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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犹太人对华夏文化的态度如何?是接受还是排斥?
现世国内是没有自称犹太人的了,已经说明了那时来中国的犹太人已经被同化了,并与当地人通婚,完全融入了华夏文明。
通婚也证明了那时犹太人的相貌是可以让人接受的,从古人对“赤髯碧眼老鲜卑”、“黄发鲜卑奴”,以及民间传说的“碧眼金发的妖怪”等类似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古人对于雅利安人是无法接受的,所以,民间基本上不可能接受与雅利安人通婚。
古代的审美观与现在是不一样的,婚姻更在乎门第,门第说的不是权力,不是地位,不是金钱,而是血统。
另外,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看出,犹太人对于宋朝上下、对于中国人是感恩的,《重修清真寺碑记》记载说“宋孝龙兴元年,癸未,列微伍思达领长其教,俺都拉始建寺焉”,可知,原清真寺是始建于宋孝龙兴元年,而这个年代开封已经被女真族的金王朝所占领。
在明代重修的清真寺的碑记中,仍然以宋朝的纪年法来描述当年的时间,足以见得犹太人及其后裔对宋朝的认同感,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归属感。
5,犹太人对于宋朝的经济影响究竟有多大?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犹太人对于宋朝的经济影响远没有“犹太人兴华说”那样夸张。
《宋史》中几乎没有专门针对犹太人的篇章,在其它文学作品中也没有有关犹太人的专门介绍,这一现象可以说明,犹太人即使对宋朝经济有影响,也属于不入流的层面。
如果犹太人的经商活动规模庞大,甚至对国家政策、社会走向都造成了影响,那一定会出现在史书中,亦或者其它文学作品中,因为犹太人在中原毕竟属于少数民族,如果一个少数民族取得了重大成就能不引起大家注意吗?所以说,犹太人是属于闷头挣大钱的那种商人。
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富甲一方的巨贾,要对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的商人,必然是赚钱的商人,赚钱的商人,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巨贾,靠垄断本地商品供应、与官家业务频繁来维持赚大钱的状态;要么是在不同地区之间倒腾,互通有无,来赚取巨额差价。
前者的赚钱方式可谓是“摇钱树”模式,赚钱轻松,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同时会经常与官家打交道;后者的模式虽然也很赚钱,但是很辛苦,社会地位不高。
犹太人的经商模式绝不可能不如富甲一方的行列。
犹太人通过向宋帝进贡新鲜、上乘的西洋布,而获得了“护身符”,我们做一个逆向假设,假设犹太人通过倒腾商品而暴富,然后建立广泛业务渠道,并打造一个商业基地,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巨贾,正所谓“树大招风”,成为巨贾的犹太人必然成为引起官家关注的对象。
官家设宴邀请辖区有头有脸的人物,当大家在开怀畅饮的时候,只见犹太人纹丝不动,不饮、不食、不互动,就很失礼节啊,因为犹太人也不吃猪肉啊,严格的犹太教也是不允许饮酒的啊,这让犹太人怎么下手?
可是,这样就没有礼节啊,万一遇到心眼小的官家,一看这情况,心里很不爽,以后你犹太商人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还能指望官家能给帮助?
犹太人作为外来的少数民族,文化不同,信仰不同,生活习惯不同,纵使有皇帝的“护身符”,也不能避免与本地人产生分歧。
如果当地人不待见你,即使有“护身符”也别想活的舒心,所以,我们看到犹太人在定居中原之后,努力学习汉文化,还参加科举考试,积极地融入当地,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是尽量与人为善,不可能太招摇。
如果犹太人凭借财富在当地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盖起大宅院,“木高于林,风必摧之”,所以,在宋朝犹太人的生存策略应该是“夹着尾巴做人”,如果说再去做影响国家政策等出格的活动,那就是作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