低人员,没学历没经验没技术,但有人脉也行,他一个人能带来一堆客户,那柏易也要。
说不定他回到现实世界还可以开一家甜点店,如果广告行业不景气了,怎么也饿不死。
人,就该多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
孟骜回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套头卫衣,一条运动长裤,脚下踩着的限量版运动鞋,耳朵上还戴着耳机,开门就换鞋,头也不抬地喊:“亲爱的,今晚吃什么。”
自从孟骜告白以后,他就俨然以柏易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这人天生不知道脸皮两个字怎么写,全身上下都写着“全世界我最爱你,所以我最有资格当你男朋友”。
张口“大宝贝”,闭口“亲爱的”。
结果“亲爱的”没看到,抬头看到了亲爹。
孟骜嬉皮笑脸的表情瞬间就收了回去,他阴恻恻地看着孟成,直看得孟成头皮发麻。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见过这个儿子了。
最开始是因为愧疚,他害怕看见儿子痛恨的眼神,害怕儿子真的恨他恨得要死。
后来……是因为忘了。
他太忙了,他忙着生二胎——虽然没生出来。
又忙着开拓海外市场,忙着和董事会勾心斗角,忙着转移财产。
孟成自己也分不清自己的想法。
他确实爱儿子,这毕竟是他的独子,小时候也是被他捧在手心里长大的。
有时候午夜梦回,他也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可是看到银行账户里的钱,看到公司的流水和盈利,他又不后悔了。
如果他当时保住了儿子,答应了对方的条件,这一切就都不存在了。
他还是个普通的工薪阶级,可能还要面对中年失业的危机,他不会有年轻美貌的情人,也不会有大得如同庄园一样的别墅,更别提他的高端定制和限量手表等等了。
用儿子的一双腿换来这些,似乎是值得的。
他的儿子……原来长这样吗?他已经不记得了。
儿子和他长得不像,他一直庆幸儿子更像妈,长得好看,带出去也有面子。
“你来干嘛?”孟骜双手环胸,微抬着下巴,不可一世地看着孟成,“成穷光蛋了,就想起我了?”
孟成看起来是个脾气好的好好先生,也不生气:“公司垮了,我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没有住的地方,就来找你了。”
他一直觉得孟骜是个好孩子,乖巧,不记仇,又有爱心,小时候看到蚂蚁搬家都要绕一圈走路,害怕踩到那些可怜的小蚂蚁。
既然连蚂蚁都觉得可怜,那他这个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的亲爸爸,他总不可能一点都不同情,视而不见吧?
以前他觉得自己把孩子养的太善良了,善良的人在社会上会被吃的渣都不剩。
但现在,他又庆幸自己把孩子养的善良,只有这样的孩子才会在遭遇了那样的惨况后选择原谅他。
孟骜笑了一声:“怎么?来我这儿当太上皇?”
孟成:“小骜,爸没有跟你开玩笑,公司真的倒了,你看新闻了吗?”
孟骜坐到沙发上,他抬起了一条腿,孟成能看到裤腿下的金属框架。
“我看到了。”孟骜微笑着,那笑容竟然跟柏易如出一辙。
孟骜曾经说柏易有时候笑的样子一看就是满肚子坏水,他自己竟然也学会了。
孟骜:“所以我一直在等你。”
他的眼睛有些红,红得十分妖异:“等你来求我。”
孟成呼吸一窒:“我知道你怪我,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有公司了,如果公司破产,会有多少人下岗你知道吗?他们不仅要养自己,还要养家,当时……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孟骜对他的鬼话一个字都不会信。
孟成已经说谎说成精了。
他这辈子或许都没说过几句真话。
照他的说法,一个生意人,他要有一张不太精明也不能太老实的脸,太精明了一眼就会被看穿,太笨了也会被看穿——一个笨蛋是当不了生意人的,刚冒出头就被按死了。
所以要拿捏的恰倒好,要让人觉得他不蠢,却不够精明,稍微用点手段就能糊弄。
只有这样,才能一步步往上爬,等爬到最顶端了,也就不用再伪装。
他说了太多谎话,说的多了,自己也不知道几分真几分假。
就好像现在面对着孟骜,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对孟骜到底有多少感情。
孟骜忽然问了一个跟现在的情况不相关的问题,他问:“你有多久没去给我妈扫过墓了?”
孟成沉默了。
他已经把她忘了,他们当时是亲戚介绍的,认识不到半年就结了婚,一年就怀了孕,他当时还没有发迹,还在当销售员,以为自己一辈子就这样了,对妻子虽然不算特别体贴,但也不算坏,妻子孕期反应大,他就让她辞职在家,他从早忙到晚,挣钱养家。
他也曾经为他的小家奉献过。
也为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努力过。
但他后来有了事业,妻子又死了,以往束缚他的东西就都消失了。
他不用努力去当什么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了,他可以给父母一大笔钱,让他们在余生尽情享受,可以让儿子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以后还能送出国,让儿子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当个人上人。
慢慢的,他的想法又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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