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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江风。
那个去外面卖魔晶的少年恨恨的说:“昨天他们来过,要不到钱,就把我们都打伤了,还说今天再不给钱,就把我们全部赶走,不准住在这庙里。”
江风皱眉说:“你们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还有点钱,你们拿去,去城市中心找个地方住,再想办法赚点钱,别呆在这里了。”
知道飞龙帮的势力不少,江风不想自己走后给这些小孩留下麻烦,他自己还有十几个金币,加上魔晶卖钱,应该够在城市中心买间房子安顿他们了,以后再想办法赚钱维持生活好了。
少年说飞龙帮不会对他们怎样,只是安慰江风之语,心中正愁不知如何是好,听江风这样说,脸色一喜,旋又警惕的问:“你为何这样帮助我们?”
江风神色淡然:“不为什么,这麻烦是我惹下来的,不想连累你们。”他顿了一顿,又补充说:“我也是一个孤儿!”
少年注视着江风眼睛片刻,才转过头,问那些小孩:“你们愿意跟这位大哥去不?”
众小孩想也不想就说:“我们听雅莎姐姐的!”
江风双眉微皱,奇怪的问:“雅莎姐姐?你是女的?”
那少年竟然是女的!
雅莎有点羞涩的点了一下头,低声说:“嗯,我叫雅莎,因为外面坏人多,女儿身出去工作不方便,就用灰抹黑的脸,一般人都以为我是男的,省去不少麻烦。”
她年纪已经有十五六岁,比江风还要大一点。这样的年纪原本身体应该发育了,可是她长期营养不良,身材显得十分瘦削,胸部扁平,加上脸被抹黑,使得江风一直都以为她是男的,脸黑是污垢灰尘的缘故,想不到是她自己抹黑的。
江风哦了一声,也没有多说,吩咐他们带好自己的东西,马上离开破庙。
这些小孩东西不多,就几件破衣服和几个碗,。江风实在忍不住,干脆就叫他们丢了,回去再买。而雅莎受了内伤,行动不便,还是江风给她运气疗伤,才勉强可以行走。
离开破庙,回去旅店的路上,有几个人在后面鬼鬼祟祟的远远跟着。
雅莎认得他们是飞龙帮的人,有点担忧的对江风说:“因为这里离他们总部较远,没有来得及召集人马,应该是想查探我们去那里,以后再来报仇。”
江风使出手段,扔了几块石头,让他们吃了苦头,才没有继续跟来。
回到旅店,江风又开了两间房,雅莎她们七男五女,男女分开,挤一下是没有问题,条件比破庙不知好多少倍了。
现在江风身上就十来金币,三间房差不多一个银币一天,又要吃喝,顶不了多久。
江风料想飞龙帮的人就算知道他们住在这里,也不敢在城市中心闹事,便吩咐他们梳洗一翻,拿了全部的魔晶,还有那个玛瑙烟嘴出去了。
收购魔晶的是魔法道具店。店主见是江风,也没有欺他,三个银币一块魔晶的价格把魔晶都买了。不过那造工精美,真实身份是炼金大师的店主都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玛瑙烟嘴,就引起了他极大兴趣,居然花了一千金币的高价收购。
江风回到旅店,雅莎她们的梳洗好了,都集中在女孩子住的房间等他回来。
江风见到梳洗干净的雅莎,登时整个人都发呆了。
想不到梳洗干净,露出本来面目的雅莎竟然十分的漂亮,淡紫色柔顺长发,配着精致动人的五官,皮肤天生洁白细滑,虽然胸部平坦了一点,也是绝少的美人胎子,江风还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怪不得她会扮成男人出街了,任何男人见到她真面目,都难以把持得住。
雅莎看到江风呆住了一般,紧紧的盯着自己,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低声说:“风大哥,你去买衣服回来了?”
江风现在才回过神来,脸色微红,把大包衣服递过去,说:“嗯,买回来了。你们试一下合身不,不合身再去买。是了,雅莎,你多大了?”
江风不知道,当面问一个女孩的名字,在大陆上,代表着追求的意思,而一个女孩一旦告诉自己的年龄给对方知道,就代表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雅莎脸色更红,低声说:“我今年十六岁了。”
江风哦了一声,说:“我今年十四岁,你不用叫我风大哥,直接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江风这段日子过得不错,身体快速发育,看起来倒比十六岁的雅莎要大。
雅莎也有点奇怪,江风才十四岁,怎么就那么厉害,连三个练习过武技的飞龙帮帮众都不是他的对手。
她哦了一声,说:“嗯,那我以后叫你风弟好不好?”
江风点头把装金币的袋子递给雅莎,说:“好。雅儿,这里是一千金币。我刚刚来这里,不熟悉情况,你拿钱去买一间房子,大点的,够我们这些人住,不要省钱。剩下的就用来做点生意,不要再去捡垃圾了。”
神秘徽章的主人不知所终,江风也不知道那里去找他,正打算留在这里,破解徽章的秘密。
因为江风问了她年纪,而她又回答了,雅莎以为江风明白其中的意思,暗自以他的未婚妻自居,当下没有推迟,接过钱袋,说:“嗯,风弟,就让我去办好了。”
江风看看窗外,天色已经黑了,不少人家都点起了灯火,便说:“时间已经不早,你们早点休息吧。嗯,这是伤药,你们拿去敷伤口,免得发炎了。”
伤药是江风从隐谷村带来的,效果还不错,穆克拉就拿了不少到外面出售。
雅莎带着一帮小孩过惯了苦生活,自是精打细算,知道多住一天旅店就要多花一天的钱,第二天一早,和江风打了个招呼,就和特诺出去寻找房屋了。
特诺就是江风碰巧遇到的少年,除了雅莎之外,年纪最大,十二岁。他经常带着那些小孩到处捡垃圾乞讨饭菜,十分机灵,对这里的情况比多数时间都在帮人家打零工的雅莎还要熟悉。现在他就带着雅莎前往那家贴出红纸很久,想要出售房屋却一直没有卖出的人家那里。
那家人是有钱商人家庭,因为做生意的缘故,要搬去繁华的大城市,便想把这里的房产出售了。仆人都遣散的七七八八,就剩几个丫鬟和老管家,要和他们一起搬走的。房屋有八百多平方米,里面还有一个大院子,种有不少花草,几座假山凉亭,十分别致,平常要买下来,起码也要上千金币。
雅莎看了之后,十分满意,不过讨价却没有丝毫让步。那个商人一家,急着过去打理生意,只是一直被房子拖住脱不了身,最后居然以七百金币的价格,就给雅莎买下了这座位于城市繁华地带,造型别致优雅的庭院式房屋。
商人一家早就收拾好行李,出售房屋三天后就搬走了,家具什么的就归江风所有。
江风他们在商人搬走后,马上就搬了进来。雅莎原本要把屋契交给江风的,江风没有要,她只好自己保管,心中却暗自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