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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连假装都没有。
整个世界都宁静了,他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女孩。
唯有一个小小的遗憾,就是有点轻微近视又没配眼镜的他,搬到了八十六个同学共处一室的最后一桌,英语课是看不见了,可其它的课同样也看不见了啊。
没关系,反正他习惯了考前三天复习抱佛脚。这招从小学用到高一一直也没出过差错。
他依然每天照常陪着女孩遛圈,走得就像一路走向白发苍苍的爱恋。
他从来没有深情的向她说过爱你,也从没有趁着柔美的夕阳许下海枯石烂的诺言,但他始终在女孩身边,以占有者的姿态驱赶完一切觊觎女孩的叵意之徒。
对于他的蛮横,女孩也从没有做出过辩言,好像默认了他的特权。
荷花盛开时,他依然习惯每天摘下一朵送到女孩的手中,无论刮风下雨。
他希望等他送出520朵荷花的那一刻,就把女孩的手牵到手心,跟她说:“我爱你,请你做我一辈子的唯一。”
可惜,他没等到那一天。
送出一百五十四朵之后,他迎来了高考滑铁卢。
英语老师的话,就像是魔咒一样不停的在他的脑中回响。
“英语学不好,你以后就是一个人渣!”
一整个暑假他都没有再和女孩联系,那是他人生最黑暗最低潮的时期。所有的不好、所有的厄运就像闻到了鲜血腥味的野狼,全都趋之若鹜的来到了他的身边,对他放肆的、狰狞得笑着。
他生平第一次看到了这世界的丑陋,第一次觉得自己活得不像个人。潦倒的就像一只大街上狼狈逃窜却无路可逃的落汤老鼠,丑陋得就像一个失败了遭人唾弃的小丑,可怜得就连享受孤零零的凄凉都是一种奢侈。
原来天宫和地狱之间相隔得是如此之短,短到所有的跨越就在出成绩的那一瞬间彻底完成。
甚至他还来不及一个眨眼,就看到了颠覆性的巨变,传奇性的魔幻——云端变成了悬崖,天使变成了魔鬼,新生变成了腐朽,家园变成了刑场,馨香变成了恶臭,生命变成了死亡
这种痛苦的感觉,就连以前某段物质最为艰难的日子,贫穷潦倒到无米为继,靠红薯、野菜求活的时光里,都没有体味过的。
那时,他起码觉得自己是一个人,而现在呢?
他觉得英语老师形容得很贴切,自己就是一个人渣,一个众叛亲离,看不到希望曙光的人渣!
击倒他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这别人也不是路人,而是曾经让他觉得生活如此美好的亲人。
他曾经无意中看过岳麓书院的一副对联,其中有三句话一直被他视为人生于世的至理名言。可现在他却觉得那根本就是在放屁。
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
哼!好说不好做啊。
是非审之于己、得失安之于数。这两句好做到。但是‘毁誉听之于人’,谁能做到?特别是在那个刚从云端掉落深渊的那一秒。
一个人只要不是天性凉薄或者天煞孤星,那就一定会有攀不过去的高山。就像,你若是在乎一个人,你岂能不在乎他或者她说的话?你若是在乎他(她)的话,那‘毁誉听之于人’岂不可笑。
对这没有感触的人,一定没有经历过曾经视他为骄傲的亲人突然间变了脸,厌恶的指着他:“你说你,平时就知道妄自尊大和偷奸耍滑,真本事半点没有,装得人摸狗样,一考就和一坨屎一样。”他一定没有经历过,曾经和他好得一个人似的的铁杆好友在路上遇见的时候突然仰身、下斜眼看他;他一定没经历过曾经要好同学那个圈子他再也站不进去
这些,他都经历过。
他想他现在懂了,为什么当年项羽宁愿乌江自刎也不渡江了。
那是和他现在一样的心情啊。
同命相连,真正击败项羽的不是对手刘邦,也不是项羽自己,而是项羽最为亲密的亲友,那些曾经项羽最坚实的依靠。
他想过学项羽一样,结束这屈辱的生命,可是他和项羽愿意屈服这一点不同,实在没有勇气在自己最黑暗的时点里结束自己的生命,他还要让所以看死、看扁他的人大吃一惊,还要将所有抽过来的耳光都回扇回去;他想过悄然远行,就此远离突然变成了魔鬼的亲友,远离这块刚刚从天宫突变成的地狱,一个人去别人的家乡,别人的天宫求活。只是这样懦弱的逃避和死了又有什么分别?
所以他选择冷眼以观这个世界,对恶魔的狰狞以及地狱的煎熬听之任之,做一只独自舔伤的残狼。
这段长达三个多月的煎熬真是痛苦。度日如年,整个人痛苦得灵魂就像快要死掉了一样,行尸走肉的与黑夜为伍。
而唯一还活着的证据是心脏跳成了呻、吟。
他不停的寻着话来麻醉自己,这是他唯一能给自己活下去的勇气。可每当心伤好似因为刻意的遗忘、刻意的不去想而要愈合似的,很快就有人口诛舌剑的给他撕下新的伤口。让他误以为,活着就是为了赎罪。
他开始有些羡慕到哪总是遭人怜悯的孤儿,也开始理解他们为什么总是比一般人坚强一些。因为一旦跌倒,只要能战胜自己,就能立马从跌倒之处爬起来。
而余下的人则不一样,他们除了战胜自己之外,想要爬起来还要战胜着魔般一股劲把他按在地上的亲友们。
多么悲哀的现实,曾经越是幸福的人,潦倒之后身上背负的枷锁也就越重。
三个月之后,他一个人背着书包离开了‘地狱’,来到了省会城郊的一所三流大学,迎来了新的人生,新的希望。
在绝望和几欲疯癫中苦苦熬了三个月,为的不就是这一天,这一个地方吗?
现在站在这所将要度过四年的学校门口,回想起过去三个月的时间,他现在都还是手脚冰凉,心有余悸。
在这里,他碰见了几位同样不幸的老同学,大家相顾无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碰见了他生命中特别的女孩——秦茵,他并没有感觉意外。
早就知道了女孩也在这所学校,还和自己是同个专业,同一个班。
在这里重逢,也不是什么特别喜庆的事情,他和女孩相视一笑,并肩向着大学的人工湖,用以前的老步伐,溜新学校的新的圈。
只是大学的人工湖里面空空荡荡,没有种植荷花,他也无从折花献美人。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每天坚持画一朵荷花送给女孩,用来代替客观条件无法提供的娇艳荷花。
岁月悠悠过去了一个学年,暑假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几乎扫荡了一中校园所有的荷花,凑够了366朵,将之送给女孩。
女孩出现在湖心亭上,置身在荷花的海洋中,美丽的脸庞上,表情很平淡,看不出喜乐。
“花很漂亮,谢谢你。”女孩意识到他今天还有话要说,悠悠的道:“我有一个秘密,你知道吗?”
“自出生至今”
女孩走了,随手带走的还有一朵娇艳的荷花,表明心领了他的好意。
而他呢。
他终究还是没能将酝酿了三年之久的那句话说出口。
因为他知道,他没资格对着女孩将那句话说出口。
女孩没给!
他面目苍白的坐在那里,负责修葺学校园林以及人工湖绿化清洁的大爷慢慢踱步过来,神色复杂的看看满地残损的荷花,又看看和霜打了一样的他,叹了一口气:“你个混小子,以前每天摘一朵,我懒得说,就只好装作没看见。隔了一年没见你,老头子还以为从此天下太平了,结果一回来你就把人工湖给我扫荡得干干净净。”
“你说你。唉看你这样子,我也不说你了。”老大爷双手负在背后,没回头,朝着湖的另一边,满是唏嘘的又走了:“你们年轻人的事,我一个老头子也不懂。不过,天涯何处无芳草,这么多荷花你都摘了,只是失去一朵小红花也不要太难过了。”
“还有,下次不准再来摘荷花了。”
骄阳的天,半午的点,他独立坐在江中的,空余几株枯黄瘦瘠茅草的卵石小岛上,临近浅水,把玩着一块颇为嶙峋奇特的顽石,其石青绿色的整体中埋着一丝玄黄色的石纹。
说也好笑,这块石头是一个神叨的老头卖给他的,说此乃三生石,得之情顺三生。
将三生石、呃姑且称之为三生石吧。
将三生石卖给一个学业、爱情都失败的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所以当老头让他看着付费的时候,他直接甩下一句‘买家心情低落,无心买卖,真正吐血跳楼价零元零毛零分’就走了。
“我有一个秘密,你知道吗?自出生至今,我遇上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男孩,但是却始终没有一个是我命中注定的王子大概,是上天故意压后了我的爱情吧。不过宿命就是宿命,终究会来的。”
一面把玩着这块‘来路不正’的三生石,一面脑中不停的浮现精灵女孩委婉的拒绝,他意外的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心疼。心境和表情一样,竟然是格外的平静,就好像经历的只是一次寻常的老友聚会暂别。
大概就像秦茵说吧。我不是她的宿命,她也不是我的公主,那段日子走过的只是两条不相交命运线的意外近距平行,而心中失控的悸动,也不过是缘由她的美丽
据神叨老头所说,这块三生石是女娲钦点的爱情守护石之一,它和它的同伴一样,各自所守护的是一个跨越轮回的忠贞爱情。护佑那传奇爱情里面的两个人相爱相守三生。
前生、今世、来生。
过去、现在、未来,是时间的一切,是前后的所有。而六道轮回也一样,不管何时何地何年何月,任谁都逃不过前生、今世、来生,所以理论上传奇爱情比千生百世更为久远,而女娲给三生石使命期限的定义也是后来永远。
传奇爱情开始后,走过了十来个轮回,渐渐有三生石发现,爱情故事里面的两位男女主人公又轮回又死去又轮回,但它的那条代表爱情进行时的红色情缘线却始终是沉睡的玄黄色。
仙山上越来越多的三生石好几个百年时间,都没有再红起了情缘线,于是就集体去询问掌管生死刑罚的阎罗,却被告知人间乱套了。
有些该生的死去,有些该死的为祸人间。而那几千对传奇爱情的主人公们,陆续有或男被妖魔女色所迷,或女为繁荣富贵所动,而各自抛弃了自己的宿命,成为了孽欲的傀儡,不能自拔。
众三生石不知所措,一筹莫展,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同伴失去了使命。
最终,一众三生石意见难调,自发的分为了三波。
一波为了使命的延续和美好的永恒而走下仙山步入红尘,不甘心的试图最后的垂死挣扎;一波很恨极生魔,恶向胆边生,蜕变成了妖魔;而更多的三生石则心灰意冷,兵解了一身的法力,散落在人世间成了一块普通的顽石
一个很凄美的故事。
或许被故事赋予了丰富内涵的它,不应遗落在浑浊的红尘间,冰清玉洁的水才是它最适合的归宿
“喂,这根冰棍还你。”正当他思索着是否将三生石抛入江中,予之一个美丽的归属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女声响起了。
他定睛看着眼前那根名叫‘冰棍’的脆皮雪糕,愕然一下,顺着白如雪脂纤如葱的小手望去
是她!
封尘多年的记忆如同绝提的河水,瞬间侵占了他的心间。
“为什么要还给我?”
“哼,收了你一根老冰棍,结果替你保密了这么多年,我一直觉得老亏了。”她虽不再是七八年前那小女孩的模样,但是眉宇间的俏皮还是和以前一样。
“你真的有保密吗?”他笑了,用语气和字里行间的意思表示质疑:“要不,王雨蓉怎么知道我要杀人灭口的事情?”
“那、哎呀,那些又不是协议保密范围内的事情。”她被他眼中的玩味弄得大窘,气恼的一跺脚:“冰棍都快融化了,你到底要不要嘛。”
“要。白痴才不要。”
他灿烂笑着接过了那根名叫‘冰棍’的雪糕,吃着和她一起向着岛中亭走去,背后的——是不再在意的过去。
有些事情很神奇,善于归类的人们喜欢称之为缘分。
就像他和她的再遇。明明交往不多的两个人,时隔多年以后初次相逢就能没有任何隔阂的走在一起,肆意谈欢,仿佛相交多年的老友一样。
她和他的境遇不同,一路顺风顺水上了大学,虽然就读的学校同在省城,不过她的大学却是重点本科,一线名校,国内著名学府,和他那所几乎下九流的营利企业型学校不可同日而语。
正是由于所有的这些便利,或许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原因,在他人不可思议的眼光中,他和她如影随形的玩在了一起。
他还是那么的讨厌英语,总是本着有效利用时间的精神翘课去了,出校门,倒两趟公交车找她去玩。
和很多女人喜欢热闹、喜欢逛街不同,她总是会和他安静的走在有树荫和叶落的路上,挑选宁静少人的路段缓缓徐行。
有时累了也会选择在合适的地方小憩。
每当这时,她总是会央求他给她讲空洞的理想,以及他这些年来的一切,而她自己却从不参与搭话。无论他讲的是高潮或低谷。
他很享受这种默契,只是并不甘于现状。
不知道什么时候,女孩秦茵给他的打击和再也不会爱了的以为都悄然消散去了,但这一天的事情,他一直都记得很清楚。
“思悦,你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天上午,太阳灿烂得暧、昧,祟祟的从山峦背后露出调皮的脸来。他和她一起坐在风轻浪微的堤岸上,青春的脸蛋上映着粉红的朝霞,他还是将这句酝酿良久却又略显匆忙的话说出。
听了他的话,她轻轻的摆动着双腿,后踢在堤岸的砌石上,保持着不变的微笑,沉默了一下,偏过头看着他:“你是认真的吗?”
“是的。”
“那就嗯。好吧。”
“我对着东升的太阳发誓,我会爱你一辈子。”
“不,是三生。”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三生石,或许是它带给自己的好运:“前生、今世和来生,只是希望你能一直陪着我至海枯石烂。”
“哼。”
她轻轻一‘哼’,未施粉黛的俏脸上红晕却更为娇艳了:“你们男人的誓言,听听就好。”
“那你呢?”他猴急的问道:“你会爱我吗?”
她没敢看他眼中的灼热,目光投射在面前无限的远方,抿着小嘴,笑如栀子花绽放:“我的爱肯定比你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