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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流浪虫族的屠戮,整片艺海市已经变成了废墟,各式各样的汽车横三竖四的翻倒在街头,几乎在每一辆汽车周围都有断肢碎体,原本清洁无比的路面上,隔着几步就能看到乌黑干涸的血迹···
戈麦斯推开压在身上的碎砖破瓦,站起身使劲嗅了嗅鼻子,寻着秦岳的味道找到他被压倒的地方,用钢铁一样的大手将被楼房掩埋的秦岳挖了出来。(手打)
抬头看着天空中清明的月亮,秦岳吐了口口水苦笑道:“不错,总算还能再活着看到月亮,看来我秦岳命不该绝啊!”
黎珊借着月光看向秦岳的后背,此时秦岳的整个后背已经不成样子了,层层叠叠的伤口拼接在一起,大块肌肤被掀翻起来,就像孩的嘴唇一样;唯一还算完成的几块皮肤也变成了紫青色,只从外表看,实在看不出这是一个人的后背。
“大叔、大叔!”黎珊不敢碰这些伤口,泪水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从眼睛中流下来,洒落满地,“你怎么不跑呢?你还上来干什么?我都没有家人了,一个家人都没有了,活着好累啊。”
“不是还有大叔吗?”秦岳呻吟一样低声道,这时候他才知道黎珊对未来是多么绝望,对于一个孩子来,家庭实在太过重要。这些天你都是在强颜欢笑吗?怕大叔担心你吗?这么想着,秦岳感觉心有些疼了。
黎珊摇摇头,双眼无神,那大叔要是再没了呢?现在,活着比死亡更可怕!
秦岳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黎珊,他一抬头,注意力却被戈麦斯的样子吸引住了。如果不是月光还算明朗,他能借着月光看清眼前巨人的样貌,否则实在难以相信这巨人就是戈麦斯。
是的,巨人,彻彻底底的巨人。
现在站在秦岳眼前的戈麦斯足有三米高,随着身躯增长,他整个人好像被扩大了一圈一样,一块块结实的肌肉铁一样贴在他的身体表面,而原本呈铁青色的皮肤外长了一层手掌大的鳞片,这些鳞片黏结在一起,好像是戈麦斯穿了一件锁子甲一样。
戈麦斯的变化不止如此,在他胳膊和双腿的外侧各长出一排苍白的骨刺,骨刺由手腕到肩胛骨逐渐增长,就如同是长了一排鱼刺。苍白的骨刺反射着清冷的月光,看上去狰狞可怖。
“戈麦斯?!”秦岳不敢置信的看着这巨人叫道,“你怎么变成这样子了?这就是狂兽人武士?!”
戈麦斯骄傲的头,挥舞着拳头吼道:“是的,将军,我已经变成了狂兽人武士,我能保护将军令,戈麦斯的鼻子告诉他,这座城市里没有他的对手!”
激战了一晚上,戈麦斯最后那句话是秦岳听到的唯一好消息,见黎珊还在‘吧嗒吧嗒’的落泪,他用手揉了揉女孩的脑袋,嘶哑着嗓子‘嗬嗬’笑道:“哭什么,大叔没事,赶紧起来,咱们走!”
先前的战斗让戈麦斯全身变得惨不忍睹,可经过进化,他身上的伤口神奇的消失了,整个人看上去无比的神采奕奕。
被两层楼砸了一通,秦岳全身又痛又麻,他招手唤过戈麦斯,趴在他的背上,懒洋洋的道:“走,戈麦斯,我们赶紧出城!”
戈麦斯闷吼一声,轻松抱起黎珊,大踏步往城外奔跑。趴在狂兽人背上的秦岳只感觉劲风迎面扑来,刮得他的皮肤都有些疼,可见现在戈麦斯的奔跑速度有多快。
一路上除了碰到几只不开眼的铡刀虫,秦岳和戈麦斯再没有遇上别的怪物,每当遇上铡刀虫,戈麦斯用空出的大手往地面狠狠一砸,地面剧烈抖动一番,那些虫子无一不被直接震死。
出了城就是郊区,秦岳并不认为与城市相连接的郊区有多么安全,他驱使戈麦斯一路北向,直到再看不到艺海市的存在后才叫戈麦斯停了下来。
华南省位于华南平原上,整个省的地形都很平坦,平坦的地形早就了华南省农业大省的身份。秦岳等人最终停在的地方就是一片广阔的农田,在农田中央他找到了一个由砖石水泥搭建的屋。
屋不大,应该是农夫搭建起来用来看守农田所住的,里面除了一张木床和几个水桶再无他物。秦岳尝试着往墙上踹了几脚,强大的反震力告诉他这屋子的强度绝对没问题,起码比艺海市里的那些豆腐渣大楼强不少。
“大叔,我们就住到这里吗?去济北市不是更安全吗?”黎珊俏生生的问道。
秦岳趴在木床上,摇头解释道:“你没发现艺海市里的怪物都失踪了吗?我想那些东西都去攻击济北市了,先在这里藏几天,以后再看看情况。”
“可这里没有医院呀。”黎珊焦急的道,“你的后背得赶紧包扎,否则会发炎的!”
感受后背传来的疼痛,秦岳咧了咧嘴道:“没关系,我的恢复能力很强,过几天伤口就会自动好的,你不要担心。”着,他趴在窗口往外看了看,然后指使黎珊关上了门,“把门关上,我们今晚就住在这里。”
戈麦斯被秦岳留在屋外,他担心会有虫子沿着他们留下的气味追过来,戈麦斯身上的伤已经全好了,即使有虫子追来,只要他在外面可以保护两人。
先前在电视大楼里已经睡过一段时间了,加上后背火辣辣的疼痛,秦岳根本毫无睡意。黎珊担心他背上的伤口,也是毫无睡意,两人一坐一趴,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到了天亮。
这一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没有虫族追来、也没有行人经过,当黎明到来时,秦岳将戈麦斯收回了商店空间。天亮了,那足足有三米高的戈麦斯就是个活靶子,不管被人还是虫族看到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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