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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扶苏正练得起劲呢,看到长者要忙,非常懂事的道,“叔公快去忙吧,我自己练就可以。”
扶苏才五岁,吃的比寻常家的小孩要宽两倍,又白又胖。
熊启自然被逗乐了。
“你说了这话,那我更加不能见他了。你出宫一趟可不容易,今儿个我要看着你把这套剑法练会。”
“那好。”
扶苏笑笑,眼睛成了弯月。
“且慢。”这个时候,静坐在旁边自斟自饮的一个黑衣男子却道,“东方奚,我怎么记得听过此人的名字。”
熊启看了一眼,那是他的胞弟熊由——昌安君。
为了和未来的太子必须打好关系,所以他才过来。
“你听说过他?”
“去年年末,云阳巴郡黄金大案,廷尉冯去疾回来之后,就在朝堂上表奏过此事。说此案是被云阳县当地一个十八岁的年轻秩吏在一天之内所破。王上欣闻,亲自下诏要他来咸阳学室学吏。”
熊启收起了自己的木剑,他来到了昌安君跟前坐下,“既然是大王赏识的人,那又何必来找我呢?”
熊由起身,引着熊启去了廊道里。
“这我自然不知道,不过既然是来找兄长,兄长好歹见一见。一日之内破黄金大案的人,可不是小才。不仅如此,他还写了一首诗,《归心》。大王回宫之后,曾命宫人和音律制曲。”
熊由捋着胡须,“数年前,李斯入秦,投入文信侯府上做门客,他取得了文信侯的信任后,当上了大王政的近侍。李斯利用经常接近秦王的机会,给秦王上了《论统一书》,劝说大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实现“天下一统”。大王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先任命他为长史,后又拜为客卿,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虽然他是吕不韦的人,可是因为写的一手好文章,赢得陛下的注意,或许他并不是个例呢。”
熊启陷入沉思,“李斯才能广博,绝不是一般人可以比拟。再者说,他的野心可不比冯去疾的小。也只有这样拼命向上爬的庶人,我咸阳城才有一条路给他走。东方奚,听名字便觉得个乡野之地来的跳梁小丑。”
“纵是小丑,若能博得大王心喜,也可封个客卿。如今兄长正需要在朝中安插人手啊。”
“可你不是说,他是来学室学吏的吗?”
“那不正好,他既然有心想要依傍兄长,兄长何不给他这个机会。再者,嫪毐已经被除,下一个不就是那位,兄长正需要在朝中根植势力啊。何不也再造一个李斯出来呢?”
“我知道了。”
昌平君说着,便又回去坐了。
“王后,微臣要去见一个客人,还请王后在此稍待片刻。”
“相国越来越忙了。”
……
东方奚在门口等了半个时辰,终于见到了昌平君。
一上来便鹰视自己,还好东方奚曾经见过几次大场面,否则这眼神盯过来,寻常人早就驾驭不住。
在秦朝,你会相信有神的存在的。
因为这就是个贫富差距被拉到最大的年代。
贵族和庶民的生活有着云泥之别。
在这种环境下的贵族,其对待天地人的态度自然和寻常庶民是迥然有别的。
贵族看待庶民,好似高高在上的天神俯视地上的匍匐劳动的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