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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声传来,我寻声望去,只见那匹被我不知不觉遗弃在这里的白马,撒开四蹄欢快地向我奔跑过来。
才提醒我,原来曾经发生在这里的一切不是梦。
它竟然还记得我。
可能是在等我,也可能是因此地水草丰美,令它流连。
它把自己喂养的油光水滑,并未把自己堕落成一匹野马,依旧热情驯服,神气活现。
白马的长脸在我脸上挨挨蹭蹭,甚是亲昵,我也抱住了它,一时悲从中来,令我感到我的世界里仿佛只剩它了。
看我久久不骑乘,白马十分灵性地曲跪在我面前,意为我可以毫不费力的直接跨上去,我十分欣慰地拍了拍它的头,拭掉眼泪,然后拖缰、踏鞍、翻身、上马。
白马一声长嘶,撒欢儿地奔跑出去。
它似乎能觉察到我悲凉没有生机的心境,急需要一场速度上的超越,方能发泄一两分心里的沉痛。
接下来的日子里,全由马儿做主,它且奔腾我便俯身,它若闲庭信步我也就顺便欣赏风景。无妨,总归是没有去处。若是到了荒郊野地,它自饮水吃草,我便采摘野果充饥,随便翻到一棵树上便能安睡;若是进了城镇,则会找家客栈好好给它喂养,自己也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也不计较饮食好坏,吃过便倒头大睡。
十天过去了。
二十天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放逐的生活,麻不不仁,早已对时光的流逝失去官感。
偶一照镜,差点认不出来那个镜中的自己:没有血色褪去了光泽的皮肤,本来丰盈的面颊凹陷下去,最引以为傲的灵动双眸空洞洞的没有一丝神采,一直都视同生命拼命保养的秀发如今也现枯黄毛糙,并非苍老却比是一种比苍老更可怕的状态。
这一日,白马将我带到一座城池的大门处,便即驻足不前,像是在等我的示意,我抬头一看,见那城门匾额上书着三个大字——清江城。
清江城?
不知不觉间竟然回到了这里。
到底是白马念旧主,既然我无处可去,它干脆就将我带了回来。
我想着,不若回一趟浮屠客栈也好,就当是还了白马。
最重要的是,与朱邪瑜的缘分之绳也是在这里重新结起的。
在哪里开始,就该在哪里结束。
他既用命换回我的身心自由,我更该珍重自己,自此后就要重新过好自己的生活。
“哎哟——你这、怎么才一月未见,你竟憔悴成这副模样?”
花想容见了我,露出营业式的不忍和担忧之情,就如我们最初遇见时那样,我与她之间如今也只能剩下这些场面上的交流了。
“我……”
还不待我开口,花想容紧跟着说:“啧啧啧,一个月前,你可是个从头发保养到脚指头的人啊!”
“我来还你白马。”
“区区一头坐骑,何必还放在心上,这不是太跟我见外了嘛!不过回来也好——”
她这般矫情造作的客套,让我分外不能习惯。
“我在此修整一晚,明日便走。不过,我这次是真没什么能付房费的物什了,你若在意我即刻便走。”
“无妨。”
直到她突然冰冷地说出这两个字来的时候,我才仿佛又看了一点她真实的,至少是真实的对待我的样子。
“你之前住的房间还给你留着,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动过。”
“多谢!”
她竟然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朱邪瑜半个字,好像已经彻底放下了,难道就是因为彻底放下了,所以可以做到再对这个人一点好奇心和关怀之意都没有了?
也许是吧!哀莫大于心死。
我亦是心死之人。
说是要弥补那晚的不愉快,花想容亲自下厨,为我置办了酒菜,又说她很忙就没工夫陪我用饭了,转身之际,我在她身上再次闻到了昀珠茉莉的香气,跟朱邪瑜身上的很接近,让我一刹那恍惚间怀疑是不是他回来了。
许久没用过如此精美的肴馔,没有洗过如此惬意的澡,甚至很久没有挨过如此松软的床被,我的一切感官神经都告诉我:你已经很累了,赶紧睡觉。
可是我始终放不下花想容的一系列反常态度。刚才到现在,她虽然极力掩饰着,却终是藏不住她很急迫的状态,她在急迫什么?朱邪瑜是她生命中那般重要的存在,我此去做何,他生死如何,我不信她真的都不关心,或者哪怕她已得知了朱邪瑜的死讯,我断然不敢相信她有如此强大惊人的恢复力,可以不动声色如是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